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规章制度管理篇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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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区应坚持每日一小时和每周三一大扫制度,商场在每周四进行集中性专项陈列卫生检查。
3、营业员应做到随时有脏随时扫,柜台、货架等营业设施每天营业前要擦、抹一遍,营业中随脏随抹,保持清洁、无灰尘。
4、柜台内的垃圾和废物要在保洁员到柜台收取才可送出柜台或打烊第二遍铃响后清扫出柜,营业中柜台有营业垃圾而保洁员来不及收取的,柜台营业员要生动送至保洁组,柜台前严禁堆放营业垃圾、废弃包装物。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2、不得在营业规定范围以外擅自增设摊点及花车。
3、各区开架柜台能透视的货架高度设置不得高于米,保证流动性、开放性。
4、货物摆放要严格控制数量及位置,不准越位、越线,影响柜台的通透性。
E、场容卫生
1、商场定期对营业楼外墙和门窗、玻璃幕墙等进行清洗,对地面进行打蜡抛光,对营业设施和设备定期打扫卫生,做到制度化、常效化。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鄞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鄞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1、营业现场(包括办公室、后场、通道、大门口、仓库)不得推、骑、停放自行车,不得在下班前后把自行车停放在营业现场。
12、厂方散装送货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作印有“
送货包装”字样的包装袋,并从专用通道运行,禁止裸装零散肩挑。
13、在营业时间内,非商场全局统一安排并事先报请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同意,任何部门、功能区、柜台不得在营业时间进行柜台调整、货架搬动、机械设备的停运保养或危及顾客安全的作业(急修除外)。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14、商场内部员工营业时间必须从员工专用通道通行,不得与顾客挤占楼梯。
15、商场统一布局、置放的公共设施、道具、服务设施,任何部门不得移动、挪动。
16、非经商场统一布置、审批同意,任何部门、柜台人员不准在营业间墙壁、柱子上敲、钉、张贴,损坏墙面、柱体,影响现场整体环境效果。
17、各区和个人不得更改、移动营业现场公共图形标识及导购系统装置。
4、播音室必须按商场统一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安排节目内容进行广播。
5、广播以柔和、优雅的轻音乐为主,营造轻松的购物环境,不得播放节奏性强的摇滚乐,以防影响顾客购物情绪。
6、视听陈列商品非顾客购买调试需要,严禁大音量播放,不得影响广播营造的商场总体音响氛围。
B、广告宣传
1、商场各大门口宣传、广告条幅,必须经商场登记,报请商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安排张挂。
18、营业间区域通道、分界线、公共场地的地面拼花图案不得覆盖任何物品。
F、商品陈列
1、商品陈列由各区自行管理,业务部、商管部进行指导.
2、商品陈列应根据季节和市场变化及时变换陈列形式,达到特色展示性、艺术美观性、消费引导性和标签规范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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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鄞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7、各柜台、厂家商品广告宣传印制品必须经商场管理部按《广告法》审查批准,按指定位置放置。
8、严禁各商区、各柜台擅自在营业现场自行发放任何商品宣传广告印制品。
C、通道设置
1、营业现场主通道设置距离原则上米--3米,两边副通道米。
2、严禁各部门因任何理由占用营业现场通道。
D、柜台设置
1、各区柜台布局不得随意变动。确因业务需要,可在规定的经营场地内提出调整方案,报商场管理部和经理审批后实施。
5、营业员不得向柜台外抛扔纸、包扎绳、包装箱、废弃物,不得向地面泼污水。
6、保洁员负责所属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必须着商场规定岗位工作服、佩戴规范保洁工号进行保洁工作,确保保洁区域的地面、墙面、顶面、柱面、镜面、电梯、楼道无杂物、无垃圾、无积垢、无广告张贴、无卫生死角。
7、保洁员不准在营业现场摊位就座或两人以上聚集聊天、讲话
商场规章制度管理篇
商场规章制度管理篇
(一)商场管理规定
一、营业现场管理要求
A、营业环境
1、衣冠不整者、吸烟者、携带宠物者、小商小贩、乞丐等闲杂人员,商场保安要谢绝进入商场营业间。
2、内部员工不准在营业时间内穿工作服在营业现场勾肩搭背、大声谈笑、哄闹穿行。
3、严禁商场内部员工在营业时间、营业现场因任何原因产生纠纷、吵闹,造成聚众围观。
8、营业现场明显处不得放置保洁用具及垃圾袋,垃圾桶必须保持封闭式,严禁营业时间内在营业现场进行垃圾、包装物、废弃柜台、货架的集中分类、清运。
9、坚持保洁卫生联保联包双举报制,营业员和保洁员相互监督,举报违反场容场貌管理和规定的行为。
10、营业现场内,凡顾客视线能涉及到的范围,均不得堆放成箱、成件货物及废弃的货架、柜台等物品。
2、严禁在营业现场悬挂任何大幅宣传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或横幅,以保证营业现场整体视觉效果。
3、业务促销广告招贴必须由商场统一安排制作,并按统一规定吊挂。
4、各柜台使用的商品信息必须使用商场统一设计制作的信息纸,并按规定位置进行吊挂。
5、商品信息内容必须由专人规范书写,统一字体。
6、严禁各柜如出现个性商品宣传招贴或宣传撑牌。
3、营业员应做到随时有脏随时扫,柜台、货架等营业设施每天营业前要擦、抹一遍,营业中随脏随抹,保持清洁、无灰尘。
4、柜台内的垃圾和废物要在保洁员到柜台收取才可送出柜台或打烊第二遍铃响后清扫出柜,营业中柜台有营业垃圾而保洁员来不及收取的,柜台营业员要生动送至保洁组,柜台前严禁堆放营业垃圾、废弃包装物。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2、不得在营业规定范围以外擅自增设摊点及花车。
3、各区开架柜台能透视的货架高度设置不得高于米,保证流动性、开放性。
4、货物摆放要严格控制数量及位置,不准越位、越线,影响柜台的通透性。
E、场容卫生
1、商场定期对营业楼外墙和门窗、玻璃幕墙等进行清洗,对地面进行打蜡抛光,对营业设施和设备定期打扫卫生,做到制度化、常效化。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鄞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鄞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1、营业现场(包括办公室、后场、通道、大门口、仓库)不得推、骑、停放自行车,不得在下班前后把自行车停放在营业现场。
12、厂方散装送货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作印有“
送货包装”字样的包装袋,并从专用通道运行,禁止裸装零散肩挑。
13、在营业时间内,非商场全局统一安排并事先报请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同意,任何部门、功能区、柜台不得在营业时间进行柜台调整、货架搬动、机械设备的停运保养或危及顾客安全的作业(急修除外)。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14、商场内部员工营业时间必须从员工专用通道通行,不得与顾客挤占楼梯。
15、商场统一布局、置放的公共设施、道具、服务设施,任何部门不得移动、挪动。
16、非经商场统一布置、审批同意,任何部门、柜台人员不准在营业间墙壁、柱子上敲、钉、张贴,损坏墙面、柱体,影响现场整体环境效果。
17、各区和个人不得更改、移动营业现场公共图形标识及导购系统装置。
4、播音室必须按商场统一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安排节目内容进行广播。
5、广播以柔和、优雅的轻音乐为主,营造轻松的购物环境,不得播放节奏性强的摇滚乐,以防影响顾客购物情绪。
6、视听陈列商品非顾客购买调试需要,严禁大音量播放,不得影响广播营造的商场总体音响氛围。
B、广告宣传
1、商场各大门口宣传、广告条幅,必须经商场登记,报请商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安排张挂。
18、营业间区域通道、分界线、公共场地的地面拼花图案不得覆盖任何物品。
F、商品陈列
1、商品陈列由各区自行管理,业务部、商管部进行指导.
2、商品陈列应根据季节和市场变化及时变换陈列形式,达到特色展示性、艺术美观性、消费引导性和标签规范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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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鄞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7、各柜台、厂家商品广告宣传印制品必须经商场管理部按《广告法》审查批准,按指定位置放置。
8、严禁各商区、各柜台擅自在营业现场自行发放任何商品宣传广告印制品。
C、通道设置
1、营业现场主通道设置距离原则上米--3米,两边副通道米。
2、严禁各部门因任何理由占用营业现场通道。
D、柜台设置
1、各区柜台布局不得随意变动。确因业务需要,可在规定的经营场地内提出调整方案,报商场管理部和经理审批后实施。
5、营业员不得向柜台外抛扔纸、包扎绳、包装箱、废弃物,不得向地面泼污水。
6、保洁员负责所属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必须着商场规定岗位工作服、佩戴规范保洁工号进行保洁工作,确保保洁区域的地面、墙面、顶面、柱面、镜面、电梯、楼道无杂物、无垃圾、无积垢、无广告张贴、无卫生死角。
7、保洁员不准在营业现场摊位就座或两人以上聚集聊天、讲话
商场规章制度管理篇
商场规章制度管理篇
(一)商场管理规定
一、营业现场管理要求
A、营业环境
1、衣冠不整者、吸烟者、携带宠物者、小商小贩、乞丐等闲杂人员,商场保安要谢绝进入商场营业间。
2、内部员工不准在营业时间内穿工作服在营业现场勾肩搭背、大声谈笑、哄闹穿行。
3、严禁商场内部员工在营业时间、营业现场因任何原因产生纠纷、吵闹,造成聚众围观。
8、营业现场明显处不得放置保洁用具及垃圾袋,垃圾桶必须保持封闭式,严禁营业时间内在营业现场进行垃圾、包装物、废弃柜台、货架的集中分类、清运。
9、坚持保洁卫生联保联包双举报制,营业员和保洁员相互监督,举报违反场容场貌管理和规定的行为。
10、营业现场内,凡顾客视线能涉及到的范围,均不得堆放成箱、成件货物及废弃的货架、柜台等物品。
2、严禁在营业现场悬挂任何大幅宣传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或横幅,以保证营业现场整体视觉效果。
3、业务促销广告招贴必须由商场统一安排制作,并按统一规定吊挂。
4、各柜台使用的商品信息必须使用商场统一设计制作的信息纸,并按规定位置进行吊挂。
5、商品信息内容必须由专人规范书写,统一字体。
6、严禁各柜如出现个性商品宣传招贴或宣传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