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元-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
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摘要】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疏散逃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高层民用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原则、构成、灯具选择与安装、电源备份设施设置以及维护管理等方面。
通过对系统的全面研究,强调了应急照明系统在紧急情况下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
未来,应急照明系统的发展方向应注重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以更好地满足高层民用建筑对安全照明的需求。
通过本文的研究与分析,为提高高层民用建筑的灾害逃生能力及安全性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原则、构成、灯具选择、安装、电源备份、维护管理、重要性、存在问题、解决途径、未来发展方向1. 引言1.1 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意义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在火灾、地震、停电等突发情况下,应急照明系统能够确保建筑内部的照明,帮助人们快速疏散和找到安全出口。
特别是在高层建筑中,由于楼层多、人口密集,一旦发生意外情况,疏散的效率和速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立可以为紧急情况下行为的展开提供必要的光线便利,提高疏散和救援工作的成功率。
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系统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保障人们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
应急照明系统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提供灯光,方便人们在停电等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该系统还可为维修人员提供作业的必要照明,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系统具有多重意义,对建筑内部的安全与舒适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1.2 应急照明系统的作用应急照明系统在高层民用建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火灾、停电、地震等突发情况下,正常照明系统可能会瘫痪,导致建筑内部陷入黑暗之中,给疏散逃生和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而应急照明系统则能够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自动启动,为建筑内部提供照明,帮助人员快速有序地疏散,减少事故伤亡。
应急照明系统还能提供医疗救护、消防救援等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应对工作所需的照明支持,确保相关救援工作能够高效进行。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
定,文章对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做了进一步探讨和归纳总结。
并结合具体问题对应急照明的供电、灯具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方式控制方式节能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
对于不同类型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转换时间及照度要求,规范中都有明确规定。
下面介绍关于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控制方式的一些问题。
1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确定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
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
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供电容量不受限制的特点。
但是,在目前的城市供电条件下,要得到两路完全独立的高压电源的可能性比较小。
在大部分情况下,供电部门不能提供完全独立的两路高压电源,或者虽然能。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1.概述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因故熄灭的情形下,供临时连续工作、保证安稳或人员分散用的照明。
它是现代建筑中一项重要的安稳方法,当建筑产生火警或爆炸、地动等其他灾难时,相伴电源中断,正常电源熄灭,应急照明在人员分散、消防救济等多方面发挥侧重要感化。
2.应急照明的分类及要求应急照明按不合的应用要求分为三类:备用照明、安稳照明、分散照明2.1 备用照明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正常活动连续进行的场合应设置备用照明。
备用照明又分为临时连续工作和连续工作两种。
临时连续工作的场合如: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危险场合、流亡层等,现在要求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50℅,供电时刻不小于1小时;连续工作的场合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操纵室、消防泵房及其他重要房间,要求照度不小于正常照明的照度,供电时刻为连续供电。
备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刻≤15s,金融贸易交易场合≤0.5s。
2.2 安稳照明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稳的场合,应设置安稳照明。
如病院的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安稳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程度,连续供电,电源转换时刻≤0.5s。
2.3 分散照明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稳分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分散照明,包含安稳出口标记灯和分散指导标记灯。
安稳出口灯设置部位有:多层建筑中面积大年夜于1500m2的展厅、营业厅,面积大年夜于200m2 演播厅;高层建筑中展厅、营业厅、流亡层;人员密集且面积大年夜于300m2 的地下建筑等。
分散指导灯设在公共建筑中的分散走道、长度大年夜于20m的内走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等部位。
要求照度程度大年夜于0.5Lx,供电时刻多层及高层建筑不小于30min,超高层不小于60min;电源转换时刻≤15s。
3. 应急照明供电方法的分类按照《高层平易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应急照明属消防用电,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建筑工程电气设计电气消防系统疑难问题解析-王金元(原版)
2017年建筑电气专业疑难问题(160问)解析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金元一.供配电系统1.1 按GB50016-2014第10.1.9条,只要属于一、二级负荷,无论住宅还是公建,消防电箱(包括应急照明、消防电梯等)均应独立设置。
请问下图为某高层住宅系统图,满足该条款吗?(非消防配电合用)如果电源在建筑物引入前消防和非消防负荷统一计量后分成独立系统,审图能通过吗?【解析】问题:高层住宅电源引入线路为消防与非消防合一,问是否可行?住宅或公建电源引入原则:1.引入的电源为高压10(20、35)kV消防与非消防电源合一。
2.如果是低压电源0.4kV, 有两种供电方式:1)在变电所就将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分开分别引入建筑物。
消防线路如明敷设,应采用950℃、3h或830℃、3h的耐火电缆。
优点是消防电源受非消防负荷的影响较小,应优先考虑;2)变电所至建筑物的电源线路,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合用一根电缆,引入建筑物后在总配电柜将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分开,这一方案在变电所两种负荷合用同一断路器保护。
如果此线路为地下室明敷设,应采用950℃、3h或830℃、3h的耐火电缆。
优点是线路简单;缺点是消防电源受非消防负荷的影响较大。
在住宅小区内,如果由电业局管理的箱式变电站不能为住宅提供分路电源时,可用此方案。
上述方案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2地下室潜水泵是防止灭火时供配电装置及消防设备被水淹的重要设施,是否应严格按消防设备配电。
如没有,图审应如何把握。
【解析】地下室潜水泵是防止消防水、洪水、自来水和室内采暖管路故障溢水流入地下室淹渍电气装置的重要设施,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
假如采用非消防电源供电,火灾时电源被切断,消防积水流入地下室,将造成淹渍。
1.3 三级负荷消防用电,一定要二根电缆,末端切换吗?【解析】消防负荷为三级负荷供电时,可以单电源单回路供电。
三级负荷本身对电源无特殊要求,即便是消防负荷也是如此。
消防设备为三级负荷供电时,建筑物的规模较小,发生火灾时,不是靠消防设备自救,而是靠消防水车到现场救火。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前言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建筑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如果灯光熄灭,那么人们会处于黑暗中,难以逃生。
因此,在建筑物中设置火灾应急照明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讨论在建筑物中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方案。
火灾的应急照明设计原则在对建筑物中的火灾应急照明进行设计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在火灾发生时保证照明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在电源故障或系统损坏的情况下,照明设备需要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或照明设备;3.照明设备的亮度应足以确保人们能够清晰看到疏散路线和出口;4.火灾应急照明应在建筑物中设置多个照明设备,以确保照明范围的覆盖面积;5.火灾应急照明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方案为了保证火灾应急照明的正常工作,设计方案需要从以下方面考虑:1. 电源的备份在火灾发生时,正常电源可能会受到损坏或短路,造成照明设备失效。
因此,在设计时需要为火灾应急照明设置一个备用电源,以确保照明设备能够工作。
备用电源可以是蓄电池、独立电源、发电机等。
2. 照明设备的选型火灾应急照明需要选择适合的照明设备,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照明设备可以是指示灯、应急灯、手持灯等。
应急灯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照明时长:应急灯需要能够在失去正常电源的情况下,至少工作1〜3小时;2.充电时间:应急灯需要在正常电源下,能够快速充电,保证在火灾发生前充满电;3.亮度:应急灯需要足够亮度来确保疏散路线和出口的可见性;4.防水防潮:应急灯需要能够避免水或潮气对电路的影响,以保证长期正常工作。
3. 设备的布局在建筑物中,应将火灾应急照明设备布置在不同位置,以确保照明覆盖面积。
照明设施应尽量设置在安全出口附近或疏散通道中,保证人们在疏散时能够看到疏散路线和出口。
同时,照明设备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位置,以便使用者能够快速找到和使用。
火灾应急照明的维护和管理为了确保火灾应急照明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消防应急灯配置要求
消防应急灯配置要求
消防应急灯的配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数量: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按每个楼层至少配置一套消防应急灯的原则,且数量应不少于3套。
对于大型公共聚集场所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防应急灯的数量。
种类:消防应急灯的种类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结构特点以及重要部位的需要来选择。
一般情况下,应配置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两类。
安装位置:消防应急灯的安装位置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实际情况,一般应安装在以下位置: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如楼梯间、电梯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如会议室、剧场、体育馆等;重要设备房间和走廊,如发电室、变电室等。
亮度与工作时间:应急照明灯的亮度不得低于1lx,应急疏散指示灯亮度不得低于5cd/㎡。
同时,它们应当保证在停电的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至少一个小时。
功能要求: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应具有自检、自动检测、自动切换等功能,能够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应设玻璃和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大型建筑物的数量不断增加。
然而,建筑物中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
在火灾发生时,灯光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帮助人们找到逃生的路径,保证所有人的安全。
因此,在建筑物中安装应急照明灯是非常必要的。
什么是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是指在照明设施供电达到预定照明要求无法继续操作的特定环境下,提供可靠照明的照明设备。
它通常由一系列的独立电池组成,以确保在电力故障或火灾等情况下,能够保证建筑物的紧急照明。
为什么需要灾应急照明灯?火灾是意外事件中最难控制的,如果出现火灾,常规照明通常不能满足疏散人员所需的光线条件。
避难所,疏散走廊等场所需要配备应急照明灯,以协助疏散和维持逃生通道。
因为火灾期间的烟雾和火焰使人的视线产生障碍,在缺乏足够照明的情况下,疏散的速度会减慢,增加人员受伤和死亡的可能性。
因此,建筑物内的每个房间和每个走廊都需要应急照明灯的配备。
应急照明灯的设计要点:- 设计满足法律要求:灯的布局设计必须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确保灾难时达到照明标准要求。
- 灵活性强:应急照明灯必须具有灵活的位置,可以随时转移和更换。
- 光线强度足够:应急照明灯需要满足足够的光线强度,以确保人员在疏散的过程中能够较为清晰地看到走向。
- 能耗降低:应急照明灯的能耗应该尽可能低,以确保长时间供电。
同时,在照明设备工作之间,不应过分消耗蓄电池电量。
- 外观设计适当:应急照明灯的外观应与建筑风格协调一致,避免外观突兀。
- 端到端照明:应急照明灯应该能够覆盖整个房间或走廊,以确保人们能够到达疏散出口。
- 操作简便:应急照明灯的控制器必须清晰明了,简单易懂,操作便捷。
- 定期维修:应急照明灯必须定期检测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结论:在建筑物中,应急照明灯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朝正确的方向前进,而且能够帮助疏散人员尽快脱离险境。
因此,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该考虑应急照明灯的合适安装位置。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制定1前言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火灾应急照明制定的专门标准或规范,现有规范所规定的名词、术语、标准及其做法尚不统一,不免会给制定者带来一些疑惑,笔者对此深有体会。
下文从相关规范出发,结合制定中碰到的状况,谈谈火灾应急照明制定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2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建筑物火灾应急照明用电的负荷等级应与本建筑消防用电负荷等级相同,其供电可靠性要求也应一致。
一类高层建筑的火灾应急照明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的火灾应急照明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转换时间应满足“民规〞附录c.3.1的要求。
下面结合制定中碰到的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强条〞要求:“消防水泵房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即强调其电源的可靠性与消防设备是相同的。
假设消防泵房照明接自一般照明回路,只是灯具采纳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并注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则不能满足要求,违反了“强条〞。
因为消防泵的工作时间多数状况下多于或等于2min,而应急照明灯具的标准一般规定为连续供电90min.如果将应急灯连续工作时间改为120min,由于灯具是标准产品,假设增加供电时间,就要增大灯具体积与重量而做成非标准产品,不便于操作,因而不是最正确选择。
在未设应急照明箱的工程中,可在消防泵配电箱内增设一小微断为照明供电。
〔2〕在柴油发电机房的应急照明制定中,假设将发电机房照明电源引自市电与发电机切换供电的应急照明箱,而灯具采纳一般荧光灯,则一旦晚上发生火灾,市电又突然故障停电,便急需柴油发电机启动投入。
而此时由于柴电电源尚未建立起来,因而双电源切换箱没有电源,发电机房将失去启动操作的最基本照明。
即使是自启动机组,也有可能自启动失败,而需要人工辅助操作。
正因为发电机房的备用照明是为了建立备用电源的特别要求而设置的,所以一定要设自带电源的灯具,作为过渡照明,按照“民规〞6.1.9.5条规定,应满足连续供电时间等于或大于1,照度应等于或高于一般照度的50%.3火灾应急照明导线的选择与敷设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必须满足火灾时能连续供电的要求。
应急灯具和标志的正确设置
应急灯具和标志的正确设置
在建筑物或公共场所中,应急灯具和标志的正确设置是至关重要的。
它们不仅可以在突发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引,还可以帮助人们安全有序地疏散。
下面我们来看看应急灯具和标志的正确设置方法。
应急灯具的选择与安装
应急灯具一般分为常闭型和常开型。
常闭型在正常情况下关闭,停电后自动亮起;常开型则相反,平时常亮,停电时熄灭。
选择应急灯具时,要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和人员密集程度,确保照明覆盖范围广、亮度适中,同时要注意安装位置的合理性,避免光线被遮挡。
应急标志的设置要点
应急标志的设置是引导人员疏散的重要手段。
标志应当明显、易懂,图案清晰,颜色醒目。
在选择标志位置时,要考虑人员疏散的路径,确保标志不被障碍物遮挡,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足够数量的标志,以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定期检查和维护
应急灯具和标志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是确保其正常运行的关键。
定期检查包括灯具的亮度和电池状态,标志的清晰度和完整性等。
要定期对电池进行充放电测试,确保在停电时能够正常供电。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应急设施的可靠性。
应急灯具和标志的正确设置对于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安全至关重要。
选择合适的灯具和标志,合理设置位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可以有效提高应急疏散的效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议各单位和场所管理者加强对应急设施的重视,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应急照明设施的配置
应急照明设施的配置在任何场所中,应急照明设施都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设施可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提供光源,确保人们能够迅速而安全地离开建筑物。
然而,要确保这些设施有效地工作,正确的配置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应急照明设施的配置要点,以及如何确保它们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正常运行。
1. 了解应急照明的类型首先,应该了解应急照明设施的类型。
有许多种类型的应急照明设备,包括安装在墙上的应急灯具、指示灯、安全标志等。
每种类型的照明设备都有其自身的使用场景和优缺点,我们应该选择最适合我们场所的应急照明设备。
2. 设定应急照明设施的配置方案明确定义应该安装多少应急照明设备是非常重要的。
这可以通过进行正式的风险评估来确定。
使用建筑物平面图进行模拟研究,可以帮助准确计算出灯具的数量、位置和照明强度等要素,以确保最佳的应急照明效果。
3. 了解定位应急照明设备的位置应急照明灯具的位置是至关重要的。
最好的位置是保证在灾难或紧急情况下人们能够快速发现并到达它们的位置。
应急照明设备应该被安装在易于看到并且难以忽略的位置,您可以选择墙壁、天花板、通道、楼梯等地点。
在选择位置的同时,也应考虑照明的整体射灯角度、照明效果和防止暴跳灯影响使用等问题。
4. 考虑应急用品的维护与管理对于应急照明设施,维护很重要。
您应该确定谁负责维护灯具并确保这些设备每个月都经过测试。
这样可以避免在紧急情况下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维护和管理应急照明设备不仅是一种安全保障,也可以增加它们的使用寿命,减少线路故障和灯具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考虑选择可远程监测的设备,则可以使远程管理或运维人员对设备的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5. 组织灾难演习如果您所在的场所存在风险情况,那么应急照明还需要与现场的应急方案和紧急计划衔接。
在利用现在的应急设施制订好应急计划和演习方案之后,不妨可以组织模拟灾难演习,以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并更好地评估应急情况下照明设备的充分反应。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应急照明是指在灾难发生时能够提供充足、可靠的照明设备。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应急照明系统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常规照明和应急照明。
常规照明是指平时正常使用的照明设备,而应急照明则是当发生灾难或突发事件时,供应给人员进行疏散和设施运作所需的照明设备。
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要符合建筑物的特点和需求。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规模,选择合适的照明设备和布局方式。
一般来说,应急照明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逃生指示灯及紧急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要考虑到其照度、亮度和光源的稳定性,以确保在灾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亮度。
逃生指示灯则是为了指示人员疏散方向和安全出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内明显的位置,并配备夜光功能,以确保在断电情况下仍然能够发挥作用。
紧急广播系统则是为了在灾难发生时向人员提供相应的警示和指示,应设置在建筑物中容易被人员察觉到的位置,同时保证语音的清晰度和连贯性。
其次,应急照明系统需采用合适的电源供应方式。
在灾难发生时,可能会造成电力供应中断,因此应急照明系统需采用备用电源供应方式,如蓄电池、发电机或太阳能电池板等。
备用电源供应系统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一旦主电源中断,能够迅速切换到备用电源,并保持照明系统的正常运作。
备用电源供应系统的设计也要考虑到其容量和续航时间,以确保在灾难发生后能够持续供应足够长的时间。
此外,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和监控也是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需要具备灵活性和可靠性,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调整照明设备的亮度和位置。
应急照明系统的监控则是指对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一旦出现故障或异常,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还可以采用自动测试功能,定期对系统进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应急照明的维护和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
应急照明系统的维护包括定期检查照明设备的完好性和电池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老化或失效的部件,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应急照明
之间是不矛盾的,而备用照明60~180min则矛盾)。 b)火灾发生时应坚持工作的场所,不应是火灾现场,而对火 灾备用照明灯具的外表材料就没有必要提出耐高温的要求,对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灯具材料不加区分都提出一样的要求是
不同的图例符号表示。 有许多的设计在平面图中只标示了人员疏散指示标志,而 没有标示车流的行车标志灯、导向灯,有的甚至没有标示人员 的安全出口,把疏散指示方向指向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这样必
然造成发生火灾时人流和车流涌向一处;相互影响,造成交通
事故,不能顺利疏散。 还应注意疏散指示灯指向路径不能跨越防火分区,因为防 火分区在发生火灾时会自动隔断的,这也是容易出错之处。 6、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装位置、疏散标志灯的指向性有误。 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的装设是有方向性的,安全 出口标志灯一定是安装在疏散口的内侧上方,尤其是面积较大 的地下车库、商场、超市、会展中心等大型的公共建筑、防火
电。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 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 2) 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采用双 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 电箱。...... 3) 高层建筑楼梯间的应急照明,宜由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 采用树干式供电,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应急照明配电 箱。 对应急照明双电源箱的设置,《民规》的13.9.12条要求按防 火分区设置“过严”;特别是一些标准层面积不是太大的高层公
谈谈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
谈谈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应急照明是民用建筑的重要安全措施,跟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密切相关。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单体建筑的面积越来越大,建筑高度越来越高,聚集的人员越来越多,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因此可靠的应急照明系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设施,它对发生火灾或故障停电时的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保障人身安全、以及维持工作的持续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一、应急照明的定义及分类应急照明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1.疏散照明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为照亮疏散通道而設置的照明。
2.安全照明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
3.备用照明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作用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二、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1.应急照明的持续照明时间及照度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3条中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2.6条中规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6条中规定,疏散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照度要求为一般平面疏散区域不低于0.5 lx,竖向疏散楼梯间区域、人员密集流动疏散区域及地下疏散区域不低于5 lx;避难层备用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照度要求为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火灾时继续工作场所(如消防控制室、电话总机房、配电室、发电站、水泵房、风机房等)的备用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80min,照度要求为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
摘要:根据《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标准对应急照明的具体规定,本文对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等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做了进一步探讨和归纳总结。
并结合工程设计对应急照明的供电、线路敷设、灯具控制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线路敷设灯具控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新世纪的到来,各行各业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建筑行业的崛起和变化更是迅猛、内容纷繁,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造型各异,并逐步呈现出高、大、全、新的特点。
现代建筑的层数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内部设施越来越齐全,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则越来越新,而且在使用的安全性、灵活性、舒适性等方面的水准也越来越高。
建筑电气毫无疑问是衡量建筑水准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
作为建筑电气的一个分支,应急照明也必然成为现代建筑中的一项重要的安全设施。
特别是在公共建筑物发生火灾、电源故障断电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和救援工作、保障人身安全、进行必要的操作处理或维持工作继续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笔者仅将应急照明谈谈自己在设计工作和工程实践中的一些体会与看法,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故障而启用的照明,也称事故照明。
该标准与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出版物《建筑物内的应急照明指南》都将应急照明划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应急照明灯具》标准将安全照明归于备用照明,只分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范规定,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在设置场所及处理方式上有不同之处,因此将两者区分开来较适宜。
根据《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第4.1.2条:“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
应急照明可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为此应急照明可理解为: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故障熄灭后,供事故情况下继续工作、人员安全或顺利疏散的照明。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设计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设计规范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的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其设计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和标准,为保障应急照明的强制点亮功能及时点亮,保障人身安全,以下就基于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强制点亮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应急照明的概念和分类《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对于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谓应急照明就是指因正常照明失去照明功能后而启动的照明。
在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环节中,相关的规范对于应急状态下的人身和设施安全给予了很大的保障,特别是针对人身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作为民用建筑中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遇到紧急情况下要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应急照明能否顺利强制点亮显得非常重要。
而随着民用建筑的功能越来越多,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在进行应急照明强制点亮设计时还要考虑到其合理配置和可靠性。
一般来说,我们将应急照明分为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三种类型。
所谓备用照明就是指正常照明失去作用后,为保证继续照明而启动的备用照明设施,通常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以及消防水泵房等场所常常都会设置有备用照明设备。
安全照明就是指在正常照明突然中断的期间,为确保处于危险中的人员安全或者设备安全使用的照明,例如手术室中的安全照明设备等。
而疏散照明则是指在发生火灾等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员能够从室内撤离到室外的疏散照明设备,我们经常见到的疏散标志、安全出口等都属于疏散照明。
二、民用建筑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设计内容在实际的民用建筑电气工程设计中,因建筑楼宇的规模与位置有所差异,所以在进行应急照明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种:1、对没有火警自动报警功能和联动系统功能的建筑来说,电气设计人员一般会使用携带有蓄电池的照明或者疏散灯具,或者集中应急电源来为应急电源的灯具提供照明,这种设备只有在主电源被切断时才能让蓄电池或者EPS放电以给应急照明设备供电。
且这种带有蓄电池的灯具放电时间可持续30分钟以上。
浅议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浅议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设计摘要:通过对有关火灾应急照明的现行规范对比和分析,从而确定结合建筑类型的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方式。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应急照明作为建筑照明的一部分,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关系到非正常情况下的人员疏散、人员安全以及保证重要场所的正常工作。
各规范对应急照明的定义及分类亦不尽相同,往往广大设计人员在实际应用时仍然觉得困惑;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分析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建筑类型,从而确定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方式。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简称《照标》)中对应急照明的定义如下:因正常照明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疏散照明又包括疏散通道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照明。
民用建筑中常用的应急照明一般为火灾应急照明,它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对其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从定义而言,《民规》与《照标》是基本一致的;而《建规》与《高规》没有做细致的区分,没有提出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的概念,而是以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和坚持工作的应急照明进行区分,从其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它和《民规》与《照标》的疏散照明及备用照明规定基本也是一致的。
但是从各规范的详细条文上看,各规范又都不完整。
从照度要求上看,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各规范的规定并没有大的冲突,相对而言《民规》和《建规》的规定比较全面且细致,但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要求的照度值不一致,工程设计中一般按高标准执行即这类场所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5lx。
从供电要求上看,通过比较可以看出,规范间存在着不一致性,《高规》中规定采用蓄电池作应急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超100m 的高层建筑不应少于30min;《建规》中笼统地规定采用蓄电池作应急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及疏散时间明显要大于同类型多层建筑,显然《高规》中100m及以下的高层建筑采用蓄电池作应急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有待修订为30min;然而这两本规范都没有将备用照明的供电时间要求单独提出,从而让设计人员认为备用照明使用蓄电池作应急电源时满足30min 的要求就可以了。
民用建筑中的应急照明设计
民用建筑中的应急照明设计民用建筑中的应急照明设计新疆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分院石河子市832000石河子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832000摘要近年来,建筑行业发展日新月异。
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中,为保证建筑物及内部人员的安全,我们采取了许多措施,而完善、可靠的应急照明系统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分别从概念、光源选择、电源选择、控制、回路组织、线路敷设及保护几个方面对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的设计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应急照明;民用建筑;应急电源装置;可靠性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新建的各类建筑在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而其中安全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因为这是与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
为保证建筑物及内部人员的安全,需要采取许多措施,而应急照明系统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安全设施。
当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的情况下,只有具备良好完善的应急照明系统,才能保证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和及时疏散,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降低财产的损失。
大量的实例证明,当灾害发生时,建筑物内有无良好的应急照明系统是有很重要的关系的。
下面以火灾为例加以说明:在火灾发生时,为防止触电及通过电气设备、线路扩大火势,我们需要切断相关区域内的非消防电源,若此时没有应急照明,人们在黑暗中势必会更加惊慌,同时加上烟气的作用,如身处险境的人们无法及时找到疏散出口,则会引起更大的不必要的伤亡。
由此可见,良好、完备的应急照明系统是整个建筑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安全设施。
1.应急照明的概念应急照明概念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2.0.18中的解释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其作用是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照明和疏散引导,使人们能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或建筑物,并且在火灾发生的过程中替代停止工作的正常照明而提供照度保证,以确保重要场所的工作能够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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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应特别强调和注意:疏散照明备用电源连 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或30min 。条文中“不 应少于”给出了持续供电时间的下限值, 那么蓄电池的应急备电时间应选多大呢? 当疏散照明为30min时,其初装容量应保证90 min的供电时间。这是因为蓄电池在运行过程中不 断老化,容量不断下降。蓄电池老化极限放电时应 满足60min、30min的要求。因此,在设计中不应 选择初装容量小于90分钟或180min的产品。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 应低于5.0lx。 6 建筑内备用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1)火灾时备用照明的照度为正常工作照度; 2)非火灾备用照明(防恐慌照明)的照度为正常 照度的10%。 7 安全照明的照度为正常工作照度。
8 应急照明的供电 1)疏散照明的供电: a 当疏散照明为一级负荷时,应由双重电源的 两个低压回路+蓄电池组供电; b 当疏散照明为二级负荷时,应由一路中压电源 的两台变压器的两个低压回路+蓄电池组供 电; C 当疏散照明为三级负荷时,应由一路中压电 源的一台变压器的一个低压回路+蓄电池组供 电;
2)备用照明的供电 a 当备用照明为一级负荷时,应由双重电源的 两个低压回路; b 当备用照明为二级负荷时,应由一路中压电 源的两台变压器的两个低压回路。 3)安全照明的供电 应由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供电,例如重 要手术室无影灯供电,由双重电源的两个低 压回路在末端配电箱处切换后,在通过医用 电源箱供电。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 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 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13 相关规范的规定 1)疏散照明与备用照明不应共用同一配电回路。 2)应急照明的供电回路不应连接电源。
3)《高规建12.1.6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 的供电回路。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谢 谢!
9 非火灾备用照明(防恐慌照明)的设置 例如:百货商场的营业厅照明由一路电源供电 时,应设备用照明。如采用两路电源交叉供电 时,可不设置备用照明。 10 对疏散照明供电时间的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其疏散照明备 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90min 、 医院、疗养院、 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 公共建筑,其疏散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不应少于60min;其他建筑,不应少于30min。
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的设置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金元
1《照明设计标准》与CIE标准中应急照明的分类:
1)疏散照明;2)备用照明 3)安全照明
2 消防应急照明的分类: 1) 疏散照明;2)备用照明 3 备用照明又分为: 1)火灾应急照明;2)非火灾应急照明(防恐慌 照明)
4 应急照明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 1)疏散照明 5s 2)备用照明 5s、1.5s 3)安全照明 5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 2.0 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 低于10.0 lx;
11 对消防备用照明供电时间的要求 当消防泵火灾运行时间为3小时或2小时,消 防备用照明供电时间应大于3小时或2小时。 12 消防疏散照明的设置 除单、多层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 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 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