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工程保险制度(修改稿)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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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险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中的实践

工程质量保险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中的实践

工程质量保险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中的实践彭 坤,张狄龙,常 在,陈 楠(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13) 【摘要】我国部分省市正在积极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对于如何建立和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在国内尚无成熟可靠的经验予以借鉴。

本文通过对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保险的保险模式、技术风险控制等进行介绍和分析,为相关地区推行工程质量保险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对外援助项目;工程质量保险;模式;技术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 D922.29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3702(2018)07-0024-040 引 言2015 年底,商务部制定出台《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商务部按照“政策性保障、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的配套工程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

明确指出,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用于承担项目工程质量的无缺陷保证责任,由责任企业作为投保主体,商务部为保险受益人,保险费用由责任企业承担[1]。

商务部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中引入工程质量缺陷保险,为确保援外项目质量和项目移交后可能存在的各种潜在质量风险提供了解决方案。

本文以对外援助项目工程质量缺陷保险为例,将工程质量保险在对外援助项目中的实践进行简要介绍,旨在加深对工程质量保险的了解,为各地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提作者简介:彭坤,男,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工程质量保险技术风险。

供一定的参考。

1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质量保险模式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参照国内相关法律,结合援外工程实际,制定了《对外援助成套和技术援助项目实施企业工作指导手册》(简称“《工作指导手册》”)。

《工作指导手册》明确要求,商务部实施的中方代建成套项目 PC 模式和 EPC 模式项目,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商务部与有关保险机构商定的对外援助项目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协议和合同范本,向保险机构投保工程质量缺陷保险[2]。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保险制度(新)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保险制度(新)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六) 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 (七) 赔偿限额 (八) 付费安排 (九) 保险期限 (十) 司法管辖 (十一)争议解决 十一) (十二) 特别约定 十二)
三、援外工程保险办理程序
(一)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投标企业办理保险事宜 施工内包合同签妥后经济合作局出具《 (二)施工内包合同签妥后经济合作局出具《工程 保险通知函》 保险通知函》 (三)施工企业应尽快选定保险公司并提交资料办 理投保事宜 (四)依据合同范本签订保险合同 (五)保险合同副本送经济合作局备案 (六)保险费专款专用
①政治风险 ②重大设计 变更
政府的风险 补偿责任
保险企业的 风险责任
企业的风险 责任
援外工程风 险
①合同价款调整制度 合同价款调整制度 ③工程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制度 ②预备费包干制 预备费包干制
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三)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1、政治原因 、 2、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3、经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费用发生较大 、 增减 4、上述因素中,凡保险已涵盖的,政府不再补偿 、上述因素中,凡保险已涵盖的,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的风险 (五)保险企业承担的风险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保险标的 1、项目永久工程 、 2、临时设施 、 3、施工用设备材料 、 4、施工用机械和用具 、 5、施工现场中方其它财产 、 (三)投保总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临时设施费、间接费和预 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临时设施费、 备费之和 (四)有关定义解释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谢谢!欢迎指正。 谢谢!欢迎指正。
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①政治和环境风险( 动乱没收、征用和 国内战争) ②自然灾害 ③重大设计变更(基 础资料错误)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内部试行)名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内部试行)类别概算预算及定额文号[1999]外经贸发第188号年度200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内部试行)[1999]外经贸发第18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的投资管理,统一概算编制方法,提高概算编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对外援助司(以下简称援外司)审批的概算,将作为成套项目编制投资计划和控制工程投资的依据。

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的计费范围,为工程设计中分工由中方实施部分的工程费用。

第三条成套项目工程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或扩初设计图纸)编制,其设计图纸深度要能满足计算工程量、编制设备材料清单和按本办法编制概算的要求。

第四条成套项目工程概算按市场价格作价。

其中:国产设备材料按国内市场价作价;转口物资按转口国市场价作价;当地人工、材料、机械按当地市场价作价(可免税的,按免税价作价);我国工程技术人员待遇标准,按我国政府关于援外专家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由设计总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由几个设计企业共同承担设计的,按设计企业的分工编制各自承担的部分,由总体设计企业汇总。

第六条负责编制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的人员,必须持有预算员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概算编制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正确把握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客观地反映施工组织设计、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

第二章概算组成第七条概算由概算编制说明和概算表格组成。

(一)概算编制说明:包括项目概况和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国别、协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要设备品种和数量、工作内容、主要工程量、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资金来源、编制依据、承担范围、设计总承包企业、概算编制企业、货币汇率等。

浅谈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保险制度

浅谈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保险制度

但对因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等除外责任 1 .采用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含第三者责任 ) 为基本条 规定负责赔偿 ; 价的 2 采取调价 , %, 但是对 ( 同总价 2 合 %÷调整价格 ) 部分 数量采取清单单价 ,其余部分采取调整后价格计价。变更后 的总金额为( 合同总价 2 %÷调整价格 ) 合 同单价 +f × 总数量 合同总价 2 调整价格) %÷ ×调整单价。

参考文 献 [] 1公路 工程 国 内招 标 文件 范本 . 京 : 民交 通 出版 社 , 北 人
20 . 0 3
[ 保沧 高速保定段 土 建工程施 工招标 文件 及施 工 图纸 . 2 ] 河
中交一勘 院华北 分 院 ,0 4 2 0. 对于上述第 1 种情况 即该条款 中的金额或合价指的是签 北 :
工作经历, 谈谈对援外成套项 目 保险制度的一些认识。

4 .对 敏感 性项 目, 险公 司不 得采 取 再 保 险措 施 ; 敏 保 非 感 性项 目可 由保 险公 司 自主决 定再 保 险。 5 .引 人公 估制 度 , 人原 则上 由保 险合 同双方 通过 约 公估 定 的方 式确 定 ; 敏感 性项 目的公估 人须 征得援 外 司 同意 。
订合同是的价格 , 由于不符合工程的原则 , 故笔者认为该金额 不应该为签订合同时的价格 , 而为工程实际数量与合 同单价 作者简介: 朱玉锁 (9 4 )男, 17 一 , 安徽 庐江人 , 中交二公局 ( 或工程实际成本价 ) 乘积之积。 第六工程有限公 司工程师, 研究方向: 同管理与成本造价。 合
二 、 外成 套项 目保 险制 度的特 点和 主要 内容 援
由于援外成套项 目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它与一般的国 内建设项 目保险有很多不同之处 , 接下来介绍它的特点和内

援外成套项目风险分担机制和三项保险制度(风险处)

援外成套项目风险分担机制和三项保险制度(风险处)

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
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
EPC模式实施流程
招标确定项 目管理公司 工程招标 签订EPC工程 合同 签订对外实施 合同或纪要 专业考察、 深化设计 勘察
中期检查
竣工验收 对外移交
签订立项协议
编制招标方案
配套技术服务期
可行性研究
立项
技术准备阶段
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
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
项目各方职责
0.25% 0.075% 0.1%
0.35% 0.105% 0.14%
0.39% 0.117% 0.156%
人民币6亿元以上项目的计 费基础按照人民币6亿元计 算,不再额外收费。但金额 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项目费 率另议。
浮动因子 基础费率上浮30% 基础费率上浮50%或拒绝承 保 14
浮动因素(根据投保企业以往发生事故情况,适用该投保人投 保下一个项目时适用) 发生一次保险事故 发生两次(含)以上保险事故
一、保险设计的目的
1、风险保障
2、市场准入
二、PI保险相关主体
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PC模式:项目管理企业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EPC模式: 项目管理企业 项目总承包企业 受益人——商务部(赔款第一受益人)
职业责任险(PI)
三、PI保险费率
职业责任险-适用项目管理公司
基础费率 适用模式 概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项目 项目类型一 PC模式 (原DB模式) EPC模式(不 含工程勘察) EPC模式(含 工程勘察) 项目类型二 项目类型三 概算金额超过人民币6亿元 的项目
风险类型与承担机制
风险类型
政治外交 风险 业主责任 风险
风险内容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管理规定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管理规定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的施工管理,依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可以委托有关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对成套项目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成套项目施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本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项目施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施工企业应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项目国内管理组和国外施工技术组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实施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章受托管理机构和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第四条受托管理机构依据《管理办法》、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对成套项目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 编制成套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预算。

(二) 组织成套项目的招标,择优选定施工企业并签订有关合同。

(三) 督促施工企业遵守援外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和合同。

(四) 落实成套项目实施人员管理制度。

(五) 组织贯彻GB/T19000质量体系标准和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第二方审核。

(六) 组织落实对外援助物资商检制度和保险制度。

(七) 组织研究处理成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

(八) 研究处理成套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工程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九) 组织成套项目施工质量验收。

(十) 管理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库。

第五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根据授权对成套项目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并协助受托管理机构办理有关具体事宜,主要职责包括: (一) 根据商务部指示,办理政府间有关事务;指导和协助施工企业商请受援国有关部门履行配套义务;协助有关金融机构同受援国指定机构办理项目结算。

(二) 督促施工企业遵守《管理办法》和本规定,履行项目有关协议及合同。

(三) 审核项目开工、中期验收、竣工验收申请,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建议。

(四) 定期赴施工现场,对项目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听取实施企业工作汇报;定期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管理办法》和本规定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受托管理机构。

文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文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附件: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如下简称成套项目)技术资料旳管理工作,根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措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类成套项目旳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旳成套项目技术资料是对在成套项目准备和实行过程中形成旳具有保留价值旳各类技术文献和反应项目准备和实行状况旳有关载体旳总称。

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文献、施工文献、竣工图文献、施工监理文献、验收文献。

第四条商务部建立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库,并委托有关管理机构(如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库旳管理。

商务部应对受托管理机构旳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受托管理机构应根据本规定管理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库,做好成套项目技术资料旳征集、检查、保管和研究工作,并对成套项目技术资料旳安全负责。

第六条成套项目可行性考察企业、专业考察和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施工监理(工程管理)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及有关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原则、商务部指定旳地方技术规范和原则以及本规定,归集、整顿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并及时向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库移交。

第二章项目准备阶段文献第七条应纳入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库管理旳项目准备阶段文献重要包括:(一)可行性考察汇报及附件(二)专业考察汇报及附件(三)工程勘察文献及附件(四)经审查旳初步设计文献和工程概算书(五)经审查旳施工图设计文献(含安全专篇和设计计算书)和工程调整概算书(如有)(六)与招标、投标有关旳技术资料:1.可行性考察任务议标文献、中标企业投标文献及有关答疑文献2.专业考察和勘察设计任务招(议)标文献、中标企业投标文献及有关答疑文献3.施工任务招(议)标文献、招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用施工预算书(如有)、标底文献(如有)、中标企业投标文献及有关答疑文献4.施工监理任务招(议)标文献、中标企业投标文献及有关答疑文献第八条成套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完毕招标工作后30个工作日内,将与招标、投标有关旳技术资料移交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库。

商务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商务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管理规定》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商援发[2008]533号)2009年03月26日点击数: 2059 来源:商务部撰稿人: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管理规定》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商援发[2008]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各援外成套项目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施工监理企业、设计监理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原外经贸部1999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八个规章的通知》([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以下称188号文件)。

188号文件在援外项目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在援外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总结188号文件印发以来援外成套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对188号文件和原外经贸部2000年印发的《关于印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设计监理实施管理内部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2000] 外经贸援发第300号,以下称300号文件)进行了修订。

除将188号文件附件1《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修订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已公布),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施行外,现将修订和新增的《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考察管理规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勘察设计管理规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设计监理管理规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管理规定》、《对外援外成套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概算编制管理规定》等八个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

试行中的有关具体事宜,请径与我部(对外援助司)联系。

此外,188号文件附件7《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仍继续执行、附件8《对外援助项目奖惩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商务部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考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考察活动的管理,保证考察工作质量,依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内部试行)名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内部试行)类别概算预算及定额文号[1999]外经贸发第188号年度200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内部试行)[1999]外经贸发第18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的投资管理,统一概算编制方法,提高概算编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对外援助司(以下简称援外司)审批的概算,将作为成套项目编制投资计划和控制工程投资的依据。

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的计费范围,为工程设计中分工由中方实施部分的工程费用。

第三条成套项目工程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或扩初设计图纸)编制,其设计图纸深度要能满足计算工程量、编制设备材料清单和按本办法编制概算的要求。

第四条成套项目工程概算按市场价格作价。

其中:国产设备材料按国内市场价作价;转口物资按转口国市场价作价;当地人工、材料、机械按当地市场价作价(可免税的,按免税价作价);我国工程技术人员待遇标准,按我国政府关于援外专家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由设计总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由几个设计企业共同承担设计的,按设计企业的分工编制各自承担的部分,由总体设计企业汇总。

第六条负责编制成套项目工程概算的人员,必须持有预算员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概算编制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正确把握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客观地反映施工组织设计、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

第二章概算组成第七条概算由概算编制说明和概算表格组成。

(一)概算编制说明:包括项目概况和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国别、协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要设备品种和数量、工作内容、主要工程量、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资金来源、编制依据、承担范围、设计总承包企业、概算编制企业、货币汇率等。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规定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规定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的管理,保证成套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和援助效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成套项目,是指中方在援外资金项下,通过组织或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全过程或其中部分阶段,向受援方提供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等成套设备和工程设施,并提供建成后长效质量保证和配套技术服务的援助项目;第三条成套项目采取“中方代建”或“受援方自建”的实施模式;“中方代建”是指中国政府受受援方委托负责成套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和调试运行全过程或其中部分阶段任务,以“交钥匙”形式交付受援方使用,并提供建成后长效质量保证和配套技术服务的管理模式;“受援方自建”是指受援方在中国政府援助资金和技术支持下,自行负责成套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建设全过程或其中主要阶段任务,并相应承担建成后运营、维护责任,中国政府对受援方自建项目实施外部监管的管理模式;第四条商务部负责成套项目的立项、管理和监督;援外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组织、管理和监督成套项目的实施,并接受商务部的监督;第五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协助商务部办理与成套项目实施管理有关的政府间事务,并协助项目管理机构对成套项目进行境外监管;第六条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对本行政区域内承担成套项目实施任务的企业进行属地监管;第二章中方代建项目管理模式第七条中方代建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承包责任制;项目管理机构按照对外援助项目采购办法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选定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不同的项目承包方式分别承担成套项目的工程勘察、各阶段设计、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任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八条成套项目一般采用“设计—施工”以下简称D&B方式承包方式,即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承担成套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以下合并简称勘察设计和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施工详图设计和工程建设总承包任务;第九条成套项目同时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可以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以下简称EPC方式承包方式,即项目管理企业承担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勘察设计、施工详图设计和工程建设总承包任务:一拟建项目技术指标明确,对交付成果和项目实施结果可以进行准确的技术描述;二可以依据公布的技术标准或规程组织验收;三项目进度计划可控,具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预测;四投资限额明确,可依据经验数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估算;五成本风险可控,实施企业可合理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期风险;成套项目EPC方式主要适用于生产型项目、技术简单的基础设施项目或无需复杂设计的设备安装项目;第十条承担成套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应对勘察设计及施工详图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及项目投资控制负责;承担成套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任务的企业应对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以及工程建成后的长效质量保证和配套技术服务负责;承担成套项目管理任务的企业应对成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详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协调、控制和管理,并对涉及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及投资控制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章中方代建项目采购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在选定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时应一并选定成套项目设计方案或管理方案,必要时也可在设计方案确定后再择优选定成套项目管理企业;中标的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以商务部为受益人且覆盖其承包责任范围的职业责任保险,并承担保费;第十二条采用D&B承包方式的,项目管理机构依据成套项目管理企业编制的深化设计文件组织采购;采用EPC承包方式的,项目管理机构依据项目管理企业编制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方案组织采购;招标方案至少包括:工程技术方案包括功能性、数量性指标以及配套的设计标准、质量等级、性能指标和实现方法、验收技术标准或规程、项目进度要求、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规范、工程量估算、投资限额以及工程建设阶段可能会出现的特殊风险因素;中标的成套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以商务部为受益人且覆盖其承包责任范围的职业责任保险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险,并承担保费;第十三条在选定成套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时,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当配合项目管理机构制定资格审查和招标采购方案并提供配套设计文件、对招标采购方案或配套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复核和澄清、组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的承诺性答疑并就确定中标条件提出咨询意见;第十四条成套项目所需主项技术资质为两项以上的,可由符合所有主项技术资质的企业单独投标,也可由投标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成套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示并规定组成联合体的条件;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第十五条项目管理机构代表商务部向选定中标企业下达成套项目实施任务通知函;成套项目实施任务通知函是企业办理成套项目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出入境、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机具以及生活物资检验通关的依据;第十六条中标企业不得将承包责任范围内的任务转包;中标企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或主体性工程分包;中标企业将本单位技术资质不能覆盖的非关键性工作或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分包内容、分包单位和分包金额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方式一旦确定,不得变更;中标企业应按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分包方式签订分包合同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新增分包单位的,应按变更合同程序办理;中标企业应与派赴成套项目的中方工程技术人员直接签订劳务合同,不得进行劳务分包;鼓励中标企业将适合受援国当地实施的非主体性工程内容进行当地分包实施或雇佣受援方劳务承担,分包事项及分包合同应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第四章中方代建项目管理第十七条商务部负责审批中方代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建议书,并办理立项;立项后,项目管理机构在政府间立项协议以及商务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建议书范围内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第十八条中方代建项目的设计一般分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三个设计阶段,以及专业考察和工程勘察两个设计准备阶段;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应当事先配备专门团队,制定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备案;设计工作应遵循规范适用、整体规划、功能优先、投资匹配、技术创新、绿色环保、便利维护和持续发展的原则;第十九条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根据立项建议书的要求负责编制和完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的依据、规范标准及深度要求由项目管理机构在合同中规定;方案设计文件经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内审或审查确认后,应及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条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负责组织专业考察,有义务在专业考察过程中及时研究汇总受援方意见、研提相关工作建议,配合项目管理机构开展方案设计对外商谈,并自觉接受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应在考察结束后编报专业考察报告;对外需提交的专业考察阶段成果文件由项目管理机构规定;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应与受援方确认成套项目方案设计,并与受援方签订成套项目对外实施合同或纪要;由于受援方原因不能在专业考察阶段签订对外实施合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可先与受援方签订勘察设计纪要,约定设计方案及勘察设计过程的权利义务关系,后与受援方签订对外实施合同或纪要;第二十二条承担成套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负责建设场址的工程勘察,并在启动成套项目后续设计前及时将工程勘察报告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三条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负责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必须符合方案设计的规定,满足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工程总承包招标或据以确定施工阶段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要求,依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在项目管理机构与责任企业订立的合同中规定;第二十四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重点对深化设计的立项意图符合性、标准适用性、内容完整性、设计深度以及有无指定或变相指定产品等方面进行内审或审查,并将最终审定的深化设计文件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对外实施合同对受援方审查深化设计有规定的,成套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将经内审或审查批准的深化设计文件提交受援方审查,完成必需的对外审查确认手续;第二十五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据深化设计文件负责项目施工详图设计;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编制,报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审批后据以直接指导施工;第二十六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成立项目现场管理组,对项目进行现场管理;成套项目管理企业现场管理组的人员组派由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相关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备案;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成立国内后勤组和施工技术组分别负责对项目的国内支持服务和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国内后勤组、施工技术组组长及主要人员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提交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审批,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备案;有关人员组成和资格条件由项目管理机构具体规定;第二十七条在成套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会同工程总承包企业组织施工前技术交底会,澄清技术问题、对接管理程序并部署施工准备;技术交底会由有关项目管理和技术负责人员参加,项目管理机构派人监督;技术交底会的会议纪要应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八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根据施工前技术交底会共识,在中标条件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后勤保障、采购供应和质量、进度、安全保证等专项计划,报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审批;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根据施工前技术交底共识以及工程总承包企业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专项计划,编制完善项目管理计划,连同最终批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专项计划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九条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组织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并接受成套项目管理企业的监督;从中国关税境内采购发运设备、材料的品质检验、口岸验放按照对外援助物资检验和验放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条成套项目管理公司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共同做好施工前现场准备工作;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完成与受援方的施工现场移交、临时设施建设和工程用市政条件联接,清除建设范围内的障碍物;组织首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械和设备材料抵达施工现场;成套项目管理公司应做好配合工作,并监督检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第三十一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促请受援方履行政府协议和对外实施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协助受援方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受援方派遣工地代表的,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与受援方商定工地代表的职责,建立现场工作机制;第三十二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提交的开工申请,确认所有施工前准备工作完成、开工所需人员、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入场,满足开工条件后书面下达开工令并书面通知受援方,同时报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备案;开工令是正式起算成套项目合同工期的依据;第三十三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机具进行监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和施工机械、机具应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报成套项目管理企业签认,并提供品质符合设计要求的证明;已经签认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和施工机械、机具因合理理由需退场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报成套项目管理公司审核批准;所有设备材料和构配件应在使用前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按规定的试验规程或标准进行检测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其中,涉及主体或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材料必须在成套项目管理公司现场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十四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进行监管;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将进入或退出现场的人员名单报成套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作业人员应符合有关执业资格要求,并持证上岗;劳务人员应当有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和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岗位教育和培训制度,督促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维护其人身财产安全、生活保障、人格尊严、宗教信仰等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处理劳务纠纷;第三十五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对成套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并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共同承担成套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责任;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保证计划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审批施工详图设计并监督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图施工;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监督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工序管理、日常质量检查、贯彻GB/T19000质量体系标准和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分包管理;成套项目管理企业为履行过程监督管理职责,可以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出书面指令和通知,紧急情况下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于成套项目管理公司作出的有效指令和通知,工程总承包企业应予执行,由此可能产生的争议和损失责任由双方事后另行通过项目管理机构建立的成套项目争议处理机制核实解决;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向项目管理机构报送工作简报;遇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和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突发事件及时专题报告;第三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已经有效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保证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存在错误或按原定技术路径不能达成技术目标的,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进行技术洽商与变更;对于超出成套项目管理合同授权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技术洽商事项,由成套项目管理公司在说明理由、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出具审核意见,报项目管理机构处理;第三十七条工程总承包企业有责任在成套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受援方指派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岗位培训,保证受援方在项目建成后基本具备操作、维护和管理的能力;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培训职责进行监督指导;第三十八条施工过程中,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负责代表项目管理机构与受援方沟通对外实施合同的执行事宜,并在项目管理机构指导下协调处理;如遇对外实施合同的实质性变更或争议等重大问题,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应对方案,报项目管理机构审定后对外开展交涉和磋商;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开展对外协调、交涉、磋商的一切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妥善保存;工程总承包企业应配合成套项目管理企业与受援方对外开展协调、交涉和磋商,并服从成套项目管理企业的内部协调;第三十九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会同工程总承包企业提前一个月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中期检查申请并附自检中期报告;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成套项目中期检查并出具中期检查报告;合格的中期检查报告是确认成套项目阶段性实现合同约定目标并准予进入后续施工的依据;在不影响中期检查的情况下,经成套项目管理公司批准,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提前适度进行后续施工;第四十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应会同工程总承包企业提前一个月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附自检总结报告;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成套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是确认成套项目全面实现合同约定目标并准予办理对外技术验收和移交手续的依据;第四十一条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以经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批准的施工详图为基础,编制成套项目竣工图;竣工图应当随施工过程及时编制,不得在工程竣工后补编,并经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审核后由项目管理组长签字确认;竣工图纳入项目管理机构的竣工验收范围;第四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编制成套项目维护使用指导手册,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对编制工作进行监督审核;维护指导手册应当纳入项目管理机构的竣工验收范围;第四十三条成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机构应要求成套项目管理企业依据对外实施合同的约定与受援方共同组织成套项目的对外技术验收,在双方确认完成对外实施合同约定的成套项目建设内容后签订对外技术验收纪要;对外技术验收后,项目管理机构代表商务部通过外交渠道与受援方办理政府间移交手续;成套项目竣工图和维护使用指导手册应作为政府间移交手续的附件;第四十四条除受援方自行负责已建成成套项目的运营管理外,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已建成移交的成套项目提供长效技术支持;对于受援方需要中方在成套项目建成后继续提供必要援助合作支持的,商务部可在立项阶段与受援方商定援助合作安排,在立项协议和对外实施合同中规定,由项目管理机构一并纳入工程总承包范围组织实施;对于超出援助合作以外的长效技术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在成套项目竣工移交前与受援方就合作内容、服务期限、实施方案和费用承担通过商业合同予以规定;第五章中方代建项目质量管理第四十五条成套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和合同约定承担成套项目的质量责任,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质量责任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承担成套项目工程勘察的企业应承担以下质量责任:一在依法取得的技术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勘察,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结合受援方相关特殊技术要求实施工程勘察,对工程勘察成果的质量负责;三在充分做好勘察、测量、现场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等技术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四保证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全面、真实、准确,满足设计、施工和岩土治理的需要,并经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签字确认;第四十七条商务部制定并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主要设备材料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根据市场声誉、供货保证、境外服务能力等要素明确对外提供成套项目主要设备材料的政策导向和推荐原则;指导目录用于指导成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等工作;第四十八条承担成套项目设计任务的责任企业应承担以下质量责任:一在依法取得的技术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设计,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二严格按照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和本办法规定的设计原则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由注册执业人员签字确认,对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三在政府间立项协议规定和商务部批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建议书范围内进行分阶段设计,确保分阶段设计文件符合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文件深度达到规定要求;四保证设计文件完整、准确,不存在未设计内容或以规范、图册代替设计的内容;五设计文件选用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或受援国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通过设计指定或变相指定产品或供应商;第四十九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承担以下质量责任:一在依法取得的技术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成套项目施工任务,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二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详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合同约定的施工技术标准,并结合受援方特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报成套项目管理企业研究解决;三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贯彻GB/T19000质量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贯彻标准的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四按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采购供应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构配件和施工机械、机具并保证其质量,依法办理援外物资检验和通关验放手续;五建立、健全施工过程的检测试验制度,根据设计确定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设备、材料、构配件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六严格施工过程的工序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及时予以返修;。

国际援助项目管理与合作制度

国际援助项目管理与合作制度

国际援助项目管理与合作制度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是促进全球发展、减少贫困、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援助项目的高效、透明和可持续性,国际社会逐渐建立了一套管理与合作制度。

本文将就国际援助项目的管理和合作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是国际援助项目实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保了项目在各个方面的规范运作。

下面将从项目计划、执行、监督和评估四个方面来介绍项目管理制度。

1. 项目计划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起点,它包括确定项目目标、制定项目计划、分配资源和制定项目预算等内容。

一个合理的项目计划能够为项目后续的执行奠定基础,并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可持续性。

2.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是指根据项目计划,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目标,进行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过程。

在项目执行中,必须严格按照国际援助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援助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实施进度的及时可控。

3. 项目监督项目监督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建立监测机制和评估体系,对项目的进展、成果和影响进行跟踪和评估。

监督可以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效果。

4. 项目评估项目评估是对已完成项目进行评价和总结的过程,包括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管理的效果、项目推动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能够为今后的援助项目提供经验和借鉴,提高援助机构的决策和管理水平。

二、合作制度合作制度是国际援助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它通过促进各方的协作和沟通,实现资源的共享和风险的分担。

下面将从项目伙伴关系、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三个方面来介绍合作制度。

1. 项目伙伴关系项目伙伴关系是国际援助项目中的核心内容,它包括国际援助机构之间的合作、各国政府的参与以及接受援助国内各利益相关方的协作。

通过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和政策的协调,提高援助项目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2. 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合作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的共享和知识的传递。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工程保险制度(修改稿)0709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工程保险制度(修改稿)0709

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①政治和环境风险( 动乱没收、征用和 国内战争) ②自然灾害 ③重大设计变更(基 础资料错误)
①意外事故 ②环境风险(罢工和民 众骚乱) ③施工风险(工艺不善 和原材料缺陷) ④停工和部分停工 ⑤第三者责任 ①过失责任 ②价格风险 ③零星工程 ④报价漏项 ⑤一般设计 变更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保险标的பைடு நூலகம்1、项目永久工程 、 2、临时设施 、 3、施工用设备材料 、 4、施工用机械和用具 、 5、施工现场中方其它财产 、 (三)投保总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临时设施费、间接费和预 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临时设施费、 备费之和 (四)有关定义解释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六)保险费率 (七)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 (八)赔偿限额 (九)付费安排 (十)保险期限 (十一)司法管辖 十一) (十二)特别约定 十二)
三、援外工程保险办理程序
(一)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投标企业办理保险事宜 施工内包合同签妥后援外司出具《 (二)施工内包合同签妥后援外司出具《工程保险 通知函》 通知函》 保险公司向其分公司和施工企业下达通知, (三)保险公司向其分公司和施工企业下达通知, 施工企业应尽快提交资料办理投保 (四)依据合同范本签订保险合同 (五)保险合同副本转援外司备案 (六)保险费专款专用
①政治风险 ②重大设计 变更
政府的风险 补偿责任
保险企业的 风险责任
企业的风险 责任
援外工程风 险
①合同价款调整制度 合同价款调整制度 ③工程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制度 ②预备费包干制 预备费包干制
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三)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1、政治原因 、 2、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3、经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费用发生较大 、 增减 4、上述因素中,凡保险已涵盖的,政府不再补偿 、上述因素中,凡保险已涵盖的,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的风险 (五)保险企业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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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援外工程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
1、投保不及时,拖欠保费 、投保不及时, 2、普遍缺乏合理的防险措施 、 3、报险迟误 、 4、索赔资料的提交不及时或不全 、 5、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不到位 、 6、协调力度不够,部分案件长时间拖延 、协调力度不够,
五、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加强对投保企业工程保险知识和保险业务的专 项培训 (二)规范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行为,推动保险公 规范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行为, 司做好重大工程的保险预勘工作, 司做好重大工程的保险预勘工作,提高保险公司的 服务质量 由政府指定保险公司改为政府主导, (三)由政府指定保险公司改为政府主导,由企业自 主选择保险公司, 主选择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效率 引入保险经纪公司, (四)引入保险经纪公司,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需要 经纪公司提供服务 (五)以保险公司为主研究建立合理的防险的技术规 范 完善援外项目风险管理机制, (六)完善援外项目风险管理机制,研究推行援外人 员强制保险制度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保险标的 1、项目永久工程 、 2、临时设施 、 3、施工用设备材料 、 4、施工用机械和用具 、 5、施工现场中方其它财产 、 (三)投保总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临时设施费、间接费和预 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临时设施费、 备费之和 (四)有关定义解释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保险责任 五 ——风险范围、除外责任和损失界定 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 1、基本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基本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扩展险 、 (1)战争、罢工、动乱和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战争、罢工、 (2)设计和施工风险扩展条款 ) (3)停工和部分停工扩展条款 ) 3、优惠扩展险(有限质量责任期扩展条款) 、优惠扩展险(有限质量责任期扩展条款)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六)保险费率 (七)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 (八)赔偿限额 (九)付费安排 (十)保险期限 (十一)司法管辖 十一) (十二)特别约定 十二)
三、援外工程保险办理程序
(一)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投标企业办理保险事宜 施工内包合同签妥后援外司出具《 (二)施工内包合同签妥后援外司出具《工程保险 通知函》 通知函》 保险公司向其分公司和施工企业下达通知, (三)保险公司向其分公司和施工企业下达通知, 施工企业应尽快提交资料办理投保 (四)依据合同范本签订保险合同 (五)保险合同副本转援外司备案 (六)保险费专款专用
①政治风险 ②重大设计 变更
政府的风险 补偿责任
保险企业的 风险责任
企业的风险 责任
援外工程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险
①合同价款调整制度 合同价款调整制度 ③工程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制度 ②预备费包干制 预备费包干制
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三)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1、政治原因 、 2、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 3、经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费用发生较大 、 增减 4、上述因素中,凡保险已涵盖的,政府不再补偿 、上述因素中,凡保险已涵盖的, 关于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的风险 (五)保险企业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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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①政治和环境风险( 动乱没收、征用和 国内战争) ②自然灾害 ③重大设计变更(基 础资料错误)
①意外事故 ②环境风险(罢工和民 众骚乱) ③施工风险(工艺不善 和原材料缺陷) ④停工和部分停工 ⑤第三者责任 ①过失责任 ②价格风险 ③零星工程 ④报价漏项 ⑤一般设计 变更
二、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原则和特点 一 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原则和特点 1、针对援外工程特点确定保险责任范围 、 ——(“一个基本险”+“三个扩展险”) 三个扩展险” ( 一个基本险” 三个扩展险 2、采取一揽子固定费率制 、 3、承保企业的确定 、 4、敏感项目和非敏感项目 、 5、引入公估制度 、 6、人保对理赔处理负担最终责任 、 7、保密要求 、
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3、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 1)1997年10月原外经贸部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 年 月原外经贸部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 司率先签署《 司率先签署《关于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提供工程 保险的谅解备忘录》 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 保险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 2)2000年引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与承担援外 年引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与承担援外 工程保险 3)现延用 现延用2005年我与人保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年我与人保签署的《 现延用 年我与人保签署的 谅解备忘录》 条款 4)拟引入竞争机制,目前我正与多家保险公司谈 拟引入竞争机制, 拟引入竞争机制 判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 工程保险制度
商务部对外援助司法规处
一、援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
(一)建立工程保险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1、合理分散风险 、 2、以理赔代补款,推进廉政建设 、以理赔代补款, 3、促使施工企业建立风险意识 、 4、与施工内包合同价款调整机制相互补充 、 (二)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 1、政府主导的工程风险承担体制(1993年以前) 、政府主导的工程风险承担体制( 年以前) 年以前 2、工程保险试点阶段(1993——1997) 、工程保险试点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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