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一章&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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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14年春 魏旭
说在前面的话
1. 环境法课程的特点 很闷很枯燥 很急很需要
2. 课程考核形式及成绩比例
考核形式:平时发言+闭卷考试 成绩比例:1:1
第一章 环境法绪论
※环境与环境问题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一、概念认知:环境、自然资源、生态系统 立法 人类环境 1.环境
民法中的有关民事权利规定是 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 利依据 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 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 境权益的保护起到一定作用
公私法属性不同
环境法与民法的 区别?
救济途径:事后救济vs. 事前预防 救济对象:个案救济vs. 整体公共利益救济
2. 环境法与经济法
联系
公私交融的法律部门 政府主导性、政策性、综合性
4. 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大量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省级人大及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 规章
5、 有关环境保护的司法解释——参考作用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形势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检察院 《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6. 中国批准加入的国际环境条约和公约 《防止海洋石油污染的国际公约》 《捕鱼与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 《防止因倾弃废弃物及其他物质而引起海洋污染的 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
二、中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1. 古代及近代环境法 最早:西周《伐崇令》“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 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秦代《田律》——以时禁发 唐代《唐律》——对主管人员失职导致资源破坏、 土地荒芜以及堤防失修或侵占田间街道种植作物、 随意排污、毁坏树木庄稼等行为规定处罚条文 建国之前——《渔业法》、《森林法》、《水利法》 等
2. 当代环境法 (1)产生时期(1950s-1970s末) 1954年《宪法》确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制 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次年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出台
(2)发展时期(1979-1988) 1982修宪: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 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海洋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等领域分别有了立法 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濒危野生动植 物国际贸易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 然遗产公约》等
区别
立法目的、反映的社会规律
3. 环境法与行政法
行政法:国家干预之法、行政权力运用之法
具有本质相同特点,环境法经常 被作为行政法的一个部分
联系
环境法:政府干预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 的体现之法制化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立法目的:可持续发展vs.规范行政 行为、控制行政权滥用 运用手段:行政手段只是环境法手段 之一,还包括经济、科技、宣传等多 种手段;环境保护也仅仅是政府行政 权干预的一个方面而非全部 专业性: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立法和 国内立法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专业领域, 远超行政法范畴
2. 自然资源 :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 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 的总和。
不可更新资源 可更新资源 矿产、石油等 可循环更新资源:水资源 取之不尽资源:风能、潮汐能、 太阳能
《宪法》第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 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 资源。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 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酸雨
淡水资源危机
沙尘暴
垃圾成灾
洋垃圾泛滥成灾
阅读材料二:中国的环境问题
第二节 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外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1. 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18c中叶-20c初叶) 最早环境立法——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1306年颁布禁止在伦 敦使用露天燃煤炉具的条例 法国《民法典》的相邻关系制度、英格兰、卢森堡、意大 利等国的防止工业空气污染法律等 美国《宪法》确立联邦资源管理&卫生安全保护制度 日本1874年确立自然公园制度,1898年制定《森林法》, 1919年制定《狩猎法》、1932年制定《国立公园法》等
(3)完善时期 (1989-1999) 198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出台 制定《水土保持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 治法》等法律 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 等 1997年《刑法》修正案专章规定“破坏环境 资源保护罪”
(4》强化时期(2000-今) 1993年申奥失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 再次修改,确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 制度和超标排污违法制度 环境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环境影响评价 法》、《防沙治沙法》、《循环经济促进 法》等多部法律出台
环境 问题 的分 类
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 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 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灾害
2. 环境问题的成因 (1)市场失灵 (2)政府失灵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的影响
3. 现有的环境问题
阅读材料一:世界八大公害事件
视频: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
3. 生态系统 (1)定义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预 期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 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 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2)构成要素
生产者
消费者
分解者 ——各种具有吞噬作用的细菌、单细 胞动物、蛆虫等
图片太恶心,此处省略n张图片……
无生命物质
(2)我国公众的环境权益与环境保护义务 ★公众环境权——“人类享有在健康、舒适的 环境中生存的权利” 公众环境权益:公民基本权利中与享受有没 环境相关的、非独占性的权利和利益的集 合,是公民对其正常活动和工作环境享有 的不受他人干扰和侵害的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 环境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环境法的概念
一、环境法的定义与特征
1. 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 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 源利用关系(亦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 调整对象特定——环境利用关系 (2)目的特定——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 的环境与资源 (3)范畴宽泛——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 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其他 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4)客体——可预见的人为原因所导致的环 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2. 专门法
基本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的基本 方面与主要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法》
污染防治法 单行法: 针对特定 领域的环境问题
《水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
自然保护法
《矿产资源法》 《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 《草原法》等
3. 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物权法》自然资源国家所有 权、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环境相邻关系的规定;《侵 权责任法》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有关公益诉讼的原则性规定等 行政法: 各种行政法律对环境保护行政职权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 《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有关行政 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章规定环境刑事 责任
(3)是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
讨论题:环境法以及相应的环境法律关系是否 具有阶级性?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公众: 公民 & 公民团体
主体结构
企业(作为开发利用环境 主体)
政府及其监管部门
1. 公众及其环境权益 (1) 公众的概念 公众包括公民(自然人)和由公民组成的各种团体。 ★公民是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的最终受益者和环 境问题的最终受害者 ★ 环境保护组织(NGO),是指公民依法结社组 成以保护环境保护为宗旨的环境保护组织,以通 过集体的力量对抗不当或者违法开发利用的环境 行为。
(3)生态平衡 指在一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之 间、生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 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使它们相互之间达 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
相对的、动态的平衡
二、环境问题 1. 环境问题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原因使 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 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 现象。
2. 自然资源 《中国自然保护纲要》(1987):在一定的 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 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1)可能性 (2)有用性 (3)物质+能量
自然资源=环境? 自然资源≈环境 自然界中尚未能为人类所用的 物质和能量虽属于环境的范畴, 但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还 不是自然资源
2. 我国环境法的目的 《环境保护法》第1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 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发展,制定本法。
一元还是二元?
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1. 环境法与民法
环境法出台之前,环境污染问 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 解决
联系
第三节 环境法律关系
一、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
1. 法律关系 2. 环境法律关系:受法律调整的环境利用行为主体之 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环境利用关系
3. 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 (1)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 ★环境要素往往也是民法中的“物” ★往往牵扯到不同主体同时从环境要素及 其功能或效益上获益的关系 (2)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2. 生活环境与自然保护立法并重时期(20c初叶20c60s) 污染+保护 (1)环境立法目的转变:事后控制 事前预防 eg. 美国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确立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 (2)国际环境问题逐步出现 国际环境立法逐 步受到重视 (3)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环境法立法有所萌芽和发展 eg. 1942年委内瑞拉制定《森林、土壤与水法》
概括描述性定义:保加利 亚《环境保护法》、葡萄 牙《环境基本法》等 环境是现实中所有的自然 环境和人类环境 列举式定义:美国 《国家环境政策法》 包括但不限于空气、 水、陆地环境。
概括加列举式: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本法所称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 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 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 环境法的特征 (1)社会性(公益性) (2)政策性 (3)科学技术性 (4)综合性:公法与私法融合、程序法与实 体法融合、国内法与国际法融合
二、环境法的目的 1. 两种不同的目的论 一元论:环境优先
二元论:环境+经济
经典案例:田纳西流域管理局诉希尔案 U.S. Supreme Court TVA v. HILL, 437 U.S. 153 (1978) 阅读材料三:“不会说话小鱼”的权利: 美国环保史第一大案始末
区别
第二节 环境法的体系
一、环境法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体系主要是指环境法的渊源体系,即 以何种表现形式表达出来的环境法规则
二、环境法体系的内容
1. 宪法 国家、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权利 和义务
《宪法》第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 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 树造林,保护林木。
印 度 帕 博 尔 毒 气 泄 露 事 故 中 死 亡 的 人 们
人类面临的全球环境问题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染
全球变暖
臭氧层破坏
3. 整合型环境立法时期(20c70s至今) 全球环境问题时代的立法应对
(1) 发达国家环境与资源立法全方位展开:立法控制范围扩 大至工业、商业、金融、贸易等领域;焦点放至鼓励发展循环 经济以预防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以环境基本法为首的换几个 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建立,环境法的重点开始转移到法律 实施方面。 (2) 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采用 以资源保护胃本位的立法取代以资源利用为本位的立法, 完善以公害预防为核心的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
2014年春 魏旭
说在前面的话
1. 环境法课程的特点 很闷很枯燥 很急很需要
2. 课程考核形式及成绩比例
考核形式:平时发言+闭卷考试 成绩比例:1:1
第一章 环境法绪论
※环境与环境问题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一、概念认知:环境、自然资源、生态系统 立法 人类环境 1.环境
民法中的有关民事权利规定是 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 利依据 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 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 境权益的保护起到一定作用
公私法属性不同
环境法与民法的 区别?
救济途径:事后救济vs. 事前预防 救济对象:个案救济vs. 整体公共利益救济
2. 环境法与经济法
联系
公私交融的法律部门 政府主导性、政策性、综合性
4. 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大量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省级人大及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 规章
5、 有关环境保护的司法解释——参考作用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形势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检察院 《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6. 中国批准加入的国际环境条约和公约 《防止海洋石油污染的国际公约》 《捕鱼与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 《防止因倾弃废弃物及其他物质而引起海洋污染的 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
二、中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1. 古代及近代环境法 最早:西周《伐崇令》“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 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秦代《田律》——以时禁发 唐代《唐律》——对主管人员失职导致资源破坏、 土地荒芜以及堤防失修或侵占田间街道种植作物、 随意排污、毁坏树木庄稼等行为规定处罚条文 建国之前——《渔业法》、《森林法》、《水利法》 等
2. 当代环境法 (1)产生时期(1950s-1970s末) 1954年《宪法》确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制 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次年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出台
(2)发展时期(1979-1988) 1982修宪: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 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海洋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等领域分别有了立法 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濒危野生动植 物国际贸易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 然遗产公约》等
区别
立法目的、反映的社会规律
3. 环境法与行政法
行政法:国家干预之法、行政权力运用之法
具有本质相同特点,环境法经常 被作为行政法的一个部分
联系
环境法:政府干预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 的体现之法制化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立法目的:可持续发展vs.规范行政 行为、控制行政权滥用 运用手段:行政手段只是环境法手段 之一,还包括经济、科技、宣传等多 种手段;环境保护也仅仅是政府行政 权干预的一个方面而非全部 专业性: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立法和 国内立法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专业领域, 远超行政法范畴
2. 自然资源 :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 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 的总和。
不可更新资源 可更新资源 矿产、石油等 可循环更新资源:水资源 取之不尽资源:风能、潮汐能、 太阳能
《宪法》第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 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 资源。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 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酸雨
淡水资源危机
沙尘暴
垃圾成灾
洋垃圾泛滥成灾
阅读材料二:中国的环境问题
第二节 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外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1. 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18c中叶-20c初叶) 最早环境立法——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1306年颁布禁止在伦 敦使用露天燃煤炉具的条例 法国《民法典》的相邻关系制度、英格兰、卢森堡、意大 利等国的防止工业空气污染法律等 美国《宪法》确立联邦资源管理&卫生安全保护制度 日本1874年确立自然公园制度,1898年制定《森林法》, 1919年制定《狩猎法》、1932年制定《国立公园法》等
(3)完善时期 (1989-1999) 198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出台 制定《水土保持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 治法》等法律 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 等 1997年《刑法》修正案专章规定“破坏环境 资源保护罪”
(4》强化时期(2000-今) 1993年申奥失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 再次修改,确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 制度和超标排污违法制度 环境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环境影响评价 法》、《防沙治沙法》、《循环经济促进 法》等多部法律出台
环境 问题 的分 类
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 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 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灾害
2. 环境问题的成因 (1)市场失灵 (2)政府失灵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的影响
3. 现有的环境问题
阅读材料一:世界八大公害事件
视频: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
3. 生态系统 (1)定义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预 期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 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 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2)构成要素
生产者
消费者
分解者 ——各种具有吞噬作用的细菌、单细 胞动物、蛆虫等
图片太恶心,此处省略n张图片……
无生命物质
(2)我国公众的环境权益与环境保护义务 ★公众环境权——“人类享有在健康、舒适的 环境中生存的权利” 公众环境权益:公民基本权利中与享受有没 环境相关的、非独占性的权利和利益的集 合,是公民对其正常活动和工作环境享有 的不受他人干扰和侵害的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 环境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环境法的概念
一、环境法的定义与特征
1. 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 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 源利用关系(亦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 调整对象特定——环境利用关系 (2)目的特定——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 的环境与资源 (3)范畴宽泛——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 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其他 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4)客体——可预见的人为原因所导致的环 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2. 专门法
基本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的基本 方面与主要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法》
污染防治法 单行法: 针对特定 领域的环境问题
《水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
自然保护法
《矿产资源法》 《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 《草原法》等
3. 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物权法》自然资源国家所有 权、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环境相邻关系的规定;《侵 权责任法》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有关公益诉讼的原则性规定等 行政法: 各种行政法律对环境保护行政职权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 《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有关行政 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章规定环境刑事 责任
(3)是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
讨论题:环境法以及相应的环境法律关系是否 具有阶级性?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公众: 公民 & 公民团体
主体结构
企业(作为开发利用环境 主体)
政府及其监管部门
1. 公众及其环境权益 (1) 公众的概念 公众包括公民(自然人)和由公民组成的各种团体。 ★公民是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的最终受益者和环 境问题的最终受害者 ★ 环境保护组织(NGO),是指公民依法结社组 成以保护环境保护为宗旨的环境保护组织,以通 过集体的力量对抗不当或者违法开发利用的环境 行为。
(3)生态平衡 指在一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之 间、生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 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使它们相互之间达 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
相对的、动态的平衡
二、环境问题 1. 环境问题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原因使 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 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 现象。
2. 自然资源 《中国自然保护纲要》(1987):在一定的 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 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1)可能性 (2)有用性 (3)物质+能量
自然资源=环境? 自然资源≈环境 自然界中尚未能为人类所用的 物质和能量虽属于环境的范畴, 但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还 不是自然资源
2. 我国环境法的目的 《环境保护法》第1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 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发展,制定本法。
一元还是二元?
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1. 环境法与民法
环境法出台之前,环境污染问 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 解决
联系
第三节 环境法律关系
一、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
1. 法律关系 2. 环境法律关系:受法律调整的环境利用行为主体之 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环境利用关系
3. 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 (1)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 ★环境要素往往也是民法中的“物” ★往往牵扯到不同主体同时从环境要素及 其功能或效益上获益的关系 (2)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2. 生活环境与自然保护立法并重时期(20c初叶20c60s) 污染+保护 (1)环境立法目的转变:事后控制 事前预防 eg. 美国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确立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 (2)国际环境问题逐步出现 国际环境立法逐 步受到重视 (3)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环境法立法有所萌芽和发展 eg. 1942年委内瑞拉制定《森林、土壤与水法》
概括描述性定义:保加利 亚《环境保护法》、葡萄 牙《环境基本法》等 环境是现实中所有的自然 环境和人类环境 列举式定义:美国 《国家环境政策法》 包括但不限于空气、 水、陆地环境。
概括加列举式: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本法所称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 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 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 环境法的特征 (1)社会性(公益性) (2)政策性 (3)科学技术性 (4)综合性:公法与私法融合、程序法与实 体法融合、国内法与国际法融合
二、环境法的目的 1. 两种不同的目的论 一元论:环境优先
二元论:环境+经济
经典案例:田纳西流域管理局诉希尔案 U.S. Supreme Court TVA v. HILL, 437 U.S. 153 (1978) 阅读材料三:“不会说话小鱼”的权利: 美国环保史第一大案始末
区别
第二节 环境法的体系
一、环境法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体系主要是指环境法的渊源体系,即 以何种表现形式表达出来的环境法规则
二、环境法体系的内容
1. 宪法 国家、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权利 和义务
《宪法》第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 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 树造林,保护林木。
印 度 帕 博 尔 毒 气 泄 露 事 故 中 死 亡 的 人 们
人类面临的全球环境问题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染
全球变暖
臭氧层破坏
3. 整合型环境立法时期(20c70s至今) 全球环境问题时代的立法应对
(1) 发达国家环境与资源立法全方位展开:立法控制范围扩 大至工业、商业、金融、贸易等领域;焦点放至鼓励发展循环 经济以预防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以环境基本法为首的换几个 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建立,环境法的重点开始转移到法律 实施方面。 (2) 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采用 以资源保护胃本位的立法取代以资源利用为本位的立法, 完善以公害预防为核心的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