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武水[2015]101号)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王怀清 颜二茧 让余敏 周 俊
彭佳蕊 徐 娜 陈 耿
叶艳平 甄 斌
孟翎冬 彭 钟
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与定义..................................................................................................................................... 2 2.1 一般术语与定义..................................................................................................................2 2.2 海绵设施术语与定义..........................................................................................................3 3 基本规定......................................................................................................................................... 6 4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都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摸索背景与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与水资源紧缺并存旳矛盾。
近年来,我国多种都市遭遇了特大暴雨旳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与此同步,又有诸多都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
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到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起洪涝与缺水并存”旳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运用旳理论,如可持续都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都市等。
海绵都市,顾名思义是指都市可以像海绵同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旳“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旳水“释放”并加以运用。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都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如下简称《指南》),对海绵都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旳总体技术措施框架。
笔者以此为指引,进一步对控规层面旳海绵都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旳具体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都市控规技术导则旳重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性不变”这一核心目旳旳重要基础。
这是由于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都市旳目旳和现实之间存在“规定消化但又消化不了”旳困境。
所谓“规定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旳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旳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旳雨水外排率仅为10%~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90%旳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本来旳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旳能力削弱。
在我国,都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少,虽然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旳技术原则(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余15%旳雨水“无法消化”①。
海绵城市分析
4.路面雨水海绵城市设计为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本工程绿化带采用下凹式绿地,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
按照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导则表4.2.7要求,道路红线宽B=20m的未批未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上浮5%;根据表8.2.3武昌地区年径流总量一览表可知,本工程属于汤逊湖水系的直排区,建筑小区与道路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
故本工程道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设计降雨量为29.2mm)。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蓄水量计算:ψ综=(ψ绿地·F绿地+ψ透水路面·F透水路面+ψ沥青路面·F沥青路面)/(F绿地+F透水路面+ F沥青路面)=(0.15×1414+0.45×3547+0.9×6230)/(1414+3547+6230)=0.663V蓄=10×0.663×29.2×11191/10000=216.6m3。
绿化带有效蓄水深度取0.16m,蓄水量为226.24m3>216..6m3,满足蓄水量要求。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综合指标评价一览表路面雨水通过开口路缘石进入沉砂池然后排入下凹式绿地,路缘石开口间距按20~50m设置。
绿化带内雨水通过溢流式雨水口排入雨水干管中,溢流式雨水口按20m~50m间距设置。
溢流式雨水口井篦比路面底0.05m(H-0.05m,设H为车行道路面高程),绿化带顶高程为H-0.21m,底高程为H-1.1m(其中种植土深0.6m)。
路面雨水连接管管径为d300mm,覆土按不小于0.7m控制,纵坡均不小于0.003,接入检查井雨水口的雨水连接管纵坡均不小于0.01。
绿化带内采用溢流式单箅雨水口。
本工程在道路交叉口和公交站台等区域无法将径流雨水引入绿化带海面设施,路面雨水口在机动车道采用偏沟式双箅雨水口收集路面雨水,雨水口井圈、箅子采用球墨铸铁材料,井圈与箅子应配套加工安装使用。
基于低影响开发的海绵城市规划——以武汉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为例
基于低影响开发的海绵城市规划 ——以武汉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为例发布时间:2021-08-27T15:08:31.310Z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4月10期作者:李珩1 李彦龙2 [导读] 本文以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海绵城市规划为例,李珩1 李彦龙21.武汉二零四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摘要:本文以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海绵城市规划为例,探讨了城市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思路,基于商务区规划定位与现状特征,确定海绵城市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进而选择合适的海绵设施构建海绵体系,并通过模型模拟,不断优化低影响开发系统。
关键词:商务区、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面临巨大的环境与资源压力,城市雨洪管理面临严峻考验,对此,人们往往归咎于地下排水系统的落后,但深究其原因是由于建筑、道路、桥梁的大规模建设,硬质化的地面改变了原有地表径流量,极大的增加了地下管网的负担[1]。
2014年我国提出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希望“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再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
一、低影响开发的概念为了积极处理雨洪灾害与雨水资源利用问题,同时最小程度的改变城市环境,美国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低影响开发模式,利用分散的雨水管理措施,在社区或街道等径流开始的地方,对不透水面产生的径流进行收集和传输,从而控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问题[3]。
低影响开发模式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1、以源头控制为基础,2、以减小地表径流和优化雨水水质为主要目的,3、以维持场地开发前后的水文环境为控制目标,4、以新地块开发与原有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为重点,倡导土地开发与规划的协同推进[4]。
二、商务区为什么要做海绵城市武汉滨江国际商务区定位为国际企业总部型商务区集聚区,位于长江二桥和二七长江大桥之间,总用地面积约2.9平方公里。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最新版)目录1.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简介2.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和原则3.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4.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和影响正文【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简介】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是一份全面的、长期的城市设计规划,旨在指导武汉市的城市设计和建设。
该导则是由武汉市政府制定,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以期为武汉市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和原则】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使武汉市成为具有国际化水准、中国特色、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为此,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需求,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2.强化城市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打造城市品牌。
3.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协调发展。
4.强化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
2.城市交通系统: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的城市交通系统,提高城市交通的便捷性和效率。
3.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运行的安全、稳定、高效。
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绿色化和生态化水平。
5.城市文化建设: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繁荣城市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和影响】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将对武汉市的城市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提高武汉市的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武汉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海绵城部分技术管理规定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海绵城市部分)技术管理规定(试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5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武汉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的规划审批落实与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及相尖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市域范围内一般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及排水走廊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其它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暂不纳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规划条件核实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武汉市有尖管理规章、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开展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规划条件核实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构)筑物屋面绿化施工完毕;2.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完成,硬化路面施工完毕,透水铺装已完成;3.园林绿化、水系设施施工完毕;4.蓄水设施施工完毕;5.排水管网施工完毕;6.其它海绵设施均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文件要求完成;7.规划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建筑外部施工设备等均按要求拆除完毕。
第五条测绘单位在接受工程委托时,应告知委托方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及电子版)作为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的主要参考图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2.建设工程红线定位册;3.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4.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技术文件(三图两表);5.路面铺装设计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覆土厚度、透水层厚度图表;6.其他规划条件核实资料。
第二章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要素核实测量技术规定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范围应包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定的用地范围。
实际测量范围宜包括建设区外第一栋建(构)筑物,或市政道路,或建设区外不小于30 m的范围。
第七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要素测量內容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测量和海绵城市要素测量。
海绵城市设计方法导则
海绵城市设计导则v0.1创新研究院杨石泉2019.10实施海绵城市的价值1、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响应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赋予城市对雨水的生态化应对措施,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
2、赋予景观更完善的功能“没有功能的景观就是在耍流氓!”,实施多功能的景观建设具有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营造更加宜居的社区环境科学设置的海绵措施有利于改善环境水质,有利于减少洪涝灾害,有利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4、实现城市雨水的精细化管理中国质造的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理念就是生产力精细化,精细化管理雨水,将变废为宝。
海绵城市设计导则的作用1、快速实施海绵城市设计分专业述说海绵城市设计的关键要点,精简扼要,配合图片说明,帮助设计师快速掌握海绵设计中需要注意的点,少走弯路。
2、掌握海绵设计基本方法海绵设计主要是针对雨水汇流路径的管理,计算并控制其汇流过程的水质、水量和去向。
所以主要是给排水专业的内容,针对其设计内容引进鸿业海绵设计软件,结合海绵设计模板,有针对性地开展设计工作,实现快速、准确设计。
3、降低项目沟通成本、提升设计工作效率统一项目各关系方对海绵设计原则的认识,在共识基础上开展设计,减少过程沟通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海绵城市的实施1、给排水1.1 汇水分区1.2下垫面层1.3海绵设施1.4管线设计1.5结果输出2、景观2.1下垫面2.2高程2.3海绵设施3、绿化3.1高程3.2植物设计宜忌·根据工程需求划分汇水分区住宅小区、公建社区等,宜利用建筑分开片区划分,适当合并分区,避免因分区过于细碎而影响景观整体效果。
·盲目直接使用软件提供的分区信息软件直接生成的分区因为只参考某一标高值,撇除现场与图纸的差异影响,仍然存在与项目需求的差异,故在软件生成分区后,应在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区分或合并,重新描线,以达到项目需求。
·分区过密或过疏分区过密会导致计算量及工作量过大,且容易对园建、植物专业设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过疏则导致计算不准确,设计质量下降。
国家海绵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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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海绵城市绿地系统的内涵 2.1 海绵城市与城市绿地的关系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 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并适时将蓄存的水 “释放”并加以利用,即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现代雨洪管理手段, 实现良性水文循环,控制径流污染、排水防涝、资源利用、景观提升、改善生态 环境等综合目标。 城市绿地是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目标的重 要“海绵体”。城市绿地系统必须与海绵城市雨水系统统筹规划设计、建设,这 既是对多专业的挑战,也是跨专业之间必须突破的壁垒。 真正体现海绵功能的低影响开发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主要落实在绿地空间, 代表性的设施有生物滞留、 生态沟渠、 雨水湿地、 多功能调蓄雨水设施、 雨水塘、 滨河缓冲带和泛洪区等等。 一部分源头、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需要在开发地块 内绿地空间落实。 另一部分侧重于末端控制的大型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也必须结 合滨河绿地、 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公园绿地甚至防护绿地等市政或城市尺度的各 类绿地落实。另外,即便是雨水调蓄池、调蓄隧道等大型灰色基础设施,往往也 与城市绿地的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的开发利用相关联(详见图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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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1 海绵城市雨水设施与城市绿地的关系示意图
2.2 海绵城市绿地系统的雨水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控制目标
附 2 典型案例................................................................................................................................ 34 案例 A:嘉兴市某居住区生态化雨水景观综合设计案例 ................................................. 34 案例 B:嘉兴某滨河绿道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案例 ......................................................... 37 案例 C: 北京某停车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案例 .............................................................. 39 附 3 陆生植物列表........................................................................................................................ 43 附 4 水生植物列表........................................................................................................................ 56
海绵城市规范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海绵城市部分)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中有关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部分的内容,提高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海绵城市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下列工程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应当遵守本规定。
1.地下管线类建设工程。
2.危房应急改造类建设工程。
3.在既有建设用地上单纯增加电梯及立体停车库等民生设施的建设工程。
4.在二类和三类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建设工程。
5.在既有建设用地上单纯进行海绵化改造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应坚持绿色优先、灰绿结合、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系统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在编制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时,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采用不同的编制模式。
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化建设工程应采用一般建设工程的编制模式,城市道路和排水走廊建设工程应采用城市道路和排水走廊的编制模式。
第五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建设工程第六条一般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应包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和总平面图中的海绵城市专项指标。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应包含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下垫面分类布局图、海绵设施分布总图、场地竖向及径流路径设计图、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
总平面图中的海绵城市专项指标应包含软化屋面面积、可渗透硬化地面面积、蓄水设施总容积。
第七条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编制应按照图1顺序开展。
图1 一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海绵城市部分)编制流程示意图第八条海绵城市目标取值应符合以下规定,并按照附录3-1的规定格式填写目标取值计算表。
(一)强制性指标的取值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取值(1)建筑与小区建设工程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以所在排水分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管控基准值为基础(详见附录2-1,不在附录2-1范围内的建筑与小区建设工程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70%取值),并结合项目用地性质和建设特点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幅度按表1执行。
海绵城市定义、政策及技术介绍
海绵城市定义、政策及技术介绍一、海绵城市定义顾名思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海绵城市”遵循“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三大功能。
“海绵城市”的本质是改变传统城市建设理念。
传统城市习惯于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城市建设模式,结果造成严重的城市病和生态危机;“海绵城市”则是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低影响发展模式。
在城市排水上,传统城市建设模式是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建设理念,而“海绵城市”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建设理念,追求城市人水和谐。
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政策2014年10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规划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提供了我国部分实践案例。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发布,明确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分档确定。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明确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2015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CECS XXX:201X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Guideline for the Compilation of SystematicSolution of Sponge City(征求意见稿)201X-XX-XX 发布201X-XX-XX 实施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海绵城市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标准规范所(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或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北矿金融大厦805,邮编100044)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源华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马洪涛吕永鹏王家卓吴连丰郭迎新邓婧许可张春洋李运杰周丹吕梅赵晨辰梁雨雯黄黛诗曾坚王宁刘世龙莫祖澜张格刘鹏飞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编制要求 (4)3.1 编制原则 (4)3.2 编制目的 (5)3.3 编制期限 (7)3.4 编制范围 (7)3.5 其他要求 (8)4 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 (9)4.1 一般规定 (9)4.2 现状及本底条件分析 (9)4.3 排水分区划分与模型构建 (14)4.4 现状问题分析 (19)4.5 目标和指标确定 (22)4.6 方案制定 (25)4.7 保障体系 (35)4.8 与规划设计的承接与传导 (37)5 编制成果 (39)本导则用词说明 (43)引用标准名录 (4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 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
第五条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可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也可单独编制。
第六条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第七条 承担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及以上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组织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市政、园林、水务等部门负责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收集相关规划资料,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土壤等基础资料和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
第十条 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有关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作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批材料的附件。
第十一条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
武汉市住宅小区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
常德市海绵设施运行维护手册(试行)2018年5月21日发布 2018年6月1日实施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言本手册旨在促进常德市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规范化,实现常德市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精细化指导。
本手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研究成果,结合常德市气象、水文、地形、地质等本地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
本手册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共分9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常见海绵设施4.一般规定5.海绵设施日常巡检及维护6.公共水域环境维护7.海绵设施监测及管控平台维护8.应急处置9.附录本手册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常德市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经验,后期逐步对本手册进行完善。
本手册由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与解释。
各单位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写人员:伍和平陈红文马泽民吕志慧李星郑孝云武正华审核人员:黄金陵吕正跃辛长明李四春本手册于2018年5月21日首次发布,2018年6月1日实施。
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2.1 海绵城市 (2)2.2 低影响开发 (2)2.3 绿色设施 (3)2.4 灰色设施 (3)2.5 雨水调蓄 (3)2.6 雨水储存 (3)2.7 雨水调节 (3)2.8 雨水渗透 (4)2.9 雨水滞蓄 (4)2.10 面源污染 (4)2.1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4)2.12 设计降雨量 (4)3 一般规定 (4)3.9.1 海绵设备设施管理 (6)3.9.2 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管理 (6)3.9.3 海绵设施日常巡检管理 (6)3.9.4 海绵设施维修管理 (7)4 常见海绵设施 (8)4.1 技术类型 (8)4.2 单项设施 (8)4.3 单项设施功能比较 (9)低影响开发设施比选一览表 (9)5 海绵设施日常巡检及维护 (11)5.1 透水铺装 (11)透水铺装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12)5.2 绿色屋顶 (13)绿色屋顶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14)5.3 下沉式绿地 (15)下沉式绿地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16)5.4 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 (17)生物滞留设施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19)5.5 渗井 (19)渗井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21)5.6 湿塘、雨水湿地 (22)湿塘、雨水湿地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25)5.7 蓄水池 (26)蓄水池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30)5.8 雨水罐 (31)雨水罐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32)5.9 调节塘 (32)5.10 调节池 (33)调节池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34)5.11 植草沟 (35)植草沟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36)5.12 渗管、渗渠 (37)渗管、渗渠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38)5.13 植被缓冲带 (38)植被缓冲带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39)5.14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40)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41)5.15 人工土壤渗滤 (42)人工土壤渗滤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44)5.16 生态滤池 (45)生态滤池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 (46)6 公共水域环境维护 (48)6.1 维护体系 (48)6.1.1 人员的配备 (48)6.1.2 制度保障措施 (49)6.2 水环境工程运营维护管理要点 (49)6.2.1 严格控制外源污染 (49)6.2.2 做好水生生物种群结构与生物量的调控 (50)6.3 应急处理系统建立 (52)6.4 水生动植物维护频次 (52)水环境巡查频次及维护频率周期表(挺水植物).. 52 7 海绵设施监测及管控平台维护 (56)7.1 目标与任务 (56)7.2 工作内容 (56)7.3 日常巡视 (56)7.4 定期维护 (57)7.5 应急处理 (57)7.6 年度检修 (57)7.7 基本要求 (58)7.8 运行维护细则 (60)8 应急处置 (61)9 附录 (62)9.1 海绵项目登记表 (63)9.2 海绵项目设施巡检单 (64)9.3 海绵设施维护记录表 (66)9.4 相关规范及文件 (66)9.4.1 相关规范 (66)9.4.2 相关文件 (67)1总则1.1 为完善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实现常德市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指导,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相关规范和规定制定本手册。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发布日期:2016-03-19住建部18日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 按程序报批。
规定指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需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并进行分解;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
以下为通知全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委(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
《规定》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城乡规划司与城市建设司。
联系人:城乡规划司王武科与朝东电话:010-********,58933414(传真)城市建设司徐慧纬牛璋彬电话:010-********(兼传真)附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16年3月11日附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规定。
武汉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海绵城部分技术管理规定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海绵城市部分)技术管理规定(试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5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武汉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的规划审批落实与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市域范围内一般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及排水走廊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其它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暂不纳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规划条件核实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武汉市有关管理规章、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开展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规划条件核实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构)筑物屋面绿化施工完毕;2.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完成,硬化路面施工完毕,透水铺装已完成;3.园林绿化、水系设施施工完毕;4.蓄水设施施工完毕;5.排水管网施工完毕;6.其它海绵设施均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文件要求完成;7.规划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建筑外部施工设备等均按要求拆除完毕。
第五条测绘单位在接受工程委托时,应告知委托方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及电子版)作为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部分)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的主要参考图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2.建设工程红线定位册;3.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4.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技术文件(三图两表);5.路面铺装设计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覆土厚度、透水层厚度图表;6.其他规划条件核实资料。
第二章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要素核实测量技术规定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范围应包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定的用地范围。
实际测量范围宜包括建设区外第一栋建(构)筑物,或市政道路,或建设区外不小于30 m的范围。
第七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要素测量内容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测量和海绵城市要素测量。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摘要:一、引言1.背景介绍2.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的重要性二、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概述1.目标与原则2.主要内容三、城市设计策略1.空间布局2.生态环境保护3.历史文化传承4.民生改善四、城市设计重点领域1.交通与基础设施2.公共服务设施3.居住与社区建设4.产业发展与创新五、实施与监管1.政策保障2.技术支持3.监督管理六、展望与建议1.未来发展前景2.针对城市设计导则的建议正文:一、引言随着武汉市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与设计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构建和谐、宜居、智慧的城市,武汉市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城市设计导则。
本文将围绕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展开讨论,分析其重要性以及实际应用。
二、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概述1.目标与原则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旨在创造以人为本、生态友好、具有特色的城市空间。
导则遵循以下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人文关怀原则:强调民生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特色创新原则:挖掘武汉历史文化底蕴,打造城市特色。
2.主要内容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结构,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
(2)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3)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武汉特色文化。
(4)民生改善:关注民生需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三、城市设计策略1.空间布局: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城市空间结构,实现多中心、多层次、多功能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保政策,加强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绿色容量,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3.历史文化传承: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将武汉特色文化融入城市设计,打造城市名片。
4.民生改善: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四、城市设计重点领域1.交通与基础设施: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提高交通便捷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成果编制规定(试行)_2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武汉市城市设计导则成果编制规定(试行)武汉市规划局2009年8月1总则为了规范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加强对城市设计的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武汉市市域范围内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均须遵照本规定。
2基本要求局部城市设计应在城市设计基本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的表述应规范、简洁、准确,采用规范性条文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对城市设计的各项要素提出控制要求和实施策略。
城市设计导则分为总则、整体控制与片区控制三个部分。
其中,整体控制以定性为主,确定控制要素及控制内容;片区控制在整体控制的指导下,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将控制要素细化落实到各片区,并对重点片区提出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
3成果内容3.1总则阐明城市设计的适用范围、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和解释权等内容。
3.2整体控制3.2.1用地功能:结合城市风貌特色、区域用地功能布局、整体形象塑造等方面的要求,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为依据,明确设计范围的功能定位和片区划分,在各片区主导用地功能进行整合和细化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策略及原则。
3.2.2交通组织:提出车行、步行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的控制原则和要求。
协调道路交通设施与建筑群体、公共开敞空间的关系,提出重要景观道路的断面构成控制要求。
重点地段及公共建筑密集区域应增加地下、地面、地上立体人行系统的规划内容。
3.2.3空间景观与建筑群体形态:根据各片区的功能、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特色,发掘和提炼其独特的城市景观要素,明确各片区之间的空间关系,提出各片区的功能景观特色、设计目标及各控制要素控制要求。
其中,应根据整体形象塑造的要求,结合各片区特色,重点控制建筑群体形态。
(1)空间景观①景观结构:根据片区景观特色需求,提出区内主要轴线、节点、标志、特色区域等空间景观要素的控制目标。
②视线景观:根据景观结构以及视线景观分析,提出片区视廊、对景点的控制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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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参编单位: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设计分公司 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排名不分先后) 叶 青 陈雄志 耿云明 姜 勇 莫琳玉 康 丹 齐同湘 王怀清 万桉平 李 敏 彭佳蕊 颜二茧 郭亚琼 叶艳平 徐 娜 陈 耿 让余敏 季冬兰 甄 斌 孟翎冬 夏文静 周 俊 胡晓彬 李小风 彭 钟 孟建军 明 玮 陈 璇 王义超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与定义..................................................................................................................................... 2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武汉市水务局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合发布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园林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实际深化、细化国 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的要求,指导和促进武汉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特编制 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海 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海绵性评估技术准则、规划指引、设计指引、附录。
本导则由武汉市水务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园 林和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和管理,由武汉市规划研究院负责解释,各单位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上述单 位。
2.1 一般术语与定义..................................................................................................................2 2.2 海绵设施术语与定义..........................................................................................................3 3 基本规定......................................................................................................................................... 6 4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7 4.1 一般规定.............................................................................................................................. 7 4.2 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7 4.3 面源污染物控制目标..........................................................................................................9 4.4 峰值径流控制目标..............................................................................................................9 4.5 内涝防治目标....................................................................................................................10 4.6 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10 5 海绵性评估技术准则...................................................................................................................12 5.1 一般规定...........................................................................................................................12 5.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简易评估.......................................................................................12 5.3 面源污染削减量的简易评估...........................................................................................15 5.4 峰值径流系数的简易评估...............................................................................................16 5.5 内涝防治水平的简易评估...............................................................................................16 5.6 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的简易评估...................................................................................17 6 规划指引....................................................................................................................................... 18 6.1 一般规定............................................................................................................................18 6.2 海绵城市总体规划............................................................................................................18 6.3 海绵城市专项控制规划....................................................................................................19 6.4 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 6.5 海绵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21 7 设计指引....................................................................................................................................... 24 7.1 建筑与小区........................................................................................................................24 7.2 城市道路............................................................................................................................29 7.3 城市绿地与广场................................................................................................................34 7.4 城市水系............................................................................................................................39 8 附录............................................................................................................................................... 42 8.1 相关规范及文件................................................................................................................42 8.2 各系统年径流控制目标....................................................................................................44 8.3 武汉市土壤渗透系数及土层分布....................................................................................46 8.4 武汉市多年平均降雨及蒸发量........................................................................................48 8.5 海绵城市设施示意............................................................................................................49 8.6 植物应用名录....................................................................................................................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