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查办职务犯罪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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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稳 定 的根本 性 问题 ,宽城 区检 察 院 深刻 把握 三项 重 点工 作 实质 ,把切 实化 解 社 会 矛盾 作 为 一个 重 要 任 务来 落 实 ,效 果 显 著 。 1充 分认 识 检察 机关 职 能定 位 ,做 好化 解 社会 矛盾 第 一步 人 民检 察院是 国家 的法律监 督机 关,作 为 国家政体 和社会格 局之 中 的救 济通 道 ,人们 的 法律 要求 可 以通 过 检察 机关 得 到表 达 ,人们 的某 些冲 突 也 可 以通 过检 察机 关 得到 解 决 。检 察 机关 以 国家 强制 力 为后盾 ,以诉讼 的方 式 、 运 用法 律 化解 冲 突 ,解 决 矛 盾 ,从 而 维护 社 会 关系 的稳 定性 。 在新 的历 史条 件下 ,面 对和 谐 社会 的 战略任 务 ,面对 广 大人 民群众 对 公 平 正 义 的呼 声 , 经 济体 制 改 革 的 矛 盾 、刑 事 犯 罪 、社 会 纠 纷 、 腐 败 问 题等 社会 矛盾 需 要检察 机关充 分发挥 法律监 督职 能,切 实践行三 个重 点工 作
深 入推 进 社 会 矛盾 化 解 、社 会 管 理创 新 、公 正 廉洁 执 法 三 线 重 点工 作 ,作为 中央 作 出的 重大 部署 ,三项重 点 工作 集 中力 量解 决 影响 社会 和谐
社会 稳定 压 力大 的形 势 ,宽城 区检 察 院积 极 探索 化 解矛 盾 新思 路 ,培养 主 动服 务 的意 识 ,建 立 主 动服 务 的机 制 ,变 “ 访 ”为 “ 访 ” 尊 重 上 下 ,
的深刻 内涵。
群众平 等 地位 ,承 认群 众 合法 权益 ,提升服 务 于 民的 水平 ,拓 宽司 法 诉求 渠道 ,不仅 注重 案 件 的办 理 ,更注 重采 取 思想 教育 、社 会救 济 等方 式化 解 深层 次 矛盾 纠 纷 ,办 案化 解 两 不误 ,为 维护 社 会 和谐 稳 定 提供 法 制保 障 3 以法律 服 务 网络 为依 托 ,拓 宽化 解 矛盾 新 思路 发现 问题 ,解 决 问题 是 活动 的重 要 宗 旨 。铁 北大 开发 带 来 了经济 的快 速 发 展和 人 民生 活 的改 善 ,无论是 乡 村群 众 ,还是 社 区居 民,都普 遍 形成

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

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

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从价值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提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

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意义重大(一)法治思维是化解矛盾推进平安建设的最佳路径。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在处置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中,如果不依照法律制度办事而是靠人治,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引发更多矛盾。

因此能否在法治的轨道上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已成为工作成败的关键。

一方面,作为公权力主体必须依法办事,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在矛盾化解中,要融法、理、情于一体,将民众的诉求及各类争议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二)法治思维是维护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根本保障。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

法治的精髓在于公平性和正义性,只有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才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正如十八大报告强调的:“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二、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举措(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建设一是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打击犯罪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快捕、快诉,震慑犯罪分子,遏制犯罪势头,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

二是围绕反腐重点,严查职务犯罪。

近年来,各地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最为突出,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抓好“三个环节”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抓好“三个环节”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件得 以公正 处 理 的根 本保 证 , 从 源 头上 预 防 社会 矛 是
不 至 于影 响经 济 发 展环 境 ; 案 中要 考 虑 到使 用 何 种 办
手 段 才 能保 证 生 产 发展 正 常 运 行 ; 案 后要 考 虑 到如 办 何 尽 可能 挽 回损 失 , 而 最大 限 度地 预 防和 化解 矛盾 从 冲突 。三 是强 化诉 讼 监 督见 成 效 。 严 格按 照 高 检 院 要 《 于 进一 步 加 强对 诉讼 活动 法律 监 督 工 作 的意 见 》 关 , 加 强对 侦 查 活 动 、 审判 活 动 、 执行 活 动 的法 律 监 督 , 通
Hale Waihona Puke 是 深 入推 进 三项 重 点 工作 的基础 , 体 现检 察 机 关 执 是
法 为 民的生 动 实践 。深入 推 进社 会 矛 盾 化解 , 始 终 要 坚持 抓 源头 、 根 本 、 抓 抓基 础 的战 略思 维 , 过 抓 好 执 通
矛 盾 、 建 和谐 社会 的有效 手 段 。 坚 持严 格 依 法 、 构 要 宽 严 适 度 、 别对 待 的原 则 , 保 办 案 的法 律 效果 和社 区 确
U NM U F H OG I Y A I N Z
公 民 与 法 治

抓 好“ 三个 环节" 推进 社会矛盾化解
口 郭 玉 峰
化解 社会 矛盾 是维 护 社会 和谐 稳 定 的治本 之 策 , 督 纠 正群 众 反 映强 烈 的执 法不 严 、 司法不 公 问题 。 ( ) 面贯 彻 宽严 相 济刑 事 政 策 , 二 全 为化 解 矛 盾 纠 纷 营造 和 谐 空 间 。 贯彻 宽严 相 济刑 事 政策 是化 解 社会
的法 治保 障 。

浅谈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浅谈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浅谈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基层 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自杀、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呈现出来,迫切要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类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好。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这是对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的新要求。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必须做深、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抓小、抓早、抓苗头,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超前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小事拖大、易事拖难,才能真正确保基层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下面笔者就从事 工作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试就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商榷。

一、目前我区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及特点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我区也不例外,每年发展速度都以二位数递增。

但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因素也还大量存在,社会矛盾纠纷、治安案件均呈逐年上升事态。

从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和治安案件来看,目前我区社会矛盾纠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民商事纠纷趋多,治安案件趋升。

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发生在自然人之间因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商品交易、人身损害、劳动、雇佣、用水供电、邻里纠纷等争议发生纠纷;或处置不当以致矛盾激化形成案件,是矛盾纠纷和治安案件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

﹙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破产、医疗保障等群体性纠纷突出。

随着改革措施的更新和改革领域的扩大,因改革的深入,对原有的分配机制冲击很大,利益受到冲击的人对现有的改革措施认识不足,加之改革措施难免存在一些瘕痴,引起群众不满,矛盾激化,造成集体上访。

基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

基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

基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现期,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社会矛盾化解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一、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社会矛盾1、严重暴力犯罪。

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等严重暴力犯罪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严重后果,往往使公众的安全感普遍降低,引起群众的恐慌情绪。

另外,近年来由赌博、私彩等犯罪直接引发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当前的社会和谐稳定。

2、群体性上访事件。

此类事件多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重大环境污染、重大恶性事故等期间,如果处置不当,矛盾极易激化与升级,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障碍,也给相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形象政府的社会形象。

3、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法制观念相当欠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认识严重不足,加上私心杂念太重,私欲澎胀,经不起金钱诱惑,一旦监督管理不到位,极易走上贪污挪用的犯罪道路。

4、涉检、涉法上访案件。

个别基层执法部门的干部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久拖不决,导致党群、干群或村镇、宗族之间的关系恶化,产生对立或不满情绪,往往容易引发涉法群体上访事件或酿成群体性闹事事件,后果严重。

二、当前社会矛盾突出的主要原因从目前情况看,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利益格局的调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确立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利益格局也出现了深刻调整,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广大人民群众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思想意识大大增强,由此引发的征地拆迁、国企改制、医疗纠纷等反映利益纠纷的突出问题增加。

“五个到位”化解社会矛盾

“五个到位”化解社会矛盾

以党 建 工 作 统 揽 队 伍 建 设
政 治部主任 张渝祥 重庆市人 民检察 院第五分 院
●工作 思路 :
发挥 党 组 织 的堡 垒 作用 、发 挥 党 员 的 先锋 作 用 。建 院以来 个 人受 市 级 以上 表 彰 奖励 的 1 6 1 人次
中 ,党 员 占9 %。 7
建 院 以来 ,始 终坚 持 以党 的建 设 带 动 队伍 建
队员 实 行 “ 种 管 理 ” :平 时 分 散 管理 、案 时集 三 中管理 、需 时统筹管 理 。


案 三 保 ” 。每 办 一 案 ,落 实 “ 个 保 三
障 ” :即 ,侦 查指 挥 保 障 、侦 查 力 量 保 障 、办案 后 勤 保 障 ,强 有 力 地 保 障 了 办 案 工 作 的 正 常 运
●亮点 作法 :


网三 联 ” 。构 建 了 以分 院 为 中 心 的侦 查
网 络 ,实 行 监 所 侦 查 队 与 派驻 检察 室 内外 联 动 、 分 院 与辖 区基 层 院 上 下联 动 、分 院与 友 邻 院 协 作
联动这 “ 三个 联动 ”机 制 。


队 三管 ” 。组 建 了监 所 侦 查 队 ,对 侦 查
构 筑 齐抓 共 管 的党 建 格 局 ,确 立 了 “ 以党 建
工 作 统 揽 队伍 建 设 ,以 队伍 建设 推 进 业 务 发 展 ” 的党建工 作 定位 。
力 度 与 质 量并 重 推 动 查 办 职 务 犯 罪 工 作健 康 展
检察长 郭祖祥 开县人民检 察院
●工作 业绩 :

制 三规 ” 。建 立 了 以办 案 考评 为 核心 的

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应发挥好五个作用

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应发挥好五个作用

全文共计2557字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过程中,应发挥好五个方面的作用: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一是思想高度视,纳入目标管理。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强化领导责任,开展创建平安检察院活动,把平安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是严格领导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进一步明确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量化,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平安建设各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统一思想,在工作中形成合力。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打击犯罪的作用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就基层检察院而言就是要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打击金融犯罪、偷税犯罪、商业贿赂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重点工程等经济建设项目的
1。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案管 中心 副 主任 的检 委 会专 委 随 机抽 选4 资 深 名
检 察 官 组成 ,采 取 督 察 与 抽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督 察 范 围包 括 上 级 交 办 、督 办 案 件 ,撤 案
强 化 了程 序 性 监 督 , 实 现 了 监 督 与 办 案 相 分
离 ,杜 绝 了 超 期 办 案 、超 期 羁 押 现 象 。去 年3 月 、 5 和 今 年 2 , 案 管 中 心 对 2 1年 和 月 月 00

” 的 管 理模 式 优 势 明显 ,有 利 于 检 察 资 源 使
不 落 实 等 问 题 ,方便 了律 师 、 当事 人 家 属查 询 了解 案 件 信 息 ,有 效 提 高 了检 察 机关 办案 的透
明度 。
用 合 理化 、部 门 职能 专 业 化 、整 体 配 置 均 衡 化 和工 作效 率 最大 化 。
分 流 和材 料 移 送 ,对 诉 讼 参 与 人 权 利 义 务依 法
予 以告 知 。二 是 统一 管 理 本 院业 务 部 门 办 案 中 涉 及 案件 程 序 性 处 理 、强 制 措 施 、赃证 款 物处 理 的 法律 文 书 和 扣押 、冻 结 的赃 证 款 物 , 以及

是 办 案 安 全 和效 率 得 以兼顾 。通 过 网络
平 台统 一 管 理 全 院办 理 的案 件 ,实现 了检 察 业
务 、事 务 分离 ,办案 效 率 明显 提 高 。2 1 年 l 0 1 m 9 与上 年 同期 相 比,批捕 、起诉 案 件平 均审 结 月 期 限 分 别 由65 、 3 .天 下 降 到 51 、2 . .天 76 .天 93
问题 发 出检 察 议 ,受 到 高 度 重 视 。 三是 利 用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进 行 上 门服 务 针 对 安 全生 产 建设 领域 存 在 的突 出问 题 .积极 配合 有关 部 门开展 重 大安 全事 故专 项 治理 。 先
是 开 展 了千 名检 察 官 “ 千家 、 万 户 、 法 律 、 走 访 送
送 服务 ” “ 千家 门 . 和 进 暖万 人 心 ” 动 . 织 全 体 检 察 活 组 干 警深 入 乡村 、 深入 社 区 、 入农 户 、 入 田 间地 头 , 深 深 进
观 恶性 不 大 、 罪情 节 轻 微 的 未成 年 人 、 犯 、 失 犯 , 犯 初 过 以及 因亲友 邻里 纠 纷引 发 、 当事人 达 成 和解 的轻 微刑 事
案 件 , 持可 捕可 不捕 的不批 捕 , 坚 可诉 可不 诉 的不 起诉 。
渭 南检 察 机 关 坚 持 把检 察 工 作 放 在 党 和 国家 工作 大局 中去 谋划 和推 进 , 紧 围绕 市 委 、 政 府 的各 项 决 紧 市 策 部署 , 定下 发 了《 于 发 挥 检察 职能 服 务 经 济 平 稳 制 关 较 快 发展 的实 施意 见 》 ,努力 提 高 服务 科 学 发展 大 局 的
能力 和水 平 。从去 年 4月 份 开始 , 渭南 检 察 机关 紧 紧 围
1至 1 0月 份 , 对 1 9名 涉嫌 犯 罪 但无 逮 捕 必要 、 以 共 0 可 采取 取 保候 审等 其 它强制 措 施 的 ,依 法 不 批准 逮捕 : 对 8 5名 涉嫌 犯 罪情 节 轻微 、社 会危 害 较 小 的 。依法 不 起
夫 、 实 效 . 渭南 经 济 社会 又好 又 快 发 展 做 出 了积 极 求 为
贡献 。

化 解 的主要 途 径 . 充分 发 挥执 法 办案 在化 解 矛盾 纠纷 中

加强检察机关反渎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加强检察机关反渎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Legal Syst em A n d Soci et y 豳豳豳筮蟹圈l竺竺!!望坐f叁墨I』查塾垒加强检察机关反渎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陈宏展摘要"-3前,社会的稳定团结,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是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行政及司法队伍,并充分贯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指导思想。

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反渎职侵权部门,在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过程中,一方面肃清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的不法行为,维护了政府部门的权威以及公信力;另一方面,通过实施预防措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与警醒,为各级政府部门更加正确、合法地运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这充分体现了反渎职侵权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对反渎职侵权部门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社会矛盾检察机关渎职侵权中图分类号:D926.J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i o)l l172-02一、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要求反渎职侵权部门强化自身职能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必须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树立良好的政府公信力。

而政府公信力的建立,则有赖于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职权的进一步完善:在查处渎职犯罪过程中创新思路,增强打击力度;在预防渎职犯罪的过程中具备更加全面、超前的预见能力,并能够有钊+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各行各业都建立了良好的运营秩序,国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需求,在管理上作出了日趋细致的分工。

优秀的机构管理和良好的干部素质,是保障经济稳定有序发展的掌舵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伤害的不仅仅是其个人或本单位的形象,其造就的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不满和失望才是最大的隐患。

日积月累,必然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丧失。

各种社会矛盾无法得到缓解,群众积攒的怨气牵一发则动全身,必然严重地影响社会的稳定。

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分析

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分析

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分析[摘要]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办案工作中,严格把握案件质量关,这就在诉讼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

本文中,笔者主要通过检察机关办案执法环节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检察;办案环节;化解矛盾;调研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新时期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本文试从检察机关办案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入手,分析检察机关在办案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检察办案环节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情况(一)在“宽严相济”的框架下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宽严相济”的精神实质是区别对待犯罪嫌疑人,该严当严,该宽则宽,宽严适度。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将“严打”视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在宽严结合、宽严适度的大原则下坚定不移地坚持“严打”方针。

表现在:①突出强调严格依法办案的原则。

即不再单纯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一味强调“严打”,而是进一步要求检察人员严格执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做到无论是从宽还是从严,都要于法有据;②适度把握“严打”的重点。

在“严”的适用对象上,把打击的重点锁定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聚众性犯罪、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犯罪上;③将实体上“依法从重”与程序上“依法从快”结合起来。

即在实体上,依法加大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的打击力度,在程序上,要求对属于“严打”范围的案件依法及时审查、及时起诉,以收雷霆之效果。

(二)在“宽严相济”的理念下慎用批准逮捕权、起诉权。

为了在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两大检察工作环节充分实现“宽严相济”的要求,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把握“有逮捕必要”的逮捕条件、起诉条件,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对于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依托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之浅见

依托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之浅见
民营科技 Fra bibliotek而 1
实践 ・ 思考
依托检 察工作化 解社 会矛盾 之浅 见
王 兵
( 黑龙 江 省 亚 布 力林 区人 民检 察 院 , 黑龙 江 尚志 1 0 0 ) 5 6 0
摘 要: 目前 检 察 机 关 深入 推 进 三 项 重 点 工作 , 中重 中之 重 就是 社会 矛盾 化 解 问题 。 现 简要 论述 一 下如 何 依 托检 察 工作 化 解社 会 矛盾 。 其
关键词: 察工作 ; 检 社会 矛盾 ; 正 执 法 公
新的社会 矛盾 ; 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 、 倾向性问题 , 针对性地提 出消 有 除隐患 、 强化管理 、 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 , 切实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3 健全信访机制, 杜绝涉检上访 , 将社会矛盾解决在首访 中 对基层检察 机关 来说 , 要高度重视涉检信访 工作 , 努力做到矛盾不 上交 、 不上移 , 杜绝涉检进京赴省信访事件的发生。为此 , 基层检察机关 要 紧紧依托 、 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 , 切实将社会矛盾解决在首访 。 一是要 加强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建设 , 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注重窗 口单 位 的文 明接待 , 到细心 、 做 热心 、 耐心 , 真正让群众失意而来 , 意而归; 满 注重落实检察长接访制 , 对于涉及问题复杂 、 息诉罢访难度 高的涉检信 访案件 , 检察长要 亲力亲为 , 带头研究 和落实息诉罢访对策 , 积极做好各 项稳控 工作 , 防止问题堆积蔓延 , 决避免因涉检信 访引发重大群体性 坚 事件 ; 注重大信访工作格局的构建 , 健全落实首办责任制 , 承办人员 案件 务犯罪查办职能 , 既要依法查办大案要案 , 彰显党和国家反腐 败的决 心 , 与控告 申诉部 门一道共同接访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要实现刑事和解和人 又要着力 、 优先查办发生在人 民群众身边 、 直接侵 害群 众切身 利益 、 人民 民调解 的衔接联动 。 对过失犯罪案件 、 邻里纠纷引发 的轻伤害案件 , 以及 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 特别是发生在社会保 障 、 劳动 就、 征地 能够通过和解化解矛盾 , 消除不稳定 隐患的所 有刑事案件 , 都应积极进 拆迁 、 移民补偿 等领域 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 司法腐败 案件 , 以便更好地 行刑事和解 , 最大限度地化 消极因素为积极 因素 。 要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 保 障民生 、 维护民利 , 有效化解深层次社会矛盾 。其次 , 要坚持公正廉沾 实 现刑事 和解 和人 民调 解衔 接联动 ; 要积极参加 党委 、 府组织的社会 政 执法 , 从源头上预防矛盾 。 公正廉洁执法是对执法者的基本要求 , 是案件 矛盾及 突发事件 的处理 工作 , 增强突发事件 的应对处理 能力 ; 紧密联系 得 以公 正 处 理 的根 本 保 证 , 从 源 头 上 预 防社 会 矛 盾 的重 要 屏 障 。要 突 基层调解组织 ,并吸收这些组织的人员加入涉检信访 问题的处理当中 , 是 出执 法 理 念 培 育 , 化 公 正 廉 洁 执 法 意识 。大 力 开 展 社 会 主 义法 治 理 念 切 实 化 解 好 涉 检 矛 盾 。 强 等主题教育活动 ,教育干警在执法办案 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4 畅通 渠 道 , 近 群 众 。 社 会矛 盾 消 除在 萌芽 状 态 贴 将 自觉做到公 正廉洁执法。 要突 出制度制约 , 督促干警公正执法。 认真执行 实践证 明, 社会矛盾有一个发生 、 发展的过程 , 将社会矛盾化解 在萌 高检院 、 省院制定的规范执法 的相关规定 , 严格审批程序 , 严格遵照案件 芽状态 , 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 , 要主动联系人 流程执法办案 , 切实避免执法不规范现象 ; 加强内部各业务部 门的监督 民群众 , 存掌握社情 民意 中畅通社会矛 盾化解渠道 , 最终将社会矛盾化 一是要深入走访群众 , 畅通社情 民意反馈机制 。 带着征求 制约 , 在互相 监督 中提升公正廉 洁执法水平 ; 加强检务督察 , 重点监督执 解在萌芽状态 。 法办案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 ,重点回访职务犯罪 侦查案 件和不捕 、 不 群众 批评 、 建议 的诚意 , 深入走访社区 、 街道 、 企业 等, 收集人 民群众对检 建议 ; 二是要开展下访 、 巡访 , 不定期深入社 区、 基层单位 诉案件 , 切实在 回访中了解督促干警公正廉 洁执法 ; 加强 纪律惩戒 , 于 察机关 的批评 、 对 在 执法 办 案 过 程 中 出 现 的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要严 肃 处 理 , 不 姑 息 迁 就 。 绝 第 和一些群众性社团进行接访 , 方便群众反应诉求 。积极探索建立涉检信 三 , 改 正 办 案 方 式方 法 , 免 因执 法 方 法 不 当 引发 新 的 社 会 矛 盾 。 执 访定期排查机制 , 要 避 在 综合采取 依法处理 、 教育疏导 、 救助救 济等措 施 , 切实 法 办案 中 , 自觉 做 到理 性 平 和 文 明 规 范执 法 , 大 限度 地 兼 顾 法 理 情 , 把 涉 检 信 访 的 苗 头 和 隐患 消 除 在 萌 芽 和 初 始 阶段 。 是 要设 立 基 层 检 察 要 最 i 最大 限度 地 兼 顾 各 方 面 利 益 ; 增 强 群 众 工 作 能 力 , 群 众 乐 于 接 受 的 联 络 员 , 地 化解 涉农 矛盾 纠 纷 。 充 分 发挥 检 察 机 关 服 务人 民群 众 , 要 以 就 为 更 要在一些 矛盾纠纷多的林场( ) 所 聘任基层工 方 式 、 法 与语 言 于执 法 办 案 当 中 , 而确 保 在 化 解 矛 盾 的同 时 , 量 减 好地为和谐林 区建设服务 , 方 从 尽 少不和谐因素。 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过程 中, 更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 , 注 作经验丰富 , 又熟悉法律 的党 政干部担任检察联络员 , 加强 与林 区职工 重办案方式方法 , 既要注重保护好人 民群众的利益 , 又要 注重维护好相 群众的联系 , 实现职工群众反映涉检 问题及其他涉法社会矛盾时刻有人 关 国家机关的威信 。要进行办案风险评估 , 特别在查办涉及企业的职务 听 , 时 随地 有 人 管 , 而 畅 通 基层 林 场 ( ) 盾 纠 纷 解 决 渠 道 , 解 随 从 所 矛 就地 犯罪案件时 , 慎重考虑办案时机 , 慎重 采取强制措施 , 不轻 易扣 押 、 冻结 决矛盾纠纷 。 企 业 财 产 、 簿 及 银 行 账 户 , 保 执 法 办 案 不 影 响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和社 会 账 确 总之 ,通 过 加 强 基层 检 察机 关第 一 线 执法 干 警 的公 正执 法 意 识 , 化 稳定。 解 社会矛盾意识 , 提高化解社 会矛盾 能力 , 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为化解社 会 矛 盾服 务 的 职 能 作用 , 大 限度 地 减 少 社 会 矛 盾 , 好 地 深 入 推 进 三 最 更 2 延 伸 办 案职 能 , 足 服 务 大 局 , 立 将社 会 矛 盾 调 处 在 最 基层 基层检察人员在执法 办案 中, 不仅要注重对司法 案件中破 坏的社会 项 重 点 工 作 . 关系进行修复 , 还需要 对由此引发 的其他社 会矛 盾进行调处 , 从而避免 不安定 隐患 。 一是要树立抗诉是成绩 、 息诉也是成绩的业绩观 , 在刑事特 别是 民行检察工作 中 , 抗诉和息诉 , 两者方式 和手段有所不 同, 但两者追 ( 上接 8 9页 ) 的发展 ; 四是加强对现有干警队伍的培训 , 努力提高林 区公 求的终极 目标都是为了社会矛盾的最终化解 。因此 , 一方面要注重抗诉 检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是实行林区党政领导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 目标 工作 , 升抗 诉 质 量 , 大 程 度 地 保 证 司 法 公 正 , 效 地 消 除社 会 矛 盾 ; 责任制度, 提 最 有 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 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 不能用 另一 方 面又 要 注 重 息诉 工 作 , 且 要 在 息诉 中真 诚 真 挚 、 而 以情 感 人 ; 法 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 , 释 吃祖宗饭 , 造子孙孽 ; 六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 明理 、 理 服人 ; 以 因势 利 导 、 成 和 解 , 而 在 法 律 框 架 内 , 好 矛 盾 调 处 提高林业公安民警的侦破案件能力。 促 从 做 配备必要的交通、 通讯工具, 增强侦破涉 工作 , 定 争止 纷 , 诉 止 访 。 二是 要 健 全 刑 事 被 害 人 救 助 机 制 , 遭 受 林案件的科技含量, 以 息 对 使涉林案件破案滞后 的现象有所改变, 提高破案率和案 犯 罪 行 为 侵 害 , 法 及 时 获 得 有 效赔 偿 的被 害 人 , 加 强 联 系 协 商 、 法 件质量 ; 无 要 释 七是针对国有林 区面J 线长, 施业区居住人员繁杂不便管理等特 点, 说 理 、 理 疏导 等 工 作 , 导 他 们正 确 看 待 法 院 的 生 效 判 决 , 心 服 判 息 建立~支高素质 、 心 引 真 高效能、 反映陕、 装备精 良的护林队伍 , 改变资源管理基础 诉; 要积极引导 和帮助刑事被害人 特别是特困群体 、 弱势群体应对 困境 , 薄 弱 , 护林手 段落后 , 法不 力 、 执 执法不 规范 现象 。 必 要 时 可 给 与 一定 的 救 助 资 金 , 以帮 助 被 害 人 渡 过 经 济 难 关 , ��

检察机关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 ■譬藿豳蚕I;i竺堡!型圭!.f叁墨!圭塾垒检察机吴如何一有教化解;专金矛盾锻桫;七金哥哆{譬软皇廖菁摘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阶段我国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社会矛盾纷纷显现出来,并呈现出对象群体化、类型复杂化的态势,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

检察机关如何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社会关系,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课题。

关键词检察工作和谐社会化解矛盾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186-03法治在国家治理中,表现为以法律为主的社会控制手段,化解矛盾,保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在法制社会里,检察机关充当着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者,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当前,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①伴随着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社会矛盾也进一步加剧。

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从检察机关的职能看,法律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通过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严重违法现象,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正确认识社会矛盾,有效处理解决矛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如何把握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分析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运用好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从而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是检察机关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社会矛盾的程度由表层性转向沉淀性由于经济利益主体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化,而对应的社会规范又不完善,所以造成人们之间矛盾高度易发,并从程度上逐步加深。

浅谈如何运用检察职能关注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浅谈如何运用检察职能关注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Legal Svs t em A nd Sodet yf叁墨!查塾金三!!!堡型!!二篮翟鍪盛浅谈嗖口歹可运用检察职肯岂关注民生问题、歹匕解社会矛盾朱积中摘要“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定,是我国古代朴紊的民生思想,也是对民生问题重要J生的认识.民生问题,筒单的说,最基本的就是吃饭问题,同时,也是与百姓其它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

尽最大努力解决全体人民吃饭.住房、上学、就医等需求,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是民生问题所要达到的目的.本文主要就何运用检察职能关注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展开论述.关键词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社会矛盾法律监督中图分类号:1:)926.3文献标识码:A解决民生问题,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

我们检察人要时刻牢记: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

我们要为人民负责。

我们要保证检察职能有效的进行,根据现阶段国家政策方针的转变,创造性的运用检察职能完成检察工作任务,保障社会稳定、有序、和谐发展。

发挥检察职能要以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为基础。

扎实的法学根底和对法律熟练的掌握程度,是检察机关必备的武器。

当法律与国家政策相融合臼勺时候。

说明了这个国家法治的进步。

在当今中国,民生问题是重中之重。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国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是国家方针政策的前进方向。

运用检察职能关注民生问题,服务于民。

需要的不仅是对法律和政策的正确理解,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检察职能的关注点:其一,严惩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

当前,检察工作的重心应当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人民最痛恨的是来自“官方”的不法侵害和腐败。

因此,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对于保障民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教育、土地、就业等重点领域内,容易多发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成为当前需要重点查处的检察工作之一。

惩处职务犯界的另一个方面也体现在诉讼过程中对人权的保障。

深入推进矛盾化解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矛盾化解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

其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既是长远的基础工作,也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对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应始终坚持高度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在具体办案中,做到法律与理性相结合,将“强化监督、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化解矛盾”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

用平等、谦和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客观、审慎的态度去办理每一起案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一)、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客观的看,当前许多社会矛盾来自于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产生的不平衡心理。

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

因此,检察机关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热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

认真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将预防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角落,编织严密的预防网络,形成大预防格局。

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高群众对执法机关公信力的认知度检察机关要树立执法办案就是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的观念,就是在为社会的和谐而努力。

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把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

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

浅谈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摘要:近年来,大量的社会矛盾正以司法诉求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检察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根本目标。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形势所需,职责所系。

本文在宏观分析检察环节面临社会矛盾的基本类型基础上,结合宜丰县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创新涉检矛盾化解办法,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由被动调处到主动化解的转变,由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的转变,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关键词:化解;矛盾;新方式;新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

由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多样化的矛盾问题增多。

以往单纯依靠一个部门就能全面解决这些矛盾的观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因此,检察机关应从更新的视角去审视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

创新调处化解矛盾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使执法办案的过程真正成为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以更好的法律监督成效为社会提供可靠的检察保障。

一、转变观念。

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1.要深刻理解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

利益关系矛盾是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经济原因。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

人们的利益意识不断觉醒并得到强化。

原有的利益格局不断被打破,在这个变化过程中。

无形之中会形成利益差距,从而导致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大量增加并日趋复杂。

法制不健全、法律观念淡薄是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原因。

当前我国法制还不十分完善,一些领域还存在法律上的“空白”。

造成无法可依而引发社会矛盾纠纷。

决策不科学是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政策原因。

2.要摆正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定位。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目前,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类案件多发。

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检察工作环节,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成为检察机关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任务。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沧 州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深 入 推 进 三 项 重 点 工作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为推 进 管 理 创 的重 要 形 式 , 预 防 职 务犯 罪 作 为推 进 管 把
理创新 的重要抓手 , 把建立平 台、 形成社会合力作为推进 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
三、 坚持内外结合 。 打击与教育并重, 力促进公正廉 努
范] 作 . 各院协同教育 、 公安 、 质监 、 卫生等职能部 门对本
市所有学校 、 幼儿 园的安全和卫生方 面进行 了拉 网式大检
查, 对发现的问题 建议相关部 门进行 了整顿 ; 三是在工作
河北省检察 院党组成 员、 政治部主任 曲波在 沧州市检 察 院党组书记 、 检察长李勤的陪 同下 , 来到黄骅 市检 察院 , 亲切 看望该院“ .8 冰河救 人英雄 郑炳强 同志。 22 ”
参与人等纪律 , 防止 因不 依 法 办 案 和言 行 不 谨 引发 矛 盾 ;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 , 在打击犯罪 中减少社会矛盾 ;三 二是坚 持法理并重 , 在处理涉检信访中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对待 和解决苗头性问题 , 采取 院领导约访 、 有关办案部 门联合 接访 、 定期下访 、 矛盾纠纷主动排查等方式 , 将初信初访和 苗 头性 矛盾 纠纷 第一 时间纳入 视野 , 以取得工 作往前 做 、 矛盾提前化解的效果。针对矛盾性质开展对应性工作 , 认
专项 活动 , 把握正确 的办案理念 , 既坚持全力维护司法公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得利来沧调研
正 的原 则 , 断加 大 办 案力 度 , 本 着理 性 、 和 、 明 、 不 又 平 文 规
今年 以来 , 沧州市检察机关围绕省院的 工作部署 , 立 足实际 , 以推进和深化“ 三项重 点工作 ” 为主线 , 提高各项 业务工作质量和效果 为 目标 , 以提高机关执法公信力为保

试析新时期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新措施

试析新时期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新措施
解 的原则 。
生的矛盾逐步突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
点 问题 。 ( ) 二 利益 诉求增 多。 市场经 济 条件 下 , 在 经济
转型和利益结构的深刻调整 ,各种利益诉求 引发 的矛盾增多 。 随着社会的进步, 群众 民主意识和维 权意识不断增强 , 但法治意识还较为滞后 , 为维护
维权、 劳资纠纷 、 岗职工安置 、 山纠纷 、 下 草 干群矛
盾等问题引发 的群访案件时有发生 ,出现 了诉求 表达组织化 、 表达方式极端化的倾向。 利益表达的 群体倾 向及诉求过程的过激方式常给社会 、政府
造成一定压力 。但群体诉求的内容大多还是社会
权益 、 福利分配等人民内部矛盾 , 群众利益受到不 公正对待是其根源 ,与国家政治制度没有根本冲 突。 理清这些实质问题 , 有利于我们在工作 中争取
各 种 矛盾 冲 突时 有发 生 , 涉及 到社 会 各个 阶层 , 产
稀, 地区偏僻 , 交通不便 , 自然条件差 , 经济发展仍 属落后。 这也给深入宣传法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
因而造成 了部分农牧 民群众法制意识淡薄 ,遇事
不冷静 、 盲从等现象 。
( ) 五 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 一步加 强。检察环 节社会矛盾的多样化 、 复杂化 , 是社会发展变革 的 趋势 , 但也反映出检察机关队伍素质还不够高 , 执 法水平 以及 处理信访 问题 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 检 察机关执法办案 、化解矛盾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 还不到位 , 存在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的地方。 二、 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探究 化解社会矛盾是一项综合 的系统工程 ,既要 确保法律效果 , 又要兼顾社会效果 、 治效果 ; 政 既 要有效发挥好检察职能 ,又要严格把握好矛盾化

“三性”助力 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三性”助力  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三性”助力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世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将这项工作提得更高、看得更重、推进得更快、做得更实。

一、增强主动性,切实强化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责任感当前,因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涉及民生问题的刑事案件数量连年攀升,案件的类型更加多元化,人民群众期待司法保障的范围不断拓展。

“三项重点工作”,就是着眼于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性问题,着眼于源头治理、夯实基础,着眼于政法维稳工作长远发展,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体现了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战略思维。

检察机关应当不断深化对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把三项重点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做到思想上位、领导到位、工作进位。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组、检察长的主导作用。

检察长应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深刻理解“三项重点工作”深远意义的同时,把这项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尽快确立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主动将“三项重点工作”自觉投入到检察工作实践中。

要充分发挥分管检察长的联动作用。

副检察长要充分发挥“稳压器”和“润滑剂”的作用,通过协调、分解、缓冲和匡正等工作,保证党组的“声音”落实到每一个科室。

要充分发挥职能科室的推动作用。

“三项重点工作”涉及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各个科室步调一致、协调联动。

只有“全院一盘棋”,才能保证工作抓到位,只有把责任分解到各个科室,才能保证工作抓得实。

要充分发挥干警的能动作用。

细节决定成败,要用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自已担负的检察工作,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个方面研究和探索新机制、新方法、新措施,创造性地完成每一个规定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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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摘要]化解社会矛盾是三项重点工作之首,查办职务犯罪是化解社会矛盾最有效的有效手段,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服务。

[关键词]查办;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在总结长期以来政法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长治久安。

化解社会矛盾是三项重点工作之首,检察机关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查办职务犯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矛盾也不断涌现,出现这些矛盾的原因是多样的,有涉及到经济的快速发展伴生的矛盾,有社会管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矛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贪污腐败现象引起了人民群众极大的不满,郁积成一种严重的社会矛盾。

一是权力腐败: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屡禁不止,贪污受贿依然严重。

从近年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来看,腐败现象正处在高发阶段,呈现出的特点是案值大,串案、窝案多,涉案人员级别高,影响坏,严重地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几乎每起群众性上访事件的背后往往隐含着职务犯罪,挖出职务犯罪,就能最大限度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社会腐败: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

社会“潜规则”盛行,腐败已深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社会腐败虽然可能不像权力腐败那样严重的影响,但如果叠加在一起,如医疗腐败,教育腐败,房产腐败,殡葬腐败等,就会产生积累效应,老百姓生活将不堪重负。

从本质上看,社会腐败其实也是权力腐败在社会生活中蔓延渗透的结果,是对政治生活领域中权力腐败的仿效。

如果对老百姓的信访和举报置之不理,压案不查,或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甚至出现不廉洁执法,民群众就会产生不满,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上访就很难避免了,上访始终解决不了,矛盾又进一步郁结。

所以,我们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刻理解查办职务犯罪是最好的预防的真正含义。

一、当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查办职务犯罪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制约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
有些地方或单位领导思想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一个地区或单位的形象,影响当地的招商引资环境,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往往强调以服务大局为借口,总是要求以少办案件为好,侦查部门办起案子来各种干扰太多,有的在初查阶段就开始打招呼,有的甚至出现犯罪嫌疑人被抓,有了相应的证据,只要领导发话,不得不放人的现象。

办案人员无奈,老百姓意见很大,影响到了对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有效地查处。

(二)办案人员没有牢固树立办案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
有些办案人员没有真正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思想,就办案而办案,简单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办案效果,如实施线索初查、拘传、查封、冻结财产等方面,不注意时机和方法,没有评估案件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反而引起人民群众不解和反感,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办案人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不能转变侦查的方式方法
重口供,轻证据的现象仍有市场,他们不认真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不积极进行案件初查,重有罪证据的收集,轻无罪证据的取证,比较随意地将被举报对象带回审讯,“由供到证”的办案思路根深蒂固,打骂体罚等不文明办案时有发生、甚至于刑讯逼供导致的错案,引发了被调查对象和亲属甚至广大群众的愤怒。

这样的办案结果,不仅没有化解社会矛盾,反而引起了新的更大的社会矛盾。

(四)没有有效地整合打击职务犯罪力量,影响到侦查部门对案件及时有效地查处
首先是检察机关内部侦查一体化和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造成各地区和部门办案的不平衡及侦查资源的浪费,忙闲平均,导致不能及时有效地查处职务犯罪。

其次是检察机关缺乏与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联系沟通,没有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导致许多腐败分子侥幸逃过打击,真正受到查处的腐败分子的几率很低,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社会矛盾激化。

二、如何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
(一)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思想,在解决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查办职务犯罪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的工作,通过办案,有效化解贪污腐败问题导致的社会矛盾,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最近媒体报道的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江润黎及该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土地中心主任罗亚平,贪污受贿被查处,在检察官对其讯问中她
们说,“卖地得了钱,是交是贪凭心情”,制度和监督形同虚设。

其中罗亚平被双规时怀揣12个身份证和15个户口本,涉案一亿多元,被称是全国职级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女贪官。

此事曝光后一片哗然,当地人民群众声讨、愤怒此起彼伏。

沈阳市纪委书记陈雍在廉政会议上说:在查处江润黎、罗亚平等人之前几年,抚顺市土地出让金总计收取八千万元,而07年查办案件的当年,市土地出让金就达到了16个亿,08年实现了30个亿,实践证明,抚顺市过去长达十余年的经济落后,查处案件不但没有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相反却促进了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成倍增长,社会更加稳定,干部群众拍手称快,人心凝聚。

所以我们的地方党政领导及司法机关,必须坚决纠正办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错误思想,排除各种干扰的阻力,关心和支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二)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的思想,在解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下功夫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特别是现处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的思想,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方面要积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另一方面不要违法办案导致新的社会矛盾。

特别要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作为广州市甚至广东省经济增长极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萝岗区,企业云集,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历届政府、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企业,亲商意识很强,这就要求我们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做到“三个考虑”,即办案前要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不至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办案中要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保证生产发展正常运行;办案后要考虑到如何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恢复发展。

在具体操作上,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询问(讯问)的时机要把握好,最好在对案件保密的前提下,事先与企业的上级进行沟通,安排好接替人选,不能因为办案使工作脱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及审查起诉等,也要进行认真的评估,尽可能减少办案对单位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案发单位的财产和资金不能随意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对于追缴的贪污挪用等赃款赃物应该退还的必须及时返还,以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三)牢固树立司法公正,依法办案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利器的思想,在解决办案质量上下功夫
办案质量是查处职务犯罪的生命线,保证办案质量的本身就是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彻底改变“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做好案件线索的风险评估,扎实进行线索初查,真正做到没有证据不抓人,有了证据才抓人。

在佘祥林案件之后,前不久在河南周口地区柘城县又出现了赵作海杀人的冤假错案,给司法公正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定案的证据作了严格的规范,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确保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坚决杜绝刑讯逼供导致的冤假错
案,或者其他执法不当甚至违法执法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牢固树立提高侦查能力和效率、整合资源合力打击职务犯罪的思想,在解决打击力度上下功夫
首先是要提高反贪干警的综合素质,着重提高他们的“四种能力”,即调查取证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总结推广办案经验的能力。

加强侦查人员的选拨和培训,具有政治思想过硬,勇于献身反贪事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精干的业务素质。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的合作备忘录,这是加强高层次职务犯罪侦查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些人员经过系统的学习培养,毕业充实到各级反贪部门,将有利于提高职务犯罪侦查的能力和效率。

对现有的反贪干警在边干边学,在实践中学习的同时,也要加强在职培训,到政法院校深造,总结交流办案经验。

其次是要整合办案力量,在检察机关内部系统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和指挥中心的作用,合理调配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多,案件比较复杂,外界干扰大的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案件,上级反贪部门可以提办或指定其他基层检察院办理。

对于上级反贪部门受理的线索,办案力量不足,或者放在基层院更有利于及时有效查处的,可以下放到基层检察院办理。

对于基层检察院或本科室办理的大案要案或窝案串案,侦查人员力量不足时,侦查指挥中心要及时调配力量或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

再次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协调会,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移送案件或案件线索,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合力,及时有效地查处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只有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查办职务犯罪,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敏感的贪污腐败问题,自身做到依法公正廉洁执法,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就一定会为化解社会矛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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