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06环保技术监督标准讲解

合集下载

环保质量检测标准解读-最终版

环保质量检测标准解读-最终版

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一)范围: –GB18584-2001标准的范围适用于室内(是指民用住宅、办公楼、 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等场所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主要是指 以木质材料为主的木制卧房家具、木制办公家具、木制餐桌餐椅、厨 房家具、木制框和其它木制类家具。
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随堂练习
①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②DB33/668.2-2008《户外休闲家具技术要求及实 验方法》 ③Q/MSJ 001-2010 《轻质复合保温墙板》 ④QB/T 1951.2 -1994《木家具检验评定》 请确认以上标准属于哪一类标准?
①国家标准 ②地方标准 ③企业标准 ④行业标准
环保质量检测标准解读-最终 版
课程目标
一、理解标准分类及意义 二、认知重要环保质量标准核心指标 三、会查用环保质量相关标准解决问题 四、了解红星美凯龙环保质量相关规定
关键字
目录
第一章 国家标准及分类 第二章 标准文件构成及分类 第三章 常用环保检测标准 第四章 常用质量检测标准(一):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第五章 常用质量检测标准(二):标识一致性 第六章 常用质量检测标准(三):其他建材检测标准举例 第七章 检测机构的选定、检测报告 第八章 红星美凯龙相关管理规定:商品检测流程
(二)木家具中有害物质试验方法及限量值
项目 甲醛释放量(mg/L)
重金属含量(限色漆) mg/kg
可溶性铅
可溶性镉 可溶性铬 可溶性汞
限量值 ≤1.5
≤90
≤75 ≤60 ≤60
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二)木家具中有害物质试验方法及限量值 •重金属的检测方法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T 9758-1988中规定 的试验方法测得可溶性铅、镉、铬、汞重金属的含量。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因此环境保护监测成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和要求的确立,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标准1. 监测项目的选取与确定环境保护监测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污染物和指标进行监测,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环境保护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 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监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保证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和外部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可比性和科学性。

三、环境保护监测评估标准与要求1. 监测结果的评估方法环境保护监测结果的评估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包括数据的统计分析、空间插值和趋势分析等。

评估结果应以科学为依据,客观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的状况。

2. 监测评估结果的发布监测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公众进行参考。

发布的结果要明确表明数据来源和评估方法,避免引起误解和不必要的争议。

3. 监测评估结果的应用监测评估结果应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决策和规划中,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应促进监测评估结果的应用于环境改善和污染防治行动中。

四、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的挑战1. 技术发展迅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监测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需要不断跟上技术的发展并进行相应的改进与创新。

2. 数据处理和管理环境保护监测所获取的数据庞大且复杂,如何进行数据的处理和管理是一个重要问题。

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有效利用和保密。

3. 资源投入和人才培养环境保护监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专业人才支持,而目前存在着资源投入不足和人才短缺的问题。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国家、国电公司和江苏省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

1.2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火电厂环境保护工作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搞好火电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

1.3环保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环保设施“三同时”,不断推广环保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的轨道。

其任务是对电力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环保设施运行,掌握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为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监督机构与职责分工1.2总经理在公司环保技术部的监督下,负责公司环保管理部的工作。

2.2总经理的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

2.2.2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

分管环境保护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应在总经理的委托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2.3定期召开环保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全公司环保工作计划,积极听取环保工作意见。

2.3环境保护专职的职责2.3.1在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国森、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督规章制度。

2.3.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3.3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监测、污染的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及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2.3.4参与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

2.3.5环保设施的关闭、检修和运行必须经环保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加剧,环保技术监督成为了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相关部门制定了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问题逐渐凸显。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等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我国不断加强环保工作,其中环保技术监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环保技术监督的意义环保技术监督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改造等环境保护技术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保障环境质量。

通过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督,能够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环境质量。

2.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技术监督可以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和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应用,有利于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环境产业的整体水平。

3. 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在接受环保技术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履行相应的环保责任,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

4. 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

环保技术监督是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可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

三、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相关部门制定了细则,明确了监督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1. 监督机构的职责。

细则明确了环保技术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由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监督对象和范围。

细则明确了监督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环境保护环节。

3. 环境检测方法和标准。

细则规定了环境监测的具体方法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监督措施和处罚制度。

细则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 监督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环保监理是指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

为了规范环保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明确环保监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二、监理机构的职责1. 环保监理机构应具备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

2. 环保监理机构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环保监理机构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4. 环保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监理工作的程序1. 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前,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环保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2. 环保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工前进行现场勘察,并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3. 环保监理机构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4. 环保监理机构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 环保监理机构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 环保监理机构应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并编制监理报告。

四、监理报告的内容1. 监理报告应包括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的详细描述。

2. 监理报告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3. 监理报告应提出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4. 监理报告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五、监理结果的处理1. 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报告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2. 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理报告中的评估和监督结果,对建设单位进行评价和考核。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与规范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与规范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与规范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监测成为了当下十分重要的工作。

为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标准与规范,对环境保护监测的质量控制与评估进行规范。

本文将从监测设备的选择、监测方法的制定、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以及监测结果的评估等方面,探讨和介绍环境保护监测的标准与规范。

希望能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一、监测设备的选择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选择是确保监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应根据具体的监测需求,考虑监测参数、监测范围和监测灵敏度等因素,选用具有良好性能和准确度的设备。

应优先选择经过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的设备,确保设备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二、监测方法的制定监测方法的制定应基于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可比性。

应根据监测目标和监测需求,选用适当的监测方法,并编制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南。

监测方法的制定要注重前期验证和后期监控,确保方法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三、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必须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加以严格执行。

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标准品的使用、空白样的处理、平行样的比对、质控样的测定等。

在实际监测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认真执行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控制和评估。

四、监测结果的评估监测结果的评估是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判断的过程。

评估包括数据的计算处理、统计分析和结果的解释与应用。

在评估过程中,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对监测结果进行准确和全面的评定。

同时,还应根据监测标准和规范,对监测结果进行合理的解读和应用,以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主要介绍了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的标准与规范要求。

环境保护监测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工作,必须依据科学的标准和规范进行。

各级监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监测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以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监测的责任和使命。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目的和意义1.1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使其服务于安全文明生产,根据《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山西省电力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全过程环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必须纳入火电厂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1.3 火电厂环保技术监督是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燃料及原材料、生产工艺过程、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境标准为依据,以防治污染为目的,以环境监测为手段,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促进“三废”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2 监督机构和职责分工2.1 环保技术监督分为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公司技术部是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2.1.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上级各部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1.2 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环保技术监督的有关规定。

2.1.3 制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1.4 负责对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1.5 负责对环保设施及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监督。

2.1.6 负责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的技术和管理工作,编报监督报表。

2.1.7 负责对环境事故和环境纠纷进行调查。

2.1.8 负责向集团公司、地方环保部门报送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和报表。

2.1.9 完成本单位及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2.2 各部门应设兼职环保技术监督员,建立内部环保技术监督网,具体负责本部门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2.2.1 制定本部门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2.2 将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班组和岗位并负责监督实施。

2.2.3 建立环保技术监督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VOCs小时浓度限值
全国范围内VOCs小时浓度限值为150毫克/立方米,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 VOCs小时浓度限值分别为120毫克/立方米、140毫克/立方米、160毫克/立方米。
03
水污染控制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
01
污水排放标准
为了控制和减少污水对环境的影响,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污水排放标准
完善环境监测设施
企业应配备齐全的环境监测设施,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强化环境数据管理
企业应建立环境数据管理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 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环保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 2
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企业应明确环保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定相应 的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04
土壤污染控制标准
土壤污染防治标准
制定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保障 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土壤污染的预防 、控制和治理。
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保 护优先,科学规划;坚持公众参与 ,协同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 重点。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01
02
03
制定目的
执法。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企业,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其限
期整改。
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冷却水等。为 了控制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处理技术
根据废水的不同性质和排放要求,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理技术,如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 等。这些技术可以有效地去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以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标准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标准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标准导言: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标准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制定的规范和要求。

本文将从监测目标的设定、监测方案的设计、样品采集、分析检测、质量保证等方面,分别对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标准进行论述。

一、监测目标的设定环境保护监测目标的设定是制定监测计划的基础。

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监测需求之间的平衡。

1.数据需求分析:根据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和政策目标,进行数据需求分析,明确监测的目标和内容。

2.监测参数的选择:根据环境监测对象的特性、环境评估的要求和现有技术手段,选择适当的监测参数。

3.监测频次的确定:根据监测目标的重要性、环境变化的速度和预算限制,确定监测频次。

二、监测方案的设计监测方案的设计是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在设计过程中,应综合考虑监测方法、设备选择、样品采集和分析检测等因素。

1.监测方法的选择:根据监测目标和要求,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远程监测等。

2.设备选择和校准:选择适当的监测设备,并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样品采集:根据监测对象的特性和监测方法的要求,制定样品采集方案。

在采集过程中,应注意采样点的选择、采样容器的清洁、采样工具的消毒等。

三、分析检测分析检测是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关键环节。

在分析检测过程中,应注意仪器设备的选择和校准,样品的制备和保存,以及操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素质。

1.仪器设备的选择和校准:选择准确度高、稳定性好的仪器设备,并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

并建立设备使用记录,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

2.样品制备和保存:根据监测方法的要求,进行样品制备,并保证样品在采集后的保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化。

3.操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素质:对分析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能力和素质。

并建立操作记录和档案,以确保操作过程的可追溯性。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CHDOC塔尔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CHDOC塔尔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28号令)发改价格1176号《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3931-2002《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744147《电站汽轮发电机组噪声测量方法》GBT19229-2003《燃煤烟气脱硫设备》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255-200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D1414-91《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1GJ102-91《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设计规定》(试行)D1/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1/T1050-2007《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D1/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D1/T461-2004《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管理导则》D1/T414-2004《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1/T514-2004《电除尘器》D1/T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1/T998-2006《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DB37664—2007《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国华电集团电厂防止脱硫装置重大事故及脱硫装置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3术语和定义3.1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发电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健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

技术监督(环保)

技术监督(环保)

WUJING THERMAL POWER PLANT OF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 LTD.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控制表WUJING THERMAL POWER PLANT OF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 LTD.环境保护管理制度SEPWJ—YW—08—0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为了加强电力生产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电力生产应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到电力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3 电力生产必须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推行文明、清洁生产,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1.4 电力环境保护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

管理工作要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1.5 本制度中有关条文若与上级规定有不符合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2 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条例。

2.2 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应纳入本厂生产规划、计划中,应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措施,使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3 环境保护设施(如化学中和水系统、除灰脱水仓、浓缩机、电除尘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要稳定达标运行,不得擅自停止正常运行和拆除,需要停运或拆除的,必须征得上一级管理部门同意和市、区环保局的认可。

(停役一天的,有关部门口头向设备部环保专业提出申请,停役三天及以上的,则书面报设备部环保专业,环保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再报市、区环保局)2.4 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妥而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设备部,同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按国家环保法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设备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环境保护行业监测标准

环境保护行业监测标准

环境保护行业监测标准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球共识。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各行业都在逐渐建立并推行环境保护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以确保企业和个人在生产和生活中不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破坏。

本文将从环境监测标准的制定、主要内容以及监测过程中的挑战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环境监测标准的制定环境监测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评估环境质量、控制环境污染,并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制定环境监测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目标设置:明确监测标准的目标,如保护某一特定生态系统、控制某一特定污染物等。

2.科学研究:应借鉴国内外的科学研究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靠、可行的监测指标和方法。

3.技术与设备:要使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法律法规依据:制定的监测标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监测数据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5.参与范围:要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形成共识,并确保监测标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环境监测标准的主要内容环境监测标准主要包括污染物的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以及监测过程中对监测数据的标准解读和评估。

以下是环境监测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1.污染物监测指标:环境监测标准将根据具体的监测目的和监测对象,列举出需要监测的污染物种类和相应的指标。

例如,在大气环境监测中,常见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而在水环境监测中,常见的污染物包括总氮、总磷、重金属等。

2.监测方法:环境监测标准将详细介绍针对不同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包括监测仪器的选择、样品的采集方法、分析技术和数据处理等。

3.标准解读和评估:环境监测标准还将阐述监测数据的解读和评估方法,包括监测结果的界定、环境质量的评价和对监测数据的合理解释等。

三、环境监测过程中的挑战环境监测是一项相对复杂的任务,面临着一些挑战。

以下是环境监测过程中常见的挑战:1.监测设备的选择:选择适合的监测设备对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加强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将环保技术监督纳入生产管理轨道,根据《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及《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环保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境保护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1.3 环保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全过程环保技术监督,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保证环保设施的投运率达到有关要求,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的净化效果,从而达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2. 监督机构与职责2.1 环保技术监督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

2.2 公司的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的管理部门,应设环保技术监督专责,负责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2.2.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制度。

2.2.2 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2.2.3 督促、检查和推动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环保监督网”活动。

2.2.4 对本公司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2.5 参加本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6 参加本公司新、改、扩建环保工程的评价和验收工作。

2.3 其它部门环保技术监督职责2.3.1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执行公司有关的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2.3.2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规划、计划。

2.3.3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2.3.4 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环保设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2.3.5 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班组环保技术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

2.3.6 组织建立健全环保技术监督台帐、记录。

3. 监督范围3.1 燃料及原材料3.2 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水污染物排放3.3 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3.4 各种噪声治理装置3.5 灰渣场及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3.6 其它环保设施3.7 绿化4. 监督内容4.1 环保设施的监督4.1.1 静电除尘器的技术监督4.1.1.1 静电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大于95%除尘效率大于99%一次电压:380V (额定电压380V)一次电流:271A (额定电流271A)二次电压:40KV (额定电压72KV二次电流:0.3A (额定电流 1.0A)4.1.1.2 除灰专业技术主管负责每月上报一次电场投运率和三次伏安特性指标。

环保技术监督电厂

环保技术监督电厂

环保技术监督电厂**电力行业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二○○九年二月1 总则1.1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和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技术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依据《**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条例》、《国家电网公司专业技术监督规定》以及《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制定本细则。

1.2技术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及技术改造的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3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本细则适用于电网经营企业、接入电网的发电企业和电力设计单位。

2监督范围2.1供电企业监督范围2.1.1环境监测监督1) 工频电场、磁场、无线电干扰的监测;2) 噪声的监测;2.1.2环保设施监督1) 防噪降噪设施;2)SF回收再生设施;63)集油池;4)废油处理回用设施。

2.1.3污染物排放监督1) 变压器废油排放;2) 固体废弃物;气体排放;3) SF64)工频电场、磁场、无线电干扰;5)站界噪声。

2.2发电企业监督范围2.2.1环境监测监督1) 燃料监测;2) 烟气监测;3) 废水监测;4) 环境噪声监测;5) 工频电场与磁场的监测。

2.2.2环保设施监督1)除尘器;2)烟气连续监测系统;3)脱硫系统;4) 废、污水处理设施;5) 废水回收设施;6) 灰(渣)场;7) 其它环保设施。

2.2.3 污染物排放监督1)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2) 废水排放;3) 灰(渣)排放、贮存和综合利用;4)厂界噪声;5)工频电场、磁场。

环保监督管理标准

环保监督管理标准

环保监督管理标准广州珠江电厂企业标准环保监督管理标准Q/ZD-214.01-2009代替 Q/ZD-214.01-200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州珠江电厂环保监督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珠江电厂环保监督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国家电力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GB 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44/26-2001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Z 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DL/T 414-2004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00MW机组集控运行规程》3 管理职责3.1 职能分工3.1.1 厂环保领导小组是全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决策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环境保护监督网,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环保监督活动。

3.1.2 厂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健环部,安健环部是全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环境保护管理及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环保突发事故预案制定和管理。

3.1.3 安健环部设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专责人,负责全厂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及技术监督工作。

3.2 责任3.2.1 厂环保领导小组3.2.1.1厂环保领导小组由厂长、生产副厂长、安全总监、技术总监及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组成,由厂长任组长。

3.2.1.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方针、政策并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HP-112.006-2010代替 Q/JD-112.006-2009环保技术监督标准2010-11-19 发布 2010-11-19 实施Q/JHP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发布Q/JHP-112.006-2010前言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灰渣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是规范性附录,附录J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生技分部组织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浪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吴昊本标准审核人:张坚彬、郑桂波、陈瑞龙吕德胜、刘辉、肖卓渊、罗玉林本标准审定人:许昂、梁勇、李红明本标准批准人:李方吉本标准由生技分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废除了Q/JD-112.006-2009(《环保技术监督标准》,靖电生[2009]37号)。

主要修改如下:——修改和完善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组织机构及职责”;——修改了“监督范围与内容”有关标准。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D-112.006-2008(《环保技术监督标准》,靖电生[2008]1号);——Q/JD-112.006-2009(《环保技术监督标准》,靖电生[2009]37号)。

IQ/JHP-112.006-2010环保技术监督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靖海发电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要求和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靖海发电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DL/T-1050-2007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414-2004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电计[1996]280号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GB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44/26-200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612-2009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2007)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污染事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

环境污染事故从影响程度上可分为事故、事件和异常。

3.2污染预防1Q/JHP-112.006-20102 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4 组织机构及职责4.1 环保监督实行厂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由班组环保技术监督员、各部门安健环代表构成)三级管理,构成环保监督网。

4.2 公司各部门、各分部负责人为本部门、分部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4.3 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总经理(环境总监)a)领导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b)定期主持召开公司环保监督工作会议;c)领导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验收工作;d)负责审批公司有关环保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审批公司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审批环保监督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e)组织本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重大设备事故调查;f)审批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4.4 生产经营部4.4.1 部长a)协助环境总监开展工作,监督环保监督工作的实施;b)负责审定公司有关环保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审定环保监督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c)担任公司清洁生产工作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d)协助环境总监组织本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重大设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e)审定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清单;f)审批上报的环境统计报表;审批环保有关许可证的办理。

4.4.2 生技分部a)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保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b)上报各类环境统计报表和污染事故报告;c)参与各项环保工程的方案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d)根据监测结果,对环保状况提出评估意见、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e)因脱硫设备维修需暂停脱硫设施运行时,负责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f)烟气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所在省(市)环保部门及电网企业;Q/JHP-112.006-2010g)代表本公司与政府环保部门进行日常联络和沟通。

4.5 运行部a)负责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监视污染物的排放,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及通知环保监督专责。

负责及时调整设备的运行工况,防止环境污染。

环保设施出现异常、故障或停运检修时,应及时通知环保专责,否则将按责任异常考核;完成《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开启和铅封记录表》;开启和铅封时间按照24时制填报,准确到分钟。

b)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负责处理工业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合格后排放或回收;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记录脱硫设施运行和维护、烟气连续监测数据、机组负荷、燃料硫份分析和脱硫剂的用量、厂用电率、旁路挡板门启停时间、运行事故及处理等情况;建立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帐,记录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在线监测数据等情况;c)烟气脱硫设施、电除尘器必须达到环保要求的效率,并确保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要求;d)运行部负责环保设施报表、月度入炉煤、工业废水处理量和回用量等报表每月3日前定期报送生产经营部。

4.6 设备部a)对环保设施故障及时处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投入率。

定期校核在线监测仪表,确保环保设施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准确;由热控分部定期对脱硫历史数据保存;并提供相应趋势报表;b)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并放置到指定地点,做好煤渣场监督;每月3日前统计石灰石、石子煤、煤渣等报表上报生产经营部;c)配合现场环保部门监测;d)电子垃圾、危险废弃物由仓库班回收、存放,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

4.7 燃料部a)负责保持输煤系统除尘设备运转良好,减少煤粉二次飞扬;b)负责煤场的含煤废水以及输煤系统冲洗水的收集和处理;c)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并放置到指定地点;d)负责入炉煤采样机维护;保证每天采集到入炉煤样。

4.8 综合部a)建立厂区可绿化面积的档案,合理制定绿化工作计划,考核厂区绿化率。

监督和指导厂区的绿化、美化工作,监督管理厂区的环境、设备卫生;b)负责厂前区生活污水的收集和设备运行的管理;c)负责非生产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回收、处置。

4.9 新程公司3Q/JHP-112.006-20104 a)监督灰库、石膏库的运行管理;b)监督石膏、粉煤灰等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干灰、石膏的装运管理,避免二次扬尘污染环境;c) 每月3日前协助上报煤灰、石膏数量。

5 监督范围与内容5.1 燃料及原材料a)燃料(煤等)的硫份、灰份;b)水中的污染物与电厂排放有关的污染因子浓度。

5.2 静电除尘器的监督静电除尘器主要技术监督指标为:a)电场投入率≥95%;b)除尘效率≥99.5%;c)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1、2号机组);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3、4号机组)。

5.3 脱硫设备的监督脱硫设备主要技术监督指标为:a) 脱硫效率≥90%;b) 设备投用率≥95%;c)SO2排放浓度<400mg/Nm3(1、2号机组);SO2排放浓度<200mg/Nm3(3、4号机组);d) 烟气处理率≥90%。

5.4 脱硝设备的监督脱硝设备主要技术监督指标为:a) 设备投用率 100%;b)NO X排放浓度<450mg/Nm3(1、2号机组);NO X排放浓度<200mg/Nm3(3、4号机组);c) 脱硝效率≥50%。

5.5 废水处理设施a)废水处理率100%;b)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投运情况。

5.6 噪声治理设施及噪声排放监督管理a)噪声排放要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及劳动保护标准;b)厂区设备噪声,配备的隔音罩、隔音间、消音器应确保正常投用,不宜装设隔音罩、隔音间、消音器的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个人噪声防护措施;c)进入有噪声危害警示的区域以及在高噪声源附近场所工作的,应配戴个人噪声防护用具,噪声防护用具失效后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更换;Q/JHP-112.006-2010d)厂区内环境噪声超过85 dB(A)的工作区域,应设立“高噪声区域”噪声危害警示标志牌,标志牌的设立由生产经营部安健环分部提出,由设备部、燃料部负责管理和维护;e)厂界噪声监测归运行部化学分部负责监测;每半年生产厂界监测一次做好相关记录。

5.7 贮灰(渣)场及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a)综合利用设施投运情况、现场粉尘污染情况;b)干灰设施的设备投运情况;5.8 在线自动监测仪器的投运率 100%。

5.9 其它环保设施及环境绿化工作。

6 监督方法和要求6.1 实施目标管理,将总目标分解下达给各部门执行。

6.2 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按照部颁《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环保监测采样周期及监测项目见表1,监测方法采用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要求监测完成率达到95%。

表1 污染物排放采样周期及监测项目表6.3 废水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见表2。

表2 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6.4 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报告向外提供或公开发表前,须经环保监督专责审核,公司(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

5Q/JHP-112.006-20106.5 环保设备运行参数、检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运行部提出相应的工作单,需要时应填写不合格项报告单或纠正措施通知单,按相应的程序处理。

7 报表和总结及其报送规定7.1 运行部脱硫专责于每周五12:00时前向生产经营部报送“环保设备和指标情况周报”(见附录B),每月3日前向生产经营部报送上月的“环境保护月报表”(见附录C),“环保设备运行月报表”(见附录D)、“电除尘运行月报表”(见附录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