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建设社区公园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社区公园升级工程项目方案

社区公园升级工程项目方案

社区公园升级工程项目方案一、项目背景与意义如今,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公园已成为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

因此,提升社区公园的品质和服务水平,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拟对某市XX社区公园进行全面升级,旨在提升公园功能和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居民身心健康,增强社区凝聚力,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为城市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二、项目范围1.基础设施改善:对公园区域的道路、照明、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保障公园的基本使用功能。

2.植物景观提升:对公园内现有的绿化植物进行重新规划和景观设计,增添更多具有观赏性和趣味性的植物景观,丰富公园的生态环境。

3.游憩设施建设:增设更多的休息座椅、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游憩设施,满足不同群体的休闲需求。

4.文化活动场地建设:增设文化活动广场、露天剧场等场地,举办各类文化展览、演出等公共活动,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选择。

5.公园信息化建设: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公园的安全监控、环境保护等进行全面管理,提高公园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6.环保设施建设:建设雨水收集设施,加强公园的节水利用和水资源管理,提升公园的环保意识和功能。

三、项目进展计划1.项目前期准备(1-3个月):确立项目范围和目标,进行公园现状调研和规划设计,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

2.基础设施改善阶段(3-6个月):进行公园道路、照明、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公园正常使用功能的提升。

3.植物景观提升阶段(6-9个月):进行植物景观规划设计、植物引种和栽植工作,提升公园的绿化品质和生态环境。

4.游憩设施建设阶段(9-12个月):进行休息座椅、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游憩设施的增设和改造,提升公园的休闲娱乐功能。

5.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阶段(12-15个月):进行文化活动广场、露天剧场等场地的建设和装修,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公园的文化内涵。

社区公园建设方案设计及公园设施

社区公园建设方案设计及公园设施

社区公园建设方案设计及公园设施
社区公园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居民休闲和娱乐场所,促进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

探讨社区公园的建设方案设计及公园设施的重要性。

1. 社区公园建设方案设计
1.1 空间规划
社区公园应设计为开放式空间,容易让居民进入和参与各类活动。

可以留有一定的绿地用于户外运动和休闲。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年龄群体的需求,设置不同功能区域。

1.2 植被设计
社区公园应该注重植被的种植和布局,同时考虑到景观效果的同时还需保护生态环境。

可以选择适合本地气候的植物,打造出丰富多样的绿色空间。

1.3 设施设置
社区公园的设施设置关乎居民的使用体验。

可以设置儿童游乐设施、凉亭、健身区等,满足不同需求。

同时,要保证设施的安全性和持久性。

2. 公园设施的重要性
公园设施是社区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居民的体验和参与度。

以下是公园设施的重要性:
2.1 休闲娱乐设施
公园设施可以为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让他们在闲暇时享受户外活动,促进身心健康。

2.2 促进社区活动
公园设施可以为社区举办各类活动场所,促进社区凝聚力,增强邻里关系。

2.3 增强文化内涵
一些公园设施,如雕塑、纪念碑等,可以增强公园的文化内涵,让居民在休闲的同时感受到艺术氛围。

社区公园的建设方案设计及公园设施的设置对于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置,可以打造出充满活力和文化内涵的社区公园,为社区居民。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4.16•【字号】粤办发[2001]8号•【施行日期】200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8号)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我省城市社区建设。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4月16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就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任务和主要目标我省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任务:(1)适应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理顺社区关系,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性为纽带的新型社区。

(2)大力拓展社区服务范围,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和信息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3)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建设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现代文明社区。

深圳市社区公园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社区公园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社区公园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社区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促进社区公园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为一定居住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供居民游览观赏、休憩娱乐、文化健身和防灾避险等活动的场所,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

第三条全市社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对在社区公园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社区公园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劝阻、第二章规划第六条社区公园的详细规划与设计,其各项用地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社区公园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规划确定的社区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社区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社区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社区公园用地性质。

因特殊需要确需调整时,应当制定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已经占用社区公园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迁出。

第八条社区公园的规划设计应由具有相应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经批准的社区公园规划设计方案不得任意改变。

变更规划方案须经原批准部门批准。

第三章建设第九条社区公园的建设采取政府投资或法人、自然人捐赠、认养等方式,法人捐赠建设的社区公园可以法人名称或产品名称命名,自然人捐赠的社区公园可由自然人命名。

其规划建设必须符合本市及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社区公园建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要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竣工后要由市、区园林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社区公园内不得建设宾馆、酒楼、住宅、招待所、写字楼、商品市场、经营性游乐项目以及其它与社区公园功能无关的项目和设施,但为游人提供服务和公园管理所必须的项目和设施除外。

社区体育公园实施方案

社区体育公园实施方案

社区体育公园实施方案为了促进社区居民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体育锻炼意识和水平,我们制定了社区体育公园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打造一个便利、多样、安全的体育公园,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体育休闲场所,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首先,我们将选择合适的场地作为社区体育公园的建设地点。

这个场地需要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各种体育设施,例如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区等。

同时,场地周边需要有便利的交通和周边环境,便于社区居民前来参与体育活动。

其次,我们将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喜好,选择适合的体育设施进行建设。

比如,针对青少年群体,我们可以建设篮球场和足球场,为他们提供开展团体体育运动的场所;对于中老年人群体,我们可以设置健身器材和太极广场,满足他们锻炼身体和放松心情的需求。

同时,我们还将在社区体育公园设置一些休闲娱乐设施,如凉亭、休息区、绿化带等,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宜人的休闲环境。

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居民的体育锻炼需求,还可以提升社区的整体环境质量,增加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为了保障社区体育公园的安全和秩序,我们将配备专业的管理和维护团队,负责场地的日常管理和设施的维护工作。

同时,我们还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引导社区居民文明参与体育活动,共同维护好社区体育公园的环境和设施。

最后,我们将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工作,让社区居民了解社区体育公园的建设意义和使用方法,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同时,我们还将定期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和赛事,丰富社区居民的体育休闲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活力。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相信社区体育公园将成为社区居民健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便利、多样、安全的体育休闲场所,促进社区居民的全面健康发展。

同时,也将为全民健身事业的推进贡献一份力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社区环境!。

广东省标准《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广东省标准《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广东省标准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标准条文说明制订说明《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标准》DBJ/TXX -XX-20XX,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年XX月XX日以第XX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结合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的规划建设情况和经验,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意见,并与国家政策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有关单位人员,以及使用社区体育公园的人民群众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有关单位、部门和群众参考。

但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如使用中发现本条文有欠妥当之处,请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供日后修改时参考为盼。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邮政编码:510290)目次1 总则 (37)2 术语 (38)3 基本规定 (39)4 规划选址 (40)5 场地设计 (42)6 体育文化设施 (44)7 配套设施 (48)8 绿化与环境 (50)9 检验及评价 (52)附录 A 场地综合设计布局示意 (53)附录 B 社区体育公园施工质量评价表 (54)1 总则1. 0. 1 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为着力点,推进健康、绿色、智慧、人文、美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是我国新时期城市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关键所在。

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正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运动健身、休闲游憩、邻里交流等需求的集中回应。

但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相关规定的空白,使广大管理者、建设者、参与者、使用者缺乏技术标准的指引。

广东省亟需制定技术标准,保障规划建设质量,高效推进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

1. 0. 2 本标准涵盖广东省的城镇地区,包括对社区体育公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检验评价的规定,条文参考吸收了已有的有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经验。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粤林函[2014]568号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粤林函[2014]568号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粤林函〔2014〕568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和《广东省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体系建设规划(2013-2017年)》,进一步规范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行为,促进森林公园健康持续发展,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并经省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林业厅反映。

广东省林业厅2014年9月30日广东省市、县和镇森林公园体系建设指引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按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可供人们游览、休闲、科学考察和进行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地域。

一、设立森林公园的基本条件和批准程序设立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二)市、县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面积分别应不少于150公顷、100公顷,森林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但是城区和有特殊保护、开发价值的地域除外;(三)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三级标准以上;(四)四至范围、经纬度和规划面积明确,纳入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森林、林地(土地)和林木的权属清楚无纠纷争议,并与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了同意纳入森林公园范围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书面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惠城组团(市中心区、惠城外围组团),包括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街道办,汝湖(不含原仍图镇部分)、马安、三栋镇,规划面积约558.4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005)(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T191-2006)(7)《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8)《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粤建规(2013)115号);(9)《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10)《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11)《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12)《惠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13)《惠州市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4)《惠州市(惠城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15)《惠州市区绿道网专项规划(2010-2012)》;(16)《金山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17)《青年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18)惠城区内已批准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划及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三、规划原则(一)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社区体育运动场所建设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条件和地方文化特色,注重分类指导,合理安排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但要量力而行,并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社区体育运动场所建设必须从当地市民需求出发,并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功能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三)整合资源,有效利用。

社区体育运动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建设用地资源,尽可能接近社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并与绿道“公共目的地”建设相结合,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

广州公园条例

广州公园条例

广州市公园条例(2014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3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向公众开放,具有良好的绿化环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等功能的公共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等。

公园实行名录和分类、分级管理。

公园的名录、类别和等级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拟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本市公园事业的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规范服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公安、环境保护、水务、文物、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政府管理的公园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公园管理机构;非政府管理的公园由建设单位确定公园管理机构,并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的管理机构及其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保证政府管理的公园所必需的经费,保障公园事业的发展。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捐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依法参与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第八条公园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加强行业培训和交流,协助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公园事业健康发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13]7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13]7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13〕70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我厅于今年起大力推进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新型村庄规划的认识在当前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地编制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新型村庄规划,对于指导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宜居美丽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同志在2013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改善农村环境是一项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治理垃圾污水是治标,科学合理规划才是治本。

各级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大力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排出时间任务抓好每个乡村的规划编制,重点规划好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并通过县人大决议等方式强化村庄规划的地位和作用,纲举目张推进村庄建设。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予以支持帮助。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深对编制和实施新型村庄规划的认识,尽早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切实贯彻落实好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

二、组织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2013年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主要以试点工作为主。

(一)试点村庄名额全省每个县(市、区)各安排1~2个试点村庄名额。

请各市组织县(市、区)按照1:2的比例推荐试点村庄候选名单,我厅将从中择优选取。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十项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产、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市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建制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

城市规划、国土、计划、市政、公安、交通、电力、通信、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安排一定投资比例用于城市绿化;提高公众绿化和环境意识,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绿化发展目标、各类绿地规模和布局、绿化用地定额指标和分期建设计划、植物种植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办[2013]4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11.11【实施日期】2013.1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1日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转变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合理确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深圳市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

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

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一)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

1.编制实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法定城乡规划,以科学规划统筹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社区小型足球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

社区小型足球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

附件:xx社区小型足球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体育惠民,合理布局体育设施,加快推进社区小型足球场规划建设,规范使用管理。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穗府办〔2013〕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条规定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区小型足球场(以下简称“小型足球场”),是指通过改造城市闲置空地、楼宇房顶、社区边角地、公共绿地等公共用地建成的,以开展足球运动和休闲健身为主要功能、符合小型足球场建设规范标准且免费或低收费向市民开放的公益性体育设施。

【本条规定了小型足球场的功能定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两级小型足球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

本办法所称业主单位是指拥有小型足球场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管理单位是指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授权管理的服务机构单位。

【本条规定小型足球场的适用范围以及业主单位和管理单位的界定。

】第四条小型足球场规划布局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由市体育局负责按照《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功能区规划(2013-2020年)》总体布局,编制《广州市社区小型足球场建设布局规划(2014-2016年)》。

小型足球场的建设标准为(参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T191-2006)》):三人制足球场:20-35米(长)×12-21米(宽)=240-735平方米(面积)五人制足球场:25-42米(长)×15-25米(宽)=375-1050平方米(面积)七人制足球场:45-90米(长)×45-60米(宽)=2025-5400平方米(面积)【本条规定了编制小型足球场规划建设的原则、依据与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全面实施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公众出行、城市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引导(一)加快规划编制。

抓紧编制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城市人民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

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报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符合性审查。

拟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要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坚持试点先行。

支持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分区域、分层次开展省级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全省公共交通发展。

城市人民政府要积极试点,探索建立与当地城市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相适应的城市公共交通主导方式和发展模式。

(三)引导出行需求。

加强舆论宣传,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合理引导城市交通需求。

特大城市要尝试实施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停车场差异化收费和建设驻车换乘系统等需求管理措施,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引导公众更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3•【字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我省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紧紧围绕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美丽广东提供生态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完成全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编制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全省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整合优化预案,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

到2025年,完成南岭国家公园主要建设任务和珠江口国家公园相关论证工作,以及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地方性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力争保护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修订)-2013.10.24(上立法会版本)

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修订)-2013.10.24(上立法会版本)
学校内运动场、图书馆宜相对独立布置,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可以向社会开放。当其运动场或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并符 合规模要求、开放时间要求时,可计入街道级体育、文化设 施指标。
4.2.3 行政管理、服务与文化体育绿地设施 行政管理、服务与文化体育绿地设施宜集中设置,形成 公共服务中心。行政管理、服务设施的各项目共同构成行政 管理服务中心;文化、体育、绿地设施的各项目共同构成公 共活动中心。公共中心应设置于区位适中、交通便捷、人流 相对集中的地方,可沿社区主要生活性干道布置。 4.2.4 医疗卫生与福利设施 医疗卫生与福利设施应尽量考虑环境幽静、阳光充足、 空气洁净、通风良好等的卫生要求,应有方便的交通条件,
9
宜临近主要生活性干道布置。 4.2.5 邮政及市政公用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应根据专业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建筑设
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及环境相协 调,避免影响居住环境及城市景观。
4.2.6 商业服务设施 商业服务设施宜独立用地或集中设置,社区内不得设置 扰民设施。 餐饮项目宜独立设置,将其噪声和气味的影响减至最低 程度;对居住有干扰的农贸(肉菜)市场等应与住宅建筑分 开设置。农贸(肉菜)市场应设在运输车辆易进出的地块, 并与社区道路相邻,且有一定的装卸场地,当与其它公建结 合配置时,应有独立的出入口。 4.2.7 凡属于对外服务功能用房,应设置与封闭小区住 户分离的对外进出通道。
其中:教育类 6 项、行政管理类 6 项、服务设施类 5 项、医
疗卫生类 3 项、文化体育绿地类 8 项、福利设施类 3 项、邮
政及市政公用设施类 9 项、商业服务类 2 项。
表 2.2.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项目数
项目类别
街道级
居委级
两级合计

实施方案社区公园建设

实施方案社区公园建设

实施方案社区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社区公园建设社区公园是城市居民休闲娱乐、锻炼身心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建设更多的社区公园。

本文将探讨社区公园建设的必要性、具体实施方案以及预期效果。

一、必要性社区公园作为城市的绿肺,对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社区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社区公园提供了一个理想的休闲娱乐场所。

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居民们需要一个放松身心的场所。

社区公园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娱乐设施和活动,例如健身器材、篮球场、花园等,满足了居民们不同的需求。

其次,社区公园有助于改善社区环境。

社区公园不仅美化了城市风景线,还提供了绿地空间,吸收了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净化了周围环境。

同时,社区公园还促进了居民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增进了社区凝聚力和社区安全感。

二、实施方案为了有效实施社区公园建设,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调查研究:首先,我们应该对社区居民的需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他们对社区公园的期望和需求。

通过问卷调查或集体讨论等形式,我们可以收集到居民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为公园的规划和建设提供依据。

2.规划设计:在收集到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之后,我们可以邀请专业的景观设计师和城市规划师来规划和设计社区公园。

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到社区的地理环境和居民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绿地、娱乐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

3.资金筹措:社区公园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例如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发起募捐活动、吸引社区企业的赞助等。

同时,我们还可以探索政府和社区居民共同出资的模式,确保公园的建设资金充足。

4.施工管理:建设社区公园需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

我们应该邀请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园的建设按时完成,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应该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意见。

三、预期效果实施社区公园建设带来的预期效果是多方面的。

首先,社区公园将提供更好的休闲娱乐场所,改善居民的身心健康状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第二版)》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第二版)》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第二版)》的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9.11.26
•【字号】粤建节函〔2019〕1232号
•【施行日期】2019.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第二版)》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体育、城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按照2019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更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要求,根据许瑞生副省长“加大力度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的批示精神,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体育局对现行《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进行了修编,制定了《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引》)。

现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积极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建设。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体育局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体育局
2019年11月26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和《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推动我省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运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稳定与和谐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分步实施。

经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在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各试点建设至少1个社区体育公园。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条件和地方文化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类指导,合理安排规模和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但要量力而行。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必须从
当地市民实际需求出发,并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功能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个性设计。

(三)整合资源,有效利用。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建设用地资源,尽可能接近社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并与社区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绿道“公共目的地”建设相结合,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

(四)居民自愿,民主决策。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必须尊重居民意愿,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把政府支持与群众自觉自愿结合起来。

(五)责任到人,多方参与。

实施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

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省给予指导和适当支持,鼓励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和个人共同参与建设。

(六)及时总结,加强督导。

加强对社区体育公园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切实发挥作用。

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功能定位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社区体育公园,是指建在(或邻近)社区、面向公众开放、以体育锻炼和健身为主要功能,配置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体育健身器材设施和服务设施,适合不同年龄人群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同时兼有一般社区公园绿地
功能的综合性设施。

(二)建设标准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面积在2500平方米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一般应包括下列设施:
1、一个标准的塑胶(或水泥)灯光篮球场或三人制篮球场;
2、五人制足球场;
3、一个400平方米以上水泥(或大理石)健身广场;
4、一条200米以上的健身步道(宽度不少于1.2米);
5、20件以上的常用健身路径(如蹬力器、仰卧起坐平台、压腿训练器、单双杠、转体训练器等,可安置在绿地中);
6、至少两副室外乒乓球台;
7、小型儿童娱乐设施(不作硬性要求);
8、公共卫生配套设施(包括淋浴设施);
9、草坪、树木等景观绿化;
10、公园的入口、公共活动区域、公共设施、坡道、台阶、指示标牌等区域应按有关规范设置照明设施。

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用地要求的前提下,可对上述各项设施进行灵活设置,但以全部包括为宜。

四、建设主体及条件
以具备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认真履行建
设、使用和管理职责的城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为社区体育公园试点的建设主体。

具体条件如下:
(一)当地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热情高,对建设和使用社区公园有积极性。

(二)具有较好的场地建设用地条件。

(三)能自行解决部分配套资金。

(四)能够保证社区公园的长期使用、维护和管理,坚持公益性用途。

五、建设资金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资金以地方资金为主,省适当支持。

地方资金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省给予每个社区体育公园50-80万元的扶持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2013年9月,印发《广东省建设社区体育公园试点方案》。

(二)2013年9-10月,各市选址、申报项目。

(三)2013年10月底,印发《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

(四)2013年11--12月,各地建设社区体育公园。

(五)2013年12月,检查、总结各地建设情况。

(六)2013年年底,落实并下拨省扶持经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的领导,体育、规划、住建、财政、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要将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纳入强化发展社区体育工作的政府责任考核体系。

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组织实施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项目建设要与社区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

(三)要保证建设资金和配备的器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

同时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要通过签订协议书,使建设主体认真履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

将建设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并承担起维护和管理的职责。

(四)在着重抓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同时,各级体育部门要全面加大社区体育工作力度,推进社区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培养和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社区体育骨干队伍,发挥其对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

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
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并形成制度。

做到组织到位、骨干到位、活动到位,引导更多的群众投身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切实发挥体育在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中的积极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