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区医用冰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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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区医用冰箱管理规定

1.医用冰箱存放物品范围:需低温保存的药物、试剂、血标本、病理标本等。严禁放置私人物品、痰、便标本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医用冰箱设专人管理,每周进行清点、检查,包括清洁除霜,检查冰箱内物品、药品标签是否醒目,有无过期、受潮、霉点、丢失及冰箱温度设置等并做好登记。

3.医用冰箱内药物、试剂、标本等用物要分类放置,标识清楚。贵重物品做好登记。

4.使用中的药物、试剂、标本低温存放要求如下。

(1)药物开瓶后,未使用完者,应注明开瓶日期、有效期及开瓶人,并用无菌棉球覆盖,如胰岛素。

(2)已配制的液体,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如肝素封管液,应注明药物名称、配制时间、配置人。

(3)抽吸好的针剂,需低温保存,应放在铺好的无菌盘中,注明床号、姓名、药品、有效期,做好交接班。

(4)血标本、病理标本,防止倾倒污染其物品,并做好交接班及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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