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转科及转院制度
患者入院、离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患者入院、离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目的和背景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患者入院、离院、转科、转院的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机构在操作过程中能做到安全、高效和准确。
入院管理制度入院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入院:- 紧急入院:适用于患者状况危急,需要立即住院治疗的情况。
- 预约入院:适用于需要进行计划性手术或治疗的患者,提前预约入院。
- 转院入院:适用于其他医疗机构已经诊断、治疗的患者需要转入本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的情况。
入院程序1. 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前往住院服务台填写住院申请表。
2. 医务人员核对申请表的信息并进行初步评估。
3. 若评估结果符合住院标准,则制定入院计划,并为患者安排床位。
4. 患者缴纳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医疗保险信息。
5. 医务人员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包括签署知情同意书等。
6. 患者住院后,医疗团队根据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治疗。
离院管理制度出院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离院:- 医嘱出院:医疗团队认为患者已经康复或治疗完成,可以出院。
- 患者自愿离院:患者或家属向医务人员提出自愿离院申请,经医疗团队评估同意后可以办理出院手续。
出院程序1. 医疗团队评估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确定是否可以出院。
2. 若确定可以出院,医务人员将出院计划告知患者和家属,并提供出院指导。
3. 患者或家属填写出院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医疗保险信息。
4. 患者完成出院手续,包括签署离院同意书等。
转科管理制度转科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科:-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决定转科。
- 患者或家属向医务人员提出转科申请,并经医疗团队评估同意后可以转科。
转科程序1.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决定是否转科。
2. 若确定需要转科,医务人员将转科计划告知患者和家属,并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
3. 患者或家属填写转科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医疗保险信息。
4. 患者完成转科手续,包括签署转科同意书等。
转院管理制度转院方式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院:-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决定是否转院。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转院、转科制度范本
转院、转科制度范本一、转院制度1. 申请条件医院的在职员工,在完成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以申请转院。
具体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在原科室工作满两年以上;达到评定的职称要求;没有违纪违法记录;能够提供满意的辞职理由等。
2. 申请程序(1)员工向当前科室负责人提出转院申请,并提供申请表格、个人简历和工作推荐信等材料。
(2)科室负责人评估员工的申请,并根据情况组织面试或面谈,了解员工转院的真实意愿和动机。
(3)科室负责人综合评估结果,并将申请表格和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4)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科室负责人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员工转院,并向员工发出相关的通知。
3. 转院安排(1)科室负责人在批准员工转院后,与目标科室合作,安排相关的工作交接。
(2)人事部门为员工办理转岗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档案转递、薪资调整等。
(3)原科室和目标科室的负责人共同参与员工的转院培训和适应工作环境。
4. 转院后的监督与评估(1)转院后,科室负责人和目标科室负责人定期对员工的转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定期对转院员工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转院后的工作满意度和对转院制度的评价意见。
(3)根据员工的转院情况和员工调查结果,及时调整转院制度的政策和操作细则。
二、转科制度1. 申请条件医院的在职员工,在完成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以申请转科。
具体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在原科室工作满一年以上;达到评定的专业技术要求;没有违纪违法记录;能够提供满意的调岗理由等。
2. 申请程序(1)员工向当前科室负责人提出转科申请,并提供申请表格、个人简历和工作推荐信等材料。
(2)科室负责人评估员工的申请,并根据情况组织面试或面谈,了解员工转科的真实意愿和动机。
(3)科室负责人综合评估结果,并将申请表格和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4)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科室负责人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员工转科,并向员工发出相关的通知。
3. 转科安排(1)科室负责人在批准员工转科后,与目标科室合作,安排相关的岗位培训和工作交接。
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制度与流程规范
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一、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与流程规范1.入院:(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住院卡,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房内。
对急诊或危重病人,病房医护人员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
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等。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2.转科:(附院内病人转科交接记录单)(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向相关科室发出会诊申请,会诊后决定转入后,原主管医师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4)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与转入科室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后,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5)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3.出院:(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
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经治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3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2)一、背景介绍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在不同科室间的内部调整和患者间的转院转科调整是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儿科转诊工作制度
儿科转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制定本儿科转诊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儿科转诊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协作机制等,确保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得到顺畅、高效的转诊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中儿科患者的转诊工作,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转诊原则1. 基层首诊:儿童患者应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如有需要,再根据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进行转诊。
2. 双向转诊: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双向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得到连续、优质的医疗服务。
3. 急慢分治:对于急症患者,应立即转诊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对于慢性病、康复患者,应转诊至基层医疗机构。
4. 上下联动:各级医疗机构应密切协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四、转诊流程1. 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应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说明转诊的必要性和可能的风险。
2. 基层医疗机构在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预约转诊。
3. 接收医疗机构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确认接收。
4. 基层医疗机构在得到接收确认后,为患者办理转诊手续,并将患者送往接收医疗机构。
5. 接收医疗机构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并开始治疗。
6. 治疗结束后,接收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诊回基层医疗机构,继续进行健康管理。
五、责任分工1. 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根据病情需要进行转诊,并协助接收医疗机构进行患者管理。
2. 接收医疗机构:负责接收转诊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并将患者转诊回基层医疗机构。
3.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转诊政策,协调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监督转诊流程的执行。
六、协作机制1.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儿科转诊工作的管理。
2. 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一、转院制度(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而不能诊治的患者,应由科主任提出,填写转诊申请单后,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并签字,办理相关转院手续。
(二)患者转院应当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派医务人员护送。
患者转院时,应当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
二、转科制度(一)当患者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转科治疗时,经转入科室会诊医师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时,经科主任或医疗组长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书写转出记录,通知护士联系床位,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按照预定时间转科,转出科室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师和责任护士交接。
(三)转科交接后,接诊医师及责任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制定医疗、护理计划,并下达医嘱,24 小时内书写转入记录。
(四)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患者交接的护士,应将患者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护理交接记录单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患者转入后,转入科室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患者转科时所带入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出科室护士负责退药。
(五)病历要求:转科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可在转出后 6 小时内补写);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 24 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1. 背景介绍在医疗机构中,医院转院和转科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需求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设立的。
医院转院指的是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移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而转科则是将患者从一个科室调动到另一个科室。
这两项制度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医疗服务,以及最大限度地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2. 医院转院制度医院转院制度是指患者在就诊期间,根据自身病情和医生的建议,将就诊的医院更换为其他具备更适合的医疗条件和专业医疗资源的医院。
2.1 转院的理由医院转院制度的实施有以下理由:•病情需要:患者的病情可能需要更高级别的医疗资源和设备,以便更好地进行诊断和治疗。
•专业医疗资源:某些医院在某领域具有更丰富的专业医疗资源,患者可以通过转院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
•个人需求:患者可能有个人原因需要选择其他医院进行就诊,例如离家更近、更信任的医院等。
2.2 转院流程医院转院流程一般如下:1.咨询医生:患者首先向原就诊医院的医生咨询是否需要转院,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适合转院。
2.协商医院:确定需要转院后,患者与原就诊医院的工作人员协商并选择合适的目标医院。
3.准备转院资料:患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转院资料,并向原医院申请开具转院证明。
4.办理手续:患者拿着转院证明和转院资料到目标医院的相关科室办理转院手续,并等待目标医院的接收。
5.开始治疗:目标医院接收患者后,将展开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2.3 转院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医院转院时,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与医生沟通:在决定转院前,与原就诊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转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医保问题:如果患者参加了医疗保险,需要了解目标医院是否与医保签约,以充分利用医保政策。
•病历资料:患者需要将相关病历资料准备充分,以便目标医院医生更好地了解病情并制定治疗方案。
•专家咨询:如果需要在目标医院看专家,可以提前预约专家号,并咨询医生关于专家就诊时间和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1、转科制度
(1)患者转科前应首先请转入科室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同意后再安排转科。
(2)认真执行知情告知程序,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院或转科的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所导致的后果。
(3)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并当面向转入科人员交待病情,移交病历。
(4)转入科医务人员接诊后应按接诊新患者的程序,重新下达医嘱,写好转入记录。
(5)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
(6)转科记录本由转出科室保管。
(7)患者病情不适宜转科时,相关科室共同会诊就地抢救治疗。
2、转院制度
(1)一般患者转院治疗,由科室主任出具转诊证明,门诊部盖章。
(2)急、危重症患者转院治疗,由科内讨论后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转院前要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一般在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前与有关医院联系,与家属讲明转运途中的风险并签字,医院可以派救护车护送,
费用自理。
新生儿科转科、转院制度
新生儿科转科、转院制度
一、患儿由于病情需要转科或转院治疗时,由医师向家属交待患儿病情及途中的风险,取得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转科、转院事宜。
二、根据转科、转院医嘱进行转科、转院前患儿的评估及各项护理工作准备,通知接收科室的主班护士。
1、检查患儿护理记录应齐全,记录内容应完整。
2、检查患儿全身皮肤情况,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3、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渗漏,是否通畅。
4、备妥病例记录,各种检查胶片,有关药品和患儿的物品准备移交。
5、向接收科室护士介绍患儿的情况、姓名、诊断、主要治疗、皮肤及其他特殊情况。
三、转科时由医务人员陪同转科,注意保暖。
转院时应征得家属的同意,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救护车并由医护人员陪同转院。
四、转科、转院途中应备好各种抢救用物及药品,认真观察患儿的病情变化,以备及时抢救。
五、到达新科室后,认真与该科的主管医师、护士进行交接,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记录。
儿科转科及转院制度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就诊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就诊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就诊者在医疗机构中的入院、出院、转科和转院过程,确保顺利进行,并保障就诊者的权益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就诊者,包括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
三、定义1. 入院:指就诊者从门诊或其他医疗机构转入医疗机构住院。
2. 出院:指就诊者治疗完毕、康复出院或者转院离开医疗机构。
3. 转科:指就诊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内由一个科室转至另一个科室继续治疗。
4. 转院:指就诊者从一家医疗机构转至另一家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四、入院管理程序1. 就诊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前往医疗机构的登记处办理住院手续。
2. 登记处工作人员核对就诊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证明材料,并填写入院登记表。
3. 就诊者缴纳相应的住院押金或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4. 就诊者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体检和检查,由相关医生做出入院决定。
5. 医疗机构向就诊者提供入院通知书,告知入院时间和住院科室,并安排床位。
五、出院管理程序1. 医疗机构根据医生的评估和治疗进展,决定患者的出院时间。
2. 医疗机构将出院通知书交给就诊者或其监护人,告知出院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
3. 就诊者办理出院手续,包括结算住院费用、取回押金等。
4. 如果就诊者需要继续治疗,医疗机构可以协助安排转科或转院。
六、转科管理程序1. 就诊者经医生评估需要转至其他科室继续治疗时,医疗机构会安排相应的转科手续。
2. 医疗机构将转科通知书交给就诊者或其监护人,告知转科时间、转入科室和相关注意事项。
3. 就诊者办理转科手续,包括住院费用结算、床位调整等。
七、转院管理程序1. 就诊者经医生评估需要转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时,医疗机构会协助办理转院手续。
2. 医疗机构将转院申请和相关资料交给就诊者或其监护人,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 就诊者或其监护人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指引和要求办理转院手续。
八、责任和义务1. 医疗机构有责任提供准确的入院、出院、转科和转院信息,并保障就诊者的权益和安全。
转科转院制度
保定第七医院
转科、转院制度(试行)
一、转科制度
(一)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出科主任批准,转入科会诊同意,转出科与转入科联系好床位,并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转科。
(二)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性,争得其理解、同意及配合,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继续接受治疗。
(三)主管医师要主动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并确定转出时间,同时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及时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四)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五)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二、转院制度
(一)医院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课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患者转院应当向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并签署相关文书。
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人护送。
(四)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资料。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第一条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一)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二)经社区门诊内会诊仍未能确诊的患者,经常规治疗病情控制不满意的患者以及社区条件下无法继续治疗的患者,均应转到医院有关专科进行诊治。
(三)转诊患者应由经治医师开具转诊单,并进行“转诊登记”。
(四)医院各专业门诊应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诊治转诊患者。
(五)转诊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终结,可以返回社区继续治疗时,会诊医师应填写“转诊回执”,提出下一步治疗意见,转回社区。
(六)社区医师接到“转诊回执”后,根据专科医师的意见继续开展诊疗工作,“转诊回执”放入患者个人健康档案中保存,并在转诊登记中记录。
第二条医院内转科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出科写转出记录并带齐有关资料,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出入院管理处和营养科。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转出前应根据患者付费方式不同如:工伤、单病种、计划生育付费者,转出前将病历送结算处,住院费用分段结算,重新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条转院(一)凡在本院诊治确有困难的患者,应按有关规定转院诊疗。
遇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提出,经医政处审批,可转其它医院。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中途转院,须经医院科主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单,报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抢救的严重外伤和危重患者根据需要值班医师可直接转院,但应注意转院途中的安全,必要时派人护送。
(三)除急诊转院外,转院须经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转诊单、科主任签署意见(转指定医院)。
除指定的医师外,其他人不得决定转院。
第四条非本科业务范围内的患者不得办理转院。
第五条转诊单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第六条转诊或转科时实施患者评估,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做好相关准备,选择转诊或转科适宜时机。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一、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但须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病员转院,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作好途中意外的防范。
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并将途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病人及家属,并请签名。
三、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开转入医嘱。
1。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管理制度1.入院制度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新农合证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安全;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2.出院制度病人出院应由经治医师下达出院医嘱,经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病区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带药、出院证明,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负责治疗患者的医师应进行出院随访,并预约首次随访时间;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出院前,办公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3.转科制度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办公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一览表卡、床头卡;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后,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材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与转入科室医师或护士交接,确认无误后签字;转出、转入科室医师应与患者和家属及时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转出科室负责完成患者转出前的所有医疗记录并由上级医师审核修改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转入危重患者除外患者转入后,主管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做出诊断和治疗计划,重开医嘱,并在班内完成接收记录;4.转院制度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主管医师向患者及家属讲明转院的原因,并告知转院途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患者及家属必须签字同意,方可转院;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转入医院同意,病情允许者,方可转院,并按出院办理手续;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资料;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带急救药品器材,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5.留观制度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患者和门诊输液治疗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一般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有下列情况可选择急诊留观:留观患者一律由医生建立留观病历;医生要严密观察留观患者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患者,如有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配合处理;医生、护士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留观患者交接班工作,并写出书面记录;留观室由急诊科直接管理,其他科室的留观患者由急诊科值班医师负责观察,但有病情变化时留观科室医师应及时会诊;患者留观结束时应有医师医嘱,患者离院或入住相关科室;留观室工作人员执行留观室各项工作制度,留观患者需要遵守留观室管理制度;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于留观范畴;医院急诊患者入院制度1.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2.所有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措施,再请示总值班同意后可先予入院,后补办缴费手续;无床时应加床收治,不得拒绝和推诿,入院后迅速补办手续;3.收入院通知单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或收住理由,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住院的理由治疗计划治疗的预期结果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4.对“三无无家属、无姓名、无钱”的病人,先诊治救人,再由急诊当班医护人员通知院总值班和后勤保卫科人员,协助处理等找病人家属等事项,参照医院关于“三无”病人救治的规定;5.传染病人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专科收治;6.危重患者、重点病种设立绿色通道,接诊后严格按照各项抢救程序做好急诊抢救工作,对严重颅脑外伤、胸腹联合伤、大出血等在抢救的同时做好术前一切准备,必要时送入手术室,危重患者电话通知病房做好床位准备及抢救的准备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协助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院,参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7.医护人员必须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耐心接待病人、家属的咨询、问讯,指导医院路线、方向;护送患者时应注意安全、保暖、人文关怀,途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输液、用氧及各管道通畅,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减少痛苦;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1.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2.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诊绿色通道;3.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危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救电话或将患者转入我院相关科室,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120或医院总值班电话;4.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科室主任或上级医师认定确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的安全;5.转诊程序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科室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转出患者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主任汇报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批准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6.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转下级医院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8.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9.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医院急诊科与手术室、ICU、病房转接制度与流程1.急诊科与手术室转接制度与流程急诊与手术室转接制度急诊与手术室转接流程:紧急手术患着急诊科电话通知手术室简单介绍病情同时手术室做好抢救和手术准备急诊护士评估患者病情完善术前准备和护理记录选派医生或护士护送患者入手术室严格交接并记录进行手术;2.急诊科与ICU转接制度与流程急诊与ICU转接制度急诊与ICU转接流程:转入ICU患者告知病情及转运风险电话通知ICU简单介绍病情,同时ICU做好抢救准备急诊护士或医生护送病人进入ICU严格交接并记录患者入住ICU3.急诊科与病房转接制度与流程急诊与病房转接制度意外应由主管医生向病人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急诊危重病人入病房前,由急诊科护士护送检查后送入病房,与病房值班护士交接签字;一般病人的检查与入院,急诊科护士应给予热情指导,必要时予以护送;急诊科与病房转接流程:转入病房患者交待患者病情及注意事项电话通知相关检查科室及住院科室简单介绍病情一相关病房做好准备工作急诊科护士护送检查后送入病房严格交接并记录患者入病房;医院关键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对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科之间患者的转接时,以患者姓名、“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措施,并需交接双方科室人员共同核对,填写病人交接记录;1.手术室与病房ICU手术患者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诊断,与手术室接诊人员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手术前准备、手术部位标识、药物情况等,交接无误并签名后,方可带患者进入手术室;手术后患者回病房时,麻醉医师与病区护士或ICU护士做好患者的交接;交接内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麻醉方式、生命体征、切口情况、置入管道、皮肤情况、物品等,交接无误签名,方可离开;交接流程:术前:病房护士再次核对患者佩戴的“腕带”手术室麻醉师到病房病房护士、麻醉师、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确认患者身份、手术名称、手术前准备、手术部位标识交接带入手术室相关资料、物品查对无误、双方签名确认带患者入手术室;术后:麻醉医师护送患者回病房麻醉医师与病房护士交接双方核对患者身份交接患者手术方式、麻醉方式、生命体征、切口情况、置入管道、皮肤情况、物品等,交接无误并签名确认,方可离开;2.急诊患者与病房之间患者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急诊患者需住院治疗时,急诊科医务人员电话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告知入院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接收科室接到电话后,做好接收入院准备,根据病人情况准备好床单元及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吸氧装置、吸痰用物等并检查设备的性能状况,主动迎接转入患者;急诊科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详细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及病历资料等内容;急诊科医务人员携带病历资料护送患者至转入科室,负责患者途中安全,不间断治疗及抢救;急诊科医务人员与转入科室医务人员交接;交接患者门诊资料及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道、到院时间以及皮肤情况等;查对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交接流程:急诊科与相关科室电话联系详细登记患者信息接收科室立即准备好病床和抢救物品、药品急诊科医务人员陪同并携带病历资料将患者护送到转入科室交接医务人员共同查对患者身份信息、病历资料以及病情、皮肤和治疗查对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3.病房与ICU患者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医师会诊,确认患者需入住ICU治疗,会诊医师立即电话通知ICU护士做好迎接新患者的准备,并告知新入住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护士接到电话通知后,根据病情准备好床位单元和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吸氧及吸痰用物、呼吸机、气管插管、除颤仪等相关急救设备;病房护士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详细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及病历资料等;病房医师、护士或特殊需ICU医务人员下科室,一起护送患者入ICU,并主动协助ICU护士安置好患者;交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病情及相关资料,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作的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道、皮肤情况;查对无误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患者进入ICU时,ICU需两位以上医护人员同时接收病人;患者如需要使用呼吸机时,应一人接呼吸机,一人接心电监护仪,如果只有一人接诊时,应先接呼吸机后接心电监护仪;交接流程:会诊医师与ICU联系病房护士详细登记患者信息ICU立即准备好病床和抢救物品、药品病房医生、护士共同携带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ICU交接医护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病历资料以及病情、皮肤和治疗情况等,查对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ICU医务人员积极抢救病人;4.产房与病房之间产妇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孕妇入院时带上标有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的“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孕妇由医生和病房护士负责送至产房并与助产士进行交接;产妇分娩后在观察室观察生命体征、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等情况2小时后,无异常后再转回病房;婴儿出生后立即填写婴儿身份识别“腕带”内容包括:母亲姓名及住院号、婴儿性别、体重、出生日期、时间,双人核对无误方可戴于婴儿手腕上;观察产妇2小时后无异常,由助产士护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进行床旁交接,床号、姓名,查对产妇“腕带”信息、交接生命体征、子宫收缩、会阴伤口及皮肤等情况;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签字确认;交接流程:病房护士送孕妇至产房病房护士与产房护士核对患者“腕带”及病历信息,无误后接入产房产妇分娩后观察2小时助产士将产妇、病历送入病房与病房护士交接产妇情况、治疗及病历等,共同核对产妇“腕带”查对无误后,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签字确认;5.病房与病房之间患者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患者,经本科主管医师与转入科室医师联系会诊同意并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病房建立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详细记录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转出科室护士根据转科医嘱核对患者信息并办理转科手续,携带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病房,与转入科室医生或护士交接,共同查对患者信息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交接流程:主管医师与转入科室医师联系会诊同意转科并安排床位下达转科医嘱护士核对转科患者信息办理转科手续医护人员携带病历等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室病房与转入科室医务人员共同交接双方查对患者信息无误后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重症医学科转入制度1.为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重症医学科的收治对象必须有所选择;已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多脏器功能障碍的各种危重症,经重症医学科治疗有望改善其预后的病人,才是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2.转入程序:对需转入重症医学科治疗的危重病人,由所在科室提出会诊要求,重症医学科医师会诊,对符合收治指征者安排转入重症医学科;有争议的特殊情况报请有关领导决定;3.对转入的病人应书写好详细转科记录后再转送,转入时原病房床位医师、护士应负责将病人护送至重症医学科,并向重症医学科值班医师床头交班;患者病情危重时,原病房医师应马上通知重症医学科准备好急救设备物品,原病房医师应迅速将患者送人重症医学科;4.急救120转入的患者应提前通知重症医学科以便做好急救准备;5.重症医学科值班医师接诊后,首先应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完成危重度评估并作必需的应急处理;在简要了解病史、住院经过和转至重症医学科的原因后,开署医嘱,在恰当的时候完成转入记录;对需要急救的病人,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组织急救;6.病人转入重症医学科后24小时内应由主治医师和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对诊断、鉴别诊断及病理生理变化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出制度1.总则:患者的转出应遵循病情并由双方科室共同协商决定,且需告知家属并征得家属同意;2.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应经重症医学科上级医师查房决定是否转出,并与接收科室负责医师共同商定后方可转出;3.患者转入重症医学科的原因基本去除,相应接收科室能继续完成治疗时,可考虑转出;4.转出程序:病人可以转出重症医学科时,重症医学科医师应通知原病房医师,原病房不得借故推诿,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转回,如特殊情况可经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领导决定;5.转出时,重症医学科医师应撰写转出记录,包括一般项目、转入及转出重症医学科日期、转入及转出时的诊断、重症医学科监护和处理经过、尚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目前治疗及尚需注意的问题,为病人的后续治疗提供详细资料;6.重症医学科值班医师及护士负责护送病人回原科室,并向所在病房的医生和护士详尽交班,有关病史资料、影像诊断胶片及剩余药品应交接清楚,由所在病房护士负责签收;7.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须详细告知其病情及风险,仍然坚持可考虑转出,并应请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字确认;8.因基础疾病的不可逆或植物状态导致的不能撤机或血管活性药依赖的患者,以及其它非医疗原因在ICU住院的患者,也应转出重症医学科;。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1)凡院内遇有疑难重症病例,经治疗无效或限于本院设备、技术条件不足而需转他院治疗者,由科内主持会诊确定后,由科主任填写转诊单并签章,医生写好病情摘要,经医务科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之病人,视病情需要,所在病房科主任提出派医生护送时,经医务科、院领导同意后,方能派人护送,途中应准备急救药品、器材以防意外。
(3)转院病人应按照出院办理手续。
(4)住院病人需转他科治疗时,须经转入科医师会诊同意。
转科前转出科负责医师必须写好转科记录,报转出科日报表并通知住院处,接受科室亦要写接收记录。
科室界限不清的患者,由有关科主任会诊协商决定。
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决定。
转院、转科、出院制度
三、转院、转科、出院制度(一)、因限于医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患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或主管院长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患者(包括门诊患者)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申请,填写转院病历,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经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批准。
但急性传染病等不适合转院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三)、如患者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院内处理,待病情稳定或采取相应措施,在保证途中生命安全情况下再行转院。
较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转院时要办理出院手续,并将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患者转去。
(四)、患者入院后因病情诊断或治疗方案变更需转入其他科室,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同到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
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五)、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
如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六)、出院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或主任(副)医师同意后,于出院前1天下达医嘱,于出院当日上午前完成出院记录和病房结账并交住院处。
患者出院时,医师应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征求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七)、出院患者带药以一周剂量为限,由主管医师开临时医嘱,由当班护士至中心药房取回交给患者,外地患者可适当放宽药量。
医保患者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转科转床及转院制度
转科转床及转院制度
转科、转床和转院制度是医院内部和医院之间进行患者管理和资源调配的重要制度。
转科指的是患者在同一医院内由部门或科室之间的转移。
例如,一个患者可能需要从内科转到外科进行手术或治疗。
转床指的是患者在同一科室内由一个床位转移到另一个床位。
例如,一个患者可能需要从一个普通病房的床位转到一个重症监护室的床位。
转院指的是患者从一个医院转移到另一个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例如,一个患者可能需要从一个地区医院转到一个大型综合医院接受更专业的治疗。
这些转移可能是因为患者的病情需要更专业的治疗,或者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医院内的资源。
转科、转床和转院需要医生和综合管理团队的协调和决策,并且需要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和流程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顺利转移。
同时,转移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的沟通和记录,以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转移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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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1.1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
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
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2.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确认接收医院有满足诊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够满足病人进一步医疗服务需求,征得同意后,主管医生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副本,方可转院。
2.2病人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病人转院应符合指征,病人情况未稳定或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若病情不宜转院,而病人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的要求,在《危重患者转运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3转院应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病人交通。
转院时由科室联系急诊科派出救护车运送病人。
2.4根据病人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生、护士负责转运。
经治医生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病人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病人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病人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
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护人员进行病人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2.5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批准,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2.6医务部负责对经常接收转院病人的医院条件进行评估,并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