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年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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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休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2020年年休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2020年年休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1.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2.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及支付?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

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

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与年休假获得资格为“连续”不一样的是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式为“累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然而,“累计工作”又如何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释明“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职工只需提供有效材料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由各次工作年限相加之和即为“累计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例来说:a员工2016月6月20日进入b公司,其该年度年休假天数为5天,则其在b公司可休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95÷365)×5=2.67,得出a员工该年度在b公司可休年假为2天。

需要注意的是年假折算不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的天数为小数的只取整数部分。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施行的还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以第514号令发布的。

从此我国职工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相应也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义务。

职工带薪年休假也简称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不受休假影响。

2020年中山最新休假管理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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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最新休假管理办法是什么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青岛,都说青岛的虾是天价,但是这边的海鲜确确实实是非常的好吃美味的,而且这边的海景也是非常的美的!三亚的亚龙湾,这个地方可以说每年能够吸引很多很多的人前往游玩,因为这个地方的景色真的是太极致了!浙江的千步沙,这个地方被称为是海天佛国,这里的沙子的颜色就跟金色一样,非常的纯净,松软当然景色也是非常的好的!荣成成山头,这个地方又被成为天尽头,来这里最好最好的体验就是在这里看一次日出,而且一直以来都被称为“中国好望角”阿尔山建议游玩:2天门票:旺季(4月26日~10月15日):180.00元淡季(10月16日~4月25日):150.00元开放时间:全天开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兴安盟龙摩爷"龙摩爷"是云南边地西盟佤族自治县的阿佤山深处一处充满神秘气氛的原始宗教祭祀圣地。

2020年新劳动法休年假最新规定 劳动法新规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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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劳动法休年假最新规定劳动法新规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硬性规定了要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探亲假、婚假、产假、年假、病假问题是:你知道自己享有哪些休假的权利吗?你又知道该怎样"保卫"自己的假期吗?快来跟三思教育网学习吧!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年假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20xx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020年劳动法对请假的相关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请假的相关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请假的相关规定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

2020法定假期工资三倍日历表

2020法定假期工资三倍日历表

2020法定假期工资三倍日历表2020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调整2020年法定节假日安排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他常规法定节假日,每年除此之外还会安排3个“中国特色小长假”,此外还包括“双节中节”和“双休日”。

为了使全体职工可以更充分地享受福利,扩大体验节假日的快乐,在假期的基础上增加休假,提高员工的工资,以及维护公司利益,本文就2020年法定节假日的工资三倍日历表作出介绍。

2020年法定假期工资三倍日历表如下:节: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1日明节:2020年4月4日动节: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5日午节:2020年6月25日中秋节: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8日中国特色小长假: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8日;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2日;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28日节中节: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2月14日休日:每周末,包括节假日对于以上所列出的法定节假日,公司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每个月20日、30日也应当按三倍工资发放。

在2020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开奖的倍率最高,一般都是按周末和节假日一律三倍工资发放。

此外,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常规法定假期(如国庆节、重阳节),公司也可以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给员工发放三倍工资。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工资的劳动报酬也在不断提高,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国家政策也一直支持和保护企业把假期工资支付给职工,使职工的个人收入增加,为职工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让职工更好地拥有更多休闲时间,以及参加更多社会活动。

2020年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日历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让职工可以更好地拥有休闲时间,参加更多社会活动,给职工带来更多的利益,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保障。

因此,公司在不同节日应当根据法定节假日安排,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发放三倍工资,给职工和企业都带来最大的利益。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年休假的基本规定1.1 年休假天数1.2 年休假计算方式1.3 年休假起始时间第二条: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2.1 申请条件2.2 申请流程2.3 批准程序第三条:年休假的安排和使用3.1 年休假安排原则3.2 年休假调休安排3.3 年休假请假流程第四条:年休假的补偿和待遇4.1 年休假工资支付标准4.2 年休假加班补偿4.3 年休假福利待遇第五条:年休假的特殊规定5.1 职工入职、离职的年休假处理5.2 职工调岗的年休假处理5.3 职工休哺乳假、陪产假等其他特殊假期的年休假处理第六条:年休假的监督和管理6.1 年休假制度的执行监督6.2 年休假情况的记录和报告6.3 年休假违规行为的处理第七条:年休假的变更和解除7.1 年休假制度的变更7.2 年休假的解除条件7.3 年休假解除的程序第八条:年休假的争议处理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的处理程序8.3 法律途径的提起第九条:年休假的合同终止9.1 合同终止的条件9.2 合同终止后的年休假处理9.3 合同终止后的年休假工资支付第十条:年休假的补充规定10.1 适用范围10.2 特殊情况处理10.3 未尽事宜的补充第十一条:年休假的培训和宣传11.1 培训内容11.2 培训方式11.3 宣传途径第十二条:年休假的信息化管理12.1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使用12.2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12.3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故障处理第十三条:年休假的保密规定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义务13.3 泄密处理第十四条:年休假的附则14.1 合同生效时间14.2 合同的有效期14.3 合同的修订和废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年休假的基本规定1.1 年休假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每人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管理规定

年休假管理规定

年休假管理规定年休假是员工在工作一年后享受的休假福利,旨在提供员工适当的休息和放松,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增强工作效率。

为确保年休假的公正、透明和规范实施,公司特制定以下年休假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年休假的计算1. 员工在入职后满一年即可享受年休假。

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按照合同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2.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进行累计,具体如下:(1)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2)工作满五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3)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20天。

3. 年休假的计算从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员工离职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终止劳动关系。

三、年休假的使用1. 员工享受年休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

2. 年休假可分为连续休假和分散休假两种形式。

(1)连续休假:员工可选择连续休假的时间段,但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保证休假期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分散休假:员工可将年休假按天或者半天的方式分散使用,但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具体休假计划,并获得部门经理的确认。

3. 年休假使用期限为两年,即员工应在享受年休假的一年内使用完年休假,否则将自动失效。

4. 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也不得接受任何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兼职工作。

四、年休假的福利待遇1.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正常发放,不因休假而受到任何减少。

2.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将支付员工正常工资作为休假工资,以保障员工的生活水平。

五、年休假的调整和取消1.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休假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员工。

2. 如员工有特殊需求无法按规定时间享受年休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有权取消员工的年休假:(1)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未经请假,擅自旷工;(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发生重大失职行为;(3)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2020年休息日及法定假日

2020年休息日及法定假日

2020年休息日及法定假日
2020年法定节假日有7个,分别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2020年元旦放假时间:1月1日,放假1天。

2020年春节放假时间:1月24日——30日,放假7天。

(2020年1月25日为春节)
202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6日,放假3天,与周末连休。

(2020年4月4日为清明节)2020年五一放假时间:5月1日——5日,放假5天。

(2020年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
2020年端午节放假时间:6月25——27日,放假3天。

(2020年6月25日为端午节)
2020年中秋国庆放假时间: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同一天,10月1日——8日,放假8天。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同一天,即2019年10月1日)。

2020年法定节假放假安排(年度)双休-大小周

2020年法定节假放假安排(年度)双休-大小周
2020年端午节放假安排:6月25日至6月27日放假调休,共3天。 其中6月25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 6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 其中10月1日(星期四)为中秋法定节假日; 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法定节假 日。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 其中5月1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6月25日至6月27日放假调休,共3天。 其中6月25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 6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 其中10月1日(星期四)为中秋法定节假日; 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法定节 假日。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节假日放假安排
公司放假安排
2020年元旦放假安排: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不调休。
备注
2020年春节放假安排:2020年1月22日至1月31日放假调休, 共10天。 其中1月24日(星期五)、1月25日(星期六)、1月26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 日。 1月22日(星期三)、1月23日(星期四)、1月31日(星期五)为公司福利 假; 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大年初八正常上班。
2020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国家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不调休。
2020年1月24日(除夕)至1月30日放假调休, 共7天。 其中1月24日(星期五)、1月25日(星期六)、1月26日(星期日)为法定节 假日。 1月19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2020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0403

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2020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0403

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2020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

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1、年休假的概念及享受的条件。

年休假制度是指员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期间,在年休假期间工资照付。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

劳动者必须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虽满一年但不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都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不能必然享受带薪年假,因为,《劳动法》第45条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即是年休假的天数也应由国务院制定。

但是,国务院至今对此没有做出规定,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

2020年劳动法中年假的规定

2020年劳动法中年假的规定

2020年劳动法中年假的规定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020春节放假安排日历

2020春节放假安排日历

2020年法定节假日安排时间表2020年全年公休的节日有7个,分别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2020年全年公休假期有24天,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放假安排时间表已正式出炉,具体安排如下: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

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

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2020年元旦放假时间:1月1日,放假1天,不调休。

2020年春节放假时间:1月24日~30日,放假7天;调休上班时间:1月19日(周日)、2月1日(周六)照常上班。

202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6日,放假3天;与周末连休。

2020年五一放假时间:5月1日~3日,放假3天;与周末连休。

2020年端午放假时间:6月25~27日,放假3天;调休上班时间:6月28日(周日)上班。

2020年中秋国庆放假时间:10月1日~7日,放假7天;调休上班时间:10月10日(周六)。

2020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2020劳动法年休假

2020劳动法年休假

2020劳动法年休假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释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

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09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

2024年劳动法对于员工年假的规定

2024年劳动法对于员工年假的规定

2024年劳动法对于员工年假的规定根据2024年劳动法,员工年假的规定如下:一、年假天数1. 员工入职第一年,年假天数为5天;2. 员工入职第二年至第四年,年假天数为10天;3. 员工入职第五年至第九年,年假天数为15天;4. 员工入职第十年至第十四年,年假天数为20天;5. 员工入职第十五年及以上,年假天数为25天。

二、年假休假时间1. 员工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次年年假的休假计划;2. 休假计划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给用人单位;3. 用人单位应在收到休假计划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员工的休假申请;4. 员工在获得用人单位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假休假。

三、年假调整1. 员工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假的,可以在后续年度内补休;2.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假的,可以在后续年度内申请调整年假天数;3. 员工在入职满一年后,若因特殊情况(如疾病、意外等),未能休完年假的,可以在下一个年度内补休,但补休天数不超过年假天数的一半。

四、年假工资1. 员工在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正常工资支付年假工资;2. 员工在未休完年假的情况下离职,用人单位应按照未休年假天数,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补偿;3. 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休完年假,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补偿。

五、其他规定1. 员工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福利待遇;2. 员工在休年假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职务有关的工作;3.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年假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合法权益的实现。

以上是2024年劳动法对于员工年假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

2020劳动法年休假

2020劳动法年休假

2020劳动法年休假本文是关于2020劳动法年休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20xx劳动法年休假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释明:小王自20xx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xx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

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江苏省年假规定2022

江苏省年假规定2022

江苏省年假规定2022
在公司⼯作超过了⼀定时间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带薪休年假的福利待遇了,这个带薪休年假的天数和员⼯⼯作的时间是有直接关系的,那么今年江苏省的地⽅是怎样规定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江苏省年假规定2020
职⼯累计⼯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休息⽇不计⼊年休假的假期。

职⼯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资的
(三)累计⼯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请病假累计2个⽉以上的
(四)累计⼯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请病假累计3个⽉以上的
(五)累计⼯作满20年以上的职⼯,请病假累计4个⽉以上的。

⼆、年假
年假指给职⼯⼀年⼀次的假期。

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有雇⼯的个体⼯商户等单位的职⼯,凡连续⼯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享受年休假。

2008年1⽉1⽇《职⼯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等相关规定。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今年江苏省的代谢年休假的时间和其他地区是⼀样的,如果员⼯⼯作达到⼀年的,但是没有达到10年的时间,每⼀年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的待遇,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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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年假规定
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条件:
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

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

律师365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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