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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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两 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单一养老保障项目阶段(1955—1965 年)。这段时间新加坡政治动荡,政府工作的重点在于理 顺各方面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在中央公积金制度建设 方面着力不多。 第二阶段是保障项目扩展和完善阶段( 1965年至今)。目 前,中央公积金可以通过包括定期储蓄、新加坡政府债券、 法定的委员会债券、由新加坡政府担保的债券、年金、捐 赠保险产品、投资类保险产品、外汇交易基金、股票、企 业债券、黄金等诸多投资工具进行投资。 总的来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范围 逐渐扩大、缴费水平不断提高,功能不断完善,渐进式发 展过程大约持续了40多年。


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评价
作为一个功能全面、综合性的自我保障制度,中央公积金 制度通过强制储蓄,实行与个人收入关联的完全积累制的 筹资模式,在国民中强调自我保障意识,减轻了政府的财 当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着一 政负担,同时也能够激励国民更加勤奋工作,增加个人收 些挑战。例如,中央公积金制度缺乏互助共济功能,容易 入和公积金存款,以使自己能够退休后过上体面的老年生 造成公积金参与者在退休后养老待遇极不平衡,进而固化 活;实施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计划,给予参与者及其家 社会分层;中央公积金积累数额巨大的基金,保值增值压 力巨大;由于受到投资主体和投资标的的限制,中央公积 属“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者有其屋”等较为全面 金收益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投资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的社会保障,大大改善了公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待遇, 促进了国民素质的提高;通过家庭保障计划和“填补最低 存款”政策的实施,强化了公民对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 使得家庭各成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利益相关联,加强了家庭 和国家的凝聚力,增强了家庭保障功能。

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精)

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精)

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具有新加坡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它的基本内容是:强制性地规定雇主和雇员将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给中央公积金局,通过建立中央公积金来为每一个雇员提供全面的社会福利保障。

公积金局每月收缴的公积金经过计算记入每个会员的个人账户中。

目前,会员的个人账户分为三个:普通账户,用于购房、投资、教育等;保健账户,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重病医疗保险;特别账户,只限于养老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支付,一般在退休前不能动用。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以个人账户为标志,强制储蓄的保障模式。

该制度不仅解决了新加坡的养老难题,而且对新加坡的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现在通常被认为是东亚乃至世界范围内养老保险制度成功运行的典范。

笔者对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特点的一些认知,简单归纳以下几点体会:一、实施时间较早,涵盖面广新加坡1955年开始实施中央公积金制度,同年,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

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初衷是为年迈退休的雇员提供养老金,只是一个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

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央公积金制度也从单纯的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强制性储蓄计划,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包括养老、住房、医疗的制度;同时,还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补充办法逐步完善扩大的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以适应当时社会和个人的需要。

二、基金管理规范,运作良好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高效运行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的,公积金制度运作的法律依据是1953年通过的“公积金法令”。

同期成立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是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机构,它是隶属于劳工部的一个具有独立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管理机构。

中央公积金局只是一个行政机构,负责公积金的行政管理,公积金的具体运营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运营。

新加坡通过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进行统一的企业化管理。

新加坡退休政策

新加坡退休政策

新加坡退休政策随着人们寿命的延长和老龄人口比例的不断增加,退休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许多国家关注的焦点。

新加坡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经济体,也面临着老年人福利和退休政策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加坡的退休政策,包括退休金计划、医疗保健和老年福利。

一、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新加坡的退休金计划主要依靠中央公积金(CPF)制度。

CPF是一种雇员和雇主共同缴纳的强制性储蓄计划,旨在提供养老金、住房和医疗保健等福利。

雇员的CPF储蓄是通过雇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的,而雇主也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CPF。

这种制度确保了雇员在退休时拥有一定的资金来源。

二、CPF的运作方式CPF根据雇员的年龄和收入进行不同比例的缴纳,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金,另一部分用于住房和医疗保健。

CPF的运作方式如下:1. 养老金:CPF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资于养老基金,资金在雇员退休时以养老金的形式支出。

根据雇员的年龄和工作年限,CPF会为雇员提供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2. 住房:CPF允许雇员使用部分储蓄来购买住房。

雇员可以使用CPF积蓄来支付首付款,此外CPF也为购房者提供贷款服务。

这种方式有效支持了新加坡人民的住房需求。

3. 医疗保健:CPF还用于支付雇员和其家属的医疗费用。

雇员可以使用CPF积蓄来支付诊疗费用、购买医疗保险以及获取其他医疗服务。

三、退休年龄和福利待遇新加坡的退休年龄通常为65岁,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政府计划逐步提高退休年龄至67岁。

此外,新加坡还提供一项名为“重新就业计划”的政策,允许雇员在退休后继续工作,从而延迟领取养老金,以获得更高的福利待遇。

退休后,雇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养老金或按月领取。

领取养老金的金额取决于雇员在退休前的工作年限和年平均工资。

此外,CPF 还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包括长者津贴、老年人医疗津贴和残疾人津贴等,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四、挑战和改革尽管新加坡的退休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退休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 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 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2、多元化投资
我国应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投资的多元化渠道,降低对银行存款的依赖,提 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同时,应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3、加强监管力度
我国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防止违规 操作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 度和效率。
参考内容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即所谓“退休基金社 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调控 消费基金,解决职工购买住房和退休后的养老问题。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当时新加坡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人民 生活困苦,特别是居住条件很差,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缺乏社会保障,为了逐步改 变这种状况,同时又避免政府承担财政责任,于是立法建立了这种自助性的保障 模式。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政府继承了这一制度模式,目的是为雇员退休后或 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经过40多年的发展,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现 已发展为向社会成员提供养老、医疗、储蓄等保障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其覆盖 范围也从公共和私人部门内的雇员扩大到自雇者。
最后,新加坡住房制度和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也提醒我们,要重视制度的 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政府在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长远效应和全局 利益,避免短视和片面性的决策。
总结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和公积金制度为其公民提供了稳定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值 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通过制定合理的住房政策和补贴机制,以及建立综合性 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们也应该注意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实现长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论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论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论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个人储蓄,采取完全积累模式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制度为新加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研究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处。

本文将简单分析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的优越性、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以便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发展中稳定器和减震器的作用,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现实基础。

关键词: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意义启示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概述新加坡自1955年7月建立的中央公积金制度采用强制性储蓄模式,以备解决年老、残疾或死亡等急难问题。

所谓强制性储蓄模式,又可称为储蓄保险模式,是一种个人交纳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制度。

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于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新加坡政府把建立和完善中央公积金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为社会保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几十年的实践和探索中,中央公积金制度已经演变为一种从管理体制到运行方式的完整体系,公积金的用途已扩大到住房、交通、保健、投资和教育等多方面,实现了”自我养老、居者有其屋、疾病有所治、人人有保障”的根本宗旨。

今天,中央公积金制度已发展成为新加坡全民社保制度,它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不具备再分配功能的养老金计划模式。

其基本内容是强制性规定雇工和雇员将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给中央公积金局,通过建立中央公积金来为每个雇员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

人们可以用公积金来支付医药费、住院费,支付养老金,购买住房,购买股票、债券。

新加坡对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非常严格,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完全由中央公积金局依法独立操作。

养老金融优秀案例

养老金融优秀案例

养老金融优秀案例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金融逐渐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关注的焦点。

以下是一些养老金融领域的优秀案例,展示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养老金融方面的创新和实践。

1.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全球公认的养老金融优秀案例之一。

该制度要求雇员和雇主每月向中央公积金基金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的储蓄。

这种强制性的储蓄制度确保了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并为他们提供了充足的退休金。

2. 澳大利亚的超级退休金:澳大利亚的超级退休金是一种强制性的养老金制度,要求雇主为员工提供退休金计划。

员工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将自动转入个人的超级退休金账户,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管理。

这种制度确保了员工在退休时有充足的养老金。

3. 瑞典的全民养老金制度:瑞典的全民养老金制度是一种基于国家税收的养老金方案,旨在确保每个瑞典公民在退休时都能获得足够的养老金。

该制度采用了分配制和积累制相结合的方式,公民根据个人的工作收入和纳税情况来确定养老金的数额。

4. 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旨在补充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

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由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管理和投资。

这种制度为员工提供了一个额外的养老金来源。

5. 加拿大的养老金计划:加拿大的养老金计划是一种全民参与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旨在为加拿大公民提供基本的养老金保障。

雇主和雇员每月向养老金计划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的积累。

该计划由政府管理和投资,确保了老年人的经济保障。

6. 日本的雇员退休金制度:日本的雇员退休金制度是一种企业自愿设立的养老金计划,旨在为员工提供额外的退休金保障。

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退休金的数额,并由企业进行管理和投资。

这种制度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养老金来源。

7. 德国的职业年金制度:德国的职业年金制度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养老金计划,旨在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金保障。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王秋良 胡伟 左小丽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6第期价格与市场☆RI N D M R K T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由政府、雇主、雇员三方参与,雇主和雇员按一定的比率缴交公积金,政府则为公积金缴交款及其利息提供免税政策。

同时由于公积金法规定公积金存款一定要投资在政府的债券中,政府就公积金的储备提供了保证,会员不必担心到时收不回存款。

政府的作用还体现在法律上的保障。

公积金由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每个公积金会员在公积金局都有普通帐户、特别帐户和保健帐户三个帐户。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自从1955年建立推行以来,为新加坡老年公民提供了养老的自我生活保障,为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公积金会员从此制度中所得到的利益和实惠也越来越多。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一、最低存款计划。

这一计划的宗旨是加强保障会员的公积金存款,以应付退休后的基本需求。

它是在1987年实施的。

规定会员退休后领取公积金存款时,必须保留31600新元。

如果夫妇俩都有公积金帐户,那么他们两人合起来的最低存款是31600新元的1.5倍,即47000新元。

最低存款额可以存在公积金退休帐户上,也可以向特准的保险公司买年金保险,或存入特准的银行领取较高的利息。

若存在退休帐户,会员60岁起每个月就可领取237新元的养老金;若购买年金保险,每月领取的年金会高于237新元,但有一定的风险,因为会员如果在购买年金后不久就死去,其余下的钱保险公司是不必支付给他的家属的。

若这种事情发生在存入退休帐户的情况下,其家属则可以领回余下的款项。

会员也可以用价值不低于36新元的产业抵押给公积金局取代最低存款。

如果会员变卖这部分产业,公积金局有权从变卖款中扣留31600新元作为会员的最低存款。

最低存款计划是一种基本保障。

由于公积金制度是1955年才开始实施的,且开始时缴交费较低,因此有许多年纪较大的会员没有最低存款,为此政府提出了一个补充计划。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处。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给予救助,如对穷人发放津贴和救助金,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辅助部分。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955年7月1日,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

最初,公积金制度所包括的劳动者是指受雇于同一雇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工人,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也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储蓄计划,保障的范围也只涉及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加坡政府在原有储蓄计划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系列公积金计划,包括的范围除养老保险外,还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投资增值等多个方面,如1968年推出的“公共组屋计划”、1984年推出的“医疗储蓄计划”、1995年推出的“填补医疗储蓄计划”等等。

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组织和实施1、缴费率雇主和雇员都向中央公积金缴费。

1955年的缴费率为10%(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1968年上升到13%,1984年达到50%,目前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缴17%,雇员缴23%.但由于公积金制度规定其会员可以将一部分积累额购买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实际用于养老的公积金远低于40%的缴费率。

为了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其他支付而影响养老保险,1987年政府规定,达到55岁后必须在其公积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充分保证60岁退休后可以购买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25%的最低终身年金。

2、中央公积金的构成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

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

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的投资和教育支出;医疗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是指通过强制性储蓄,帮助公民储备养老金、购房和应急资金。

该制度由新加坡住房发展局(HDB)管理,所有合法工作者都被要求缴纳强制性公积金(CPF)。

在新加坡,每个合法的工作者都必须在年满16岁时开始缴纳CPF。

CPF根据工资水平的不同,以一定的比例从员工的薪水中扣除,同时雇主也需要按比例缴纳CPF。

这些款项将存入个人CPF账户中,被用于退休金、购房和医疗保险等用途。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是基于三支柱的原则。

第一支柱是强制性公积金,即上述提到的CPF。

第二支柱是辅助储蓄计划,其中包括私人储蓄、保险和其他金融产品。

这些储蓄可以作为个人的养老金和其他目的。

第三支柱是公司退休金计划,由雇主提供给雇员的福利计划。

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个人的储蓄和投资,并为社会福利提供保障。

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购买新加坡的公共住房,这是许多新加坡人实现自己住房梦想的重要途径。

此外,公积金账户资金也可以用于支付医疗保险、养老金和子女教育费用等。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也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前支取,比如购买第一个住房、支付医疗费用或在60岁以后提取退休金。

此外,个人还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一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以期获得更高的回报。

总的来说,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储蓄和投资工具,为公民提供了养老金、购房和应急资金等重要保障。

通过强制性储蓄和多层次的储蓄和投资方式,该制度不仅帮助个人实现各种生活目标,也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从1957年开始,新加坡政府为了向失去工作能力的公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实行了公积金制度。

经过40年的调整和改善,这一制度逐渐成为集养老,保健、住房、家庭保障等多种功能为一身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

新加坡的积金制度实行会员制,所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无论是雇员,都必须按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缴交强制性的公积金,并按月存入雇员户下。

1957年开始建立公积金制度时公积金缴交率为雇员月薪的10%;随着经济的发展,公积金缴交率逐渐提高,最高时达到50%;从1994年7月1日起,公积金的缴交率为雇员月薪的40%,但最高不得超过2400新元。

缴交的公积金款项被分别存入普通户头,保健储蓄户头和特别户头,分别用以支付购房,医疗、子女教育费,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和应急。

随着缴费人年龄的增长,缴交的公积金款在三个户头中的分配比例会发生变化,存入保健储蓄户头的比例将逐渐提高。

按照法律规定公积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2.5%,其中特别户头存款的利率,可比普通户头高出1.25个百分点,而且这部分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任何人不得将公积金存款扣押抵债。

会员在到达55岁时,除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作为晚年之用外,其余公积金存款可全部提出。

如果会员终身残废或永远离开新加坡,可以提前提取公积金存款。

如果会员在规定年龄前不幸逝世,他的公积金存款可移交指定受益人继承。

会员可以从60岁开始按月从最低存款中领取基本生活费用。

政府鼓励已达退休年龄但身体健康的会员继续工作,以使他们积蓄更多的公积金存款。

会员在退休时存款不足,可由其子女填补他的户头。

中央公积金制度在新加坡实行40多年来,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它为国民提供了多样化的社会保障。

从受益范围上说,会员不仅可以利用公积金照料好自己,还可通过有关公积金计划,相应照顾配偶、子女和父母,甚至兄弟姐妹;并通过实施全国保障计划的方式,使不同收入层次的人都得到统筹的保障。

《加坡公积金制度》课件

《加坡公积金制度》课件

公积金制度对国家和民众的意 义
加坡的公积金制度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提高个人的储蓄率, 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并为公民提供充足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障。
加入公积金制度的流程和条件
流程
雇员被雇佣后,雇主会自动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注册该员工,并开始为其缴纳公积金。
条件
加入公积金制度的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新加坡公民或持有永久居民身份以及在新加坡工 作。
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和查询
1
账户管理
公积金账户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管理,包括查看余额、更新个 人资料和申请贷款等。
2
账户查询
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和交易记录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查询。
3
投资选择
账户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资金投资于不同的投资方案,以追求更高的回报率。
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利率变动
若贷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可 能导致利息上涨和个人信用受损。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可能会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而调整。
公积金制度的未来发展和改革方向
自主管理
未来,公积金制度可能会向个 人提供更多投资选择和自主管 理的权利。
数字化服务
公积金制度将逐步推行数字化 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效率。
灵活退休
未来,公积金制度或会提供更 灵活的退休方案,以适应人们 的不同需求。
1 首付款
公积金账户持有者可以使 用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首 付款。
2 还款方式
贷款可以选择通过工资扣 除、银行转账或自动扣款 等方式进行还款。
3 利率和期限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 期限通常是20到30年。
公积金制度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投资风险
公积金账户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 风险,投资回报并 课件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中央公积金构成
•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 • 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 • 普通账户:用于从事中央公积金局指定的投资、 购置产业、教育和转拨款项以供父母退休使用。 • 医疗储蓄账户:用于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支付住院 和医药方面的费用,还可以用来支付前三个孩子 的分娩费用。 • 专门账户:用于晚年养老和应急之用,一般只占 个人账户的10%。
• 1、协助政府获得低息款项用来建设国家。 国内资本形成靠国内储蓄或资本流入, 或者 两者兼而有之。中央公积金委员会一直是 在册的政府公债的拥有者。政府用公积金 余额来发展经济, 并使通货膨胀率保持在低 水平。
• 2、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个集中管 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 度。新加坡政府利用其高度社会控制能力, 强制性地使人民必须为自己的种种保障之 需进行预防性储蓄和投资。从而降低了政 府的社会福利开支,又为公共设施建设和 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
二、公积金用途的发展
• 公积金随着缴交率的上升,其用途也由原 来单为退休养老发展成多种用途。 • 例如, 根据现在的公积金法案规定的一些 条件, 普通帐户在被基金会认可后,可用 于购买房产、股票,为子女交学费,付保 险费等。
• 1 9 6 5 年新加坡独立时, 大部分人都住在市区的 旧屋或非法建造的木屋中。虽然当时的政府领导 人已明确指出逐步改善居屋, 并使其后的“ 组屋” 建设( 就是政府投资为一般职工建造优惠房, 其 价格仅为房地产公司出售房价的1/5 一1/10 ) 得以 实施。 • 可是在政府允许动用公积金来支付购屋的款项前, 购买者并不多,而在允许用公积余买房后, 人们的 购屋兴趣就逐年升高,近几年来已达到争先恐后 的程度。日前,已有84%的人拥有自己的住屋

世界主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世界主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世界主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这其实就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型。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7月,规定每个雇员都是中央公积金的会员,每个会员必须按其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由雇员和雇主双方分担,按月存人雇员的账户。

参加公积金制度的会员,若永久离开新加坡,终身残废或达到55岁退休年龄方能领取公积金。

为了保证会员失去工作能力后能够支付基本生活费用,中央公积金局规定,普通户头的最低存款颇为3.38万元,只有在扣除这一最低存款额后,会员才有权动用余额进行各种投资。

目前中央公积金用途除了最初设想的为年老的雇员提供养老金以外,已扩大到住房、交通、保健、投资和教育等多个方面。

中央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的核心政策是鼓励居民自己购建房,把住房供给从国家低价出租改为国家建房,由住户分期付款购买。

推行住房自有权计划,一方面把原属国家所有的住房逐步转让给个人,另一方面对经济收人不同的家庭,实行不同的政策:对收入高的居民,国家不包其住房,使其住宅完全商品化;而对中低收人家庭,实行准商品模式,政府投资建造社会住宅.然后再按优惠条件出卖。

在新加坡,不论是国家兴建住宅还是个人购买住宅,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公积金。

雇员可以动用公积金储蓄作为购买住宅的首期付款;购房者从银行所借的住房贷款,可用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分期还款。

这样,雇员购买住房的款项(首付款和从银行得到的贷款)都可用公积金储蓄偿付。

(二)日本的互助合作模式日本的互助合作模式,是指在日本金融市场中,民间金融机构在住宅信贷方面非常活跃,民间与官方相互结合的住房金融模式。

其模式的主要内容是:首先,重视建立官方的和官民结合的机构或组织,以保证政府住房政策、法令和计划的贯彻执行。

其次,建立具体贯彻执行政府政策的机构,如“住房金融公库”作为政府对住房进行资助的一种组织,行使政策性住房金融的职能。

第三,建立为政府制定政策出谋划策的咨询机构。

政府既对住宅建设投资给予资助,同时又大力扶植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使得日本官民合作的特征更加明显,以及住房信贷市场更加活跃。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及借鉴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及借鉴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及借鉴新加坡是一个小而富裕的国家,其成功的经济和公共政策密切相关。

其中,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是新加坡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加坡公民提供了稳定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

本文旨在探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的特色和实践,以期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始于1955年,旨在为新加坡公民提供全面的退休保障。

该模式采用强制性储蓄计划,要求雇主和员工共同缴纳公积金,为员工的养老生活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中央公积金管理局(CPF)负责管理公积金,为会员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新加坡政府还通过设立最低存款利率、最高提取额度等措施,确保公积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在新加坡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储蓄率:由于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雇主和员工必须按比例缴纳公积金,使得新加坡的储蓄率一直处于高水平。

这种高储蓄率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也提高了国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投资多元化:中央公积金管理局为会员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使得公积金在保值增值方面具有较高的效率。

政府还通过设立最低存款利率、最高提取额度等措施,确保公积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政策导向明确:新加坡政府对中央公积金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鼓励长期储蓄、优先保障家庭生活、支持住房购买等方面。

这些政策导向使得中央公积金制度更加符合国家战略和发展需要。

然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制度复杂性、缺乏公平性等。

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例,虽然两者都是强制性储蓄计划,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范围和储蓄效果远不如中央公积金。

因此,我国在借鉴新加坡经验时,需要充分考虑自身国情和发展需要,制定符合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为其公民提供了稳定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高储蓄率、投资多元化以及政策导向明确等方面。

然而,该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制度复杂性和缺乏公平性等。

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

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对住院患者病房费用的津贴
A级单人病房有空调、电视机和独立的卫 生间,这种高档病房不能享受政府津贴,一 天的费用要250新元; 最普通的C级病房有8个床位,使用电风扇, 可以享受89%的津贴,一天只要25新元,病人 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病房等 级。

(三)新加坡住房保障
新加坡住房分为: 政府组屋,共管式公寓,私人公寓, 私人排屋以及私人别墅 新加坡民用住宅房地产市场主要由组屋 和商品房两部分组成;81%的居民住在组屋里。

(1)老年人供养比例

1990年为1∶8(退休人员相当在职职工的 12.5%),这个比例随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逐步提高,预计到2030年达到1∶2.2(退 休人员相当在职职工的45.5%)。
(2)最低水平规定
2003年最低数额要求被设定为80000新元,逐 步增加到2013年的120000新元。 如果没有退休者没有达到最低数额要求,允 许个人使用自己财产来填补最低数额要求, 但最高不能超过最低数额的50%。 还有就是最低数额也可以通过配偶或子女的 中央储备基金补足。
2006年11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颈骨 受伤的高女士正在新加坡公立的国大医院接 受治疗。虽然住院费很昂贵,高女士自己没 有工作,可她一点也不犯愁。 因为她可以使用她丈夫保健储蓄账户里 的钱来支付医疗费。每个月,高女士丈夫的 工资都会扣除一部分存在他的保健储蓄账户 里,这些钱会积累起来,足够用来支付他家 人的医疗费用。

2.私人住房财产计划

民众可以购买私人居住类财产,以满足 居住或投资需要,可以由中央储备基金普通 帐户储蓄部分或以对该帐户缴纳的方式购买。 不同点是中央储备基金中只能支付首付款 项中的10%,最低首付20%中的其余10%需要现 金支付。

新加坡CPF简介

新加坡CPF简介

新加坡CPF简介CPF(Central Provident Fund)中文可译为中央公积金,是一项新加坡政府建立的面向所有新加坡公民以及永久居民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每一位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自己的CPF账号。

CPF一共分三个户头,普通户头(Ordinary Account,OA),特别户头(Special Account,SA)以及医疗户头(Medisave Account)。

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是指每位居民委自己的CPF账号所存入的金额,同时也包括雇主(如果有)为员工支付的金额(按照薪金的一定比例)。

对于雇主而言,无论是公司的正式员工还是兼职,只要其身份是公民和永久居民,且在公司月收入超过$50,就必须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其中最高比例为雇主缴纳员工薪水的16%,员工缴纳本人薪水的20%。

(从2015年1月起,雇主比例将上调至17%)。

其分配计算如下:影响CPF缴纳数额的因素有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个人工资,年龄以及拿绿卡的时间各个账户的用途?各个账户的用途:普通户头:主要用于日常需要,可用于购房,投资,教育,退休等等。

买房:普通账户可用于支付购买房产,最高可提取金额由所购买房屋价格以及房屋使用年限以及最年轻购买者的年龄决定。

如果使用CPF支付房产贷款,每月最多支付金额不可超过当月应支付贷款金额:投资:CPF有提供投资计划,即通过CPF授权的金融机构,购买具有风险的金融产品,但即使盈利,也将打入CPF帐户,无法提现;教育:CPF可用于个人以及配偶或子女的教育支出,即以贷款的形式支取OA户头(需支付利息并在学成后还款),支付配偶,子女或自己的全日制教育学费;医疗户头:主要用于医疗需要,可用于支付医院的病床费,门诊费,手术费治疗费以及某些获批准的医院的保健费。

每天最多可支付450新币。

医疗户头最高上限为45500新币,如果医疗户头金额达到上限,每月应转入医疗户头的金额会自动转入特别户头以供养老需要。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比较与启示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比较与启示
范各类风险 。
评价 与我 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专注于增加 个人购房资金
三是公 积金推行封 闭 式管理 ,实现 灵活 运作 。自
1 5 年 以来 , 95 新加坡 中央 公积金制度的不断 完善和加 积 累 , 发挥住 房金融功能 , 实现住房 保障互助作用不
后 写 了本考察报告 。 本文介 绍 了新 加坡 中央公积金制 该法授权中央公积金局执法检查人 员对雇主业 经审计 度 的主要 内容和 特点 , 通过 与我 国的住房 公积金 制度 的账务和其他记录 进行检查 。 反中央公积金法规定 违
的比较 ,分析 了中央公积金制度 的住房保障作 用,并 不缴公积金 的行为要接 受严厉的法律处罚 。 为防范公 指 出新加坡 中央公积金制度 对改革和 完善我 国的住房 积金管理运作风险 , 确保资金 安全并 增值 , 新加 坡政
法规 定的强制性 国民储蓄计划 , 即雇主 与雇员分别按 资管理 公司 ,简称 G C)投资 。G C负责把积 累的公 I I 薪资一定 比例抽出薪 基础设施建设 , 以及投资于
按期结 息。16 年新加坡独 立后 , 5 9 新加坡政府 把健全 国外资产以获取相 对较 高的收益 , 并负责对公积金管

会 领导下的总经理 负责制 。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 ,
是 国 家立 法保 障制度 推 行 ,实行 管 营 分 离。 董 事会主席和总经理 由劳 工部任 命 ,任期 3 ,日常 年
1 5 年 7月新加坡颁布 了 ( 95 ( 中央公积金法 ,对 中央 工作 由总经理负责 。 董事会成 员由政府 代表 、 主代 雇
和完善 中央公积金制度作为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 理局偿还本 息 ( 目前 付息 4 %左右 ) 。新加 坡立法规定

第三章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第三章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医疗账户存款用来支付个人或直系家属的住院费用。 (4)不足:无法满足大病治疗的支出费用。
2、医疗保险计划
(1)目的:协助会员支付治疗大病或慢性病的高昂费用。 (2)性质:自愿参加 (3)种类:
健保双全计划:1990年实行 增值健保双全计划:1994年实行 (4)保费缴纳:表5 2006年保费缴纳情况 (5)保险待遇:表6 病房级别及标准
交滞纳金、罚款、判刑、报穷
2、雇员投诉: 接受投诉—展开调查—提供薪金簿、补缴本息、接受惩罚
二、中央公积金的使用(保险项目)
(一)养老保险 1、最低存款计划 (1)最低存款的规定:
公积金会员年满55岁时,其退休账户里面必须保留 一笔最低存款。
夫妇联合保留最低存款:共同保留最低存款的1.5倍
特别注意:必须指定对方为受益人。
视频欣赏
2011.4.5解密陈文茜 新加坡组屋品质冠全球 公积金帮大忙:13分钟 /programs/view/7lzxlhBjtoE/ 新加坡为“夹心层”放宽购组屋条件:2分钟2010年 /v_show/id_XMjAyODg1Nzgw.html 新加坡政府低价售组屋八成民众受惠:1分钟2010年 /show/IwGswubuWlHH2q9x.html
四、完善时期:1994年-至今
1995年,推出了医疗储蓄计划; 1997年,推出了投资计划。
总结
第二节 制度安排
一、中央公积金的筹集 《中央公积金法》规定: 所有新加坡国民和永久居民都必须缴纳公积金并存入
个人账户。 公积金会员及其雇主分别按雇员每月收入的法定比例
缴交公积金,全部存入完全积累式的个人账户。 公积 金存款及其赚取的利息都不必纳税。
(2)最低存款的补足
如果会员年满55岁而退休账户存款没有达到最低规定, 那么该如何解决呢?

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作者: NULL
出版物刊名: 统计与咨询
页码: 45-45页
主题词: 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住房问题;住房商品化;低收入家庭住房;雇员;国家机关;中等收入家庭;组屋
摘要: 新加坡成功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住房商品化。

新加坡政府规定,每个雇员每月缴纳月薪的21.5%,雇主(不论是私人机构还是国家机关)缴纳相当于雇员月薪的18.5%,合起来相当于雇员月薪的40%,以雇员名义存入中央公积金局,作为雇员购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之用,不得挪作它用。

此项制度始于1995年,雇员缴纳公积金有月薪中所占比重。

刚开始仅占5%,后逐步提高到9%、12%、15%、18%,最后到21.5%。

雇主缴纳额相等或略低。

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权益,政府规定购买国家组屋条件。

在70年代,家庭月收入1500新元以下者可申请;80年代,提高到2500、3500元,并逐步放宽至5000新元,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家庭能得到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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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处。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给予救助,如对穷人发放津贴和救助金,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辅助部分。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5年7月1日,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

最初,公积金制度所包括的劳动者是指受雇于同一雇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工人,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也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储蓄计划,保障的范围也只涉及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加坡政府在原有储蓄计划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系列公积金计划,包括的范围除养老保险外,还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投资增值等多个方面,如1968年推出的“公共组屋计划”、1984年推出的“医疗储蓄计划”、1995年推出的“填补医疗储蓄计划”等等。

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组织和实施
1、缴费率
雇主和雇员都向中央公积金缴费。

1955年的缴费率为10%(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1968年上升到13%,1984年达到50%,目前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缴17%,雇员缴23%.但由于公积金制度规定其会员可以将一部分积累额购买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实际用于养老的公积金远低于40%的缴费率。

为了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其他支付而影响养老保险,1987年政府规定,达到55岁后必须在其公积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充分保证60岁退休后可以购买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25%的最低终身年金。

2、中央公积金的构成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

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

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的投资和教育支出;医疗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

55岁以后,其个人账户变更为退休账户和医疗账户两个,其成员在中央公积金计划账户内的数额达到最低规定后,可以提取部分积蓄。

3、管理机构
公积金管理局设理事会,由政府、职工代表、雇主、社会保障专家四方组成,主席由政府委任,日常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下设会员服务、雇主服务、人事、行政、计算机、内部事务六个部。

4、公积金存款利率
公积金存款的利率是由政府决定的。

其中,普通账户和医疗账户的存款利率,都是新加坡四家主要的国内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华侨银行、华联银行和大华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算术平均值。

但特别账户及退休账户上的存款利率则稍高于这个名义利率,原因是这两个账户上的存款的期限较长。

55岁以下的会员可以动用普通账户中的存款进行公积金局指定的投资。

包括购置政府组屋、政府批准的保险项目和投资项目、支付教育费用以及向父母的退休账户进行填补性转移支付等。

这些投资都要通过中央公积金局指定的托管人来进行。

托管人的资格通过托管法的规定来决定。

三、中央公积金的投资管理
为了促进公积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近年来公积金局陆续引进了各种投资计划。

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资计划。

是指会员可动用80%的公积金存款或普通账户中的余额投资于股票、基金(新加坡称“单位信托”)、黄金、政府债券、储蓄人寿保险等方面,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可以参加投资计划:年龄在21岁以上;不是未偿清债务的破产人;公积金账户有足够的存款。

参加投资计划的会员,可以独立选择投资工具实现投资增值,但为此必须承担可能出现的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公积金管理局所提供的无风险收益的风险,甚至出现负收益。

只有投资收益中超过无风险收益的那部分,投资人才有权提取。

2、新加坡巴士有限公司股票计划。

这项投资计划是为了使会员能利用其公积金存款购买新加坡巴士有限公司的股票,购买上限为5000股。

3、非住宅产业计划。

该计划允许会员用公积金储蓄投资写字楼、商店、工厂和仓库等非住宅房地产。

会员可以单独或合伙购买这类房地产。

4、填补购股计划。

该项计划是协助新加坡人拥有国营机构私营化后所出售的股票。

实施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新加坡人更多地长期持有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蓝筹股,从而控制政府控股公司的长期投资。

中央公积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以及工业、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较高,但收益较低。

从1989年到1998年,中央公积金的平均名义收益率为3.51%,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实际的无风险中央公积金收益率为1.28%.尽管如此,在政府的推动下公积金制度还是发展很快, 1999年,基金总额达到928亿美元,每年收缴128亿美元。

四、对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评价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个集中管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度。

新加坡政府利用其高度社会控制能力,强制性地使人民必须为自己的种种保障之需进行预防性储蓄和投资。

从而降低了政府的社会福利开支,又为公共设施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

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增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福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积金在积累的过程
中,会员可以使用公积金来买房、购买产业或进行投资以提高收入。

人人安居乐业,再加上在养老和医疗上保障较好,这就能较好地免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当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

例如,该制度没有再分配功能;缴费率过高,最高时达到工资的50%,企业负担较重;账户投资收益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等等。

但无论如何,在世界上,中央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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