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5、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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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实施细则1.医疗机构应从院、科两级层面明确疑难病例的识别标准。

(1)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诊疗范围及医疗技术水平,明确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的基本指征,并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知晓。

识别疑难病例的基本指征,至少应包括以下情形:①患者当前有明确的症状体征,但没有明确的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②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③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④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2)临床科室应当在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基本指征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诊疗常规,进一步细化、明确本科室的疑难病例识别标准。

2.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其中至少有 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同时,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科室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数量及技术力量,保障疑难病例讨论内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3.在科主任公差期间应向医疗管理部门备案,由其指定科室负责人承担疑难病例讨论主持职责。

4.患者病情复杂、症状体征超出本科常见症状体征范围、需要多学科共同参与时由医疗管理部门人员主持,相关科室具备较强临床能力的医师参加讨论或邀请机构外人员参加讨论,确保能够为患者制定相对全面的诊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疗效不确切病例应进行讨论,目的是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抢救患者生命。

2、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该科及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

3、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准备好病历及诊断必需的检查资料,事先将讨论内容通知参加人员,与会者应做好准备,并对患者做必要的检查。

4、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情,主治医师提出需要讨论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发表自己的分析意见,与会者充分讨论,最后主持人归纳总结。

5、主管医师做好讨论记录。

注意按发言人顺序记录每个参加讨论者的分析意见,讨论记录记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上。

整理后,书写“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专页,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必须有主持人审签。

6、疑难病例讨论结束后,主管医师当天应该书写疑难病例讨论后的病程记录,对本次疑难病例讨论作出总结并制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的出现是医疗工作中常见的情况,对于医院而言,如何高效地解决疑难病例,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医院需要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下面,我们将介绍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背景和意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医院为提升医护人员解决疑难病例能力而制定的重要制度。

通过疑难病例的讨论,可以促进医护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经验分享,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更好地服务患者。

此外,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还可以推动医护人员的专业成长,促进团队协作和沟通。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1.讨论时间和频率:医院应设定固定的讨论时间,例如每周一次,确保医护人员可以与会。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讨论频率。

2.讨论形式:疑难病例讨论可以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医院可以规定讨论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也可采用线上讨论平台或其他协作工具,方便医护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

3.参与人员:疑难病例讨论应邀请相关科室和专业领域的医护人员参与,确保不同角度和专业的意见可以得到充分表达和讨论。

4.讨论内容:讨论内容应紧密结合疑难病例本身,包括病例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同时,医院还可以向与会人员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最新临床指南等,为讨论提供参考和依据。

5.主持人和记录员:每次疑难病例讨论应指定专人担任主持人和记录员,确保讨论的有序进行和重要信息的记录。

6.保密与匿名:疑难病例讨论涉及患者个人隐私,医院应强调保密原则,确保讨论内容不外泄。

在讨论中,可以采用匿名方式,保护医护人员不受压力和影响,自由表达意见。

7.成果与总结:针对每次疑难病例讨论,医院可以编写讨论纪要或会议总结,向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反馈。

同时,医院应建立长期追踪机制,跟踪讨论结果的落实和病例的最终结局。

三、制度操作指南1.明确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以增强医护人员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通用15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篇1疑难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先进行科室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

如需多科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病例讨论。

三、举行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经治医师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

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

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

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第四条 凡遇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必须进行病例 讨论。
• 第五条 讨论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 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 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难 病历讨论。
• (一)院级疑难病例讨论:包括全院或多科参加的病例讨论。由 科室向医务部提出,由医务部主持,确定病例讨论的时间、地点、 参加人员、讨论目的、注意事项等,并提前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充 分准备。
• (二)科病例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 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提出当前诊断、诊断依据、初步 治疗方案;主治医师发表意见;各级医师自下而上依次发表意见; 主持者(或科主任)作总结性发言,最终确定诊疗方案。伴他科疾 病需要同时讨论时,可邀请相关科室医师参加。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李久龙 2023-06-21
• 第一条 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 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 第三条 我院疑难病例的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 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 明确疗效的周期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 和 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 损害的并发症等。
• 第八条 病例讨论,须做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 持人及参加人员的和专业技术职称、个人发言、最后结论、 记录者的及签名,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 记录后科室存档。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书写规范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书写规范

重庆市XXX医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一、对疑难患者1、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讨论。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凡入院3天诊断不清楚的疑难病例,各医疗组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入院1周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二线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患者1、各医疗组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3、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书写规范1.一般项目:讨论日期、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主持人(专业技术职称)、参加人员、记录者签名、(所有参加人员均需亲自签名)。

2.医师汇报病史摘要:入院时间,主诉,简要病史,住院经过,病情演变及重要阳性、阴性检查结果以及诊疗情况。

3.主治医师发言:围绕主症阐明从发病到住院期间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治疗情况及治疗效果以及诊断治疗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4.主任(副主任医师发言):根据病史及检查,结合以往临床经验和文献资料对病人的病情更深入进行分析。

5.科主任总结发言并综合分析,提出下一步的诊疗计划及治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疑难病例讨论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一)患者当前有明确的症状体征,但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二)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三)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四)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三、类别及申请程序(一)科级讨论:指主管主治医师向科主任提出申请,由科主任主持组织的、全科人员参加的病例讨论,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与。

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院级讨论:指病情复杂、症状体征超出本科常见症状体征范围、需要多学科共同参与的,或有本机构外人员参与的,由患者所在科室科主任向医务科申请,由医务科负责组织进行的涉及全院临床、医技等两个以上科室参加的病例讨论。

四、讨论程序(一)患者所在科室科主任说明进行本次病例讨论的目的和意义。

讨论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在科主任公差期间,应向医务科备案,由指定科室负责人承担主持职责。

(二)主管医师报告病例、病情,由其上级医师做补充与必要的解释。

(三)本科专家与被邀请的专家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讨论的人员均可发表个人意见和提出问题。

(五)科室应指派专人负责病例讨论记录,主管医师应在整理记录后,将讨论结论记入病案中。

(六)病例讨论结果可由主管医师或病房主治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做详细的知情告知,也可由科室主任亲自告知;全院及院外病例讨论结果,应由病房主治医师或科室主任向病人或其家属告知。

五、讨论记录内容要求讨论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其他科室人员应注明学科、职称)、主持人、记录人,讨论过程中各发言人发言要点,讨论结论(主要是指后续诊疗方案),主持人审核签字。

讨论内容专册记录,讨论结论记入病历。

疑难病理讨论制度

疑难病理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是指入院两周内诊断不明确或诊断虽明确但治疗效果不确切的病例。

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诊断与治疗。

一、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同意并主持。

全科医师及护理人员参加,根据病情可请有关科室专家参加。

二、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及诊断所必须的相关材料。

并将讨论目的与相关材料事先发给参加人员。

三、疑难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持,由主治医师汇报病史,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并发表自己的分析意见。

在与会者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由科室主任(副主任)进行归纳总结,提出解决矛盾的主要措施、途径和方法。

四、疑难病例讨论经过,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主治医师及主任审核后,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五、将疑难病例讨论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格式详细记录在科室的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上。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及地点,主持人(写明职务),参加讨论人员(写明技术职务);患者一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简要病史及入院诊断。

讨论目的。

各位发言人的发言内容。

讨论后的结论(解决主要矛盾的措施、途径和方法)。

2-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目的为了使疑难、危重患者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二、定义凡疑难、危重患者存在着诊断或处理困难时,需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职责1、医务科负责制定和修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临床科室的医师负责执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临床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4、医务科监督和检查全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分管副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科疑难病例讨论的执行。

四、标准1、讨论对象①确诊困难(三日未确诊者,要求进行科内疑难病例讨论。

七日未确诊者,要求进行院内疑难病例讨论);②治疗效果不好或疗效不确切;③特殊病人的诊治;④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因系统器官功能衰竭而需抢救者。

2、讨论提出疑难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参加疑难病例讨论人员有三级医师,其中主持者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涉及其他专业时有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

3、讨论前准备讨论前由经治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参加讨论人员应查阅相关医学资料,认真准备。

4、讨论程序讨论由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病区医师均应参加。

讨论前,负责的经治医师收集齐病例资料,经治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副主任、主任医师结合国内外资料综合分析制订诊治措施。

5、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格式包括: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时间、讨论地点、目前诊断、主持人、参加讨论人员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每人的讨论意见,科室综合意见、参加人员签名盖章。

参加人员栏由记录人填写参加讨论者姓名及职务。

记录的内容包括:①病人入院及入院后病情变化的情况及时间,所有实施的各项抢救时间,抢救措施、经验总结。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几种病例应组织疑难病例讨论:(1)入院一周以上经多项检查及会诊,仍诊
断不明的病例;(2)病情复杂、紧急危重或病情突变,需要多科协作抢救、诊治的病例;(3)疗效差或其他疑难病例。

2.疑难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或经管医疗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科室
(或医疗组)全体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必要时请联合医务部或分管业务院长参加。

3.经管医师应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并将相关信息预先告知参会人员。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日期、讨论类别、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
名、专业技术职务、住院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记录者、讨论内容。

5.讨论内容重点记录:简要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本组上级医师的病情分析,
提出讨论的目的和关键需要处理的问题,与会人员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主持人作出的总结及确定诊疗方案。

6.讨论情况记录在《病例讨论记录本》中,主持人审签;经治医师将讨论内容
进行归纳整理记入病程记录中,并由医疗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审签。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讨论范围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三、讨论形式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入院一周尚未确诊的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入院两周尚未确诊的病例,应报告医务科,组织全院相关科室人员进行院内多学科会诊讨论,确定诊疗方案。

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病例,应首先组织科内讨论,制定治疗方案。

必要时应报告医务科,组织全院相关科室人员会诊讨论,确定治疗方案。

四、讨论程序(一)讨论前,经治医师做好各项资料准备。

(二)讨论时,经治医师陈述病情、治疗方案、病情变化,上级医师适当补充并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病情,根据国内外学术新进展对病情进行分析,提出可行性诊治方案。

(四)主持人归纳总结。

五、讨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其他科室人员应注明学科、职称)、主持人、记录人,讨论过程中各发言人发言要点,讨论结论(主要是指后续诊疗方案)等。

六、统一使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疑难病例讨论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另页专册记录,并将“总结意见”的结论记入病程记录中。

疑难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参加人员签字,主持人审核并签字。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疑难病例的诊治质量,充分利用医疗团队的智慧和专业知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各临床科室,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疑难病例讨论是医院的紧要学术活动,旨在加强医务人员的学术沟通和临床经验共享,形成多学科协作机制,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治水平。

第四条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疑难病例讨论,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乐观参加讨论,供应病历资料和相关文件,共同探讨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将成立疑难病例讨论委员会,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担负主任,包含各临床科室主任、相应专家等构成。

委员会负责订立和调整疑难病例讨论的具体方案,并对讨论结果进行评估。

第六条疑难病例讨论委员会将依据需要确定讨论的时间、地方和参加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讨论会议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委员会主任有权决议召开临时会议。

疑难病例讨论的组织工作由医务科和信息科负责,包含会议室预订、文件准备、会议记录等。

第三章参加人员及责任第八条疑难病例讨论的参加人员包含各临床科室的主任、住院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各科室主任应保证本科室医务人员的思想统一,乐观参加讨论。

第九条住院医师是疑难病例讨论的紧要参加人员,应自动供应病历和相关资料,乐观参加讨论,并依据讨论结果完善病例诊治计划。

第十条疑难病例讨论的参加人员要保持专业素养和学术诚信,严禁泄露个人病例隐私和医疗机密。

第十一条疑难病例讨论委员会有权对未乐观参加讨论的医务人员进行通报批判,并依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四章讨论程序第十二条疑难病例讨论应由讨论主持人主持,会议纪要由秘书员负责记录。

第十三条疑难病例讨论应先由提案人介绍病例的基本情况、病史、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经过等。

第十四条讨论过程中,与会人员可以就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提出本身的看法和建议。

疑难病例讨论应重视多学科的合作和沟通,鼓舞与会人员共享各自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

医疗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是医疗过程中常常遇到的挑战,对于这些病例的正确诊断和治疗,通常需要多名医生的集思广益和共同讨论。

为了提高疑难病例的解决率和医疗质量,医疗核心制度中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应运而生。

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意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意义在于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通过医疗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和讨论,能够更加全面地理解病例,找到最佳的治疗方案,降低误诊率和漏诊率,提高疑难病例的解决率。

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操作流程1. 提交病例医疗团队成员在遇到疑难病例时,将病例资料整理后,提交给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管理人员。

病例资料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2. 组织讨论会议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管理人员根据提交的病例资料,组织医疗团队的讨论会议。

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以便不同科室的成员都能参与其中。

3. 讨论病例在讨论会议中,医疗团队成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对病例的分析和建议。

可以通过投影仪或电子屏幕展示病例的影像和检查结果,以便更好地讨论。

4. 达成共识医疗团队成员在讨论过程中,共同商议并达成对病例的共同认识和治疗方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开放和尊重,听取不同意见,并通过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来达成最佳的共识。

5. 汇总讨论结果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管理人员将讨论会议的结果进行汇总,并起草讨论报告。

报告应包括疑难病例的患者信息、讨论的过程和结论,以及最终的治疗建议。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能够利用多个医疗团队成员的多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针对病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讨论,提高病例的诊断和治疗质量。

此外,讨论的过程还能够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2. 挑战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需要医疗团队成员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自学能力,以便能够充分参与讨论和提出合理的建议。

医院疑难、重危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重危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重危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入院 7 天诊断不明;住院期间实验室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不好。

重危病例:病情发生变化
1、由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病区医师均应参加。

2、讨论前,负责床位的实习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收集齐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副主任、主任医师结合国内、外资料综合分析制定诊疗措施。

3、讨论情况分别计入病程记录和专设的讨论本中。

主持者在记录中需签名认可。

疑难病历讨论讨论制度

疑难病历讨论讨论制度

疑难病历讨论讨论制度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二、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至十天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讨论。

三、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四、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1、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五、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

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六、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

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七、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八、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九、病程记录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
科室、院内或校内进行病例讨论。

二、多科室病例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
地点,按时参加,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三、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派人主持。

主治医师报告病历,
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

四、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做好每位专
家的讨论记录,主持者根据讨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主治医师将讨论内容精炼, 准确地记录病程记录中。

五、各级医师认真执行会诊意见。

六、病情追踪记录,指对病情处于治愈、好转、危重或
死亡阶段时对病例讨论总结意见的补充或反馈。

应由经管患者的主治医师或教授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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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院内重点邀请中医科、国医堂参与病情讨论,临床科室应该尊重讨论意见并
调整诊疗方案。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3、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各西医科室及中医科、国医堂的全院讨论。

医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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