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民生新闻_电视民生新闻与新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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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民生新闻_电视民生新闻与新闻改革

民生新闻的热潮刚刚过去,电视新闻据说已进入到“后民生”时代。这意味着,对于关注中国新闻改革的人们来说,一个新的想象空间又形成了。不过,回过头静下来想想,有些问题还有待澄清。所谓电视民生新闻,从新闻素材、聚焦范围,以及报道方式来看,明明就是社会新闻,明明就是地方性新闻。①为什么从业者却要冠之以“民生新闻”?对民生新闻,尽管有不少批评意见,但整体而言,人们不仅认可了民生新闻的提法,而且对这种新闻类型寄予厚望。李幸认为,肇始于南京地区的民生新闻是“十年来中国电视的第三次革命”。②这一论断从电视传播基本理念的变迁来看,有一定说服力。但是,众所周知,“革命”在中国的语境中,具有更宽泛的含义:“革命”寄寓了普遍乐观的超越性想象,超越性的意指不单限于观念,而且关涉到“制度”和“体制”的层面。因此,离开新闻规制来谈“革命”,似有不妥,也不利于对中国电视新闻现状做准确的把握。民生新闻“革命论”者对体制避而不谈,显然成问题。几年来,关于民生新闻的讨论非常之多,但遗憾的是,很少有论者从新闻体制和新闻改革的角度着眼,本文拟就此略陈己见,以抛砖引玉。

地方性社会新闻上电视

民生新闻究竟改变了什么?一言以蔽之,地方性社会新闻第一次大规模上电视。这里面有两层意思,第一,地方性社会新闻在报纸上早就有过实践,并且也曾掀起过热潮,不算是

横空出世。第二,大规模集中在电视上做这类新闻,的确是第一次。社会新闻以前主要是在晚报上做。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的晚报就有较大发展。资料表明:“辛亥革命以后,直到全国解放为止,据不完全统计,上海的报纸先后有近200家,其中晚报的比例占1/10,大概有二十几家。”③解放初期,政府领导认为晚报的读者对象是工商界、小市民等落后阶层,因而受到打压,奄奄一息。改革开放以后,晚报开始进入复兴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展迅猛。1997年上半年,全国晚报的数量增加到116家。④当时还涌现出大批周末报和都市报,为了招揽读者,都大量刊载社会新闻。晚报理念在整个报纸领域蔓延,甚至波及到党报,所谓“大报小报化”指的就是这一现象。

不过,地方性社会新闻对于电视而言,却是姗姗来迟。1993年创办的《东方时空》是第一次创新,尤其是其间子栏目《焦点时刻》(后为《焦点访谈》),追踪热点,进行深度剖析,在全国掀起了一股“焦点”旋风。有论者称2002年前后出现的民生新闻为“晚报体”,进而把中国电视新闻报道的主导模式概括为三个阶段:联播体、焦点体、晚报体。这种概括是比较准确的。因为,民生新闻究其实际,是延续晚报的实践,做地方性社会新闻。至2002年,地方电视台才开始大规模地做地方性社会新闻。而在这个时候,中国的新闻体制已经引进市场机制,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新闻与地方新闻并不足以犯忌,它的“革命”意味当然也就丧失了。因此,客观地说,民生新闻虽然作为社会新闻第一次大规模上电视,但对现有的新闻规制而言,这只不过是一次“非常规行为”而已。

以民生的名义合法化

把社会新闻大规模地搬上电视,无疑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体现出实践者的勇气与见识。但是,他们最精彩的地方并不在此,而在于使这一“非常规行为”合法化,进而成为现有新

闻规制下寻求创新的“革命”典范。所谓合法化,体现为电视社会新闻的最早实践者为了寻求现有新闻体制的支持,熟练地利用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资源,采用特定的符号或象征对非常规的探索行为予以命名、阐述,以此来述说其改革行为。海外学者潘忠党在考察中国新闻改革时认为,改革大环境的不确定程度很高,为了处理这种不确定性,“改革的主体采取上、下‘合作’的途径,以‘经营方式’为驱动,以‘临场发挥’为基本行为特征,创造性地运用改革话语中市场经济与党的新闻事业的语汇,以改造新闻生产中的社会关系,重构现存体制的内在活动空间。”⑤这一概括点明了这一事实:很多具体的改革措施大多来自“下”层新闻从业人员临场发挥的“创意”,这些创意是被淘汰,还是被作为典型,最终将取决于“上”层的态度。而上下合作的基本前提是,必须“师出有名”,换言之,这种尝试要能够用主导意识形态话语进行有效地解释,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改革尝试的合法化。

第一次大规模在电视上做社会新闻始于江苏台城市频道的《南京零距离》,栏目推出以后,迅速抓住了收视市场。主要策划者、该频道总监景志刚认识到“新闻学的概念系统出现了某种滞后迹象,所以我们需要新的概念来概括确认《南京零距离》这类已大量出现在我们新闻实践中的节目样态的内涵与价值。”可以说,这是一种清醒的“合法化”意识,因为占领市场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成功,让“老百姓”、“老板”满意固然重要,但最关键的还是要让“老干部”满意,也就是说,只有在获得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之后,地方台的社会新闻实践才能深入下去,才能既“叫座”又“叫好”。景志刚意识到:“这样的新闻用旧有的诸如‘社会新闻’‘舆论监督’这样的概念来概括已严重词不达意,也许更适合使用‘民生新闻’这一概念”,因为“它直接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闻报道的‘三贴近’宣传原则。”⑥“民生”新闻的命名正是借用“三个代表”和“三贴近”的意识形态语汇,把电视社会新闻阐释为“平民视角,民生内容,民本取向”,从而使这一非常规行为合法化。

这一概念提出来以后,获得受众的广泛响应和支持,其火爆程度甚至出乎肇始者的意料

之外。在很短的时间内,“民生新闻”以“民生”的名义所进行的合法化举措,已经斩获成功。民生新闻概念提出的第二年,即2004年,有论者针对通常被称为电视民生新闻节目之一的江苏卫视《1860新闻眼》的实践,提出了“公共新闻”的概念。他们认为公共新闻与民生新闻并不矛盾,二者在内涵上具有某种关联度,甚或把公共新闻看作民生新闻的提升、超越与突破。⑦这是新闻从业者对符号资源的争夺,二者所借鉴的符号资源的来路不同。民生新闻的符号资源来源于本土的、党的新闻传统,即“三个代表”思想和“三贴近”宣传原则,而公共新闻的符号资源来源于美国的新闻实践。⑧二者的合法性地位判然有别,面对本土丰厚的、强势的意识形态资源,西方的话语显然无法获胜,真要斗起来,一句“水土”不服,或“不符合中国国情”,后者就可以被轻易打发掉。

电视革命的幻象

民生新闻顺利地完成了它的登台仪式。这种合法化仪式,表明当前我国新闻改革的步履维艰,也彰显出新闻体制的弊端。至少显露出两方面的弊端。第一,对媒介性质的定位模糊。党和国家认定所有的媒体都是喉舌,都是意识形态机器,并通过各种手段全面规制,但同时,又在传媒领域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各级电视台一方面承担着舆论宣传的重任,向各级政府负责;另一方面又要为自己的生存进行谋划,从业者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进退两难。按理说,由于传输技术的进步,频道数量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专门指定一些喉舌频道,而任凭其他的一些频道去做社会新闻、娱乐新闻,应该不是什么问题。⑨如果做这样的区分,性质定位清晰的话,在电视上做社会新闻也就不算什么稀奇的事了。民生新闻,被制造为“革命”的幻象,根本原因是媒介性质定位模糊。第二,管理失范,竞争失序。国家对所有电视台进行改制与管理,按照行政级别和地域划分实力范围,进行资源配置,由行政管理来设定权限,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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