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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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

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

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

5、内容:

5.1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5.1.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

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

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5.1.2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18: 00-18: 30, 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

5.1.3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

5.1.4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5年。

5.1.5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1.6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1.7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5.1.8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拒绝登记者。

(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1.9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

5.1.10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

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

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

对,

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1.11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白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5.2仓库安全管理

5.2.1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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