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海外高层次留学生创业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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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1•【字号】宁委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1〕1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日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全面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优化集成近三年创新名城政策,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关于原始创新1.强化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等开放平台建设。

根据创新名城建设需要,建立重大平台项目储备库,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平台在宁布局落地的,由政府牵头落实最高50亿元支持。

加强优势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等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建设,实行“一事一议”。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2.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对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共性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支持;对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科研院所、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逐年提高政府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的比重。

(市委创新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二、关于企业创新3.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发展壮大。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9•【字号】宁政发〔2022〕145号•【施行日期】2022.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2〕1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新区发展又“高”又“新”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改革开放发展和绿色协调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把南京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积极争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

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公开、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坚持合理布局,特色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强化分类指导,鼓励各园区探索各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倾情栽梧桐 助凤翔九天——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十五年

倾情栽梧桐  助凤翔九天——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十五年

1年的探索和奋进 , 5 中国南京 ( ) 金陵 留学人 员创业园以 为
在国内外有专长、有专利、有发明成果 .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的留 元 .对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 、发展和创新给予重点扶持 .将
学 人员提 供 孵化服 务 ”为 己任 , 从无 到有 、 小到 大 , 成 了 一 传统扶持做法中对企业注册 、税收优惠 、厂房租用等方面的扶持 从 形
梧 桐 树 之 一— — 政 策 引 导 。 根 据 南 京 市 先 后 出 台 的 《 南
现产业布局多样化、品牌宣传统一化、后续服务专业化的设想:
20 年 实现 由市政 府与 国家 人事部 、教 育部 共 建 ,设 有高 新技术 京 市 引 进 海 外 留学 人 员 和 智 力 的 若 干 规 定 》 高 层 次 留学 人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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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评 聘优 先 ;


资待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从

也 是 因 为这 种 感觉 j 南 京 的 科教 文 化很 发达


政 府 服 务意

6
科 研 资助 匹 配

7
进 园 创业 扶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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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拔 奖励 配 套
识 和服 务能 力也 非 常 强
合作大会的召开,海内外目光再一次聚焦在 “ 十朝都会”古城金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一体等处于世界前沿的技术和专业领 陵。在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科技部和国家外专 域 ,留学人 员高 新技术 企 业总投 资额 已达 到 2 O多亿元 , 工贸 总 技
局等 的 支持 下 南 京在 吸纳 和扶持 留学 人 员回 国创 业 方面创 造 了 收 入超过 5 亿 元 ,实现 利税 8 多元 。 0 亿 1 年 的开 拓和创 新 ,中国南 京 ( 陵 )留学人 员创业 园充分 5 金

南京大学毕业生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

南京大学毕业生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

南京大学毕业生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本身就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能够成功创业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而如今南京给毕业大学生提供了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

以下是店铺给大家带来,以供参阅。

南京大学生初创企业免租金政策1、紫金(下关)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坐落于鼓楼区幕府山下,三山环抱,为低密度、园林式生态科技创业基地,环境绝佳,特别适合科技研发、办公。

2、园区交通便捷,门口就是幕府东路快速路,附近有迈皋桥地铁站、五塘广场地铁站,公交线路有:35路、53路、176路。

3、园区配套完善,有员工餐厅、生活超市、接待室、会议室、咖啡厅、人才公寓,满足企业办公、生活需求。

5、正规政府园区,提供完善的企业服务,包括工商注册、培训讲座、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多种服务助力科技企业成长!南京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1、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全国的在校生或者毕业5年之内)有自己的项目,经过审核通过之后注册公司入住本园区2、无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优先安排住在人才公寓(如果是本科生以上学历并且毕业2年之内,有每个月600-1000元住房补贴,补助时间2年)2、本创业园区提供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3、公司法人、股东有南京户口的可以参加创业培训,每月补贴1000元工资,补贴6个月。

(30岁以下)4、根据项目最高可分别申请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无息贷款(2年时间)5、青年大学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两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

6、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7、园区推荐参加南京市季度优秀项目评审,特等奖,南京市奖励50万,鼓楼区奖励25万。

1等奖,南京市奖励40万,鼓楼区奖励20万,二等奖,南京市奖励30万,鼓楼区奖励15万,三等奖,南京市奖励20万,鼓楼区奖励10万。

海外人才招引措施

海外人才招引措施

海外人才招引措施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不断加深,各国对海外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海外人才招引措施是指一系列针对海外人才的政策和措施,旨在吸引海外高级人才来到本国工作、学习或创业。

海外人才招引对于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海外人才招引措施,包括创新引才政策、人才签证政策、优厚待遇和配套服务等方面。

1. 创新引才政策创新引才政策是各国常用的一种招引海外人才的方式。

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优秀的海外人才来本国工作、学习或创业,从而促进本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优惠的税收政策、创业补贴和基金、设立创新人才奖励等。

例如,中国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就是一个成功的创新引才政策,吸引了大量的海外人才来到中国从事科研和创新工作。

2. 人才签证政策人才签证政策是各国常用的一种招引海外人才的方式之一。

通过简化签证程序、放宽签证限制和提供长期合法居住权,鼓励海外人才来到本国工作和生活。

许多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人才签证类别,用于吸引海外高级人才。

例如,澳大利亚的技术移民签证和加拿大的Express Entry系统都是吸引海外人才的重要手段。

3. 优厚待遇除了政策支持和签证便利化,提供优厚的待遇也是吸引海外人才的重要条件之一。

这包括高薪酬、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福利待遇等。

各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和福利政策,以吸引和留住海外人才。

此外,还可以提供免费的住房或优惠的住房补贴,以解决海外人才在新国家定居的问题。

4. 配套服务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吸引海外人才的国家还可以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

这些服务可以包括就业援助、文化融入支持、子女教育等。

例如,一些国家为海外人才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融入本国职场。

另外,提供子女教育和配偶就业支持也是吸引海外人才的重要考虑因素。

5. 结语海外人才招引措施是各国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而采取的重要手段。

南京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南京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南京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南京市为了促进人才的流动和发展,鼓励优秀人才在南京创新创业,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引进人才,提供了丰厚的人才补贴和奖励政策。

南京人才补贴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居住条件1.申请人需在南京市户籍或居住满1年,并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材料。

2.非南京市户籍居民须提供居住证明(缴纳社保、纳税证明等),并具有稳定的居住和工作证明。

二、学历及职称条件1.申请人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中及以上学校、师范类院校、知名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院毕业的人才,优先考虑。

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三、专业技术条件1.申请人需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够在相关领域中担任重要角色,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

2.申请人需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创新成果或专利技术。

四、人才分类条件根据不同的人才分类,南京市对申请条件有所区别。

1.高层次人才(1)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或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2)取得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资助或入选国家学术机构的人才。

(3)具有特殊学术贡献或在世界知名学术期刊发表过高影响因子的文章的人才。

(4)特殊情况下,南京市可以提供特殊人才或重大项目中的关键人才补贴。

2.重点引进人才(1)南京市重点引进的国家、省部级领导人才、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及重大项目核心人员。

(2)南京市政府协助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

3.带头人才对南京市政府重点支持的创新创业团队的负责人或重要成员,如企业高管、项目负责人等。

五、其他申请条件1.申请人需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品德,无不良的犯罪记录。

2.申请人需具备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3.申请人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如在南京工作满一定年限、纳税及社保缴纳等要求。

南京名校优生补贴政策

南京名校优生补贴政策

南京名校优生补贴政策
南京名校优生补贴政策主要针对毕业于世界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双一流”学科的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补贴。

其中,江北新区和江宁区的毕业生可申请该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
1.世界知名高校毕业生:本科生每人给予最高2万元,硕士生每人给予最高3万元,博士生每人给予最高4万元。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本科生每人给予最高1万元,硕士生每人给予最高2万元,博士生每人给予最高3万
元。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由所在单位向江北新区、江宁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一次性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对学历要求较高,学历越高补贴越多。

同时,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要求,并且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学术不端问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到当地政府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部门。

南京市“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市“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市“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0号)、《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服务我市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提供海外人才和智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345计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市“345计划”专项办公室(下称“市专项办”)设在市人社局,负责“345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市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本细则所指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由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外国专家、海外高端创新团队以及以柔性方式引进的外国人才。

第四条“345计划”包括3个子计划,分别是急需紧缺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又称“3计划”),海外高端创新团队集聚计划(又称“4计划”),以及海外专家工作室柔性引才计划(又称“5计划”)。

第五条我市用人单位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服务和管理的主体。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二)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充分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条件;(三)“3计划”和“5计划”的用人单位是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以及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属中方控股(占股51%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及各类企业;(四)“4计划”的用人单位应为我市企业,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属中方控股(占股51%以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2.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中明确的“4+4+1”主导产业;3.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或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企业为创新团队配套的项目经费应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总额。

321计划实施细则

321计划实施细则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11〕35号)精神,深入实施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负责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专项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各区县(园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

第二章申报人选条件第三条符合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规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国内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初创式申报人,是已经或将在我市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嫁接式申报人,须担任引进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持有新设立企业30%以上的股份。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程序第五条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行网上常年申报,每年集中评审两次。

第六条申报与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1、发布公告。

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明确具体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经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报名登记。

申报人登录“南京321计划”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3、资格认定。

核实申报人学历经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所创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进入技术评审的人选。

4、技术评审。

邀请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等方面的专家,围绕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进行评定,确定进入综合评审的人选。

5、综合评审。

邀请技术、管理、财会、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专家和科技型企业家,围绕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创业前景、财务状况及申报人创业团队情况等,开展面试、实地考察工作,确定拟资助人员。

6、对接洽谈。

组织未落户的拟资助人员与区县(园区)、企业进行项目洽谈。

7、审定公布。

拟资助人员名单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资助人员,并向社会正式公布。

南京市创业扶持政策介绍

南京市创业扶持政策介绍

南京市创业扶持政策介绍根据南京市出台的一些创业政策而言,有哪些政策给予了南京创业者便利呢?以下是店铺给大家带来南京市创业优惠政策介绍,以供参阅。

南京市创业政策(优惠篇)1、税收优惠政策有三类据了解,截至2003年9月底,中国已有近200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大约35亿元人民币。

今年,中国还将继续就此落实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主要可归纳为三类:一是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新的再就业政策出台后,老的政策仍然有效。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这些优惠政策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除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没有规定截止期限外,其他政策有效期3年。

2、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减免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由于国家自2003年1月1日起提高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这意味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3年免征税收待遇以后,如达不到月营业额起征点,就可以继续免缴个体经营的增值税、营业税。

具体调整如下: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个人出租房屋采用按期纳税方式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1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100元。

江苏省新办企业(2002年9月30日后组建)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

政府对此给予了较大力度的优惠:在2005年底前,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的,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吸纳比例不足30%的,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2倍,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即每吸纳1%,减免2%的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只从事零售业务的,按同样的规定条件可以享受除营业税以外的政策优惠(因为商业企业不纳营业税)。

江苏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江苏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江苏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1.江苏人才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引才补贴、创业补贴、人才住房补贴等。

The talent subsidy policy in Jiangsu mainly includes talent introduction subsidy, entrepreneurship subsidy, talent housing subsidy, etc.2.引才补贴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才、技能人才等。

The target of talent introduction subsidy includes high-level talents, overseas returnees, skilled talents, etc.3.创业补贴主要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创始人和骨干技术人员。

Entrepreneurship subsidy mainly targets founders and key technical personnel of high-tech enterprises.4.人才住房补贴是针对海外留学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住房支持政策。

Talent housing subsidy is a housing support policy for overseas returnees and urgently needed talents.5.申请人才补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资格要求,如学历、工作年限、技术水平等。

Applying for talent subsidy requires meeting certain conditions and qualifications, such as education background,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technical level, etc.6.申请人才补贴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技术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留学生回国人员创业政策

留学生回国人员创业政策

留学生回国人员创业政策留学生归国创业政策1、国家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提供方便。

对在某些学科和专业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可按国家现行规定渠道获得经费支持。

2、按照国际惯例,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合作单位要给付合理报酬。

对短期聘用的留学人员,单位可根据其业绩大小,经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报酬。

对从事中介活动的,可收取中介费或佣金。

对合作研究、合资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

3、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人才需要和财力可能,适当拨出专款对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对从事国家重点研究项目和短期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根据承担的项目和任务,经申请批准,国家或地方政府及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投入。

4、保护海外留学人员的知识产权。

保障留学人员在专有知识、技术专利、科研成果或合作和委托研究开发的科研成果等方面享有的知识权益。

个人科研成果在知识产权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预先与合作单位商定,留学人员按有关规定分享。

所得税后收入可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5、国家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鼓励到国内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科技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享受优惠政策。

在国内创办企业的,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支持,在企业注册、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商检等方面,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供服务。

6、对在华任职的留学归来人员中的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可以提供入出境便利。

对需多次临时入境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多次入境有效“F”签证,对需在华常住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对需要多次出入境的,同时发给与外国人居留证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签证;对申请在华定居(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批准同意发给永久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

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践与思考2000年初,我市第一位海归博士——美国密执安理工大学孙晓慰博士来常创业,开启了高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帷幕。

近年来,高新区(新北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积聚了一大批海归创新创业人才,为推动全区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三个特点1、海归人才数量较多。

截止去年底,全区共引进领军型海归创新创业人才54名,其中第一批引进14名,第二批引进20名,第三批引进12名,第四批引进8名;特别推荐项目1个,重点推荐项目6个,优先推荐项目17个,一般推荐项目30个。

2、海归人才水平较高。

截止2008年底,海归人才创业企业累计承担国家级项目5个,开发新产品152项,填补国内空白26项,获国家专利68项。

3、创业项目进展较快。

留法博士赵善麒创办的宏微科技公司成立不到两年便取得了7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25个产品填补国内空白,2008年实现业务收入2922万元,利润1339万元。

留学于美国德克萨斯州州立大学半导体材料系的徐飞硕士、留学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科大学的李月中博士各自创办的企业也已初具规模。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三点做法(一)人才政策体系相对完备,政策兑现落实到位。

近年来,结合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着眼于人才的培养、引进、评价、选拔、配置、激励等环节,坚持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政策吸引与筑巢引凤相结合,先后出台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同时,加强对现有人才政策的落实与兑现工作,组织、人事、财政、科技等部门快速联动,做到兑现及时、衔接顺畅。

近年来,为海归创业人员累计兑现创业启动资金2442万元,减免房租金198.61万元,发放住房补贴108万元。

(二)搭建创业平台,提高接纳和孵化能力。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苏政发〔1999〕70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08.02【实施日期】1999.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政发〔1999〕70号1999年8月2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促进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在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等方面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公费或自费出国学习(含已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技术移民和海外华侨华人青年一代)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高级人才。

引进重点是: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际领先水平或急需的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人员;其他急需的高级人才。

第三条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为本省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方式有:(一)回国担任企事业单位的高级职务或技术顾问、咨询专家,或从事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所需的工作;(二)来本省讲学或进行专题咨询,解决有关学科领域里的重大课题和学术、技术难题;(三)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四)在本省驻海外的企业、机构工作或担任高级顾问;(五)在海外用专业知识、技术、科研成果、自有专利等为本省服务;(六)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创办独资或合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七)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发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资源,建立海外高级人才信息库,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密切与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系,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活动,向世界宣传江苏,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江苏服务。

南京创业扶持政策最新内容

南京创业扶持政策最新内容

南京创业扶持政策最新内容政府优惠政策1资贷款扶持政策对按约定还清本息的线下小贷科创企业,按贷款额分三段给予利息补贴:50万元(含)以内,补贴贷款额的5%/年;50万元—1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4%/年;100万元—2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3%/年;按年化标准计算,对贷款期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贷款期限按年折算。

2.线上网贷融资贴息补助机制。

按贷款额分三段给予利息补贴:50万元(含)以内,补贴贷款额的10%/年;50万元—1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6%/年;100万元—200万元(含),补贴贷款额的3%/年。

3.产品众筹融资成本补贴、奖励机制。

年度累计预售金额10万元(含)以内,补贴奖励预售金额的10%;10万元—50万元(含),补贴奖励预售金额的6%;50万元—200万元(含),补贴奖励预售金额的3%;累计超200万元以外部分不予补贴奖励。

2“创业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计划最高可获得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提供100平米办公场所和100平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3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租用场地给予一定补贴;提供30-50万贷款担保,并给予全额贴息;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1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4股权融资奖励对成功引进创投、天使资金满一年的创业企业,按其引进创投、天使资金在本区内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提供融资服务满一年的孵化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满一年的投资方管理团队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府为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期限24个月(购买代理费400元/月)。

代理记账服务内容:6免潜力型创业企业扶持政策对新创办的潜力型小微软件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预期产出效益,经第三方评估后择优给予10万元的创业扶持,每年不超过30个。

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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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南京创业园最新的优惠政策是指什么内容呢?南京做创业现在又有哪些新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南京创业园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南京大学生创业7大优惠政策“四”个变化扶持对象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外地大学生为使更多有志来南京或已在南京创业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此次政策惠及对象大大放宽。

具体有4大变化:1、由原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2、由“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3、由“已毕业的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4、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南京创业的所有大学生。

“一”大目标:通过“万千百十一”激励出一个“扎克伯格”就该政策,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副总经理余波介绍说,我们不仅仅投资给钱,同时要为大学生提供企业管理的专业咨询,从帮助他们选址、企业落户,我们承诺紫金科技特别创业社区工作将给予他们最大的优惠。

每个评估合格的项目,给予10到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20个好的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但如果项目超标,我们仍将给予支持。

大学生创业是在项目与资本之间构建桥梁,我们会借助政府下属机构的公信力,把这个角色做到位。

”余总表示,《意见》可以归纳为“万千百十一”五个数字:10000名大学生创业,1000个项目,100个公司壮大起来,最后10个左右的企业在“十二五”期间有一个上市。

他借6月份美国脸谱网(Facebook)要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消息,冀望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者中也出现一个“扎克伯格”。

“七”大扶持政策解读:据介绍,南京在最近的3年,平均每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约在1000人左右。

此次《意见》中明确的扶持政策,不仅延续了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现行政策,还借鉴了各地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很多方面作了突破创新,重点在创业项目、资金、场地等大学生初始创业时遇到的最大难点方面提出加大扶持力度,强调事先扶持,其政策的含金量非常高。

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背景在过去几年中,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业热潮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兴起。

各地政府也在促进创业环境营造和创业政策制定方面加大了力度。

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依托其良好的创新生态和创业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前来发展。

然而,南京市在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南京市政府决定推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人才来到南京创业。

目标该计划旨在吸引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来到南京市创业,促进南京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吸引1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到南京市创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扶持创业成功率不低于50%。

招引方式为达到吸引优秀创新型人才的目的,南京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招引渠道•利用南京市政府网站、招商引资网站等宣传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与高校、国内创业孵化器等机构合作,共同招聘高层次创业人才。

招引条件创业人才条件•35岁以下,在某个具有较高发展前景的领域有过创新创业经历;•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创业计划符合南京市产业政策,同时能够在3年内实现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

招引政策•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根据实际创业项目和创业人才的实际需求确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为入选人才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享受政策红利。

实施步骤招聘信息发布和筛选1.与高校、国内创业孵化器等机构合作,共同招聘高层次创业人才;2.按照招引条件,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筛选。

创业扶持资金发放1.确定入选的创业人才和项目;2.确认创业扶持资金的投资额度和期限;3.根据约定的投资期限和项目预期调整,及时跟踪创业人才的项目进展情况。

其他政策保障1.在市政府网站上建立创业人才引进专栏,并及时发布政策提示;2.在投资、税收、人才招聘等方面为创业人才提供支持;3.为创业人才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资金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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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海外高层次留学生创业政策介绍
南京市江宁区海外高层次留学生(注:海外留学归国需经国外学历认证)创业政策:
一、适用的对象和范围: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来宁工作或服务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海内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应热爱祖国,愿意为祖国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在本行业或本领域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界定条件如下:
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在国外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4、在国内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5、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要贡献,在国家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6、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7、拥有重要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8、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市急需的特殊人才,和在我市工作、创业已取得较大业绩的人才。

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海外留学归国需经国外学历认证)资格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确认,并发给资格证书。

二、科技研发和创业扶持政策
(一)孵化创业扶持政策
“十一五”期间,从南京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科技三项费)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生创业扶持资金”。

处于创业发展初期,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以下简称留学人员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1、申报年度前三年内(不含申报年度)在南京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规模企业。

2、申报企业应具有确定的创业项目,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

3、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属于市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能形成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该项资金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0—50万元,资助期1—2年,以无偿拨款的方式一次性或分两年拨付给获得资助的企业。

获得资助的企业应当利用该项经费加大对提高自身科研实力、管理水平和市场拓展水平的投入。

(二)成长发展扶持政策
为促进留学回国人员企业尽快在市场上形成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科研和管理水平,市政府从南京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科技三项费)中专项安排200万元,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企业发展资金”,对经过遴选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资助。

该项资金扶持方式全部为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由市科技局根据银行结息单补贴贷款利息的50%,单项资助额度应当在20万元以内。

(三)贷款担保扶持政策
1、为鼓励留学回国人员来宁创业,从市信用担保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对给留学人员创办企业予以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补贴。

担保机构为留学生创业贷款发生的担保额,折算成年度累计担保额后,给予1.5%的补贴;如贷款出现风险,担保机构代偿后经审核认定确有无法追偿的损失,对损失额不超过担保机构累计担保额的2.5%部分,补偿20%。

2、市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信息,向担保机构提供产业政策信息和信誉好、有发展潜力、有融资需求的留学人员企业名单。

(四)科研项目扶持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和以留学归国人员为主承担的科技研发项目,不分所有制形式和规模大小,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向市科技局、人事局申报科研经费的资助,平等参与竞争和招投标。

具体途径包括:
1、市财政每年安排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与工作专项资金200万元。

留学人员企业可向市人事局申报科研项目资助,获得该专项资金扶持。

特别优秀的项目,由市人事局向国家人事部、国家教育部另行申报资助。

2、按照《南京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留学人员企业也可向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南京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科技三项费)项目资助。

以上两种途径,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五)专利申报扶持政策
为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专利申请予以资助。

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按照《南京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留学人员企业和个人的国内专利、国际专利的申请费以及发明专利的实审费给予部分资助。

(六)知识产权利用的扶持政策
积极鼓励和支持海外留学人员以自己拥有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在本市创办企业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技术合作,依法保护海外留学人员的知识产权。

海外留学人员拥有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投资创办企业,经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投资各方协商认可后,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其中高新技术成果,按规定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至35%。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生活和工作待遇政策
(一)采取措施,解决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宁短期生活住房困难。

1、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在我市的不同区域,选择若干条件、设施、环境较好的住宅小区,以成单元统一长期包租的形式,建立“海外留学人员周转公寓”。

2、海外留学人员周转公寓由政府补贴公寓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50%,供用人单位确无能力解决住房的高层次留学人员租用。

每位留学人员享受政府补贴公寓租住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公寓租赁和物管经费从留学人员服务与工作专项资金中解决。

公寓配备面积、标准和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人事局另行规定。

(二)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个人在本市第一次购买商品房和第一次购买汽车给予专项补助。

标准为:本人申报年度上一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本市财政实际留成部分。

该项经费从市人事局、财政局管理的留学人员服务与工作专项资金中解决。

该补助不得与“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重复享受。

(三)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报酬,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其职务、岗位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63号)的规定,在银行、保险、证券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回国高层次留学人才,首次确定工资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其能力和所任职务,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高定2—3个职务工资档次。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每月另给相当其工资5倍的职务(岗位)津贴;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给予不超过本人工资10倍的职务(岗位)津贴。

银行、保险、证券业吸引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津贴由用人单位确定;在国有大型企业工作的回国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工资和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其所任职务和能力,参照在华外资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协商确定。

(四)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可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职务科技成果完成者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海外留学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转化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应当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3至5年内,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年税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奖励给职务科技成果完成者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在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海外留学人员,所得奖励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以用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20%的股份,奖励给职务科技成果完成者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五)海外留学人员(海外留学归国需经国外学历认证)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资金投入和管理技能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分配方式及比例等由收益单位与留学人员协商确定。

海外留学人员运用其专利、技术、管理等知识为单位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收益单位3年内可按其新增税后留利的10%至30%提成给予奖励。

四、奖励政策
(一)市政府设立“海外留学人员突出贡献奖”,每两年开展一次奖励申报和评审、表彰活动,每次奖励5人,标准为每人2万元。

奖励经费从留学人员服务和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对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按照《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府令〔2004〕231号)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可优先推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评选人选。

对有培养、发展前途的,优先作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333人才工程”项目和出国研修的推荐人选。

英联华夏作为一家以解决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各项事务咨询难题的服务性平台,专门为留学生与海归们提供归国后的各项帮助,通过该平台可以轻松办理各项归国事宜,旨在为广大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海归就业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一站式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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