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监理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监理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监理合同是在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定监理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监理合同一般包括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两部分。
专用条款是针对具体监理合同而制定的,以满足特定需求和要求。
通用条款则是适用于所有监理合同的普遍规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监理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监理合同的要点。
1. 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监理合同中针对特定情况和需求而制定的条款。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专用条款:1.1 合同的履行期限专用条款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即监理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的设定旨在确保监理人能够按时开始履行职责,并在预定日期完成工作。
1.2 监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在专用条款中,会详细列出监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监理人在工程过程中依法行使相应的职责。
这些权利与义务可能包括监督施工过程、检查工程质量、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争端等。
1.3 建设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专用条款还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建设单位的权利可能包括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报告、签发工程进度支付证书等。
而义务方面,建设单位可能需要按时支付监理费用、提供相关资料和资源等。
1.4 异常情况的处理专用条款通常也会规定如何应对工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工程变更、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
这些条款旨在确保各方能够及时应对和解决问题,以减少不良影响。
2.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所有监理合同的普遍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通用条款:2.1 合同的解释和修改通用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合同的解释和修改原则。
这些条款旨在明确各方对于合同规定的理解,以及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如何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2.2 争议解决机制为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通用条款通常会规定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些机制旨在帮助各方妥善解决争议,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
2.3 合同的终止通用条款通常会明确规定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说到建筑合同,哎呀,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一堆让人头疼的法律条文,完全看不懂嘛。
建筑合同里面有两个很重要的部分,分别叫“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这两个部分,虽然听起来很高深、很复杂,但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大家合作更顺利,不至于在建房子或者修路的过程中,双方互相吵架,甚至闹到法庭去。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两块儿,怎么样能让大家既懂又不累,明明白白地把房子建好,或者工程做完。
先说说这个“通用条款”吧,听名字就知道,这部分是“通用”的,基本上每个建筑工程都会有。
它们就像是你去餐馆点的菜单上那些“常见菜”,不管你点的是哪一道,老板都会拿出来。
举个简单的例子,“施工方必须按时完成工程”,这就是个典型的通用条款,几乎每个建筑合同里都有。
还有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这种话,听着都不陌生吧?通用条款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在所有合同中都是一样的,给大家一个框架和基本的规则,确保每个人都不跑偏,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就会问了:“那如果是每个合同都一样,干嘛还要写那么多条款呢?”嘿嘿,这个问题问得好!通用条款的作用就是给大家一个大致的方向,保证大家在合作的时候,不会因为理解不同而引起争执。
比如,你跟我说‘必须按时完工’,但这个‘按时’到底是什么时候?是不是我想象中的时间?这个‘质量合格’到底能不能让我们放心?这些问题啊,可能就要通过专用条款来进一步澄清了。
所以,接下来咱们再说说这个“专用条款”。
说到这个,大家可得小心了,它可不像通用条款那样“随便”用的。
专用条款是根据具体的项目来定的,就是说每个工程的专属定制版。
比如,你承包了一个大桥的建设,那专用条款里就可能会规定一些特别的内容,比如“施工期间要注意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震动影响”,这种就跟你盖个小房子完全不一样。
而如果是盖房子的话,专用条款里可能就会写到:“请确保建材质量达到标准”,还有可能会特别提到“施工时不得影响附近的交通”之类的。
公路工程规章制度范本
公路工程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公路工程建设安全,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包括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注重环境保护,确保公路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坚持科学规划、先进技术、精心设计、严格施工、规范管理、质量控制,努力创造优质工程。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车辆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严惩不贷,切实维护公路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规划书和设计方案,包括路线布置、断面设计、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的设计图纸,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经过资质审核,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条件,确保施工单位具备良好的承担能力和保障能力。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应经过资质审核,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条件,确保监理单位具备良好的监督能力和评审能力。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方案,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规范编制监管报告和验收报告,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验收、安全检查等内容,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格验收。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规范归档和管理,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达到要求。
公路工程项目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公路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路工程项目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第一、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办公室、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财务部、采购部等。
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应选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经验和能力的人员担任项目职务,并对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激励。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三章工程质量控制第八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不合格工程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五章进度与投资控制第十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资控制体系,合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投资不超过预算。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项目进度和投资进行监测、分析,及时调整计划和措施,确保项目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节能第十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公路工程合同文件通用条款
公路工程合同文件通用条款一、定义与解释1.1 本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公路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事项达成的一致协议。
1.2 本合同文件中的词语,除上下文明确规定外,其含义如下:(1)合同当事人:指合同双方,即发包人和承包人。
(2)公路工程: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
(4)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合同价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括工程预算、变更预算和索赔等。
(6)项目经理:承包人指派的负责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7)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2.1 本合同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2.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三、合同的签订与生效3.1 合同签订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3.2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义务之日终止。
四、合同履行4.1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2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并提供施工所需的条件。
4.3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5.2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公路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一、合同双方信息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二、工程项目描述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项目为:_________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_________,工程地点位于:_________,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基施工、路面铺设、桥梁建设、隧道开挖等。
三、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四、工期要求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工期,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和质保金。
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变更与索赔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增减工程量,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对于因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七、违约责任若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险与安全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投保相应的人身伤害保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终止。
十一、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副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合同条件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的意义
合同条件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的意义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道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道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一、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应有如下含义:1. "甲方"指业主或发包方;2. "乙方"指承包方或施工方;3. "工程"是指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排水系统等;4. "合同价格"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总费用;5. "工期"是指从开工日期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跨度。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于任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直至达到要求。
三、工期和进度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建设,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工期,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调整工期的申请。
工程进度计划应在开工前提交给甲方审核,且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更新进度报告。
四、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价格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单价确定。
付款方式通常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款。
预付款用于材料采购和施工准备,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比例支付,竣工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结清。
五、变更和索赔如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同价格和工期。
乙方在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计算依据。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延期赔偿金等。
七、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保密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
2. 附加条款:双方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3.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指的是交通局和公路工程修建承包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公路工程合同事宜上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
下面是WTT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篇一鉴于业主为修建 ( ) 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___ ___合同段的投标书,现由 (业主全称)(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20XX年_____月______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1.第___合同段由K___+____至K____+_____,长约____km,技术标准_ __级,____路面。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合同通用条款(范本);(6)技术规范(项目专用本,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技术规范(范本)(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11)使用农民工承诺书。
(12)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 元(¥__ 元)。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
6.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公路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公路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公路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公路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公路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公路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二、合同范围2.1 本合同适用于发包人将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并交付发包人的活动。
2.2 具体施工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三、技术标准3.1 公路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2 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
四、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4.1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如有外文译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3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或现场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和联系。
五、甲方的责任5.1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土地、道路、桥梁、隧道等。
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区别
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区别
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合同的一般条款,专用条款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订立的特别条款。
下面是两者的具体区别:
1. 适用范围: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合同,无论是建筑工程、机电工程还是土木工程等,而专用条款仅适用于具体工程项目。
2. 内容细节:通用条款中包含了诸如合同的签订、履行、支付条件、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基本规定,而专用条款则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对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进行具体规定。
3. 法律适用:通用条款通常会考虑到适用当地的法律和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专用条款可以进一步明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等细节事项。
4. 灵活性:通用条款在合同中被广泛使用且经过多次验证和修订,因此更具通用性和灵活性,可以适应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而专用条款更注重特定工程项目的细节,可能针对特定需求和风险进行灵活调整。
综上所述,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所有工程合同的一般性条款,而专用条款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特定的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作用和特点。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它共计20条,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这些条款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条款则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可以根据特定工程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在法律层面上,《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应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总的来说,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都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
专用条款主要关注特定工程的特殊需求和具体情况,而通用条款则更注重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的普遍需要和法律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两者的关系,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路工程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范本模板】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
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
1。
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
1。
1。
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
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
1。
1。
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
1。
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
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
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
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
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
2。
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
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
2。
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
1.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
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
1.3 工程和设备1.1。
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公共利益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法合规施工。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承担起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操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质量合格,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经济。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工。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避免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明确施工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和作业程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施工资料,便于工程验收和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任何对工程的变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才能实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工程档案,方便查阅和使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巡视巡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什么是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条款,二者关系和适用方式如何确定
什么是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条款,二者关系和适用方式如何确定为指导工程承、发包双方正确签订施工合同,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多个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新的是(GF-2017-0201)版。
该版示范文本中,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构成。
(1) 合同协议书。
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已失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可以认定为建筑行业的交易习惯。
交易习惯在合同交易领域的作用不言而喻,《合同法》规定交易习惯的法条共有9条。
第22条和第26条规定了承诺的方式和承诺的生效可以适用交易习惯进行判断;第60条和第92条规定了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后合同义务可以适用交易习惯进行判断;第61条和第125条规定了补充协议的确定和合同解释适用交易习惯进行判断;第163条、第293条和第368条分别规定了买卖合同、客运合同和保管合同中的一些附随义务适用交易习惯进行判断。
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被认定为建筑行业的交易习惯,在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提字第30号判决中已有所体现,也被各地法院所接受。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各有什么区别及作用?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各有什么区别及作用?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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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 款、第11.4 款和第11.6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 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
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 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 款的约定办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3 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6.4 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 项、第1.6.2 项、第1.6.3 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 联络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第1.7.1 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
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化石、文物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
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10.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专利技术1.11.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1.11.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1.3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2.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2. 发包人义务2.1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3.1.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3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 天前通知承包人。
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