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社会实践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

河南大学社区志愿服务行动

社会实践报告

为积极响应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团十六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校团委组织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结合我校志愿者工作实际情况,通过一系列的理论研讨和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我校志愿者的理论素养和创新水平。

在校团委和校领导的关怀下,为进一步巩固理论学习成果,作为校青协的相关负责人之一,我组织并参与了河南大学骨干志愿者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到社区进行挂职锻炼,负责我校金明校区14个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在社区开展社区服务和挂职锻炼工作。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和奥运会志愿者谈话时所说,“志愿者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要让志愿服务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志愿者工作已成为共青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志愿服务

也已成为当前青年志愿者行动最基本的工作领域,成为广大共青团员深入贯彻落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平台。

与挂职活动同步,校青协组织15支院青协服务队,开展了一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即“社区服务行动”,我参与了该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际落实工作,为各院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开通对话渠道,协调具体工作。并起草了《社区服务行动方案》、《社区服务工作制度》、《挂职通知》、《社区工作通讯录》、《社区挂职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和表格。

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挂职的地点,主要有:金明区城西街道办事处:新西门社区、祥和社区、汉兴社区、康乐社区、翠园社区、宋城路社区、丽景社区、晋安社区、汉中社区;金明区梁苑街道办事处:小北岗社区、阳光社区、黄汴河社区、梁苑社区、金耀社区。

在城西和梁苑街道办事处,我主要参与处理办事处日常党团工作和相关行政事务,整理档案,起草文件,维护电脑系统,整理电子档案及收发电子邮件。同时,作为社区服务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协调各院和各社区挂职及服务工作,充当两者沟通的桥梁,确保合作渠道的畅通。致力于同社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使社区成为我校大学生融入社会、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平台。

在首届河南大学社区志愿服务行动中,我参与起草制定了《社区服务工作管理制度》,整个活动都在校团委的关怀指导下严格按照该规定正常有序地开展,下面就将该制度做下简单列举:

第一条

遵纪守法,服从领导。所有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的志愿者及担任社区助理的志愿者干部,必须遵守《河南大学校规》、《河南大学志愿者

行动管理办法》、《河南大学社区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河南大学校团委及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

互惠互利,长期共存。通过相互交流与社区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加深彼此之间沟通互信,保证交流渠道畅通,加强双方密切协作。第三条

定期参加校青协组织的社区工作会议,向校青协汇报本院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工作进程和问题,搭建协会和社区对话平台,使社区和各院之间、院与院之间信息得以自由流通,成功经验和模式得以分享,更好反映社区需求和意愿,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条

社区助理协助本院与社区建立互助合作关系,化解社区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冲突与纠纷,成为社区和各院交流与对话的桥梁与窗口。第五条

引进监督机制,对社区工作进行统筹指导。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项目对话表》和《服务时数统计表》。

第六条

在社区工作中,志愿者及挂职干部要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不卑不亢,维护协会和学校形象。

第七条

支持协会发展,关心社区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为社区工作开展进言献策。

第八条

尊重社区意见,客随主便,按需定给。从各院实际情况出发,实

事求是。

第九条

大事协商,及时上报。遇到重大问题,须向各院团总支及校青协请示,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定期上报近期已开展及即将开展的社区活动,拿出活动方案。

第十条

定期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之上,增加活动数量和频率。

第十一条

开展院际合作,互相协助。跨越社区、院系界限,共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对自己负责,注意个人人生、财产安全,在到达社区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个人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

社区助理人选。具备较高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自我表达能力,文明礼貌,能代表各院做出相关决定和承诺,必须是各院青协骨干志愿者或各院负责人。

第十四条

社区助理推选及任命。由各院推荐,填写《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挂职社区助理志愿书》,经批准后,由社区颁发聘书。

第十五条

社区助理要服从社区主任管理和调配,认真完成分配任务,正确处理和社区领导之间的关系。

第十六条

人员变更。推荐合适人选,填写《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挂职社区助理人员变更申请表》,报校青协批准,向继任者移交所有社区工作相关材料,上交聘书。

第十七条

任期。每届社区助理任期不得少于一个学期(四个月),可连任,但不得多于三届。

第十八条

频率。社区助理到社区挂职的次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每周一次(周一至周五),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向社区主任及校青协说明原因,批准后方可缺勤。每次挂职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具体时间视社区工作而定。

第十九条

在社区助理任期结束时,填写《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挂职社区助理鉴定表》,上交工作总结,复印件交校青协备案。

第二十条

罢免。社区助理如不能积极参加活动并履行应尽职责,经社区主任反映,调查属实,确不能胜任社区工作者,可取消其助理资格,并要求所在院推选出继任者。

第二十一条

评优。所有社区助理均有资格参加年终“骨干志愿者”、“五四表彰”、“优秀社区助理”等荣誉称号评选。活动结束后,可由街道办开出社会实践证明。

以上是我一年来,参加河南大学社区服务行动社会实践的详细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