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办案权限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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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工作室管理制度

检察官工作室管理制度

检察官工作室管理制度检察官工作室是检察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检察官共同成立,负责研究、调查、审查等工作。

为了规范检察官工作室的管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检察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建检察官工作室1.察官工作室由检察院指定检察官负责管理;2.察官工作室的设立、解散、变更等应经过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批准;3.察官工作室应当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部署秘书管理人员,为检察官提供秘书服务。

二、检察官工作室的职责1.察官工作室负责开展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法律研究、审查检察、责任追究等工作;2.织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宣传;3.期更新检察院的宣传知识;4.察官工作室应定期报告检察院的工作情况;三、检察官工作室的管理1.察官工作室负责检察院内部的日常事务管理;2.察官工作室主任responsibility及其职责由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确定;3.察官工作室活动应当经过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批准;4.察官工作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存各类文件;5.察官工作室活动的经费应按照法定程序申报;四、检察官工作室日常管理1.察官工作室应当按时完成各项安排的工作,遵守检察院规定;2.察官工作室应配置必要的技术和办公用品,保证办公效率;3.察官工作室应保护检察院文件资料,确保安全;4.强对检察官工作室秘书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五、实施细则1.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检察院。

检察官工作室的正常运行,是检察院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检察官工作室的管理,加强检察院的文化建设,深化检察院的改革,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检察院内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提供制度依据,为更好地实施检察院的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03.05•【文号】•【施行日期】2022.03.05•【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惩戒制度,规范检察官惩戒工作,促进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察官惩戒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坚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官司法履职中实施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应当追究司法责任予以惩戒的,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检察官惩戒工作由人民检察院与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分工负责。

人民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检察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

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检察官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

第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职业操守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等专业人员中选任。

其中,委员总人数应为单数,检察官委员不少于半数。

第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承担。

第七条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实行分级负责制。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真题)与答案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组织设置指导意见(试行)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组织设置指导意见(试行)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组织设置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组织设置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夯实内设机构改革成效,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办案组织形式第一条办案组织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检察官组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职责权限,依法办理案件并承担司法责任的组织单元。

第二条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是人民检察院的基本办案组织形式。

第三条独任检察官是指由一名检察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办案组织形式。

检察官办案组是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理案件的组织形式,由检察长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主办检察官是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办案组。

第四条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均应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

独任检察官也可编入固定办案组参与办案。

检察官办案组一般应固定设置,也可根据司法办案需要临时组成。

第五条固定检察官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一般应相对固定,本人需具备丰富的司法办案经验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二、办案组织设置第六条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办案特点等设置相对固定的办案组织。

检察官办案组原则上应根据专业化办案、团队制办案和办理专案等需要建立。

第七条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案件一般由独任检察官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刑事执行部门的巡回检察等案件,可由检察官办案组承办。

独任检察官、主办检察官对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

第八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申等业务部门可设置若干固定检察官办案组,组内检察官在主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决定重要法律监督事项;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设置若干独任检察官,负责一般法律监督事项的办理。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临人字〔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8年8月22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会议通过)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

二要加强改革成果和经验的正面宣传,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释疑解惑,引导全市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坚定改革信心,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强化工作落实一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已明确改革政策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力度,理顺和处理好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等多重关系,提高工作效益。

二要坚持合理放权和科学放权相统一,进一步抓好新型办案团队和办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和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三要加大力度推动保障政策落实,妥善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权责界限、职业发展、职务晋升等问题,给予检察人员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要健全完善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对县级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措施推进有力、精准到位、不留死角、深入落实。

检察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检察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检察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检察机关的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保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下设各级检察机关,包括地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检察机关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民主、便民的原则,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约束和教育,推进科学办案和廉洁执法。

第四条检察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设立机构,按照职能划分部门,明确分工,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优秀员工,约束不端行为,确保公正执法。

第九条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保障数据安全和信息共享。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条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科学制定办案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办案进展和质量。

第十一条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审查和决定案件,公正、严谨、客观地执行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纠正,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干预。

第十三条检察机关应当建立信访和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置相关信访和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五条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纪法规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纪律,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廉洁文化,加强廉政教育,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十七条检察机关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执法纪律和工作秩序。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卷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单选题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卷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单选题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卷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单选题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卷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单选题一、单项选择题1.[1.0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

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1分]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2.[1.0分] 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1分]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也是群众工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1.0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1分]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4.[1.0分] 2022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1分]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5.[1.0分] 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guǎnlǐ)办公室工作职责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guǎnlǐ)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guǎnlǐ)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ànjiàn)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当(chéngdāng)管理、监督、效劳、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七、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八、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九、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统计数据查询管理规定为标准统计数据查询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统计数据查询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受理。

查询单位提供由各有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查询申请。

具体内容包括:1、查询单位;2、提出时间;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查询内容。

书面查询需求在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前,可通过电话就查询事项与本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查询。

查询工程应表述准确,意义明确。

必要时查询单位应向统计人员作出说明。

涉及复杂、大量的数据查询,以及较多的案件登记卡数据查询,查询单位可派员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查询。

三、反应。

查询工作完成后,查询单位取回查询结果,并在统计部门登记签字。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原那么上不通过电话反应查询结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一、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的,可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预约。

二、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告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应及时答复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并自行安排会见事宜。

三、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提前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预约后应审查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商定阅卷的具体日期,通知申请阅卷人。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仿真测试卷(含答案)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仿真测试卷(含答案)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仿真测试卷(含答案)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30题)1.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

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2.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3.法律格言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是平等的B.在任何时代和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C.法律可以解决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5.甲、乙、丙三国生产卷钢的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其产品,代表中国同类产业的8家企业拟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职务犯罪优秀办案检察官事迹

职务犯罪优秀办案检察官事迹

职务犯罪优秀办案检察官事迹
近日,一名优秀办案检察官的事迹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位检察官名叫张某,担任某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部门主任检察官,长期致力于打击职务犯罪,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

在张某的带领下,该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案件侦查和起诉工作,涉及的行业涵盖政府、医疗、教育、金融等多个领域,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

张某和他的团队不仅要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还要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但是,张某并没有被困难打倒,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案件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最终成功地打掉了一大批职务犯罪团伙。

他的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得到了各界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除此之外,张某还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领导力。

他经常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案例分析和交流,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办案技巧和方法。

在张某的带领下,该部门成为了区域内反腐斗争的重要力量,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稳定做出了杰出贡献。

他的奉献精神和职业精神,为广大检察官树立了榜样,也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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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京检发〔2020〕124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京检发〔2020〕124号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32号)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体系”“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的要求,以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为统领,切实抓好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推动形成办事模式与办案模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实行监督案件化办理,应当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他有关检察监督的规定,参考《北京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北京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违法情形及立案标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结合本工作指引,切实解决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依法处理难等问题。

第三条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下列检察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一)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二)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三)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机构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四)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权。

第四条检察机关行使第三条规定的检察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及其程序,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工作指引。

2020年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测试卷(第546套)

2020年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测试卷(第546套)

2020年北京市《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测试卷(第546套)2020年北京市《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测试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单选题(共30题)1.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下列关于司法公正问题的表述中,哪⼀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唯⼀防线B.坚持司法公正,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权衡各⽅利益诉求,使⼈民群众在所有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C.司法⾼效要求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司法机关在必要的时候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改变法定司法程序D.司法权威要求司法权独⽴⾏使,社会任何组织和个⼈都不得⼲涉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上的检察权和审判权,但全国⼈⼤和党委组织除外2.关于完善⽴法体制,下列哪⼀说法是错误的?A.凡⽴法涉及重⼤体制和重⼤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B.党中央向全国⼈⼤提出宪法修正案,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宪法修改C.建⽴全国⼈⼤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作委员会为主导,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D.明确⽴法权⼒边界,从体制机制和⼯作程序上有效防⽌部门利益和地⽅保护主义法律化3.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

下列哪⼀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不是考虑情理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C.迟到的正义是⾮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D.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的普遍性规范,为维护法制统⼀,对特殊地域和特殊群体应⼀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别化对待4.关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A.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B.必须坚持党领导⽴法、保证司法、⽀持执法、带头守法C.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D.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通过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5.全⾯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法⼯作,完善⽴法体制。

2020年资格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模拟卷(第92套)

2020年资格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模拟卷(第92套)

2020年资格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模拟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70题)1.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

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B.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监督C.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保护、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D.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探索、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监督2.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下列哪一说是法不正确的?A.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B.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C.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D.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办案终身负责制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4.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A.公众参与B.专家论证C.合法性审查D.逐级汇报5.关于完善立法体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B.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C.建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主导,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D.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6.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3.07.01•【文号】高检发办字[2003]9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03年6月17日经高检院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五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可参照此办法,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00三年七月一日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理控告、申诉的质量和效率,减少重复来信、越级上访,努力解决久诉不息问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正义,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第三条首次办理本院管辖控告、申诉的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分别是首办责任单位、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

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对本院管辖和本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落实等首办领导责任。

第四条首办责任制遵循以下原则:一、谁主管谁负责;二、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三、注重效率,讲求实效;四、责权明确,奖惩分明。

第五条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送有关检察院或本院有关部门办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控告检察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处理来信来访分工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规定,分别移送本院有关部门办理。

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正文:----------------------------------------------------------------------------------------------------------------------------------------------------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已经2020年11月2日第12次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保障检察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

第三条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和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检察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一)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二)总结检察工作经验;(三)讨论决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章组成人员第五条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资深检察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并设专职委员。

检察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规定任免。

第六条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资深检察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省人民检察院应当为三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的检察官;(二)市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为一级检察官以上等级的检察官;(三)基层人民检察院应当为三级检察官以上等级的检察官。

第七条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行下列职责:(一)审阅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材料和事项材料,发表意见,参加表决;(二)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检察委员会决定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三)参加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四)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检察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范围第八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下列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拟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或者核准按照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的案件;(三)拟提请或者提出抗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四)拟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案件;(五)对检察委员会原决定进行复议的案件;(六)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检察院专人办案制度范本

检察院专人办案制度范本

检察院专人办案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专人办案制度,是指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由检察长指定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高级检察官或者专业特长明显的检察官负责办理,实行一站式、全程负责的办案模式。

第三条专人办案制度适用于下列案件:(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二)社会影响广泛,舆论关注度高的案件;(三)法律适用复杂,专业性强的案件;(四)检察长认为需要指定专人办理的案件。

第四条专人办案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二、专人办案人员的选任第五条专人办案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五年以上检察工作经验;(三)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四)具有丰富的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验。

第六条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特点和需要,从本院检察官中选任专人办案人员。

第七条选任专人办案人员应当采取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

三、专人办案的实施第八条检察长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实行专人办案制度,并指定专人办案人员。

第九条专人办案人员应当全面负责案件的办理,包括审查案件、调查取证、出庭支持公诉、撰写法律文书等。

第十条专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专人办案人员应当定期向检察长汇报案件办理情况,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四、专人办案的保障第十二条检察长应当为专人办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物质保障。

第十三条专人办案人员享有法律规定的检察官权益,其办案工作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第十四条对于办理完毕的案件,检察长应当组织对专人办案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院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章程(试行)》、《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章程(试行)》、《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章程(试行)》、《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年(卷),期】1995(0)5
【摘要】高检发政字[1995]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章程(试行)》、《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暂行办法》已于1995年8月7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第二十次院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告高检院政治部。

有关《检察官法》的其他配套规定,将陆续制定下发。

【总页数】3页(P24-26)
【关键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官培训;市人民检察院;考试成绩;委员会;考评;暂行办法;助理;检察官法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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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复习题集(第5892篇)

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复习题集(第5892篇)

2019年国家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完善立法体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B、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C、建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主导,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D、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答案】:B【解析】:①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政策、思想、决策、人事等宏观方面。

故A选项正确。

②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全体代表2/3以上同意后通过。

故B选项错误。

③依法治国要求立法工作必须由立法机关主导。

立法的各个程序:提案、审议、表决通过、公布均应当由人大主导。

因此,必须建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主导,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

故C选项正确。

④法律应当反映人民意志和人民利益2.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题,单选)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答案】:D【解析】:从实际出发,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故A项错误。

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实践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故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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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检察官办案权限管理办法(试行)
(第XX批试点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及高检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任检察官在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部门负责人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主任检察官在检察长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案件办理的决定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案件办理有分歧的,主任检察官可提请部门负责人召开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提交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主任检察官对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必须执行。

第二章职务犯罪侦查阶段主任检察官的职权第四条主任检察官负责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案件线索的初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研究以及法律规定
—1 —
的其他业务活动,按照规定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在案件初查阶段,主任检察官依法履行对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调取、查证有关机关、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监管程序及有关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调取、查询被调查人及与案件线索相关人员的所有资料;
(三)采取不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调查措施。

(四)安全预案的报备。

第六条在侦查阶段,主任检察官依法履行对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传唤犯罪嫌疑人并讯问;
(二)通知证人等相关涉案人员接受调查并询问;
(三)进行勘验、检查或者聘请鉴定人;
(四)组织辨认;
(五)决定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六)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
(七)解除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八)解除查封犯罪嫌疑人的财物、文书等;
(九)许可或者不许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十)案件侦查终结后,提出处理违法所得及涉案财物意—2 —
见;
(十一)其他经检察长授权,可由主任检察官行使决定权的事项。

第七条在侦查阶段,主任检察官依法履行对下列事项的建议权:
(一)提请决定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及涉案人员、涉案单位的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及其它涉案财物;
(二)提请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住宅、办公场所等进行搜查;
(三)提请决定使用技侦等侦查手段;
(四)提请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的;
(五)提请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或办理边控手续的;
(六)提请决定本办案组人员的回避;
(七)其它可以由主任检察官建议的事项。

第八条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主任检察官应向局长提出建议,经局长、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后报请检察长决定。

第九条对下列事项,由检察长决定:
(一)对线索开展初查的;
(二)初查终结后的处理意见;
(三)侦查终结后的处理意见;
(四)作撤案处理的;
—3 —
(五)其他按照规定需要报请审批的事项。

第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主任检察官必须向反贪(反渎)局主要负责人及时报告:
(一)发现新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新的犯罪线索需要处理的;
(二)其他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犯罪事实按规定需要并案处理或移交;
(三)涉及当事人是县处级以上干部、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境)外人员及民主党派、知名人士或本院人员等;
(四)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审查的;
(五)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上报或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主任检察官应当提供承办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退回补充侦查期间负责搜集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二条主任检察官负责处理自己所办案件的涉检信访事宜,协助控申等部门对上访者开展释疑说法及矛盾化解工作。

第十三条对案件侦办过程中,出现一个办案组无法独立完成所承接的案件时,主任检察官可以向处长建议由处内其他办案组协助办理。

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局长在局内统一调配办案组协助办理。

第十四条下列案件或事项召开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4 —
(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二)上级检察机关、纪检部门交办有必要讨论的案件;
(三)其他需要提请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三章审查逮捕阶段主任检察官的职权
第十五条主任检察官应主办或者组织组内其它检察官办理的侦查监督案件,并就以下事项行使决定权:
(一)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
(二)主任检察官在其权限范围内,决定案件是否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进行备案监督,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三)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或经审查后,提请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以及审查决定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四)对基层检察院报请重新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应当维持不予逮捕决定的,制发《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
(五)对侦查机关(部门)有案不立或不当立案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六)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七)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向侦查机关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
—5 —
(八)对非法证据是否排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侦查活动中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自侦部门审查或向检察长报告;
(九)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
(十)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帮助建章立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十一)其他经检察长授权,可由主任检察官行使决定权的案件或事项。

第十六条下列案件或事项,主任检察官应当层报副检察长、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一)经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仍有分歧的案件;
(二)其他需要报请检察长决定的案件或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案件或事项应当召开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
(一)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在案件认定上有分歧的案件;
(二)拟作附条件逮捕的案件;
(三)拟提请决定撤销原批捕的案件;
(四)拟改变原决定的复议、复核案件;
(五)主任检察官审查后拟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6 —
(六)主任检察官认为应当提请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的案件。

第四章审查起诉阶段主任检察官的职权
第十八条主任检察官应主办或者组织组内其它检察官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并就以下事项行使决定权:
(一)确定案件承办人员;
(二)一次、二次补充侦查决定权;
(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决定权;
(四)组织开展复验复查、调查取证及自行补充侦查;
(五)引导、指导侦查活动;
(六)召集本组检察官研究讨论案件,将重大疑难的案件提交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
(七)在主任检察官权限范围内,决定案件是否起诉,是否支持下级院的抗诉;
(八)根据授权审核签发本办案组检察官法律文书;
(九)带领或指派本组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十)组织开展侦查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及刑事判决、裁定结果监督。

第十九条下列案件应交由主任检察官层报副检察长、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一)可能判处死刑的有争议案件;
—7 —
(二)经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仍然有重大争议的案件;
(三)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第二十条下列事项应由主任检察官层报副检察长、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一)采取或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二)改变管辖;
(三)变更或撤回起诉,追诉遗漏的犯罪嫌疑人;
(四)决定不起诉、是否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诉报批的决定、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五)决定提起、提请、撤回抗诉及复核、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六)侦查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复议、复核;
(七)向侦查、审判机关发出或撤销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

第二十一条下列案件或事项应当召开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
(一)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有争议的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二)有重大分歧的案件;
(三)主任检察官认为应当提请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8 —
的案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xxx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颁布之前的本院其他规范,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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