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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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345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行政事务包括考勤管理、车辆管理、员工宿舍管理、财产管理、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图书、报刊管理、库房管理。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考勤,公务车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办公设施设备的保养、修理和使用调配,订阅报刊杂志,公司单身员工宿舍的分配和管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公司机关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办公室,负责假期管理的职能部门是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公司机关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员工应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做到有事请假。上班迟到、早退,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扣2分。

第五条考勤

(一)员工考勤以每自然月(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二)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代签到一次双方当事人各扣当月绩效考核5分。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在当日签到表上记录并签字,否则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各管理处设兼职考勤员一名,负责本管理处员工的考勤登记。各兼职考勤员应每日对本单位人员出勤、请假等情况如实记录,于次月1日(非工作日则顺延)前将经管理处主任审核的考勤登记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核发当月工资的依据。考勤员必须每日核对签到表,并认真填写考勤表。

第六条监督检查

公司考勤管理部门对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考勤登记、外出办事登记、在岗情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抽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公司考勤管理部门不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徇私舞弊或处事不公,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部门1分。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一节车辆管理

第七条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维修保养,保险购买、使用调配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车辆行驶记录和维修保养档案。

第八条公司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如下:

(一)粤z、粤z为公司领导工作用车;

(二)粤z、粤z、粤z、粤z为机关公务用车;

(三)粤z、粤z、粤z、粤z为住户专车;

(四)粤z为东莞分公司公务用车;

第九条车辆使用与管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凡出车、维修、保养,器材的更换、损耗、油料的决算,等级事故均应认真登记。

第十条机关公务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安排用车:

(一)催办承办紧急公文、护送人事档案或机密重要文件;

(二)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三)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考察团队;

(四)提取数量多、重量大的物品;

(五)公司证照、资质、年审事务的办理;

(六)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的事务;

(七)其他特殊情况(如:员工会餐,集体活动等)。

各部门员工进行以上事项时由公司承担停车费、过路(桥)费、洗车费。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员工日常工作需要使用公司公务车辆的,应按公司车辆使用费用标准执行(标准见附表)。将车辆使用费用和油费(按公里数折算)交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统一交至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出具收款收据。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由车辆使用者承担。

第十二条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各部门因业务需用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二天申请,填写好“用车申请单”

(填写清楚用车时间、地点、事由、所在部门等)由所在部门经理核定后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安排,调配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后方可出车,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第十三条粤BA5338由东莞分公司根据公司机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住户专车应按照规定线路行使、按时出车,由所在管理处主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呈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第十五条如遇特殊情况,公司领导可直接定编或使用车俩。值班司机做好行车记录,用后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十六条为保证车辆安全,无论何时何地,用车人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场保管、锁好门窗,停车卡必须随身携带,切勿放于车上,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按照“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生违章、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情况,有明确责任车以外的一切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如遇车辆被盗情况,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办公室,同时报告停车场管理人员,索要车辆丢失证明;如

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受损,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协助处理。

第十八条车辆被盗后的个人赔偿原则:

首先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规定数量的罚金.

此外,第三者赔偿数额如超过车辆折后的净值,所丢车辆责任人再以:车辆购置总价减第三者赔偿数额的差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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