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作业任务塔吊防碰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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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项目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XXXXX项目部

2017年11月6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4)

四、安全使用措施 (5)

五、几种应急处理措施 (8)

六、应急救援预案 (9)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三门峡灵宝市解放路以东,公园规划路以北,本期共规划二栋高层建筑,四栋多层建筑。其中4#楼地下两层,地上二十七层;9#楼地下两层,地上十八层;10#、11#、12#、13#楼地下两层,地上八层;地下车库地下1层,层高3.9米。

二期建筑3#楼主体已经施工完毕,4#楼塔机中心距离3#楼主体最近距离为44米,4#、9#楼塔机起重臂长50M,4#楼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碰撞3#楼主体建筑物的情况,4#、9#楼塔吊中心距离62.5米,两塔起重臂回转区域存在重合,为确保塔吊使用安全,我项目部对现场的塔吊编制详细的防碰撞措施。

二、编制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99)

4、塔机使用说明书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进度表及塔机周边环境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边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四、安全使用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调试塔机回转限位,控制塔机在限定工作区域内作业,避免塔机起重臂在临时设施和道路上空吊物运转。

3#塔机限定回转角度约300º,即以该楼与3#楼建筑边连线每边30º为回转限位的起止点,限定在回转角度约300º为工作区域,3#楼东北面60º为工作禁区。

2、塔吊司机必须时刻注意起重臂回转范围,利用地面醒目固定物体作为警示标志,起重臂与警示标志物重合时应立即停止回转,并反方向撤回。

3、设置塔机进入限位临界区域报警装置。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接近限定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自动断电。

4、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时对其进行充电。工作中突然停电,4#塔吊吊钩未提升到位或吊钩上有吊物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5、每台塔机上预备4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它塔机。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6、塔机非工作状态下采用钢丝绳与建筑物主体预埋钢筋锚环进行锚固,司机下班后及时将塔机吊钩锚环上。

(二)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塔吊大臂垂直高低差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6m的安全距离,某一塔吊需要顶升时,由现场统一协调塔吊顶升高度,确保高低差不小于6m。

(2)塔吊同时作业时,低塔让高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塔吊大臂必须保持相

反的作业位置,避免塔吊大臂上下重叠垂直作业。

(3)两塔作业,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挂钩工必须严格按照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要求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指挥、操作,操作时要力求平稳,精力集中。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塔机起重臂及被吊物与相临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m,防止塔机互相碰撞或吊物钩挂。、

(4)信号工必须经过正式培训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指挥塔吊作业;在指挥塔吊作业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在交叉吊装作业时,信号工应相互通气。避免出现误操作现象;信号工在使用旗语信号指挥时,指挥动作要正确、规范,哨音要清晰、洪亮;使用对讲机指挥时,必须讲普通话,语言要清楚、简短,说明位置方向,方可起钩吊物运转。(5)操作前,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挂钩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塔吊、钢丝绳、吊索具和用于捆绑的绳索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6)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既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斜吊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⑧零、散、小、物件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7)严禁吊物越过民居楼、教学楼、校园道路、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方旋转。必须时,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必须与架空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架空线路时可不考虑

(8)操作后,塔吊司机应将塔吊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塔机吊钩应提升到离起重臂3M左右并停置在15M幅度内,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索,吊具等,切断电源,锁好操纵室,方可离去。

(三)使用作业几项特殊规定

1、严禁在划定的作业区域外吊物,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区域外吊物的,必须经项目安全员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并安排专业人员现场监督。

2、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去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3、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是否可靠,回转限位是否灵敏有效。

4、塔机回转时,必须提前减速,接近回转限位前低速运行并主动在回转限位起作用前停止回转,不得将县委开关当作停止开关。

5、塔机吊物后,应在回转前将吊物起升超过障碍物高度,边幅至安全范围以内后,再进行旋转,旋转到位后方能进行变幅和落钩。

6、作业过程中突然停电,若起重吊钩不在安全范围内,应及时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并采取木楔措施,塔机司机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遇长时间停电,应想法用麻绳等方式对起重臂进行临时锚固。

7、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应遵守以下规则:

A、低塔让高塔: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在进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沓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是,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D、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行是,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搭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E、客塔让主塔: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四)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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