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xx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4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4.1总则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白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 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者为地下室。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立标准、标准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构造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工程,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工程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本钱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根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 4 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4.1 总则4.1.1 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
4.1.2 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 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 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11."平整场地"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答:"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
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
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否将施工方法列出来?例如土石方开挖,是否列开挖方式?答: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列施工方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进行投标报价。
土石方开挖,招标人确定工程数量即可。
开挖方式,应由投标人做出的施工方案来确定,投标人应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法投标报价。
如招标文件对土石方开挖有特殊要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规定施工方法。
3.垫层捆绑在基础内,设计变更或地质情况变化时,容易引起垫层量或基础量的变化,如何处理?答:先对基础的综合单价分垫层和基础进行分析,再根据垫层或基础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4.附录A中,表A.3.2砖砌体中(规范P37)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嵌入墙内的板头不扣除,内墙墙高:有梁板隔层者至楼板顶,也就是说内墙墙高不是净高,与过去计算规则不同,请对内墙墙高给予明确。
答:内墙墙高在"计价规范"砌筑工程表A.3.2砖砌体、表A.3.4砌块砌体中有明确规定: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5.编制钢筋清单项目时,是否要求将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钢筋分开列项?答:招标人在编制钢筋清单项目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钢筋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分Φ10及以内和Φ10以上编码列项.6.编制混凝土清单子目时,除应按项目特征的不同分别列项外,不同楼层标高的混凝土量是否要分开列项?答: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清单编制人决定。
(整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总说明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筑工程)一、土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总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单深度、单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9、管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
10、土()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土体积折算系数表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等的挖。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电子招标投标造价数据交换导则(试行)2018年7月目录1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总则. (5)3术语 (5)3.1XML标记语言 (5)3.2XSD (5)4数据规则 (6)4.1后缀 (6)4.2文件头 (6)4.3费率 (6)4.4默认值 (6)4.5枚举值表达式 (6)4.6小数精度控制 (7)4.7时间类型约定 (7)4.8XML转义符 (7)4.9必填说明 (7)4.10专业工具软件生成XML规范 (7)5数据集 (8)5.1数据表种类及命名 (8)5.2数据表格式说明 (9)5.2.1经济标<JingJiBiao> (9)5.2.2招标信息<ZhaoBiaoXx> (10)5.2.3招标控制信息<ZhaoBiaoKzXx> (11)5.2.4投标信息<TouBiaoXx> (11)5.2.5单项工程信息<Dxgcxx> (12)5.2.6单位工程信息<Dwgcxx> (13)5.2.7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Fywj> (15)5.2.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明细<FywjMx> (15)5.2.9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Bkjzf> (16)5.2.10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明细<BkjzfMx> (16)5.2.11税金计价表<Sj> (17)5.2.12税金计价表明细<BkjzfsjMx> (17)5.2.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Qdxm> (18)5.2.14分部分项标题<QdBt> (18)5.2.15分部分项清单<Qdmx> (19)5.2.16分部分项定额组价<Qdxdezj> (20)5.2.17分部分项定额组价明细<QdxdezjMx> (21)5.2.18分部分项人材机含量<Qdxrcjhl> (22)5.2.19分部分项人材机含量明细<QdxrcjhlMx> (22)5.2.20分部分项定额人材机含量<Qdxdercjhl> (23)5.2.21分部分项定额人材机含量明细<QdxdercjhlMx> (23)5.2.22措施项目清单<Csxm> (24)5.2.2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ZjCs> (24)5.2.2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明细<ZjCsMx> (24)5.2.2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Qtxm> (25)5.2.2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明细<QtxmMx> (25)5.2.27暂列金额表<Zlje> (26)5.2.28暂列金额表明细<ZljeMx> (26)5.2.29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Clzg> (27)5.2.30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明细<ClzgMx> (27)5.2.3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Zygczg> (28)5.2.3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明细<ZygczgMx> (28)5.2.33计日工表<Jrg> (28)5.2.34计日工表标题<JrgBt> (29)5.2.35计日工表明细<JrgMx> (29)5.2.3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Zcbfwf> (30)5.2.3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明细<ZcbfwfMx> (30)5.2.3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Fbrgycl> (31)5.2.3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明细<FbrgyclMx> (31)5.2.40承包人主要材料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CbrgyclCef> (32)5.2.41承包人主要材料明细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CbrgyclMxCef > (32)5.2.42承包人主要材料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CbrgyclZsf > (33)5.2.43承包人材料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明细< CbrgyclMxZsf > (33)5.2.44人材机汇总表<Rcjhz> (34)5.2.45人材机汇总表明细<RcjhzMx> (34)5.2.46人材机组成<RcjZc> (36)5.2.47人材机组成明细<RcjZcMx> (36)6计算准确性要求 (36)6.1招标控制价信息<Z HAO B IAO K Z X X> (36)6.2投标信息<T OU B IAO X X> (37)6.3单项<D XGCXX> (37)6.4费用文件<F YWJ> (37)6.5总价措施<Z J C S> (38)6.6其他项目<Q TXM> (38)6.7发包人供应材料<F BRGYCL> (39)6.8人材机汇总<R CJHZ>(暂不要求) (39)7附录 (39)7.1费用变量表(措施、其他、汇总表使用) (39)7.2定额专业对应表(D EKBZ说明) (41)1前言本导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制订。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2.定额指引 对构成清单项目计价的具体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子目编号或定额子目范 围的说明或引导。 13.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设 置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等,结合项目特征和 工程内容,来确定可能组合的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名称、步距、定额编号或项目计 价方法的说明或引导。 14.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简称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的一种方 法,是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方式,编制和确定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或控 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结算的计价方法。 15.综合单价法 是指项目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
(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7)《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构成清单计价依据的还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 数等。 1.0.5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依据 (1)国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 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 府令第 145 号); (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 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 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 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全 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 号)。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 年)、《全国统一建 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 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 表》(2000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 年)、《安徽 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 年)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5)外省市清单计价依据和其他资料。 1.0.6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术语或涵义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共用定额》的规定。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1.0.2本清单计价依据的适用范围(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号)。
安徽建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8月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4.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⑶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⑷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⑸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⑹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职工和企业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②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③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④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⑤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⑺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⑻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⑼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农民工现场安全和素质教育;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删除了“材料试验、检验费用”⑴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⑵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3.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⑴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②检修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③维护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⑤人工费:是指施工机械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⑥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费用..⑦其他费用: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⑵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二综合费综合费是由企业管理费、利润构成..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⑴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⑵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⑶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⑷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⑸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⑹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包括发放给管理人员或为管理人员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⑺检验试验费从原材料费中移植: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⑻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⑼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⑽税金从原税金中移植: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⑾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其他保险费等..2.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二、措施项目费对实体工程没有具体的指向性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下列费用构成: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正常作业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施、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移动和安拆费用..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搭拆、施工现场的防滑处理、雨雪清除;对砌体、混凝土等保温养护;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设计要求混凝土内添加防冻剂的费用..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6.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的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7.赶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少于我省现行定额工期20%时;施工企业为满足工期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而发生的费用..8.其他措施项目费:是指根据各专业特点、地区和工程特点所需要的措施费用..三、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是指不能采用竞争的方式支出的费用..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时;其计取费用的费率不得调整..不可竞争费由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工程排污费构成;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包含扬尘污染防治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构成..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二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其他应列入而未列的不可竞争费;按实际发生计取..四、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或施工承包合同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的金额..3.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五、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3.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其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按规定编制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汇总项4.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与审核应符合下列要求:5.1项目编码应按按本办法“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的项目编码填写..数字编码的一、二位为工程分类顺序码:01—建筑工程;02—装饰装修工程;03—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仿古建筑工程;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自001起按顺序编制;同一单位或单项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5.2项目名称应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按本办法“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相应名称填写..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按本办法“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实际予以描述..若采用的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可描述为详见××图集、××图号等..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需用文字描述..5.4计量单位应按本办法“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相应项目的计量单位填写..5.5工程数量应按本办法“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相应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拟建工程实际进行计算..工程数量的有效数应遵守以下规定: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公斤”为单位;应保留小数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组”、“套”、“块”、“樘”、“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6.措施项目清单应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常规的施工方案进行列项;并依据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进行编制..遇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缺项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补充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措施项目清单最后..7.暂列金额、暂估价的累计金额分别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10%..8.计日工的暂定数量应按拟建工程情况进行估算..9.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拟建工程情况和招标要求列出服务项目及其内容;并根据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进行估算..10.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遇到本办法“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清单项目缺项的;由编制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并描述该项目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等..11.补充的清单项目编码应以“ZB”开头;后续编码按本办法相应清单的项目编码规则进行编列..增补12.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应采用本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四工程成本的评审1.对于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本办法进行评审..2.报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⑴投标报价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0%以上;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清单项目缺漏;缺漏项总额多算或多报总额不得抵消缺漏项目总额累计占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5%以上;上述“总额”咋计算⑶人工工日单价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⑷需评审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主要材料消耗量5%以上;且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中相应材料消耗量平均值3%以上;⑸施工机具使用费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施工机具使用费平均值的10%以上;⑹材料、设备暂估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⑺管理费、利润投标费率低于0%;⑻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的费率;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⑼投标报价中税金的费率;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3.工程成本评审应在开标时进行投标报价清标后进行..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1.工程清单计价文件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填写的单价或合价不能空缺..2.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应由下列内容组成:2.1计价文件封面2.2计价文件扉页2.3工程计价总说明2.4工程计价汇总表2.5分部分项目工程计价表2.6措施项目计价表2.7不可竞争项目计价表2.8其他项目计价表2.9税金项目计价表3.工程计价总说明应按下列要求填写:3.1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发包及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使用材料工程设备的要求、对施工的特殊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3.2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采用的计价依据、采用的价格信息来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内容等..4.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统一格式:见附录A~J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1.本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主要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和仿古建筑六个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计价指引..2.分部分项清单项目计价指引是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与我省编制的“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有机结合;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3.分部分项清单项目计价指引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定额指引..4.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与指引的计价定额子目原则上为一一对应关系;且计算规则相同..5.计价指引中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编码以“WB”起始的;是我省自行补充项目..6.建筑及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和仿古建筑工程计价指引分部清单项目主要包括:6.1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施工排水、降水;构筑物工程..6.3安装工程: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C.2热力设备安装工程;C.3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C.5建筑智能化工程;C.6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C.7通风空调工程;C.8工业管道工程;C.9消防工程;C.10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11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4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其他项目..6.5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其他项目..6.6仿古建筑工程:砖作工程;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油漆彩画工程;其他项目;徽派做法..7.分部分项清单项目计价指引具体内容见:建筑装饰工程清单计价指引、安装工程清单计价指引、市政工程清单计价指引、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指引、仿古建筑工程清单计价指引..附录A工程计价文件封面A.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年月日A.2最高投标限价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A.3投标总价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投标总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A.4竣工结算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年月日附录B工程计价文件扉页B.1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招标工程量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招标人:____________造价咨询人: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______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签字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B.2最高投标限价扉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____________造价咨询人:___________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签字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B.3投标总价扉页投标总价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时间:年月日B.4竣工结算总价扉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施工合同价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结算价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造价咨询人:___________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或其授权人:______或其授权人:___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_____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附录C工程计价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8月2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4.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11。
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总说明一、《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市政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通用项目;第二部分道路工程;第三部分桥涵工程;第四部分隧道工程;第五部分管网工程;第六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了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以及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市政定额的作用:1.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评审工程成本,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政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市政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1.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市政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共用定额》的规定。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方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石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石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
10、土(石)方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算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4。
1 总则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
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
1。
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
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总则
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
1.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落地橱窗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阳台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眺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雨篷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1.变形缝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2.永久性顶盖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3.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4.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临街楼房。
25.过街楼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4.2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则
4.2.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4.2.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4.2.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4.2.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4.2.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