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要求
7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精)

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发表、出版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1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 1年以上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 2年以上申报;(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延迟 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 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 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 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 5年以上;(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2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任工程师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江苏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了解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取得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发表、出版有一定专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电子信息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和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是一个高级技术职务,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为了保证职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需要进行资格评审工作。
本文将从评审标准、评审流程、评审结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评审标准1.专业技能: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包括计算机网络、数据库、软件开发等方面的知识。
评审时需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是否达到高级工程师的要求。
2.工作经验: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技术任务。
评审时需要考察申请人的工作经验是否符合高级工程师的要求。
3.管理能力: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管理团队完成技术任务。
评审时需要考察申请人的管理能力是否符合高级工程师的要求。
4.学历背景: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工作相关。
评审时需要考察申请人的学历背景是否符合高级工程师的要求。
二、评审流程1.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技术成果等材料。
2.初审:初审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审标准。
3.面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要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管理能力等方面。
4.终审:终审人员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结果,综合评估申请人的资格,确定是否符合高级工程师的要求。
5.公示:评审结果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6.任命:经过公示期后,评审结果确定无异议,申请人可以被任命为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
三、评审结果1.通过:申请人符合评审标准,可以被任命为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
2.不通过:申请人不符合评审标准,不能被任命为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
3.待定:申请人的资格需要进一步评估,需要补充材料或参加再次面试。
四、总结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需要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1江苏省正高级资格条件(经济 电力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附件1-1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技术管理、质量监督、咨询服务、科技信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电子信息专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摘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时间算至召开评审会前一年底,下同);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前两名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3、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电子信息产品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负责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投标)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5、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或3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6、负责完成2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7、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8、负责完成1项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及1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9、负责完成1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10、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11、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2024年苏州市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4年苏州市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工程师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为确保高级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苏州市对于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制定了相应的要求。
以下是2024年苏州市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
一、专业知识与学历要求1.在苏州市从事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实践经验要求1.具有承担、主持过苏州市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的经验。
2.担任过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总监,并取得较好的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3.具备工程实施和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
三、职业道德要求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职业行为规范,严禁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协调和管理团队成员。
四、技术能力要求1.具备较强的工程设计和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程的设计和规划工作。
2.掌握先进的工程技术和方法,善于应用新技术和新材料解决工程问题。
3.熟悉国内外工程规范和标准,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规范。
五、继续教育要求1.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工程技术和方法,认真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活动。
2.积极参加工程师行业组织的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六、其他要求1.熟练掌握使用专业软件和相应的工程设备。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各方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
3.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协调工程项目的进展。
总结苏州市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旨在选拔具备一定背景和素质的工程师,以保证工程行业的质量和发展。
评审条件包括专业知识与学历要求、实践经验要求、职业道德要求、技术能力要求、继续教育要求和其他要求。
希望高级工程师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苏州市的工程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苏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概述在职场上,职称评定是评价一个人专业技能和职业水平的重要方式。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苏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进行详细介绍,让广大求职者和在职人员对此有更清晰的认识。
二、苏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1. 学历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通常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为工程技术类专业。
2. 工作年限: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一般需在所学专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3. 申报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且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4. 综合条件:除了以上条件外,申报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在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的造诣。
5. 专业知识:申报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技能,且具有较高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苏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1. 提交申请:申报者需要通过规定的渠道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交纳相应的评审费用。
2. 资格初审:由相关部门对申报者的基本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包括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背景等方面的核查。
3. 专家审评: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将进入专家审评环节,由具有丰富经验和高级职称的专家对申报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 终审确定:经过专家审评后,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将进入终审环节,最终确定是否能够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5. 发放证书:通过终审确定后,成功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者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并正式获得高级工程师的资格。
四、总结通过本文对苏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其相对严格的评定条件和流程,这也确保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对于希望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来说,需要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也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申报和评定,才能最终获得高级工程师的认定。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评审办事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评审办事指南一、政策依据根据省、苏州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
二、办理条件请参照《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附件1)。
三、办理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需提交的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IT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原件。
3.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 1寸证件照片。
5.学历、学位证书彩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彩印件及聘书复印件。
7.现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或呈报表、初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复印件,或加盖颁证部门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8.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人员无须提供)。
9.继续教育证书及各类专业培训证书、证明。
10.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参保证明(社保中心网站打印)。
11.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2.单位推荐意见。
13.专业技术总结。
14.工作业绩、完成项目复印件。
15.论文及证明。
16.苏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2份)(详见附件2)。
五、办理程序六、办结时限根据苏州办结时限而定。
七、办理科室、中心(窗口)张家港市职称办(张家港市人社局专技科)。
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608室。
附件:1.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2.苏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张家港市职称办(张家港市人社局专技科)。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公布日期】2009.04.22•【字号】苏信人[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信人[2009]42号)各市职称办、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厅(局)职称办及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经研究,我厅拟于2009年9月召开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
现就评审材料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材料要求(一)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三)《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此表由市、厅(局)职称办汇总上报,且同时报电子文档。
高级工程师按以下五类汇总:(1)计算机、网络;(2)通信;(3)元器件及电子材料;(4)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5)技术管理及其它。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汇总时不分专业。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自原件和日期)。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合格证原件(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5、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六)论文、著作方面的相关材料。
(七)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以上材料除第(一)-第(三)项不需装订外,第(四)-(七)项必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及页码(样式附后)。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全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挥广大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在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电子信息工程研究、产品试制、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生产、应用、技术管理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仍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电子信息工程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勇于开拓,努力进取,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4、获得中专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全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挥广大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在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电子信息工程研究、产品试制、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生产、应用、技术管理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仍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电子信息工程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勇于开拓,努力进取,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4、获得中专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摘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时间算至召开评审会前一年底,下同);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前两名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3、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电子信息产品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负责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投标)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5、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或3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6、负责完成2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7、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8、负责完成1项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及1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9、负责完成1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10、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11、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摘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省(部)级优秀工程(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3)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4)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3、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4、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5、主持省级以上重点信息化工程,已投入应用,经省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验收评估,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7、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苏州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苏州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苏州高级工程师评审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与工程师职业领域相匹配。
2.工作经验要求:通常需要在相关领域有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具体要求时间长短可能会因评审机构、领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3.技能要求: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所在领域的相关知识、技能和工具,以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相关工作。
4.职业发展要求:需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能够具备创新、领导、协作和沟通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要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道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评审机构可能会对条件有所不同,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要求需要根据评审机构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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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试行)
我,2001年12月认定为工程师中级职称,工作于我省某有限公司并任技术质量科任科长。
在此期间,我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努力推行“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并于前年获得高级职称,闲暇之余,在此将我省职称准备要点稍微讲一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业绩显著,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本条看清范围即可,其它不用多加研究。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相关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完成过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三)完成过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产品性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四)完成过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五)完成过本专业的重大技术经济分析和市场分析,被有关方面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六)承担或主持过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重要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七)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八)完成过大、中型工程新(扩)建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九)完成过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三)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电子信息产品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负责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投标)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五)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或3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负责完成2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七)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负责完成1项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及1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
(九)负责完成1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十)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十一)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
据我单位前辈及本人的经验,江苏省虽然规定最低发表2篇文章,准备3篇才能有胜算,并且不能要全综述的,否则很难过关,文章发表的问题不大,优先考虑周围有没有熟悉朋友是杂志社的,即使没有也没关系,现在中介机构多于牛毛,,找中介机构办理都比较方便,不过有一点需要提醒一下,有些中介机构可能是骗子,良莠不齐,我当时找的一个网站是广州的,叫博雅什么的,现在只有一个QQ 2537597489,服务还可以,文章方面,实在不值得为此多花心思。
第十条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第十四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