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考博辅导班:2019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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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考博辅导班:2019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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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9年我校公开招考全部以“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各院系根据《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及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相关选拔工作,从考生中择优录取博士生。各院系招生计划、具体考核办法,请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公告说明、招生目录以及相关院系网站的实施“申请-考核制”相关规定。
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院系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在我校研究生中挑选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相关研究生培养部门。
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复试后,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直接攻博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研究学科。具体要求参见《南京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导班整理的关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考博相关内容。
一、院系简介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原中央大学设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七大院,其中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和法律系。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科和理科为主的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南京大学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南京大学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品学兼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中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学院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师生,例如,国民政府时期被聘制定宪法的周鲠生1927年来校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政治学家钱端升1930年任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副教授、教授,国际法学界“常青树”王铁崖1939年留学回国后也曾任中央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泰斗韩德培1934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律系。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77人。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24人(其中博导20人),副教授28人,讲师助教5人;专职科研人员3人;行辅人员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61人,其中取得国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的9人。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
士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法典评注研究中心、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等七个科研机构。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编辑出版的《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和《判例评论》,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三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法学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努力提升学科建设的水平,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二、招生信息
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1个:
030100 法学
研究方向:01 法理学03 法律与社会04 法律史与法文化05 司法传统与司法现代化06 公法理论07 行政法基本理论08 民事诉讼与司法制度09 法律社会学10 经济刑法11 中国刑法理论12 刑事诉讼与司法制度13 犯罪学14 民法总论15 民法分论20 物权法与房地产法21 土地法22 经济法学23 知识产权法26 国际私法学27 国际商事仲裁法28 商法理论28 商法理论29 商事部门法30 国际商法31 国际环境法35 宪法学36 部门行政法37 证据法38 知识产权法理论39 知识产权部门法
考试科目:①1107 “申请-考核”英语或1108 “申请-考核”俄语或1109 “申请-考核”日语或1110 “申请-考核”德语或1116 “申请-考核”法语②2203 “申请-考核”专业课一③3323 “申请-考核”专业课二
三、报考条件
2019年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于2013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
(2)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943/list.htm)。
6.现役军人考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7.硕博连读类考生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通过中期考核,且具备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相关培养部门)。
8.直接攻博类考生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须是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9.报考我校“045100 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第1、2、3、4、5条规定之外,还须符合教育研究院对申请者提出的学位、工作年限、工作领域等方面的要求。
10.我校承担的教育部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部下达的最终计划为准。各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须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