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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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实施细则(4篇)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4篇)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同煤矿华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做好工程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

完善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____扶持实业总公司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大同煤矿实业总公司《____下达____年度经营管理措施____》等有关文件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实业与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公司承包工程项目的管控。

第二章职能部门的工作管理程序第三条公司经营部对工程项目行使起草计划、建议投资、预算等协调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公司技术部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技术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公司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下,对工程行使经营、管理职能。

第六条权限与职责一、经营部部门主管:1.在公司主管领导下,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协助各项目部审核概预算的编制,确保工程的合理收支,组织完成经济签认,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工程款的核实与拨付。

2.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备案,对工程中所需要的分包,劳务分包的专业工程等进行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后审定结算等。

参与工程材料的招投标,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工程中标预算与施工预算的对比。

并编制成本指标下达项目部,签订内部指标合同,工程完工后负责核实结算。

3.认真完成主管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联络对口的外部关系,为项目部创造工作条件,检查项目部各种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完成分包项目的结算进行复核。

协助项目经理办理竣工验收与交付工作协调工程保修事宜。

4.负责上报上级公司下发的统计报表,认真积累总结预算方面的基础数据,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提供经济方面的主要数据。

5.每月检查项目部预案人员的工作____次,召集工作会____次。

不定期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二、技术部部门主管1.在公司主管领导下,负责工程的技术、质量的贯彻落实工作,参与工程投标项目施工策划工作,编制项目施工技术措施。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doc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doc

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09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管理目标与要求 (5)第三章职责分工 (6)第一节省公司管理部门职责 (6)第二节地市供电公司职责 (9)第三节县(市)供电公司职责 (12)第四节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12)第四章配电网资本性项目管理流程 (13)第一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年度项目需求 (13)第二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项目计划 (15)第三节委托设计 (15)第四节采购及领用配电网项目物资 (16)第五节配电网工程实施 (17)第六节配电网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18)第五章配电网成本性项目管理流程 (19)第一节成本性项目流程分类 (19)第二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修理年度项目需求 (20)第三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修理项目计划 (21)第四节配电网修理项目实施 (22)第五节配电网修理项目工程结算 (23)第六章配电网规划管理 (24)第一节一般规定 (24)第二节配电网规划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5)第七章配电网项目需求与计划管理 (31)第一节一般规定 (31)第二节配电网项目需求与计划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32)第八章配电网客户接入管理 (37)第一节一般规定 (37)第二节配电网客户接入原则 (38)第三节配电网客户接入现场勘查 (41)第四节配电网客户接入方案确定 (42)第五节配电网客户接入工程设计审查及验收 (44)第九章配电网项目资金与财务管理 (44)第十章配电网项目设计管理 (45)第一节一般规定 (45)第二节配电网项目设计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6)第十一章配电网物资管理 (48)第一节一般规定 (48)第二节配电网物资管理内容和要求 (48)第十二章配电网工程管理 (5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第二节工程招投标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第三节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第四节工程进度管理内容与要求 (52)第五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内容与要求 (53)第六节工程质量管理内容与要求 (55)第七节工程验收管理内容及要求 (57)第八节工程档案管理内容及要求 (58)第九节项目审计管理内容与要求 (59)第十节配电网工程项目统计管理内容与要求 (59)第十三章配电网运行检修管理 (60)第一节一般规定 (60)第二节配电设备运行检修管理分界点的内容与要求 (61)第三节现场运行规程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2)第四节设备巡视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3)第五节试验与测量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6)第六节缺陷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7)第七节运行分析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8)第八节故障处理及备品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0)第九节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1)第十节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2)第十一节配电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4)第十二节配电网停送电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5)第十三节配电设备标志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6)第十四节配电网运行基础资料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7)第十四章配电网经济技术指标管理 (81)第一节一般规定 (81)第二节配电网经济技术指标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83)第十五章检查与考核 (83)第十六章附则 (84)附录A 引用和参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86)A.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86)A.2 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86)A.3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地方标准 (88)A.4省电力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88)附录B 配电网管理相关模板 (91)附录C 配电网管理相关流程 (9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全过程管理,加快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提高配电网运行检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管理制度)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制度)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制度)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生产业务外包工作全过程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业务外包”)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指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对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生产技改、运维、试验、检修、抢修等工作。

“生产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对应之上工作,于壹定时间和壹定预算内,按要求完成的单项生产任务或多项生产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外包”,指由业务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单位”)将承担的生产业务整体或部分以合同方式发包给满足条件的业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独立或配合完成有关生产业务的行为。

第四条业务外包项目可整体外包,也可选择性地分项外包。

分项外包壹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本办法将承包商和分包商统称为“承包单位”。

第五条业务外包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标确定外包单位;按照“流程规范、合同约定、管理有序”的原则开展外包管理工作。

电网生产业务外包流程见附录A。

第六条公司系统内部法人单位之间按委托合同开展的生产业务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业务外包范畴。

纳入基建管理流程的业务外包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工作。

各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应按本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省公司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壹)运维检修部是省公司业务外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落实国网总部关于业务外包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省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界定省公司常规业务范围;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的考核评价;参和省公司运维资产业务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

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模板】

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模板】

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0〕7号)、《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电监资质〔2012〕6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发电、电网企业电力建设工程或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发、输、变电建设工程。

需要进行备案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为:(一)新建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输供电线路建设工程;(二)新建、扩建各类发电(分布式及核岛除外)建设工程。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程;(三)投资概算在1亿元及以上的电力改建、拆除、技术改造等工程;(四)其它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电力建设工程;(五)监管机构要求备案的其它工程。

第三条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能源监管办)负责江苏省内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电力建设工程建设情况履行监管职责。

第四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负责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备案内容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包括重要施工节点计划安排。

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基本情况。

(二)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及参建单位(含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情况。

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资格情况。

提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取证清单。

(三)项目安全管理备案内容1、项目安全管理情况(1)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2)电力建设(管理)单位正式发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分级落实情况,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制定情况。

江苏省高支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化格式文本)

江苏省高支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化格式文本)

某某工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高支模工程)(标准化格式文本)内容提要:高支模工程概况本工程特点、难点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工程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高支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高支模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1.2 本高支模工程概况:(如有多种支模形式应分别说明)本高支模工程概况一览表表1.1122 本工程高支模工程的特点、难点2.1 本工程高支模分部工程设计、施工特点、难点:2.1.1模板支撑体系设计楼层框架柱、梁及顶板模板的支撑限位,主要通过搭设钢管满堂排架体系受力;排架形式:采用Φ48*3.0钢管搭设排架,立杆采用扣件连接组成排架支撑体系;支撑立杆下垫15mm厚300mm×300mm木模,木模下为混凝土楼面,立杆离地0.2m以内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水平纵横拉杆设置步距1.5m,其中最上层兼做枋木搁置钢管,搁置钢管需加一个扣件抗滑移。

在梁底垂直于梁跨方向满布竖向剪刀撑,在竖向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及支架中部再加设一道水平剪刀撑;局部适当调整(只允许调小不允许调大)大梁底的横杆间距,以便于在大梁底另专设纵向剪刀撑,以增强整个支撑系统的刚度。

为保证整个钢管排架支撑系统的稳定,其它未注构造做法,水平拉杆、斜撑、斜道等按规范要求。

高支模支撑系统搭设过程中,纵横向的水平拉杆,在过楼层时拉杆要求周边顶撑在梁侧面,形成高支模的竖向限位;高支模外有外脚手当外脚手超出二步不具备连墙拉结时,高支排架与外脚手拉结,形成整体受力,当上层结构施工时,利用结构拉结点做好拉结,同时拆除高支模与外架临时增设的拉结。

2.1.2施工特点、难点1、本工程高支模架体高宽比偏大。

2、本工程梁截面较大,最大梁截面600×1200㎜,3、本工程支撑高度较高,最高部位为20.6米。

2.2 本工程高支模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高支撑模板系统应采用钢支撑作立柱,不得使用竹木作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及目前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司统一管理模式,积极地为各施工项目部做好服务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一、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人员备案: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岗位设置按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设备员配置(不限于上诉岗位,但应满足施工需要),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保证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或上岗证书,项目部组成人员由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上报公司进行备案,人员如有变更应及时上报公司备案。

备案时间要求:项目开工前10日内。

备案资料要求:①填报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人员备案表(附表1)。

②备案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岗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验原件。

(扫描件可提供电子版或原件在公司扫描)。

二、项目部劳务人员备案:项目部按工程施工阶段需要配置钢筋、模板、脚手架等专业施工劳务人员。

项目开工前或施工中,项目部应将各工种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汇总后报公司备案。

施工队伍人员有变更应及时上报公司。

备案时间要求:项目开工前或专业施工开始前。

备案资料要求:①填报项目劳务人员备案表(附表2)。

②劳务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三、项目部机械设备备案:项目部按工程施工阶段需要配置施工机械,应能保证机械设备满足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

对于新购、租赁的设备,项目部应立机械设备台账,机械设备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

设备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的书面手续等备查。

施工机械表应报公司备案,随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随机械设备表同时上报公司备案。

备案时间要求:项目开工前或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10日内。

备案资料要求:①填报施工机械设备备案表(附表3)。

②填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表(附表2)。

③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安装验收合格证扫描件、验原件。

④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上岗证扫描件、验原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模板】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模板】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第四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一般包括: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其他(如规划咨询、工程勘察、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检测等)内容。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包的范围和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上述前六项业务中的三项及以上业务,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业务中的两项。

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缺乏或者不足的,应将项目管理列为必选业务内容。

第五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所含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第六条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一般委托一家咨询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可以将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一并打包,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委托给一家工程咨询企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模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模板】

______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___号,以下简称核备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__号,以下简称核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___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在______省行政区域内,使用自己筹措资金,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投资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XX市,下同)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适用本实施细则。

国家或省另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的《______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

国家或省另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实行核准管理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除国家或省另有规定外,项目备案按照属地原则由地级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办理,跨行政区域项目由项目实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办理。

各类园区有关管理机构、不设县的市所属镇(街),可以根据授权办理项目备案。

第五条依据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及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及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及实施规划一、目的规定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及实施规划编制办法及主要内容,明确项目管理部与项目部在管理规划的分工及界面,形成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日常工作指导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1. 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不含专业承包工程项目、项目管理类工程项目)。

2.适用于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3.适用于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项目。

三、职责1. 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投标阶段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批准。

2.项目经理负责编制实施阶段及竣工移交阶段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 项目管理部组织评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4.项目经理负责按经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项目日常管理。

5.公司合约部负责按经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编制项目开办费及实体工程报价。

四、管理程序(一)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机构建立1.公司总经理明确工程投标后,项目管理部组织机电事业部、合约部和本部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小组及钢结构、幕墙、装修、景观等专业小组成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机构。

(二)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成员职责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成员原则上在项目所在地全职工作,30天内完成市场调研及规划大纲编制工作。

为保证管理连续性,规划大纲编制成员原则上作为实施阶段项目部主要工作人员。

(三)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主要内容1.项目目标:除业主另有明确要求外,适用范围工程项目原则上项目目标为:(1) 质量目标:确保项目所在地“市(省)优质结构工程”、“市(省)优质工程”、争创(确保)“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确保项目所在地“市(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无死亡、重伤、火灾事故。

(3) 工期目标:满足业主开业及阶段性时间要求,如竣工验收及备案时间、住户入住时间、租区移交时间、商业提前开业时间等。

(4) 成本控制目标:适用范围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成本+酬金+奖罚”的全透明计价模式。

注重全过程管理,打造低压农网精品工程

注重全过程管理,打造低压农网精品工程

注重全过程管理,打造低压农网精品工程作者:吴佳妮来源:《华中电力》2013年第05期摘要:苏州公司编写并印发了《苏州供电公司农村低压电网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低压农网工程全过程管理,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都制定了一系列详细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模板,为农网项目规范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切实提高了农网工程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水平为科学合理地打造农网精品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1.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苏州地区农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用电需求不断提高,导致部分农村地区面临供电设施与电力需求的矛盾问题。

鉴于苏州地区农村电网的实际情况,国家每年投资数亿资金,用于农网改造工程,筹建现代化智能农网系统。

这需要对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进行合理规划设计,有效利用和管理资金,保证农网改造成为具备更好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高效优质的智能电网。

综上所述,结合苏州实际情况,苏州公司编写并印发了《苏州供电公司农村低压电网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的出台,统一了各(县)市公司的低压农网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低压农网工程全过程管理,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都制定了一系列详细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模板,为农网项目规范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切实提高了农网工程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水平。

1.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1.2.1 专业管理的范围对0.4千伏及以下农村低压电网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维修等全过程管理提出了规范性工作要求。

农网低压工程项目主要是指对农村综合变低压出线桩头和低压线的搭接处负荷侧的低压设备、线路进行建设、改造、维修的项目。

低压农网项目以国家电网公司《农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和江苏省电力公司相关技术标准、通用设计及典型设计相关要求和内容为依据进行建设。

1.2.2 专业管理的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以农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为抓手,狠抓落实来实现低压农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三大控制目标,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苏州全市农村低压电网工程的管理,从而实现农网建设的专业归口,提升管理水平,为科学合理地打造农网精品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11年8月目录目录 (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原则 (2)第三章管理职责 (4)第一节省公司职责 (4)第二节地市公司职责 (7)第三节县(市)公司职责 (11)第四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 (12)第一节前期咨询 (12)第二节业务受理 (15)第三节现场勘查 (17)第五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19)第一节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19)第二节电力重要性等级的确定 (20)第三节用电容量的确定 (21)第四节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25)第五节接入方式的确定 (28)第六节容量开放的原则 (34)第七节业扩接入工程费用承担原则 (36)第八节产权分界点的确定 (37)第九节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42)第六章接入工程管理 (45)第一节接入工程收费 (45)第二节接入工程实施 (46)第三节接入工程物资管理 (50)第七章受电工程管理 (51)第一节受电工程设计审查 (51)第二节受电工程施工 (54)第三节受电工程中间检查 (54)第四节受电工程竣工验收 (55)第八章居配工程管理 (58)第一节执行范围 (58)第二节居配工程收费 (59)第三节居配工程设计 (64)第四节居配工程实施 (65)第九章业务收费及合同签订 (69)第一节业务收费 (69)第二节高可靠性收费 (70)第三节供用电合同、协议签订 (72)第十章装表接电 (74)第十一章重要电力客户 (75)第一节供电方式 (75)第二节电气主接线 (77)第三节自备应急电源 (80)第四节重要客户运行方式 (81)第五节电气设备的选择 (82)第六节继电保护、二次回路及自动装置 (86)第七节低压配电装置的基本要求 (89)第十二章临时用电管理 (91)第一节一般规定 (91)第二节运行管理 (93)第三节期限管理 (93)第四节定金管理 (94)第五节不装表临时用电 (95)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95)第一节业扩工程 (95)第二节接入工程、居配工程 (98)第三节各环节考核周期 (99)第十四章附则 (1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电力公司客户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细则。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江苏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江苏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管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考评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以下简称“省标化星级工地”)创建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3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3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一、安全监理的依据: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3.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⑴《营业执照》;⑵《施工许可证》;⑶《安全资质证书》;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⑻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⑼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

配电网技术导那么实施细那么〔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21年12月目录前言 (1)1 适用范围 (2)2 标准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一般技术原那么 (6)4.1电压等级及供电距离 (6)4.2供电可靠性 (7)4.3中性点接地方式 (10)4.4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12)4.5短路水平 (13)4.6电压偏差 (14) (14)5 配电网规划原那么 (16)6 中压配电网 (23)6.1一般技术原那么 (23)6.2防雷与接地 (24)6.3配电网结构 (25)6.4架空配电线路 (28)6.5电缆配电线路 (34)6.6架空配电设施 (38)6.7开关站、配电室、户外环网单元、箱式变电站 (63)7 低压配电网 (73)7.1一般技术原那么 (73)7.2低压架空线路 (74)7.3低压电缆线路 (76)7.4低压配电设备 (77)7.5低压配电网接地运行方式 (80)8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网自动化 (81)8.1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81)8.2配电网自动化 (82)9 用户接入 (93)9.1用户接入容量范围和供电电压 (93) (93)9.3双电源或多电源用户 (94)9.4重要用户 (94) (94) (95)前言为把江苏电力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效劳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标准江苏省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特制定本导那么。

本导那么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并结合目前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的开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

本导那么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导那么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无锡供电公司、淮安供电公司、苏州供电公司、常州供电公司、镇江供电公司本导那么主要起草人:陈少波、赵靖、张策、刘振江、何寅、吕培强本导那么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存案实行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江苏省电力建设备工安全看管,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存案工作,依据《电力建设工程存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联合江苏实质,制定本实行细则。

第二条本实行细则合用于江苏省发电、电网公司依法获得审批或同意的电力建设工程的存案工作。

电力建设工程包含新建、扩建、改建、拆掉等发电、输供电建设工程。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是电力建设工程存案的责任主体,详细负责向国家电监会江苏省电力看管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电监办)存案并对存案内容的真切性负责。

第四条江苏电监办负责全省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存案工作,执行看管职责。

第二章内容和范围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存案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基本状况项目名称、地址、主要建设内容、施工工期及进度安排、审批或同意状况、安全预评论、环评报告等相关文件、动工报告、工程项目与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招标和合同签署状况等。

(二)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及参建单位(含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基本状况1.建设(管理)单位包含单位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状况等。

2.参建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相关安全生产允许证、承装(修、试)电力设备允许证等资质证书情况、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3.勘探、设计、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取证状况。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取证状况。

(三)项目安全管理存案资料1.项目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花费投入状况(1)电力建设(管理)单位正式公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目标。

(2)电力建设(管理)单位正式公布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3)项目安全生产保障系统、监察系统成立状况,包含安委会成立文件,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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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
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0〕7号)、《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电监资质〔2012〕6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发电、电网企业电力建设工程或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发、输、变电建设工程。

需要进行备案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为:
(一)新建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输供电线路建设工程;
(二)新建、扩建各类发电(分布式及核岛除外)建设工程。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程;
(三)投资概算在1亿元及以上的电力改建、拆除、技术改造等工程;
(四)其它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电力建设工程;
(五)监管机构要求备案的其它工程。

第三条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能源监管办)负责江苏省内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电力建设工程建设情况履行监管职责。

第四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负责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备案内容
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包括重要施工节点计划安排。

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基本情况。

(二)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及参建单位(含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情况。

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资格情况。

提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取证清单。

(三)项目安全管理备案内容
1、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1)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2)电力建设(管理)单位正式发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分级落实情况,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制定情况。

(3)电力建设(管理)单位正式发布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委会、安全责任及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例会、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保卫管理、安全信息管理、事故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应提供相关目录。

(4)电力建设单位与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提供封面及签字页。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及相关说明。

3、项目安全及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情况。

风险管控机制和较大隐患督办机制。

(2)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情况。

(3)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页、危险作业报审表等。

4、提供正式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目录。

(四)江苏能源监管办要求备案的其它材料
第三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提交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申请(见附件,含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和备案书,备案申请和备案书各两份。

第七条江苏能源监管办在受理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手续。

备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补充完善。

第八条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发生变化、工程工期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九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对备案内容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是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项目投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的必要条件。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电力建设工程未按规定时间备案的,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2014年4月1日起实行,有
效期三年。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申请
江苏能源监管办:
根据《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报送(项目名称)备案材料,请予以备案。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工程类型:电网工程填写输、供电;发电工程填写燃煤、燃机、风电、光伏、
生物质、抽水蓄能、核电等。

2、建设性质:填写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改或其它。

3、工程规模:发电工程规模填写机组台数、容量(MW);输变电工程填写电压等
级(KV)、线路回数和长度(KM)、变电容量(MVA)。

4、经济类型:国有、集体、民营,全资、股份或其它。

5、有多家参建单位的可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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