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水库工程)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监理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告建设单位。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一、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按照监理意见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一、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监理单位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撤销监理资格。
二、对于监理单位工作出色或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当给予奖励,并在相关领域进行表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愿本细则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水利工程监理规划细则
3.3.15 监理协调会议记要文件。
3.3.16 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包括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停工令、复工批准文件等)。
4.监理工作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投资、质量目标。
投资目标:以合同价作为控制的依据,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
进度目标:按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要求,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质量目标: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争取达到优良。
5.监理工作依据(1) 项目批文。
(2) 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合同。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5)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6) 《水工建造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7) 经监理机构签发实施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
(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SL176—1996。
(9)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SDJ249.1-88、SDJ249-91、SL38-92。
(1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
(11)《水利水电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071-98.(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
(13)《建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1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98.(15)《建造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
(16)《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92。
(17)《土工试验规程》 SL237-1999 。
(18)《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230—98(19)《水工砼施工规范》 SDJ207-82。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 - - - - - - - - - - - - - 1 第二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 14 第三章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51 第四章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57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65 第六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71 第七章石方洞挖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82 第八章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94 第九章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100 第十章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113 第十一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118 第十二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131 第十三章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137 第十四章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143 第十五章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151 第十六章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160第一章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规范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明确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铜梁县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国家机关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经审核的工程设计文件等。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1. 监理工作概述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旨在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2. 监理责任与义务2.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经验,能够独立行使监理职责。
2.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的把关,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方面的争议。
2.3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情况等。
3. 监理流程3.1 开工前- 监理人员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
- 监理人员审核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2 施工过程中- 监理人员全程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
- 监理人员按照施工计划,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核实施工进度和质量。
- 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把关。
- 监理人员及时记录并整理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 监理人员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确认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3.3 完工后- 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确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和质量要求。
- 监理人员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价工程施工质量和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 监理报告与记录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每月提交一份监理报告给业主和施工单位。
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 工程质量抽查结果-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工作的评价5. 监理人员权益保障5.1 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并享有相应的工作条件。
5.2 业主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3 如遇到工程质量争议,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为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的概要内容,具体细则和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水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锚喷支护、混凝土工程及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施工监理参照相关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和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和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备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 明挖工程开工前21天,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水工隧洞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及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技术规范》、SDJ57-85《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之地下防渗墙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之地下防渗墙前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市民对水资源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保障城市和农村的用水需求,水库工程得到了大力的加强和发展。
然而,随着工程规模的增加,水库工程安全管理也变得越发复杂。
为保证水库工程的安全,建设方需要监理工程的质量。
本文针对水库工程监理中的地下防渗墙进行详细的分析,旨在提供一份水库工程监理的细则。
地下防渗墙地下防渗墙是指水库地下防渗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防渗组成部分。
水库建设中,一定要进行地下防渗墙的施工,以防止土壤中的水渗透到库内,有效避免水库水资源被浪费。
地下防渗墙的施工分为“内防渗法”和“外防渗法”。
内防渗法内防渗法是指在水库库底下挖一个壕沟,向内倾斜,通常呈倒三角形式。
在底部形成一个“V”字形截面,使用特殊材料(如混凝土)来建立防渗墙体。
内防渗墙工程的施工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动土技巧和防水技术,防止发生墙体松动、出现水印等问题。
同时,内防渗法施工较为耗时,需要严格控制时间进度。
外防渗法外防渗法是指在水库库周建立一条带有防渗效果的“带”,防止下雨时水从库外渗透到库内。
在具体施工中,首先在库外挖出一个壕沟,然后在壕沟内一层层地铺设防渗材料(如土工布),最后再盖上混凝土板。
外防渗墙工程实施较为简单,但高度依赖于材料的质量,否则,一旦出现损坏、破裂等问题,就能造成整个工程的巨大风险。
同时,外防渗法也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耐用度有一定局限性。
监理要点地下防渗墙本身固有的特性,需要监理员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如下几个要点。
施工技术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墙体的混凝土框架、混凝土配合比、钢筋配筋等要进行严格的控制。
在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不合规格的部件时一定要及时通报建设企业。
原材料与材料检验监理人员要及时对施工材料进行检验,严格把关原材料和退料的流程,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参与墙体建造。
墙体质量控制监理人员需要负责监督建设企业对地下防渗墙的外观控制和质量验收工作。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水库工程监理细则是为了加强对水库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二、监理机构的组织与管理1. 监理机构的设立根据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的职责2.1 建立并实施监理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2 监督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工程施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
2.3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处理意见。
2.4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确保水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1. 施工图设计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监理机构应当对拟参与水库工程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 施工过程的监理3.1 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并监督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
3.2 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3.3 监理机构应当组织或参与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与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4. 工程变更的控制监理机构应当对任何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和控制,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5.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参与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和建议。
四、监理机构的职责与义务1. 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过程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2. 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信息,确保建设单位掌握项目的动态。
3. 监理机构应当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一、监理范围
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监督、工程质量检查、工程
变更控制、工程进度管理等。
二、监理责任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
规定。
2. 监理人员应实施有效的监理措施,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3. 监理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措施。
4. 监理人员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
标准进行施工。
三、监理程序
1. 监理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阶段。
2. 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参与合同签订、审核工程设计文件等工作。
3. 施工监理阶段包括现场检查、材料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
4.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工程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监理报告
1.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周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报项目进展和问
题情况。
2.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质量情况、施工进度、变更情况等内容。
3.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相关信息。
五、监理合同
1. 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监理费用等事项。
2. 监理合同应由合法、合规的机构或个人与业主签订,并经双
方确认后生效。
以上为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定可根
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工程监理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
*。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1. 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要求,编制监理计划,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监理计划应包括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
2. 在施工前,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双方责任和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3. 监理机构应派遣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4.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作业人员是否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 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监理机构应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7. 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与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文明施工难点。
8. 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污染水源、土壤和大气,合理利用资源。
9.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安全状况和环境影响等情况。
10.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对达到安全文明要求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追责处理。
总之,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通过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标准和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
水库溢洪道工程监理细则
水库溢洪道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水库溢洪道工程是重要的水利工程之一,其建设和使用对于灾害防治和水资源管理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水库溢洪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库溢洪道工程监理的细则和要求。
二、监理责任及权限1.监理单位应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的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监理单位负责制定监理计划、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3.监理单位应对水库溢洪道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施工方案的审核、施工现场的检查和各项质量检验。
4.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三、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方案的审核: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施工现场检查:监理单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质量检验: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4.变更管理:监理单位应审核和评估任何可能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产生影响的变更,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建议。
5.问题处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共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监理报告和文件1.监理日志:监理单位应每天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和工作进展,以备将来参考。
2.监理报告:监理单位每月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质量控制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3.竣工报告:水库溢洪道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编制竣工报告,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性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后续维护管理的建议。
五、监理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参与水库溢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向建设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2.结算与决算: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的结算和决算工作,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
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范围1.1监理范围包括水利测量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1.2监理的基本任务是确保水利测量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监理人员要求2.1监理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2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2.3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
三、监理程序3.1设计审查3.1.1监理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设计变更等。
3.1.2监理人员应检查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满足工程要求。
3.2施工监督3.2.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施工方案、材料选用、设备安装等。
3.2.2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进度管理,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3质量验收3.3.1监理人员参与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达标情况进行确认。
3.3.2监理人员应检查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和报告,确保验收合格并符合相关规定。
四、监理报告和记录4.1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对监理过程中的问题、风险和建议等进行记录。
4.2监理报告要详细记录监理人员对工程的检查、审批、整改和验收等工作的具体情况。
4.3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并保留备查。
五、监理费用和奖惩5.1监理人员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费用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5.2监理人员对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工程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3监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优秀或者推动工程进度提前完成的,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
通过以上的细则,对水利测量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有助于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验收标准。
水利测量工程的监理细节和程序的完善是保障水利工程质量的关键。
(完整版)水利监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水利监理实施细则水利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 - 目的和依据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水利工程的监理活动,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质量检验等环节。
第三条 - 定义1. 水利工程:指包括水库、水渠、堤坝、泵站等水利设施和相关设备的建设工程。
2. 监理:指监督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水利工程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监理单位: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的组织或机构。
第二章 - 监理组织及人员第四条 - 监理组织的选择和审批1. 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的选择应经过严格的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第五条 - 监理人员的资格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和从业经验,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工作态度。
第三章 - 监理活动第六条 - 设计审查1. 监理单位应对水利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工程实施的要求。
2. 设计审查结果应书面反馈给建设单位,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 施工监督1. 监理单位应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操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对施工单位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
第八条 - 质量检验1. 监理单位应进行水利工程的质量检验,包括施工材料的验收和工程质量的抽检。
2. 质量检验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要求进行追责和整改。
第四章 - 监理报告和文件归档第九条 - 监理报告1.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活动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水库整治监理细则
水库整治监理细则简介水库整治监理是指对水库整治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本细则旨在规范水库整治项目的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营。
监理职责1. 工程建设前,监理单位应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2. 监理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3.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
5. 工程建设后,监理单位应对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
人员要求1. 监理单位应配备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且人数应与项目的规模相适应。
2.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
3. 监理工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工作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参与可行性研究的审查。
2. 设计阶段:审查设计文件,进行技术评审。
3. 施工准备阶段: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
4. 施工阶段:实施日常监督、抽检工作,处理发现的问题。
5. 竣工验收阶段:审查各项竣工验收资料,提出意见。
6. 运行阶段: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和维护监督。
总结本细则是对水库整治监理工作的规范,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水库整治工程的质量。
同时,水库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也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共同维护水利安全。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3篇)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水利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本细则进行具体工作的实施,并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实施、协调的原则,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与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程序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程序。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评审、技术要求审核、施工过程监控、工程验收、竣工资料审查等环节。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和工程监理方案进行文明监理,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的进展情况。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在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在工程完工前进行最后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出具相应的报告。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制定工程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建立安全岗位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定期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业主。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文明施工第十七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应当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要求工程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规范。
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
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水库工程) 1.总则1.1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取水工程的泵站工程、取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交叉建筑物工程、净水厂工程及其它监理项目范围内的施工测量。
1.3用于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要求必需经过监理部批准。
2.过程监理2.1测量前准备2.1.1测量前应对拟接受的测量仪器(水准仪、全站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削减仪器的测量误差。
2.1.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2.1.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2.1.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限制点是否已被破坏。
2.2施工区范围内有关限制点的基本数据由勘测设计(或建设单位)通过监理部向施工单位供应,以作为施工单位施测的基础。
施工单位在收到上述基本数据后进行复核验算,假如对该数据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共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由施工单位重新以书面形式供应。
2.3施工测量起先之前,施工单位应将施测技术方案、施测支配(包括阶段划分)、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及上岗证(复印件)、测量仪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报送监理部备案。
2.4在施测过程中,监理部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对施测的主要环节进行监理。
3.质量标准及要求3.1限制测量,限制测量的等级应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的等级或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等级。
3.2施工测量质量限制的主要精度指标参见表3-1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表3-1(mm )3.3各分项工程项目施测质量限制标准还应符合相应分项工程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3.4若施测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有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颁发,则新的标准(规范)生效后,施工测量质量限制指标应参照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3.5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总包人供应测量建筑物的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一、引言水利工程监理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核心任务是对施工过程和施工成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主要针对水利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监理内容和监理方法等进行规范和具体化,以期达到规范、高效、安全的监理目标。
二、基本原则1. 依法监理:水利工程监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2. 独立公正:监理单位应当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正、客观地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不受外部干扰。
3. 安全第一:监理工作应当以保障工程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4. 保质保量:监理工作应当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同时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高效。
5. 信息公开:监理单位应当做好监理过程和监理成果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对监理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组织管理1. 监理单位的选聘: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水利工程监理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丰富的水利工程监理经验。
2. 监理组织架构: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3. 监理人员选拔和培训: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监理设备和工具:监理单位应当配备适当的监理设备和工具,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理内容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施工各项技术和材料符合规定标准。
2. 施工过程的监理: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和检查,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
3. 施工成果的验收: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 施工后的维护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后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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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水库工程)
1.总则
1.1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取水工程的泵站工程、取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交叉建筑物工程、净水厂工程及其它监理项目范围内的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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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用于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要求必须经过监理部批准。
2.过程监理
2.1测量前准备
2.1.1 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全站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2.1.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2.1.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2.1.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控制点是否已被破坏。
2.2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本数据由勘测设计(或建设单位)通过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作为施工单位施测的基础。
施工单位在收到上述基本数据后进行复核验算,如果对该数据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共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由施工单位重
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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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施工测量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应将施测技术方案、施测计划(包括阶段划分)、测量专
业人员的配置及上岗证(复印件)、测量仪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报送监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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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在施测过程中,监理部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对施测的主要
环节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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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标准及要求
3.1控制测量,控制测量的等级应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的等级或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等级。
3.2施工测量质量控制的主要精度指标参见表3-1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表3-1 (mm
各分项工程项目施测质量控制标准还应符合相应分项工程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3.4若施测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有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颁发,则新的标准(规范)生
效后,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指标应参照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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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3.5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总包人提供测量建筑物的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
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对临时
水准点的测量,至少有两个侧回均达到规范标准方可在施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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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局部地形测量、放样测量、断面测量、收方测量,必须在监理部批准后的控制测量的基础上进行。
3.7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数据资料整理后填写《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签证单》报送施工监理部,并在建筑物上做好能供现场监理检查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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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测量成果
4.1不同阶段施工测量的内容及成果按表4-1的要求整编。
各施测阶段报告内容要求表4-1
口亠2.地形图测绘。
局部地形
、口,曰 3.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测量
5.测量成果的报审
5.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测量计划,并在施测完成后,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向监理部报送测量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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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每个单项工程实施测量工作之前,均需填报《联合测量通知单》使有关人员有所准备,共同完成前期工作,为监理工作正常开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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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每个测量区域开始施工之前,均需进行测量放样,之后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部确认后,进入下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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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总体控制、原始地貌、断面、收方、局部地形等测量工作完成后,均需填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经监理部复核批准形成归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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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附表
1联合测量通知单
2施工放样报验单
3测量成果报验单
施工放样报验单
(承包【】放样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审签后,承包人2份,监理机构、发包
人各1份。
联合测量通知单
(承包【】联测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致:(监理机构)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施工合同约定,我方拟进行工程测量工作,请贵方派员参加。
施测工程部位:工作内容:
任务要点:
施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人:(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拟于年月日派监理人员参加测量。
□拟不派人参加联合测量,你方测量后将测量结果报我方审核。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各
1份。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
(承包【】测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文档来源网络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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