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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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及库房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为使施工现场材料堆码规范,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同时能够有效的利用材料的使用率降低施工成本,减小材料损耗。同时为使各项目能够按公司的指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协助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一、现场材料管理原则及处罚

1)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完工后,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分规格码放整齐,堆放合理。

2)所有现场施工垃圾,必须分拣,把有价值和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分拣出来,确定无

价值后进入垃圾站清运出现场。

3)所使用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按原值100%扣款,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按

原值50%扣款。

4)物资主管根据库存储备情况进行发料,任何人不能随意拿用材料,违者按材料原

值200%进行罚款。

5)损耗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必须做好领用记录备查,经查实不按此原则实施的,

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处罚。

二、木材现场管理

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存放木材的场地应选择地势高,干燥通风,便于排水的地点,

单根分层放置,每层平行紧密排列,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可再利用材料和不可用材料必须分开堆码。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

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发现木方、木模板乱堆乱放,垃圾不及时清理的,对相应责任人处予每次¥100元的罚款。

3、工程完工后,确定不能使用的木方及模板要及时清理并转走,不及时清理或转走造成施工

现场零乱的给予相应责任人每次¥100元的处罚。

4、木材堆放区域要有明确的防火标志。

三、钢材的管理

钢筋实行总量配给考核,因工程变更等原因超额部分需要增加供应量,由预算部门做出超额分析经领导批示后方可供应材料,否则不予发料,造成停工待料由当事方负责。

1、钢筋材料堆放:

⑴材料堆放要整齐、码垛稳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按品种、规格码垛,不同品

种的材料要分别码垛。

⑵卸车后不可随意堆放,要保持外面一边齐并挂物资标识牌,并做好防雨、防潮工

作。

⑶露天堆放的型钢,下面必须有木垫或条石,垛面略有倾斜并注意材料安放平直堆

垛高度,人工作业的不超过1.2m,机械作业的不超过1.5m,垛宽不超过2.5m

⑷若未按规定执行者给予当事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2、废钢筋和下脚料处理程序:

(1)打报告向公司物资部门请示,待同意后项目部方可处理。

(2)处理时项目内部先对收购方进行调查,择优选择最高收购方。

(3)先收取收购方押金,由材料、生产、预算三部门共同参与,当

众过秤,处理款上交公司财务部门。

对钢筋处理违反规定的,没收此处理款,按处理总额100%罚款。

四、水电管材的验收、保管、发放

1)材料的验收:严格把好材料验收关,材料验收人员,严格按实际进场数量核收,

严禁弄虚作假、虚开单据、谋其私利,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一经核实扣除当月工资,并

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按照材料的规格、性能要求,应分类别放在安全、方便施工使用的库房存放。材料的保管要有防雨、防潮、防冻、防晒、防盗、防锈蚀等措施。

3)对入库及进入现场的材料要进行标识并分类堆码在制定区域,严禁乱堆乱放;材料保管应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并对库存材料每月进行盘点,及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常用料不断,满足生产需要。经检查发现乱堆乱放和未执行盘点的,将给予责任人及项目经理每次

¥200元的处罚,连续受到2次受到处罚的,判定责任人及项目经理当月绩效不及格。

4)材料的发放:物资主管及核算员应严格发料制度,每次发料应由发料单或领用记录,并应有劳务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有劳务公章),除以上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代为领料。若经查实违反以上制度的,将给予责任人及项目经理每次¥200元的处罚,连续受到3次受到处罚的,判定责任人及项目经理当月绩效不及格。

5)材料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特别是有保质期或是容易受潮的材料(例如:沥青、水泥)应注意出厂时间和存储时间及按相关施工组织措施做好材料的防潮工作。

五、钢管、扣件、钢模等周转材料管理

1)所进周转材料依据项目与外埠队伍签订的合同与专项使用协议进行管理。周转材料的使用实行包干制,施工队损坏按原值赔偿。现场用周转材料、搭建临时设施,本着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避免你搭我拆、丢失损坏、相互扯皮的现象。

2)所进场的周转材料不准挪为它用。严禁割、锯、焊、打眼等。不准改变其形状,确实需要割、锯、焊、打眼等,改变其形状,确实

需要的,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物资部及领导批示后,按批示执行,经理审批后,按审批内容执行。对违反以上制度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的处罚,项目经理¥1000元罚款的处罚,并判定责任人及项目

经理当月绩效不及格。

3)下架周转材料,如扣件、钢管、钢模必须及时清理和修复,并按规格分类堆放,

并及时清点数量。严禁乱堆乱放,数量不清。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罚款的处罚,经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整改的,判定责任人及项目经理当月绩效不及格。

4)对于周转材料损坏不能修复的,要建立损坏台账,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证据收集

工作,记录相关责任人及责任主体。对未做好损坏台账及记录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的处罚。

六、现场临时库房及仓库管理

1、库房管理应落实责任区、责任人,建立责任制。

2、库房管理必须按相关要求建立建全安全、消防及保卫制度。

3、库房必须有相关的防潮、防火、防盗措施;库房区域应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4、库存材料必须按材料种类、材料储存特性分类整理,工用具及易耗品要上架,并对材料进行标识,标示要清楚、准确,应建立工用具卡。

5、核算员及物资主管应熟悉材料库存量,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库存量。如已完工的项目剩余材料,处在建设期的项目能够消耗相关材料的应无条件接受,相关步骤如下:

⑴项目部提交材料计划到物资部,物资部接到材料计划后,根据项目所报计划审核是否为已完工库存材料。

⑵确认为库存里含有的材料,由物资部相关人员进行发货,项目部在接到材料后要对数量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物资相关工作做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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