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担保的由来
浅谈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担保制度
陈俊 杰 敖 晓 军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河北中 程项目 1 . 原工 管理有限公司;. 2河北瑞和安惠工 程项 目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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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措 施 提 出些 许 的建 议 , 从 而 促 使 建 筑 工 程 组 织 设 计 发 挥 出真 正 的 重 要 作 用, 以达 到 经济 效 益 与 社 会效 益 双 丰 收 的 目的 。 关键 词 : 建筑 工程 组织 设计 问题 措 施
目前 , 筑 企 业 为 了可 以适 应 日趋 激 烈 竞 争 的市 场 形 势 , 且 适 建 并
应 新 型 的 施 工 管理 机 制 与 建筑 市 场 新 形势 的 需 要 , 同时 也 需 要 具 备 建 设 现代 化 建筑 的 创 新 技 术 手段 和 力 量 ,所 以就 必须 要 对 现 代 的施 工组 织 设计 方 法 、 念 加 强 完 善 和 改 进 。 理
在 建筑 工 程 当 中 , 计 人 员的 基 本 素 质 是 非 常 重 的 , 以首 先就 设 所 应加 强 设计 人 员 的 责任 心 并 且 提 高他 们 自身 的 素质 要 求 。能 够 充 分 的 必 要 手段 , 此 同 时 , 提 高企 业 的经 济 效 益 与社 会利 益 以及 加 强 与 在 地利 用 建筑 工 程 里 人 员 的 重 要 因 素 。 在 当 前所 积 累 的建 筑 工 程 的施 管理 的 必 要措 施 。在 建 筑 施 工 中 , 以正 确 地 处理 在 此 过 程 中人 与 物 , 工技 术 资 源没 有得 到 充 分 有 效 的 运 用 ,其 中特 别是 对 智 力资 源 的利 数 量 与质 量 , 备 与 工 艺 , 应 和 消 耗 以及 管理 和 生 产 之 间 的 各种 矛 设 供 用 , 就 是 设 计 人 员 设 计 经 验 的不 足 与 自身 素 质 不 够 完 善 造成 的 。 也 在 盾 问 题 , 此 要 以 科 学 合 理 地 , 照 有 序 有 计 划 地 , 衡 严 谨 地 组 织 因 按 均 些 建筑 工程 组织 设计 人 员 中所 缺 乏 正确 的技 术基 础 理 论 与 具 体 的 生产 施工 的 必 要措 施 。 施工经验 , 设计 中只是对技术规范照本宣科 , 没有针对具体 建筑工 并 1建 筑 工 程 组 织 的主 要 作 用 和 分 类 程 的特 点 进 行 设 计 和 规 划 , 因此 也 就 没 有 起 到 具体 的 指 导 性作 用 。 而 11建筑 工程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就是指在 国家与行 业法律法规 . 在 建 筑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必须 要 对 每 个 建 筑 工 程 进 行 逐 个 的设 计 来 适 标 ; 导 下 , 施工 的整 体 出 发 。根 据 施 工 的 不 同 条件 , 工 程 的施 隹指 从 对 应 不 同工 程 的 不 同特 点 。 工 方 案和 施 工 方 法 、 工 顺 序 、 术 措 施 、 工 进 度 、 动 组 织 、 料 施 技 施 劳 材 31 必 须 要 提 高 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重 视 , 选 工 程 质 量 技 术 , . 优 加 供应和运输道路 以及水 电能源等措施在现场设施 的建设与布置 中拟 强 提 高 管 理 建 筑 水 平 和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与 此 同时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不 断 定规划。所 以, 建筑 工程施工过程 当中的组织设计主要是指导全局 、 的加 深 ,建筑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也 需要 不 断 的改 变 自身 的 特 点 , 所 统 筹 规 划 以及 指 导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活 动 整 个 过 程 的技 术 文 件 。 建 以 , 工 组 织 设 计 应 由原 来 的 纯 技 术 性 文 件 提 高 为 技 术 管理 性 文件 。 施 筑 工 程 施 工 的招 标 工 作 和 投 标 工 作 和 申报 施 工 许 可 证 进 行 施 工 等 活 32 在 建 筑 施 工 中 要 不 断 的提 高 建 筑 工 程 组 织 设 计 的 创 新 工 . 动 都 需要 有 工 程 施 工 的 组 织 设 计 为 主 要 导 向。 科 学 合 理 的施 工 组 织 作 , 施 工 组织 的 设计 中 它 不 但作 为 企 业 投 标 的 必 备 文件 , 且 还 是 在 并 设计 是 企 业 和 相 关 的监 理 管 理 部 门指 导 检 查 工 作 的 必 要 依 据 。 管 理 项 目的总 规 划 。 应 以时 代 的 潮 流 为 主 线 , 到 与 时 俱 进 的创 新 也 做 1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需 要按 照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项 目具 体 情 况 与 规 - 2 理 念 。 以 , 新 的理 念 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 其理 论 意 义 , 有 实 践 所 创 有 更 模 , 据 在 设计 阶段 所 编 制 的具 体 作 用 与广 度 的 不 同 , 筑 施 工 组 织 根 建 的意义。 施工组织设计 的内容要有创新。 ① 工程承包合 同主要 的一部 设 计 可 以分 为 建 筑 施 工 组 织 总 设 计 、 业 工 程 建 筑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企 分 分就 是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内容 方 面 要 充 分 考 虑 到 技 术 需 求 , 要 考 虑 在 还 项 或 者 是 分 部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等 。 某 一 个 总 建筑 建设 项 目中 , 在 应 到 合 同 内 容 的 需 求 , 编 制 一 套 以经 济 、 术 、 要 技 管理 和 合 同 为 一体 的 该 先 编 制 整 个 建 设 项 目的 施 工 组 织 总 设计 ,它 是 作 为 对 整体 建 设 工 管 理 规 划 文 件 、 程 结 算 文件 、 行 合 同的 指 导 性 文 件 等 。 以 , 增 工 履 所 要 程 施 工 的 指 导 性 参 考 文 件 , 次 , 要 再 根 据 该 项 的 具体 研 究 对 各 个 其 需 加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内容 , 要 以项 目管理 规 划 的 大体 方 向进 行 发 展 。 主 ② 企 业 工 程 进 行 分 别 编 制 工 程 施 工 组织 设计 ,在 部 分 企业 工程 里 是 需 运 用 创 新 的技 术 和 手 段 。 网 络计 划技 术 中 , 通 过 时 间 的参 数 来 计 在 要 要 根 据 对 于 一 些 分 项 工 程 的作 业 进行 设计 ,也 就 是 针 对 分 项 工 程 的 算必要 的费用 , 工期以及优 化的资源活动 , 以执行计划的条件与情况 施 工 方 案 , 以对 具 体 的施 工 工 程 做 以指 导 。 可 的变 化 再 针 对 计 划 进 行 调 整 控 制 , 实 现 目标 。 并 2 在 建 筑 工 程 组 织 设 计 中所 存 在 的 问 题 4 结 论 当前 , 随着 建 筑 水 平 与 科 学 技 术 的迅 速 发 展 , 建筑 施 工 的 管理 体 总 而 言 之 , 管是 工 业 厂房 、 用建 筑 还 是作 为公 共 建 筑 设 施 , 不 民 在 制 就 需 要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完 善 ,因 此 对 于传 统 原 有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措 工 程 建 筑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从 施 工 的管 理 、 工程 的技 术 、 工 的 工 序 以 及 施 施 已经 不 能 够 再 适 应 当 前 的 需 求 了 ,所 以 隐 藏 在 施 工 过 程 当 中的 一 各 个 专 业 之 间 的配 合 与 协 调 , 到 对 施 工 现 场 整体 的布 置 , 具 设 备 再 机 些 问题 也 逐 渐 显 现 出 来 。 和 材 料 的堆 放 等 , 是 在建 筑 工 程 中 不可 忽 视 最 为 重 要 的环 节 。 即 便 都 21 在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的新 形 势 之 下 ,部 分 施 工 企 业 还 缺 乏 科 学 . 作 为 一个 很 普 通 的 建筑 工 程 组 织设 计 的优 劣 , 同样 也 会直 接影 响到 工 的应 对 措 施 以 及 落 后 的 管理 水 平 ,没 有 对 施 工 组 织 设计 引 起 充 分 的 程 的 品质 与 质 量 。 因此 , 强 建 筑 工程 的组 织 设 计 也 是 有效 提 高 企 业 加 重 视 , 没 有 把 从 前 的成 功 经 验 进 行 借 鉴 , 组 织计 划 编 制 的 内容 缺 也 对 经 济 效 益 的有 力途 径 , 时也 是 提 高社 会 效 益 的 重要 措 施 。 同 乏一 定 的 新 工 艺 、 技 术 等 , 没 有 起 到 降 低 资 源 消 耗 与 提 高 劳 动 效 新 也 参考文献 : 率 等 方面 的作 用 。 1】 绍 武 浅 谈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计 l】 1李 J 山西 建 筑 2 0 (5 081) 22 在 某 些 建 筑 工 程 当 中并 没 有 施 工 组 �
关于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探讨
关于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探讨
陈花 军 ( 河 南城 建 学院 , 河南 平 顶 山 4 6 7 0 3 6)
【 摘 要】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利 用信 用机制来规 范建 筑市场 , 有效发挥 市场经济的有效调 节机制 , 推动建筑 市场的健康发展 。 本 文对 工程 保 证担保 的作 用机理进行 了分析 , 并通过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在我 国发展现状的分析 , 探讨 了工程保 证担保 制度在推行 中存在的 问题 , 提 出了相 关对策及 建议 。
严重 的业 主拖欠 工程款的问题 , 出现 了业主支付担 保的类型 。 但其实 施 中效果并不理想。经过调查看出 . 业 主与承包商都不认 同支付担保 在解决工程款 问题上带来的作用。一方面 . 在一些强制性业 主支付 担
保项 目中( 尤其 是私人工程项 目中) , 普遍存在规避 担保 的行为 : 另一 方面 . 承包 商不 能有效利用保 函进行 索赔 . 支付保 函对业主 的行为 约 束有 限, 原 因在 于 : 承包商在市场 中处 于弱势地位 , 为承接项 目. 有 时 不得不接受业 主的一些苛刻条件 . 如 不合理 的承包商垫 资现象 . 且有 时垫资额超出业主支付担保额 。 引起业主支付担保起不到作用 . 另外 。 由于承包商的弱势地位 . 出现业 主提 出的“ 廉价保 函” 等不具实 际意义 的保函 , 并且承包商也担心利用 担保进行索赔会给 自己在市场 中产生 不好影响 , 不利于其他项 目的竞标 2 . 2 . 3 工程保证担保制 度法律法规不完善 . 存在法律障碍 在 国外多数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工程保证担保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 配套法律法规体 系相 对 比较完善 虽然 我国 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 规, 但有关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的国家性法规还 比较缺乏。在《 建筑法》 中没有对工程保证担保 的规定 , 《 招标投标法》 中提到 了部分工程担保 形式 , 如履约担保 , 但对其他保证担保形式没有做规定 , 《 担保法》 也没 有涉及工程担保的内容 , 造成 了工程保证担保立法层面的欠缺 。 另外 , 在实践 中缺乏对担保行业 的监管 。 缺乏对工程担保出现纠纷时 的技术 鉴定与责任确定 的权威机构 , 监督 、 违约惩罚机制欠 缺 , 导致存在担保 风险 . 社会 信用环境受到影 响。 2 . 2 . 4 工程担保机构不规范 . 监管力度不够 随着市场 经济 的发展 . 商业担保需求增加 , 加上进入门槛低 。 回报 率高 , 担保机构得到迅速增加 , 导致出现担保 机构存 在资金 实力 、 自身 信用与风险控制 能力 的问题 . 以及缺乏对工程项 目风险的认 识与熟悉 工程管理的专门人才 .造成 了担保机构 的能力难 以满足工 程担保需 求。 而且担保公司为了争夺工程 担保业务 . 有 时对被担保者 的信誉 、 经 济实力 等情况都不作调查 . 甚至 出现有少数担保 公司让招标 代理机构 指定工程投标担保业务 的“ 暗箱操作” 现象 . 造 成市场 的混乱 。对这些 现象 . 如果不加强市场规范 和监 管 . 势必造成工 程保证担保制 度难 以
建筑工程担保可否双向——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的对弈
建筑工程担保可否双向——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的对弈——承包商履约担保与业主支付担保是相对应和对等的——迫不得已,承包商只能响应对双方不对等的招标文件,单方提交履约担保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宗旨是利用经济手段引入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进行担保,通过守信得偿、失信受惩的原则来强化合同双方的履约意识。
工程担保制度起源于美国公共投资建设领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将其列入施工合同条件,国际贸易组织及许多国家政府文件都对工程担保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工程担保已经为世界建筑行业普遍接受和应用的一种国际惯例。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主要有美国的美式担保制度、英国的信托基金制度以及日韩的同业担保模式等几种。
我国从2000年起进行试点和推广,至今已近八年,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取得了一定效果,对施工企业发展的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
但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市场监管不到位,专业化担保机构发育不成熟,工程担保行为不规范等,使施工企业不堪重负,也对国有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起到了一定制约作用。
承包商履约担保,是业主为了保证承包商履行施工合同的一切义务,要求承包商向第三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由第三方向业主提供保函,一旦承包商违约,由保证担保人代为履约或赔偿。
它通过第三方担保,确保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
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是承包商为了保证业主履行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支付义务,要求业主向第三方交纳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并由第三方向承包商提供保函,一旦业主违约,由保证担保人代为支付或赔偿。
它通过第三方担保,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到位。
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与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是相对应和对等的。
我国2000年1月实施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工程施工担保
工程施工担保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由担保机构向工程发包方提供的担保。
工程施工担保有助于保障工程发包方的利益,降低工程风险,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担保的定义、类型、作用以及我国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工程施工担保的定义工程施工担保是指担保机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向工程发包方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工程施工担保旨在保障工程发包方的合法权益,降低工程风险,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二、工程施工担保的类型1. 质量担保:质量担保是指担保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担保,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要求。
质量担保通常分为施工质量担保和材料质量担保。
2. 进度担保:进度担保是指担保机构对工程进度进行担保,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进度担保有助于保障工程发包方的利益,防止工期延误。
3. 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是指担保机构对工程款项的支付进行担保,确保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施工方。
支付担保有助于降低工程款项支付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4. 安全生产担保:安全生产担保是指担保机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担保,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担保有助于降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三、工程施工担保的作用1. 保障工程发包方的利益:工程施工担保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款项支付等方面的顺利进行,从而保障工程发包方的利益。
2. 降低工程风险:工程施工担保通过转移风险,降低工程发包方和施工方面临的风险,提高工程顺利进行的可能性。
3. 促进工程顺利进行:工程施工担保有助于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款项支付等问题,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4. 提高企业信誉: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担保,有助于提高其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其获取更多的工程机会。
四、我国工程施工担保的规定1. 《建筑法》:《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支付担保。
工程担保的概念
工程担保的概念工程担保,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深莫测呢?其实啊,就像是给工程项目系上了一条安全带,或者说是一把安全锁呢!我有个朋友小李,他是搞建筑工程的。
有一次,他接了个大项目,可把他高兴坏了。
但是啊,这高兴劲儿还没持续多久,他就开始发愁了。
为啥呢?因为这个项目涉及的资金巨大,风险也高得吓人。
万一出点啥岔子,他辛辛苦苦积攒的家业可能就全搭进去了。
这时候,工程担保就登场了。
工程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保障机制。
就好比你去商场买个贵重的东西,商家会给你一个保修单一样。
在工程领域,它就是给工程相关方的一个承诺,一个保证。
对于业主来说,工程担保就像是一颗定心丸。
比如说,业主把工程交给施工方去做,施工方提供了工程担保,业主心里就踏实多了。
他会想:“嘿,就算这施工过程中有点啥意外,我也不怕,有人给我兜底呢!”这感觉就像你把自己心爱的宠物交给一个宠物托管所,托管所给你保证会好好照顾它一样,让你特别安心。
那工程担保具体有哪些类型呢?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付担保等等。
这投标担保啊,就像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入场券。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小张的公司想参与一个大型工程项目的投标。
可是,业主怎么知道你这公司靠谱不靠谱呢?这时候,投标担保就起作用了。
小张的公司提供了投标担保,这就等于告诉业主:“您看,我们是有诚意的,也是有实力的,要是我们瞎捣乱,您可以拿这个担保来找我们算账。
”这就像两个人初次见面,一方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来表明自己的身份一样。
履约担保呢,那可太重要了。
施工方和业主签了合同,说要把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
可是,谁能保证施工方不会中途撂挑子或者偷工减料呢?履约担保就是来约束施工方的。
我有个远房亲戚老陈,他就遇到过这样的事。
他请了个施工队来盖房子,开始的时候施工队说得可好听了,结果干到一半,发现材料价格涨了,就想偷工减料。
老陈拿出履约担保这一“法宝”,施工队立马就老实了。
这履约担保就像一个紧箍咒,时刻提醒着施工方:“你可得好好干活,不然有你好看的!”预付款担保呢,业主在工程开始前会给施工方一部分预付款。
国际工程担保与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国际工程担保与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中国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并且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随着全球化的日益发展,以及一带一路的切实开展,中国承包商及投资者已是国际市场竞争中重要的一份子,要实现中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在中国建筑企业增强自身实力的同时,一个能为建筑业提供强有力支持的风险和金融服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担保正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改革开放以来,为帮助中国建筑企业适应国际化的建设工程承发包环境,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目前,随着中国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业界对工程担保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国内各大银行也已纷纷提供了各种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服务。
但工程担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
存在一系列问题:1、立法滞后2、监管缺失3、对工程担保制度的市场功能及其实现条件认识不清4、具体的试点推行方式方法不遵循担保市场自身规律等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工程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与工程保险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担保业要专注于控制不可保的信用风险,并在实际出险后有效控制自己的损失,并保持一个较低的运营费用,这就需要尽可能的把可保风险都转移给保险公司,因此担保和保险分别转移的是不同性质的风险,通过工程保险可以有效的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通过工程担保可以转移各种人为风险,所以具有不同的出险规律和时间。
今天本文就简单介绍国际上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提供参考借鉴。
01、国际工程担保制度1、国际工程担保的起源美国是工程担保的发源地。
从1894年美国通过第一部工程担保法案一《赫德法案》(该法案对所有公共工程提出必须事先取得工程担保的要求)至今已经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
工程担保主要依靠信用手段来增强项目管理中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有效地转移了工程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完成。
工程担保在美国的成功运用,引得许多国家先后效仿,相继在法律法规上做出了工程担保的相关规定。
工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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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
• 关于“留置”
• 担保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 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 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 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 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 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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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 保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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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保证担保的作用
• 2、规范市场竞争,促使建筑市场“优胜劣汰” 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担保机构在为投保人出 具保函前,首先要对投保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管 理能力以及诚信记录进行评价,确定风险控制措 施,并根据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一批有实力、 信誉好的建设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容易取得担保 机构的担保。而部分资金薄弱、经营管理能力不 强或诚信记录有瑕疵的企业不容易或不能获得担 保机构的担保,因而承接不到工程项目,被迫退 出建筑市场。
• “高保额,有条件”保函是一种国际趋势。随着经 济全球化的趋势,我国担保人市场的成熟,过渡 到“高保额,有条件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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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
按保证内容分工程担保的主要类型
• 1. 投标担保 是指保证人向招标人保证,当承包商未按照招 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 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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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保证担保的作用
• 3、有助于解决工程款拖欠 推行工程担保,业主要对等地提供支付担保, 一旦业主拖欠或不给工程款时,承包商可以不与 业主纠缠,直接要求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拿 到工程款,使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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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保证担保的作用
• 4、降低交易成本 银行作为承保主体由于一般要求存入100% 保证金,保单形式单一,一旦被担保人出现违约 情况,银行能提供的也仅仅是金钱赔付。专业担 保公司通过专业的风险管理和信用调查,可以发 挥企业信用资源的价值,也可以减少担保申请人 资金和财产上的压力,减少交易成本,真正为建 筑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工程担保的名词解释
工程担保的名词解释工程担保:中文名称是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担保方向甲方担保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工程。
担保作用:工程担保的主要作用是为双方的合同交易提供有力的保障,有效地降低合同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从而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
担保类型:根据担保的性质、担保的特征,可以将工程担保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可担保:根据有关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条款,以正当合理的方式担保对方履行相应义务。
(2)不可担保:在约定条件下,担保方无法完全应当履行义务;(3)可变担保:这种担保在担保条款可接受的情况下,根据当前情况将担保范围加以限定、调整,以更好地保护担保方利益。
担保形式:工程担保采取的形式主要有担保函和担保保证书两种。
担保函是指在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条件和担保期限内,担保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
担保保证书是指担保方代表担保方向乙方做出的保证,并将其写入确定的文件中,作为合同一部分。
担保的效力:合同中涉及的担保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或有效期限到期,担保方对乙方的义务届满,该担保将不再有效。
因此,工程担保必须遵循《担保法》规定的有限时间,否则其承担的义务可能会发生变化。
此外,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执行工程,担保方也有可能会受到损失。
担保的注意事项: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担保合同之前,应当经过法律顾问或律师的指导和帮助,充分了解担保条款,并明确担保责任的范围和限度。
同时,甲乙双方也应当签署有关保证和保险措施,以保障合同实施期间的安全。
由于工程担保有着重要意义,在选择担保机构时,甲方应当充分考虑担保机构的资质、信誉、经验等因素,以确保担保机构的实力和能力。
另外,甲乙双方也应当明确责任的范围和限度,无论在签署合同还是实施合同时,都必须小心谨慎,以确保交易双方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综上所述,工程担保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项保障手段,可以确保双方在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的安全,并有效保护双方的经济利益。
工程担保起源及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起源及发展历程工程保证担保最早起源于美国。
1894年,美国第一家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美国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在纽约州成立。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事先取得工程保证担保。
同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认同公共保证担保制度,即以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取代了个人的信用保证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一种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使建设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风险管理机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工程保证担保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有效措施,即利用经济手段,引入担保人作为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负责,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让实力强、信誉好、担保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或承保的企业多得工程,反之则少得工程甚至接不到工程。
通过这种制约机制和经济杠杆,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业主支付担保的推行,也会使业主随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最终保证工程质量。
我国工程担保发展历程1992年,建设部参与主办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发起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
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吸收了"质量万里行"的重要研究成果,改变用计划经济手段抓质量保证监督机制。
1997年2月,在国家经贸委,"质量万里行"名誉主任薄一波亲笔写信予以高度评价。
会后,建设部牵头,联合治金工业部、国内贸易部、林业部、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日报社、求是杂志社、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部委共同探讨具体实施事宜。
1997年11月,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业风险管理考察团赴美国访问。
考察团回国后即向建设部党组提交了考察报告,并翻译了大量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公司,认为""借鉴美国工程保证担保业保险,对于推动我国机关报型质量保证监督机制的建立,具有很大的意义。
论非融资性担保之一工程担保
论非融资性担保之一工程担保自从七部门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暂行管理办法》后,从事担保行业的各类人员,对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的经营范围处于混淆状态,本文开始逐一论述非融资性担保经营范围之详细内容。
一、工程保证担保定义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
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
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为什么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引入工程保证担保?工程保证担保是控制工程建设履约风险的一种国际惯例,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工程保证担保是工程管理科学化、系统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的建设公司要求在开发的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工程保证担保,通过推行工程保证担保促使建设各方主体树立诚信守约意识,加强诚信履约的自觉性;通过预控、程控、终控多种手段并用,形成一种保护守约行为、惩戒违约行为的环境,通过建立和实施索赔机制,规范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行为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这是提高产品信誉度和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法律手段。
三、实行工程保证担保有哪些作用,与工程保险有什么区别?建设工程项目大多是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
因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包括开发商、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面临着各种风险。
为了有效的防御风险,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通常都应用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这两种方式控制风险。
工程保险针对的是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风险。
其功能在于,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以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工程保证担保针对的是合同履行的风险,即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给权益人(受益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与保险相比,工程保证担保的目的是使工程顺利完成,而不仅仅是赔偿。
工程担保的名词解释
工程担保的名词解释工程担保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手段,它可以在工程履行过程中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并为履行义务人提供一定的担保。
它可以涵盖土木工程、轨道交通、电力工程等,也可以应用到政府采购、民间合同、建筑施工等领域。
工程担保的根本精神是,在工程进行和完成中,权利人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担负的风险将被转移到另一方,并获得担保,从而保障权利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从法律意义上讲,担保是一种财产权利,其基本内容是,履行义务人根据法律义务提供担保人担保,权利人要求担保人在义务履行不能执行或者义务履行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进行补偿,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具体而言,工程担保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责任限定担保、价款担保和工程质量担保。
责任限定担保是关于义务履行规定的担保,价款担保是关于义务履行价款的担保,工程质量担保是关于义务履行质量的担保。
责任限定担保是最常用的工程担保形式,它是指履行义务人承诺在工程履行期限内履行有关义务,如果义务履行不能按时完成,履行义务人必须向权利人支付一定的赔偿款。
同时,履行义务人还需对工程的质量负责,即在工程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如果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履行义务人应负责进行纠正。
价款担保是履行义务人担保价款,包括履行义务人提供的支付文件,如支票、现金支付、电汇等,义务人也需提供有效的担保,来保证权利人的收入。
工程质量担保是指履行义务人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担保,如果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义务人必须负责纠正、重新施工等。
此外,履行义务人还必须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担保措施,以承担工程质量担保责任。
总之,工程担保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及履行义务规定,有效保障权利人的利益而设定的手段,是相互承诺与约束的重要法律手段。
在工程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履行不能按时完成,履行义务人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向权利人支付赔偿款。
此外,履行义务人还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必须重新施工,并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
工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公司在承接一些海外项目或是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时,才真正接触和面对了这一国际通用的惯例——工程保证担保。
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同时也为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维护合约双方信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1991年,国务院决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
1992年,建设部参与主办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发起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
1995年10月1日,我国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吸收了“质量万里行”的重要研究成果,提出建立新型的质量保证监督机制。
1997年2月,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举办的“贯彻《质量振兴纲要》高层研讨会”上,专题研究了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会后,建设部牵头国家10个部委共同探讨具体实施事宜。
1997年11月,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业风险管理考察团赴美国访问。
考察团回国后即向建设部党组提交了考察报告,并翻译了大量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有关资料。
建议借鉴美国经验,组建一家保证担保公司,取名“长安”,含“保证工程质量长治久安”之意。
1998年1月,建设部致函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提出与10个部委联合组建长安保证担保公司。
1998年5月,建设部发出“关于一九九八年建设事业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文件,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和担保制度”;“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试点。
”1998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成立,营业期限没有终止日期,它表明长安保证担保公司的特殊性,可以重组,不可以终结。
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化的工程保证担保公司,商业化运作,股份制形式组建,以工程保证担保、质量保证担保、信用保证担保和住房保证担保为特色。
00工程保险的由来和种类
#工程保险的由来和种类工程保险制度的由来工程保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
1929年,英国对泰晤士河上兴建的拉姆贝斯大桥提供了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开创了工程保险的先例。
英国也是最早制定保险法律的国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进行了大规模的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活动,使工程保险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些国家组织在援助发展中国家兴建水利、公路、桥梁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过程中,也要求通过工程保险来提供风险保障。
特别是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将其列入施工合同条款后,工程保险制度在许多国家都迅速发展起来。
国外工程保险的主要涉及内容:通常分为三大类: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伤害保险等);财产保险(又分为财产损失险和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作为工程保险,同这三类保险均有关。
工程保险又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
所谓强制性保险,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当事人必须投保的险种,但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自愿性保险,则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参加的保险,其赔偿或给付的范围以及保险条件等,均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根据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
国外的工程保险通常有下列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险的险种。
它既对施工期间的工程本身、施工机械、建筑设备所遭受的损失予以保险,也对因施工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
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及贷款的银行等。
如果被保险人不止一家,则各家接受赔偿的权利以不超过对保险标的可保利益为限。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率视工程风险程度而定,一般为合同总价的0.2%~0.6%。
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适用于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程项目(土建部分不足总价20%的,按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超过50%的,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在20%~50%之间的,按附带安装工程险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亦附第三者责任险。
浅谈工程担保制度在我国的推行
机 制 。根 据 “ 菲迪 克条 款 ” 工 程 保 证 担 ,
保 来 源 一 是 专 业 化 的 保 证 担 保 公 司 .二 是 银 行 。由 于银 行 不 具备 专 业 背 景 .工 程 保 证 担 保 一 般 不 由银 行 提 供 。工 程 保
证 担保 包括 1 6种 形 式 . 用 最 多 的 主 要 应 有 投标 保 证 担保 .履 约 保 证 担 保 .预 付 款 保 证 担保 、业 主 支付 保 证 担 保 四 种 。 工 程 担 保 制 度 的 特 点 .是 用利 益 制
量 风 险 , 力 地 保 障 了 国 家 和 纳 税 人 的 利 有 益 不 受 侵 犯 . 且 有 效 地 保 证 了 参 与 工 程 而
各 方 的 正 当权 益 。
2
、
保 证担 保 的 原理 是鼓 励 守 法 守 信 守 约 , 惩 罚 那 些 不择 手 段 、 作 非 为 的 见 利 忘 义 之 胡
他 们 提 供 担 保 之 前 , 们 会 对 承 包 商进 行 他 深入 的考 察 。 要是 事前 资质 考察 和信 用 主 资 格 考 察 .它是 对 承 包 商 的财 务 状 况 ,完 成 此 项 目的 能 力 、资 历 以及 经验 的 考察 。 业主进 行 的考察范 围一般 不如担保 公 司 做 得 广 泛 。 担 保 商 要 接 触 到 承 包 商 详 细 的 财 务 资 料 、现 行 的 公 司 优 缺 点 分 析 以 及 公 司 眼 下 面 临 的 问 题 。 由于 担 保 商 对 承 包 商 有 深 入 的 了 解 ,他 们 就 更 有
单 ,即 守信 者 得 到 酬 偿 ( 誉 高 ,保 证 人 信 愿 意 担 保 , 保 费低 , 易 得 到 更 多的 订 担 容 单 或 工 程 ) 失 信 者 受 到 惩 罚 ( 证 金 及 反 , 保
工程担保方式有哪些
⼯程担保⽅式有哪些⼯程建设在我国是很普遍的,⼯程建设中最常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程建设。
⼯程建设由于要有⼤量的⼈⼒物⼒财⼒,为了保证⼯程质量和明确责任,⼀般会进⾏⼯程担保,那么⼯程担保⽅式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程担保⽅式有哪些⼯程担保制度起源于美国公共投资建设领域,⾄今已有⼀百多年的历史,这项制度的推⾏保证了建筑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国际咨询⼯程师联合会将其列⼊施⼯合同条件,国际贸易组织及许多国家政府⽂件都对⼯程担保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程担保已经为世界建筑⾏业普遍接受和应⽤的⼀种国际惯例。
⼯程保证担保制度是⼀种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参与⼯程各⽅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风险管理机制。
依据"菲迪克条款",⼯程保证担保来源⼀是专业化的保证担保公司,⼆是银⾏。
但在美国,由于银⾏不具备专业背景,⼯程保证担保⼀般不由银⾏提供。
⼯程保证担保包括16种形式,应⽤最多的主要有4种:1.投标保证担保。
它主要⽤于筛选投票⼈。
国外⽆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市场准⼊把关通过保证担保⼈对投标⼈严格的资格审查来完成。
投标保证担保要确保合格者投票以及中标者将签约和提供业主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保证担保。
2.履约保证担保。
业主得到保证,承包商将履⾏合同的⼀切条款。
⼀旦承包商违约,保证担保⼈要代为履约或赔偿。
3.预付款保证担保。
它确保与⼯程项⽬有关的⼯⼈⼯资、分包商及供应商的费⽤,将按照⼯程进度由承包商按时⽀付。
4.业主⽀付保证担保。
它通过对业主资信状况进⾏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程费⽤及时⽀付到位。
⼀旦业主违约,保证担保⼈将代为履约。
⼯程担保的注意事项(1)银⾏对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往往限于财务状况,⽽其他担保⼈还要对承包商的技术⽔平和管理能⼒作核查。
⼀旦证实承包商违约,开具履约担保书的担保⼈要确保业主能按照合同最终完成⼯程项⽬的建设,⽽出具履约保函的银⾏仅给予业主⼀定数额的赔偿,其善后⼯作由业主承担。
工程保证担保担保基础知识
工程保证担保担保基础知识代伟2012.8.6一、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定义: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
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
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监管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监管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工程保证担保发展的起源与历程•工程保证担保最早起源于美国。
1894年,美国第一家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美国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在纽约州成立。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事先取得工程保证担保。
同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认同公共保证担保制度,即以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取代了个人的信用保证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一种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使建设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风险管理机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工程保证担保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有效措施,即利用经济手段,引入担保人作为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负责,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让实力强、信誉好、担保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或承保的企业多得工程,反之则少得工程甚至接不到工程。
三、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历程•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1.1980年代——海外承包买教训、世行项目作示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筑企业逐渐走向海外,不仅开始遇到工程担保这一国际惯例,而且还因为国内缺乏担保工具的支持而在海外承包中遭遇不少困难,甚至遭受到不公正索赔,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为了帮助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承包,中国银行、建行等纷纷开始涉足保函业务,初步建立起了其担保业务规程和担保产品体系。
另外,世界银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始为中国的一些大型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同时也给这些项目带来了严格的工程担保体系。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建市[2006]326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建市[2006]32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
现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
附件: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十二月七日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建设部于2004年8月和2005年5月分别印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市[2004]137号)和《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并在部分试点城市取得了经验。
为了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义,明确目标和原则1.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
引入工程担保机制,增加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根据企业实力和信誉的不同实行有差别的担保,用市场手段加大违约失信的成本和惩戒力度,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更加规范透明,有利于转变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实习总结
我国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经过长时间对建设工程担保的了解,也同时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现将我国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作以总结。
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起步较晚,直到80年代初才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之一被引入我国。
我国第一家担保机构成立于1993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成立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当时政策还没有放开,实行金融管制,所以成立担保公司需要央行的支持。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国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发展起来,但没人从事融资担保行业。
但是,金融管制于1998年取消后,事情发展到另一个极端,由于对资金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全国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4000多家担保机构。
但是这些担保机构中从事工程保证担保的并不多。
1998年1月,真正的专业工程保证担保机构——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它是由建设部致函国家工商局,正式提出与10个单位联合组建起来的,当时建设部的副部长谭庆琏任长安的董事长。
但是,真正得到国家在政策上的全力支持是从2004年10月开始的。
1998年5月,建设部提出了“逐步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和担保制度”的工作目标,并要求各地“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试点1998年8月,北京市建委与长安保证担保公司签订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担保制度合作意向书》,开始进行相关试点工作。
1999年,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以工程保证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个经济较发达城市先行试点。
1999年2月,长安担保拿到了第一个试点项目——国家大剧院。
2004年6月3日,北京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实行保证担保”。
此文件是我国在工程保证担保领域唯一一部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地方行业性法规,文件明令规定北京在建工程发包承包过程中均要设定保证担保。
工程担保被操解释
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预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
开辟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
开辟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监管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监管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工程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人应工程合同一方(即被担保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即权利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如果被担保人无法完成其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应由被担保人履行的义务,则由担保人代为履约或者做出其他形式的补偿。
( 1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担保,是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向业主提交的第三方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和实际地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
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担保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
( 2 )支付担保:业主支付担保,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是以开辟商(业主)为被保证人,以承包商为受益人(权益人),保证开辟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金额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保证担保。
如果开辟商违约,承包商可以依据业主支付担保书规定的条件在担保金额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3 )工资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为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建设单位向监管人提供的,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的担保。
(4)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指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承包商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是业主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以供承包人周转使用,为了保证承包人将这些款项用于工程建设和业主的资金安全,而建立的信用担保制度。
银行工程保函主要包含银行投标保函、银行履约保函、银行预付款保函,银行工程质量保修保函和工程款支付保函。
何为银行工程保函呢?有如下解释:( 1 )投标保函保证人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并在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的保函。
工程担保——建筑业规避和控制风险的治本之策
化各行为主体的合同意识 . 从而减弱政府在工程管理方面的负
担 另外 . 工程担保 能够有效地预防 制建设合 同履约风险 控 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 障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 保 达到规范 建筑市场经济秩 序的 目的。 所以 . 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 制度是
程风 险管理制度 的主要内容 论依据及可供借 鉴的国际惯 理 例等进行 了研究 , 并在广 泛调查研 究的基础上 , 完成 了《 关于 在我 国建立工程风 险管理 制度的课题研究报告》 报告全面分 析了在我国建 立工程风 险管理制度 的必要性 . 鉴了发达国 借
家和地 区在政 府投资工程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做法及 其成功的经验 . 细化 了建立工程风 险管理 制度 的设想 . 为制定 适合 我国实际 情况的工程担保管理 制度打 下了 良好的基础 。
发 展
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 , 要求在 五 间有重大 进展 十 期 20 年 . 0 2 建设部与国务院有关部 门联合成立 了课题组 . 组 织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 高校和企业的专家 , 对建立我国工
面对建筑市场 的诸 多顽 症 . 工程 担保机 制可 以最 大程度 地 发挥作用 。 它可 以在 受益 人 被担保 人 . 保人之间构筑起 担 经济利益关系 。 担保人一旦承担担保责任 , 必将对被担保人事 前 、 中、 事 事后 的行为 进行全程考核监督 担保人从 自身的利 益 出发参与工程的监督管理 并通过 严格 的责任索赔程序 , 强
拟 在20 年4 0 6 月总结经验 , 召开工程担保现场会 。 我 省在工程担保方 面也 做 了大量 工作 . 除及时转发建设
部 的有关文件 规定外 ,0 5 月1 日还在郑 州举办 了全省工 2 0年9 6 程担保政策和工程担保合同培训I . 班 建设厅何雄副厅长在培训 班上强调 , 用工程担保制度等市场管理手段 . 要 为建筑业的发 展 营造一 个 良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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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担保的由来
工程保证担保,是保证担保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
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出现了手工业,有了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物运输、奴隶贩卖、高利贷等。
伴随着这些活动,产生了保证担保。
担保,在古代《罗马法》里就有明文规定。
二千多年前地中海的一位历史学家赫多图斯(HRDOTOUS)则明确提出要在合同条款中加入保证的概念。
根据《罗马法》、《圣经》、《威尼斯商人》中的记载,所谓担保,就是由第三方作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仅人保证:被保证人一定按照合约要求履约。
如果被保证人违约,担保人就代为履行,以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保证担保形式,和订金、抵押等担保形式的区别在于,保证担保是用保证人的信誉,而不是用物或一定量货币保证债务的履行。
这种信誉一方面基于保证人有清偿债务的财产,另一方面源于保证人对诺言的忠实。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前期,保证担保是以个人的身份或群体名义在进行。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交易规模日益扩大,个人担保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个人变得越来越没有能力履行保证担保义务。
尤其,当保证人病亡,保证承诺就成为一纸空文,给权利人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为了打破个人担保的局限性,1720年,世界上出现了第一家专业性保证担保公司。
1865年,美国人成立了自己的第一家保证担保公司—忠诚保险公司,专门担保被保证人如期履约。
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的出现,使保证担保业务进入了更加广泛更为复杂的领域。
1894年,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的形式,被美国联邦政府认可,并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制度确认了起来。
二
在美国,工程保证担保从一开始就被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十九世纪晚期,美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工业现代化,国际贸易增长,城市繁荣,移民增加,道路交通扩展。
这一切直接导致了美国建筑业的迅猛发展。
为了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使其在加快速度的同时保持高质量,美国联邦政府在确立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制度随后不久,便将保证担保运用到了工程领域。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实行保证担保。
自此,工程保证担保就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
为了使工程保证担保尽快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从制定“赫德法案”起,就开始了工程保证担保方方面面的研究、监督、控制。
对保证担保公司的资金状况、信用情况、机构组织状况进行定期审查。
1908年,美国保证业联合会成立。
1909年,托尔保费制定局成立,该局专门为美国保证业联合会制定费率,到1947年,该局并入美国保证业联合会。
1935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实施“米勒法”。
米勒法要求所有参与联邦工程建造的主承包商,必须投保以保证该承包商履约并按时付款给材料供应商和工人。
保证担保公司的营业资格审查由美国财政部主持,每三年公布一次合格者名单。
1942年,美国各州相继通过“小米勒法案”,要求所有州政府投资兴建的项目必须实行担保。
在美国,所有的公共工程都由私营企业来完成。
这些获得工程合约的公司大多都具有良好声誉,都能以较低价格中标,其根源就在于工程保证担保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00多年来,工程保证担保以其特有的方式,保证了美国建筑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工程保证担保的巨大成功,得到了美国总统的热烈赞扬。
1994年在美国保证业联合会庆祝“赫德
法案”颁布100周年之际,美国总统克林顿发来贺电,感谢工程保证担保为美国建筑业发展、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伟大贡献。
现在,工程保证担保业务已普遍推广到世界许多国家。
在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加拿大,工程保证担保也取得了的巨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