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稳定性
宪法规范特点
宪法规范特点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文件,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宪法规范的特点有以下几点:首先,宪法具有基本性和总纲性。
宪法规范的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其他法律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宪法规范的主要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构成了国家的总纲,为其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本方向和基础框架。
其次,宪法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相对长期和稳定的性质。
宪法的修改一般需要经过比较严格的程序和条件,不能随意修改,从而保证了宪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宪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再次,宪法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
宪法规范的是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涵盖了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对于公民的权利保障和政府的职责限制具有普遍性和包容性,不分种族、性别、宗教等差异,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平等地位。
同时,宪法具有法律明确性和具体性。
宪法对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国家的管理和公民的行为提供了具体指导。
宪法规范具有一定的明确性和具体性,减少了宪法条文的解释和适用的模糊性,保证了宪法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此外,宪法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具有强制力。
宪法的内容不仅对公民具有约束力,也对政府行为具有约束力。
一旦宪法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宪法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全面性。
宪法与其他法律不同,它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内容。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和框架,同时也是一种规范其他法律的标准。
宪法规范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国家的政治制度,还包括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宪法的全面性保证了国家管理和公民行为的全面规范。
总之,宪法具有基本性、总纲性、稳定性、广泛性、包容性、明确性、具体性、权威性、强制性、相对独立性和全面性等特点。
宪法的主要特征
宪法的主要特征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文件,旨在规范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象征,宪法具有一些主要特征,以下将对这些特征进行探讨。
一、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文件,具有不可撤销的权威性,其规定必须被全体国民遵守。
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全国各地、各个社会成员。
宪法制定的规则和制度为国家的治理提供了基本框架,确保了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二、稳定性和持久性宪法的制定和修订一般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确保了宪法的稳定性。
宪法应当具有一定的耐久性,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和社会的变革。
尽管宪法可以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确保宪法的修改不会轻易发生,稳定国家的法律秩序。
三、权利保障和限制政府权力宪法中通常包含一系列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平等权利等。
这些权利的存在和保护使得政府不能任意侵犯公民的自由和利益。
同时,宪法也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防止政府滥用职权。
四、政治性和价值导向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书,往往反映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
宪法中通常包含有关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元首、政府组织等内容,并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价值导向,如人权、民主和法治等。
宪法的政治性和价值导向性使得宪法具有指导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作用。
五、全面性和系统性宪法需要对国家各个领域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进行全面规范,确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标准。
宪法不仅涵盖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还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
宪法必须具有系统性,各项规定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六、法治原则和权威性解释宪法以法治为基础,要求国家的一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宪法的权威性解释权通常由具有司法权的机构担负,如宪法法院。
宪法的解释权旨在确保宪法的正确理解和适用,维护宪法的权威性。
宪法规范特点
宪法规范特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国民共同创制和共同遵守的最高法律。
它是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的基本准则,对于维护国家权威、实现政治体制正当性、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宪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最高性: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和符合宪法的规定。
任何其他法律和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宪法必须优先适用。
这是维护宪法权威和保障公正正义的基础。
2. 广泛性:宪法规范广泛,包括了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宪法关系到国家全体人民的权益,是国家制度和政策的总纲,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3. 稳定性:宪法的修订一般需要经过较为严格的程序,需要通过比较高的法定门槛,才能使宪法发生变动。
这种稳定性保证了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相对稳定,有利于社会秩序和法治的维护。
4. 基本性:宪法规范的内容是国家制度和政策的基本问题,是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的基本准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权力的组织运行方式,是规范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的基础。
5. 法律性:宪法是一部法律,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它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行使和限制,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
宪法的实施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违反宪法。
6. 人权保障: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
宪法规定了一系列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财产权、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保障。
7. 强制性:宪法具有强制性,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宪法的规定。
宪法规定了公共权力的运行原则和规则,对于维护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秩序具有强制力,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 可变性:宪法是有一定可变性的,可以根据国家的需要和情况进行修订和变更。
宪法修订的程序和条件一般比较严格,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论宪法的稳定性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论宪法的稳定性姓名:***申请学位级别:博士专业:宪法学指导教师:***20030501中文摘要历来法律思想家都关注法的稳定性问题,并且大多数法学家赞同法应该具有稳定性。
亚里士多德最早阐述了法的稳定性。
也有极少数法学家强调法律的不确定性,认为法律永远是不确定的,从而否定了法律的稳定性。
作为调整一国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关系以及规范其他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问题(如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的最高法,宪法理所当然地应该具有更强的稳定性。
很多宪法学教材或论著都将稳定性作为宪法规范的特性之一加以充分肯定。
稳定性是宪法的基本价值之一,它对于一方面缺乏宪政和法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迫切需要依法治国的当代中国来说,其意义更加重大。
宪法的稳定性是不是一种客观必然?具体到一个国家或一部宪法而言.其宪法如何获得稳定性?面对日新月异地变化着的社会。
宪法能否保持稳定性?又如何保持稳定性?有没有一定的指标作为衡置宪法是否具有稳定性以及是否稳定的标准?我国宪法的稳定性如何?怎样进一步增强我国现行宪法的稳定性?对以上这些有关宪法稳定性的基本问题的讨论有助于丰富宪法学理论研究,为稳健的立宪和行宪提供指导;对我国宪法稳定性的客观评价有助于我国宪法的发展完善。
法律和宪法的稳定性并非仅仅只是学者们主观上的美好愿望,而是有着哲学基础、社会利益阶层、法理、宪法的其他相关性质以及人们的心理需求等各种客观依据支持的一种必然性质。
宪法稳定性的含义是多层次、多状态的:首先,宪法的稳定性有三个层次上的含义,一是本质层次的稳定,指宪法所蕴涵的由制宪和修宪的指导思想及理论依据等意志所决定的本质始终保持不变或基本不变,二是规范层次的稳定.三是形式层次的稳定。
其次,宪法的稳定性有静态稳定性和动态稳定性两种状态。
前者是指立宪活动中表现出的稳定性,后者指宪法在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对同一宪法规范的实旖从不同时期的纵向看,不因时间的变化而矛盾:从不同地区的横向看,不园地域或人事的差异而走样。
关于宪法的论述
关于宪法的论述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权力的运行方式,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宪法是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它确立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宪政原则,为国家的治理提供了基础。
宪法保护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了言论、信仰、结社、劳动等基本权利。
宪法还设立了法律制度,规定了司法机构的组织和职责,确保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法律秩序。
宪法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变性。
它通常采取困难修改的程序,以保证宪法的稳定性和持久性,防止政治和社会动荡对宪法产生过度影响。
但随着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变化,宪法需要符合时代的要求,反映社会变革的需要,因此宪法也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可以通过修宪的方式进行修改。
宪法的遵守和实施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和政治稳定至关重要。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在国家机构和公民间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
只有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才能保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总之,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准则,它规定了国家组织和权力的结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国家的法治和政治稳定提供保障。
宪法知识知识点
宪法知识知识点一、宪法的基本概念1. 宪法的含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和运行的基本法律。
2. 宪法的特征:(1)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排他性和优先性。
(2)根本大法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权力机构和权力行使的范围和限制。
(3)稳定性:宪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长期效力,不会轻易改变。
(4)普遍的适用性:宪法适用于整个国家领土范围及全部公民。
3. 宪法的作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保护公民的权利,调整国家机关的职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长治久安。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1. 人民与国家的关系:宪法规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人民有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通过选举和民主制度实行国家权力的分立和制约。
2. 国家制度和国家机关: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如国家的性质、领土、国旗、国歌、首都等。
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职权范围,如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3.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人身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等。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卫国家等。
4. 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通过选举来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选举产生国家机关的代表和领导人。
5. 国家安全和国防:宪法要求国家必须保卫国家独立、国家安全和民族统一,保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
6. 宪法的修正和权力制衡:宪法规定了宪法的修正程序,规定了宪法与法律、政府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相互监督。
三、宪法的保障机制1. 宪法的合宪性审查:宪法规定了合宪性审查制度,即宪法法院对法律、法规、决议等进行合宪性审查,以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稳定。
2. 公民的诉权保障:宪法保障公民的诉权和申诉权,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宪法的成文和普及:宪法以书面形式规定,通过公布、宣誓、教育等形式在全国普及,使公民知晓和遵守宪法。
对宪法概念的理解
对宪法概念的理解
宪法是一部国家或组织体制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职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通常是由立法机构或宪法制定会议制定,并经过特定程序得到通过或修正。
宪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概念理解:
1. 法律的最高权威:宪法是一部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其他法律、法规和行政文件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石和根基。
2. 政治组织的基本规范: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组织方式,包括国家的政府形式、权力机构和职能的设立与运行等。
宪法为国家的政治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规范,保证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公民权利的保障: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宗教、出版、结社、教育等权利。
宪法将这些权利确立为公民的基本保障,并规定政府的职责是保护和维护这些权利。
4. 国家权力的分配与制衡:宪法规定了国家政权的分配与制衡机制,以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宪法明确规定了不同权力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合作关系,确保国家的权力运行在合法、公正、有效的范围内。
5. 法律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宪法通常具有相对稳定和长期有
效的特点,不随政治力量的更迭而频繁改变。
宪法的稳定性保障了国家法治的连续性,确保国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稳定的运行。
总之,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和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具有法律权威、政治规范、公民权利保障、权力分配与制衡,以及法律稳定性等方面的概念和理解。
简述宪法规范的各个特点
简述宪法规范的各个特点引言:宪法是一国最高法律,具有宪法地位的法律文书。
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宪政原则、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形式,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从宪法规范的总体性、权威性、稳定性、广泛性和约束性等方面进行简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宪法的各个特点。
一、总体性宪法规范是一国的基本法律,具有总体性的特点。
它不仅涉及国家政治体制的组织和职权分配,还涉及国家的权力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行政、立法、司法等多个领域的内容。
宪法规范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和最终决定权的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而且宪法规范相对稳定,一般只能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权威性宪法规范具有特殊的权威性。
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它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组织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国民个人,在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都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进行。
宪法规范体现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公民的权利保障,保证了国家治理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三、稳定性宪法规范相对稳定,不容易被频繁修改。
这是因为宪法规范涉及到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组织,需要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以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
在修改宪法时,一般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程序规定的多数条件,以保障宪法的相对稳定性。
宪法的稳定性也体现了一种连续性和延续性,使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能够更好地维持和发展。
四、广泛性宪法规范广泛涵盖了国家政治体制、国家机构职权、公民权利等多个领域的内容。
宪法规范对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具体而全面的规定,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司法等多个领域。
通过宪法的规定,确保了国家各项事务的有序进行,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约束性宪法规范具有明确的约束力,对国家机关和公民个人都有约束和规范作用。
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事,不能超越宪法规定的范围。
同时,宪法规范也约束了公民个人的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生命力的体现
宪法生命力的体现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和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生命力和稳定性。
宪法的生命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权威性与约束力: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所有公民、政府机关和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无论其地位或权力大小。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边界,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提供了保障。
2.时代性和适应性: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宪法需要不断地适应新的情况和需要。
宪法的生命力体现在它能够持续发挥其指导和规范作用,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和完善。
3.社会认同和共识:宪法的生命力还体现在其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共识。
一部宪法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宪法应该反映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价值观和社会意愿,以获得社会的广泛支持。
4.宪法的刚性与柔性:宪法通常具有一定的刚性和柔性。
刚性体现在宪法的修改和修正相对较为严格,需要较高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以保障宪法的稳定性。
但宪法也应具有一定的柔性,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以满足不同时期的需求。
5.司法保障:宪法的生命力也依赖于司法的保障。
司法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和适用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司法审查保护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宪法在社会中得到充分实施。
总体而言,宪法的生命力体现在其权威性、适应性、社会认同和司法保障等方面。
一部有效的宪法应该能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保持其稳定性和灵活性,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宪法稳定性的原因与条件
本文作者刘一纯工作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的稳定性不但是我们对于宪法的理想期望,也是宪法作为法律的规范性和作为根本法的原则性等一些特性所要求的。
因此,制定一部稳定的宪法或保持与维护一部宪法的稳定性有着重要意义。
为此,必须对宪法稳定性的成因有明确认识。
笔者认为,宪法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当该宪法所处历史时期的经济和政治关系动荡不定时,宪法不可能是稳定的,而在经济和政治关系等比较稳定的时期,宪法的稳定性就是宪法内在地具备了优良品质、外在地得到持久贯彻实施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保障宪法品质优良的主要因素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良法的概念,指出良法是实现法治的前提。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以来,有学者提出依法治国,首要是依宪治国,即运用宪法的民主原则和法治精神来治理国家,进而有学者提出良宪的概念。
这些都说明了法律和宪法本身品质优良的重要性。
宪法的品质显然是在立宪包括制定和修改环节形成的,要保障宪法具有优良品质,就必须明确良宪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并在立宪过程中始终把握和落实这些因素。
笔者认为,构成良宪的主要因素是正确的立宪观念、成熟的立宪基础、适当的表现形式及完善的宪法文本,它们分别从根本性、前提性、形象上和内容上保障宪法的优良品质。
一正确的立宪观念初看起来,宪法稳定性的内因似乎只与宪法文本所承载的宪法规范内容有关。
然而,宪法的制订或修改总是在一定的立宪观念指导下进行的。
立宪观念包括为什么立宪、依什么立宪、在具体国情下应该立怎样的宪法、怎样立宪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宪法包含哪些内容?宪法对这些内容如何规定?归根到底都是由立宪观念决定的,也就是说,宪法规范内容归根到底是由制宪者或修宪者的立宪观念决定的。
因此,从实质上讲,宪法是否科学合理,取决于立宪观念是否正确。
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立宪观念,才能科学合理地确立宪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也才可能科学合理地选用宪法形式、建构宪法结构、设计宪法规范、确立宪法制度,从而最终制定出一个科学的宪法,或通过宪法修改实现宪法的科学性。
我国宪法修改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宪法修改制度的主要内容宪法修改作为宪法制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而宪法修改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并区别于一般法律的修改。
我国现行宪法的3次修正均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完成的。
一、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不可更改的属性。
然而,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迁,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也会出现不适应的现象,需要通过宪法修改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具体而言,宪法修改的必要性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 社会发展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变迁,一些原有的宪法条款可能已经过时或不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
为了保持宪法的时效性和权威性,需要对这些条款进行修改。
2. 完善宪法体系:宪法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补充。
通过修改宪法,可以弥补原有条款的缺陷和不足,使宪法更加完善和严谨。
3. 适应国际环境: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一些国际条约和惯例可能需要国内宪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需要对宪法进行修改。
二、宪法修改的原则我国宪法修改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依照程序:宪法修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违反程序的修改行为都是无效的。
2. 内容明确具体:宪法修改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或模糊不清的情况。
3. 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宪法修改应当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确保修宪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4. 保障宪法的稳定性:在修宪过程中应当尽量保持宪法的稳定性,避免频繁修宪导致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受损。
三、宪法修改的程序我国宪法修改的具体程序如下:1. 提案:提案是修宪程序的起始阶段,提案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等。
提案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及国家根本制度、基本政策等方面。
提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有相关材料和说明。
2. 审定:提案提出后,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将提案交由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审定。
宪法学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
宪法学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宪法学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一、引言宪法学是法学学科的重要分支之一,研究对象是宪法,即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广泛,包括宪法的起源、性质、作用、解释和修改等方面。
本文将就宪法学的若干重点知识点进行综合总结和归纳,旨在帮助读者加深对宪法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二、宪法的定义和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权组织和国家行为活动的总章程。
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其他法律都要与宪法相符合。
2. 宪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宪法适用于全体公民和其他法律主体。
3. 宪法具有稳定性:宪法的修改一般比较困难,从而保证了国家制度和法律秩序的稳定性。
三、宪法与宪法法律的关系宪法法律是宪法学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
宪法法律是指由宪法授权设立的法律,包括组织法、选举法、行政法等。
宪法法律与宪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法律是对宪法原则和规定的具体化,是宪法的实施依据。
2. 宪法法律必须符合宪法:宪法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否则违反宪法。
3. 宪法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宪法:宪法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宪法的授权,而非其他法律的授权。
四、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宪法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关乎着宪法的适用和实施。
宪法的解释有三种主要形式:1. 文本解释:即从宪法文本中直接解释宪法规定的含义和适用,借助于文法、逻辑等方法进行分析和推理。
2. 历史解释:即从宪法的历史背景和起草过程中获取宪法规定的真实意图和目的,以此作为解释的依据。
3. 立法者意图解释:即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立法者的意图中寻找宪法的适用和解释。
五、宪法的修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一般不易修改,但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宪法修改的需求也随之出现。
宪法的修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修改程序:宪法的修改一般有特定的程序,如提议、讨论、决定等,需要经过国家的特定机构或程序来进行。
宪法规范的特点
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是一国的基本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特点。
以下是宪法规范的若干特点。
首先,宪法规范的特点之一是法律地位的最高性。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都必须遵守宪法。
宪法的规范力具有优越性和绝对性,且不受其他法律文件的限制。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根本,是国家制度的基本架构,是国家权力的范围和限制的根据,因此宪法规范的最高性是其最重要的特点之一。
其次,宪法规范的特点之二是广泛适用性。
宪法规范不仅适用于国家机关、公职担任人员和国家公民,也适用于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军队等各类组织和个人。
宪法规范涵盖了国家的各个方面,包括国家机构的设置、权力的分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因此,宪法规范的广泛适用性使其对整个社会具有全面的约束力。
第三,宪法规范的特点之三是基本原则性。
宪法规范是一国的基本法律,其内容主要是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安排。
宪法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核心规则。
宪法规范的基本原则性为国家的持续稳定和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四,宪法规范的特点之四是稳定性。
宪法规范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
宪法通常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才能进行修改,从而使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宪法的稳定性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保持国家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秩序。
第五,宪法规范的特点之五是权威性和约束力。
宪法规范的内容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一方面,宪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威机关制定的,代表了国家意志和最高权力的集中体现,因此具有权威性。
另一方面,宪法规范具有明确的限制和约束作用,对国家权力以及公民行为实行有效的约束和制约。
宪法规范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为国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供了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宪法规范具有最高性、广泛适用性、基本原则性、稳定性、权威性和约束力等特点。
这些特点使宪法规范成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对整个社会具有广泛且持久的影响力。
论述宪法的特征
论述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具有以下特征:
1. 最高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 人民性:宪法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民的利益和自由。
3. 强制性:宪法的强制力在于它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不得违反宪法。
4. 稳定性:宪法是稳定的、连续的,不应轻易变动。
这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宪法基本特征的表述
宪法基本特征的表述
宪法基本特征的表述如下: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2.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 宪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
4. 宪法具有稳定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不会轻易修改。
5.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隐私权、受教育权等,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遵守法律、服兵役等。
6. 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特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般比其
他法律更为严格,体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殊地位。
7. 宪法具有根本性: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原则,具有根本性,对其他法律具有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宪法基本特征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原则、具有稳定性、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定和修改程序特殊以及具有根本性。
学习宪法的心得
学习宪法的心得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
它宛如一座巍峨的灯塔,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的幸福指明方向。
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我深受启发,内心涌起诸多感悟。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明确了国家的政治架构和权力运行机制。
这使得国家的治理有了明确的依据和准则,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有序运转。
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宪法所确立的这些制度框架,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民权利保障方面,宪法更是不遗余力。
它赋予了公民一系列广泛而真实的权利,从平等权到人身自由权,从政治权利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这些权利是我们作为国家主人的体现,是我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
例如,言论自由让我们能够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我们能够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决定国家的未来走向;财产权保护我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激发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宪法还强调了法治原则,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一原则为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确保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社会才能公平正义,人民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学习宪法,让我深刻认识到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宪法的权威性来自于它的最高法律地位,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这种权威性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石。
同时,宪法的稳定性也是其重要特征之一。
它不会轻易变动,但又能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需求。
这种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体现了宪法的科学性和生命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需要我们用实际行动去践行的责任。
比如,我们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要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
论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论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矛盾及其解决途径摘要: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的价值是并重的。
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法律与现实不可避免地出现冲突。
关键字:法律,稳定性和适应性,矛盾,解决途径,借鉴美国宪法和启示。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典是立法者理性思维的产物,具有永恒性,刚性和不可改变性。
法官面临的所有诉讼问题,立法者预先已将答案交给他们。
法官只能谨慎的对法典作字面的解释,寻求法律条文中体现的立法精神,但实践提醒我们,一劳永逸地制定出永恒、万能的法典只是梦想而已,社会生活的发展会引起相应法律规范的变化。
无论多么成熟发达的立法技术,也不足以让法典包罗万象,一揽无余。
所以,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对立统一的正反两个方面,对成文法这一法律现象也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它既有优越性也有局限性。
通过历史和现实的比较,以及诸多前辈们对宪法的深刻剖析,得出成文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 滞后性。
在整体上成文法与社会生活不能同步发展,永远落后于社会实际。
即“法一制定出来就落后于实际”,因此有人说,法律如同文学作品,从颁布的那一刻起就僵死了;但社会生活却在一刻不停的发展变化,不可能因为制定了法律或没有法律调整而停止运动;而立法又不能及时跟进,因为立法要有一个从立项、调查、起草、讨论、审议、通过、公布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时会很长;尽管在立法时都比较重视法律的前瞻性,但对未来的预测不可能都是准确全面的。
“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是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的缺口的结合,但永远存在的趋向是把这缺口打开来。
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我们谈到的社会是前进的。
”故成文法的滞后性在所难免,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重。
法律也就对社会起不到好的作用,甚至会阻碍其发展,如计划经济时的法律法规,会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
2. 不周延性。
成文法不能全面反映和规范社会生活,有相当一部分社会关系游离于法律之外。
简析美国宪法的特点及其原因
简析美国宪法的特点及其原因摘要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美国式成功的关键所在。
它是美国特殊的历史人文环境下衍生出来的,是美国现行制度的保护伞,更是是美国人民智慧的结晶,美国宪法作为世界上影响深远的宪法之一,它有许多的独到之处。
首当其冲的是它的稳定性,它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特点。
其次是它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它是美国的运行准则。
最后是它的司法的审查制度,是美国宪政稳定的基础之一和保障。
美国宪法的内核与精神,它作为一种文化被各国宪政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宪法;稳定性;分权制衡;司法审查制度;影响和局限性Abstract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is the key to a success of America, which derived from the special historic cultural environment . It is not only the umbrella of the present system, but is the crystallization of Amrican's wisdom.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s one of far-reaching constitutions in the world, has many unique features. First of all, it is of great stability, which plays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in American political life. Secondly, the Principle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 is a running rule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last one is its judicial review system,ensuring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stability and security. As a culture that has positive significance on many contries, the core and spirit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provides reference meaning to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Keywords: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stability;separation of powers;judicial review system;influence and limitations.目录TOC \o "1-4" \h \z \u 摘要IAbstract II目录III前言1一、美国宪法的诞生1(一)美国的独立1(二)从《邦联条例》到美国《1787宪法》的诞生2二、美国宪法的特点2(一)美国宪法的稳定性21、历史传统22、思想基础3(二)政府的分权与制衡51、三权分立的运行机制52、两院内部的制衡5(三)司法审查制度5三、美国宪法的影响和局限性7(一)美国宪法的影响7(二)美国宪法的局限性8结语10参考文献11谢辞12前言迄今为止,没有一部宪法像美国宪法那样得到世界的好评,也没有像美国宪法那样稳定。
美国宪法稳定性的反思
美国宪法稳定性的反思美国宪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自 1787 年制定以来,历经两百多年,虽多次修正,但主体框架和核心原则始终保持稳定。
这种稳定性在世界各国宪法发展的历程中堪称独特,然而,我们在赞叹其稳定性的同时,也有必要进行深入的反思。
美国宪法稳定性的形成,首先得益于其精心设计的制度框架。
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为权力的制衡与约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有效防止了某一权力的过度膨胀和滥用,从而维护了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此外,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使得宪法能够在不同地区和层面得到相对统一的适用和执行。
再者,美国宪法所蕴含的深厚的法治传统也是其保持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美国社会,法律至上的观念深入人心,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民众,都对宪法怀有敬畏之心,并自觉遵守宪法的规定。
这种法治文化的传承和普及,为宪法的稳定运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美国宪法稳定性背后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美国宪法在制定之初,就存在着对某些群体的忽视和不公平对待。
例如,当时的宪法并没有赋予妇女和黑人平等的权利,这种先天的缺陷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宪法的公正性和普适性。
尽管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修正案和社会运动,逐步弥补了这些不足,但历史的痕迹依然难以完全抹去。
在现实层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新的问题和挑战不断涌现。
科技的飞速发展、社会观念的变迁、经济结构的调整等,都对宪法的适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宪法的修正程序相对复杂,往往难以迅速跟上时代的步伐,这就导致在某些情况下,宪法可能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新的社会问题。
同时,美国政治体制中的利益集团和党派纷争也对宪法的稳定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不同的利益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可能会对宪法的解释和适用进行扭曲和操纵。
党派之间的激烈斗争也常常使得宪法成为政治博弈的工具,而非解决问题的根本依据,从而削弱了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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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宪法的稳定性。
(一)尽量减少或限制有关政策性规定。
(二)逐步完善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二、保持宪法的适应性。
(一)适时修改宪法。
(二)科学修改宪法。
三、保持宪法的实效性。
(一)进一步完善宪法的自身保障制度。
(二)进一步健全宪法监督制度。
(三)建立全面的宪法审判制度,使宪法司法化。
(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目录一、内容摘要二、关键词三、正文四、注释五、参考文献论树立宪法权威内容摘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权威至上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宪法权威。
首先,宪法权威天然是与宪法的稳定性联系在一起的,树立宪法权威必须实现由政策性宪法向规范性宪法的嬗变,保持宪法的稳定性。
其次,树立宪法权威必须适时、科学地修改宪法,保持宪法与社会现实的适应性。
再次,树立宪法权威必须建立健全宪法自身保障制度、宪法审判制度、宪法监督制度,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从而实现形式宪法向实质宪法的嬗变,使宪法具有实效性。
关键词:宪法权威、宪法修改、宪法的司法化宪法的权威性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或者说,“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其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等方面”①。
对法治而言,“世界上各国的国情是千差万别的,但任何一个国家只要选择了法治的道路,而且搞的是真正的法治,就必须具备一个共同的条件,那就是:“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②。
宪法权威至上是法律至上的原则的灵魂,然而,目前宪法在我国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权威地位。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治权威至上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宪法权威。
一、保持宪法的稳定性法律权威天然的是与法律规范的稳定性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频繁变迁、朝令夕改的法律体制,是无法赢得人们的尊崇和信赖的,更无法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必须确保宪法的稳定。
宪法是否具有稳定性取决于宪法的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实践。
科学的宪法是宪法权威确立的前提。
当一国宪法规范反映了该国人民宪法观念所体现的价值追求时,必然会具有极强的稳定性。
这种稳定性则反过来使宪政信仰在人们心中的积淀不断加层,进而赋予宪法规范崇高的至上性。
我国宪法内容是十分宠杂的,除传统宪法所包括的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两部分外,还有大部分关于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政策方面的内容。
由于政策具有灵活性和易变性的特点,所以就使得宪法规范经常落后于社会现实的发展,从而引发宪法的频繁修改,损害了宪法权威。
这一点突出的反映在宪法的经济政策规范中。
宪法中政策性规定过多,是我国宪法频繁修改的重要原因。
造成这一情形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宪法具有比其他法律多的多的原则。
这些原则会给人以宪法是政策的综合的假象。
的确,宪法是根本法,具有原则性、概括性特点,包括许多原则性条款,但宪法毕竟是法,宪法的原则性条款仍然是法的条款,具有国家强制力,与政策不同,政策具有很强的弹性。
另一方面,自从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开始规定政策,就一直延续至今,以至于以后的四部宪法虽有所改变,但仍没有彻底摆脱这一倾向③。
所以要保持宪法的稳定性,树立宪法的权威,必须实现政策性宪法向规范性宪法的嬗变。
(一)在宪法中尽量减少或限制有关政策性规定,特别是一些具体的经济制度,社会文化政策不宜规定的过于详细,只对关涉国家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做出规定。
1、宪政的基本功能在于限制国家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经济领域的事情应当交由经济规律来主导,制度投射法律关照都是极其有限的。
因此宪法规定过多的经济制度甚至经济政策方面的内容,既妨碍经济的发展又动摇宪法权威的根基。
2、经济的日新月异发展,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引起的经济巨变,导致经济条件手段,经济运行机制不断新陈代谢,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企图让宪法,法律与经济发展在法条主义平台上亦步亦趋的和谐,那只能是痴人的美梦。
3、过去社会主义经济既表现出明显的发展阶段性,人们也表现出明显的认识阶段性,因而我们要借助宪法来除旧布新,巩固认识,协调分歧。
当今,当我们已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多元化的经济力量不间断地进行渗透,融合,竞争,角力。
理论上关于国有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经典划分,既不能负载亦不能概括经济生活中的千变万化情况,新的经济形态和运行模式层出不穷,因此宪法关于具体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制度规定必将随着经济领域的变化而改变。
4、宪法对经济的作用应在于界定产权,维护公民经济活动的自由,制定驭制经济纠纷的根本规则,确立根本的分配制度。
这样一个宗旨在立宪技术上的表现乃是宪法除了应在总纲中规定社会主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元分配制度外,其他规定可以删去,而把这种有人民自主决定,自主保留的权利,或体现在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规范中,或依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即是公民可以先例的行为的原则推定为公民原创性拥有。
④(二)逐步完善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根据法理学的一般观点,现代法律系统的基本要素可简化为规则、原则和概念,其中在数量上规则应占绝大多数⑤。
作为法律的宪法,其规则即规范也应占绝大多数⑥。
而且,因为“规则有较为严密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事实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规定)和‘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三部分。
”⑦宪法规则(即宪法规范)也应当具备作为法律规范的完整的逻辑结构。
而事实上,我国宪法在这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即宪法本身未明确规定违宪构成和违宪责任,也没有追究违宪责任的完整,统一的程序规定。
在以后的修宪中,我们要逐渐完善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这也是毛泽东关于“搞宪法就是搞科学”⑧的基本要求。
二、保持宪法的适应性宪法作为社会生活的根本法则,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但同时,正是宪法的稳定性,促成了宪法的保守性倾向。
因此,宪法的价值取向一旦和社会生活产生了脱节或冲突,宪法就推动了其反映、确认和保障社会生活价值取向的功能,甚至成为社会生活价值取向的反动,从而产生阻滞社会生活前进的负价值⑨。
“经验知识告诉我们,‘法’必须受到人们的尊重,然后才有尊严,然后才能发生作用,但‘法’也难有能够适应和满足现实社会的需要,然后才会为人们所遵守。
”⑩因此,树立宪法权威,实现法治秩序,必须要确保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适应性。
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通过科学的方式实现宪法的变迁。
对于成文宪法国家来讲,宪法修改是宪法变迁的重要途径。
(一)适时修改宪法正如有学者所言,无论是刚性宪法还是柔性宪法,都必须随着时间和社会情势的变化而变化,宪法不在变化中自变,就会因其不变而为社会变革所推翻。
在这种情景下,更不能奢谈宪法权威和法治。
⑾因此,宪法必须适时修改。
我国宪法从1975年至1982年的数年间,就发生3次全局性大变动,之所以如此,修宪活动的不适时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1954宪法本来是在中国新的经济社会制度、政治制度趋于形成的过程中产生的。
随着所有制改造的完成,就有必要对它作某些局部变动,但当时未作变动。
如果有这一适时的局部变动,即使后来出了一个1975年那样的宪法,在新时期有必要对1975宪法进行修改时,也可能不是产生一个时隔不久就仍然要作大变动的1978年宪法而是可以宣布废止1975年宪法,重新适用经过修改的原来的宪法,并根据新情况对其作相应的局部变更。
如果这样做了,就没必要采用大幅度变动既有宪法的方式产生1982年宪法了。
易言之,在以往的立宪史上,如果我们注意适时变动宪法,注意少走弯路,就可能不会出现7年间3次大幅度修改宪法的事情。
可见,适时的修改宪法,保持宪法的适应性,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
(二)科学修改宪法从理论上讲,学界认为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是宪法修改的两种主要方式。
树立宪法权威必须选择适当的方式科学修改宪法。
全面修改又称整体修改,是指在国家政权性质及制宪权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宪法修改机关依据法定的修宪程序,权限对宪法的大部分内容(也包括宪法的结构)进行调整、修订并重新予以颁布的活动。
部分修改则指修宪机关依法对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变动的活动,一般以决议或修正案的形式出现。
立宪技术是科学修宪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对现行宪法进行部分修改还是全面修改,甚至抛弃现行宪法,启动制宪权制定一部新宪法,都必须对现行八二宪法给予科学的评价。
⑿基于对这一逻辑前提的分析以及全面修宪和制宪权的重新行使的弊端的透视,、笔者认为在现今阶段,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存有罅隙时,应该在宪法解释空间用尽的前提下通过部分修宪的方式实现宪法的变迁。
1、现行宪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是对1978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在其公布施行的20余年间又进行了四次部分修改。
尽管宪法学界对前三次修宪颇有微词,但从八二宪法制定的历史背景、规范内容以及其实施后的绩效来看,她是建国历史上最好一部宪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首先,从现行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
八二宪法自诞生以来就与前三部宪法存在显著区别。
她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弘扬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神,彰显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立宪取向。
八二宪法的诞生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她深刻的蕴含了人民主权的价值取向和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其次,从现行宪法的内容来看,八二宪法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她自身即是生产力解放的产物,是在打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一系列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后公布的。
鉴于此前的教训,宪法中有些条文直接规定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制度,还通过保护劳动者权益,赋予民族自治区经济自主权以及重视科学技术等方式间接促进生产力发展。
宪法在将物质文明建设纳入根本法规范的轨道的同时,赋予了精神文明建设以同样重要的宪法地位。
八二宪法是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八二宪法的产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精神,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现行宪法的人民性决定了她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总之,八二宪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最后,从宪法实施后的社会绩效来看。
二十年的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十余年中,我们从一个全面计划的社会逐步迈向尊重个人利益和自主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几次政府机构改革谋求实现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局面且成果突出,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颁布了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人权保障法,更为紧要的是我们抛弃了人治的痼疾,万众一心建设法治国家。
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宪法的保驾护航。
事实也证明,“只要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和完善宪法确立的各方面的制度和体制,就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保证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得到实现,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