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养犬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校园内的养犬行为,维护大学校园的秩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学校园内的居住人员、教职工和学生等。
第三条任何居住人员、教职工和学生等在校园内养犬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大学校园内的养犬行为应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大学校园文明规范。
第五条养犬人员应当主动履行犬主义务,不得放任犬只在校园内乱跑乱咬或造成其他人员的恐慌。
第二章养犬行为的限制和管理第六条大学校园内禁止养狼、养熊、养豹等凶猛、具有攻击性的动物,禁止以养宠物犬为名养狼、养熊、养豹等违反规定的动物。
第七条大学校园内的宠物犬品种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禁止养殖违法品种。
第八条大学校园内的居住人员、教职工和学生等如需养犬,需提供合法的养犬手续和证件,包括犬只的疫苗接种证明、养犬登记证明等。
第九条大学校园内所有的宠物犬必须在养犬者的有效控制下,并必须使用犬链进行拴绑,不得放任犬只自由活动。
第十条大学校园内养犬者必须按时为犬只进行疫苗接种,定期进行体检和驱虫,确保犬只的健康状况。
第十一条大学校园内的养犬人员应保证犬只的生活环境和卫生状况,不得让犬只乱拉乱撒脏物。
第十二条大学校园内的养犬人员应及时清理犬只的粪便,保持校园的清洁环境。
第十三条大学校园内的犬只可携带进入指定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区域。
第十四条大学校园内的犬只禁止攻击他人或其他动物,如发生攻击事件,养犬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大学校园内的犬只应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禁止犬只在校园内进行嗅闻、乱咬物品、乱扒地等破坏行为。
第三章大学校园养犬管理的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大学校园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养犬人员在违反规定后,将被要求对犬只进行接种疫苗、治理犬只的卫生环境等,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要求限期改善或清理犬只。
第十八条对于养犬人员存在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如养犬人员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大学校园有权终止其在校园内养犬的权利。
关于校内禁带宠物的通知
关于校内禁带宠物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校园内禁止携带宠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禁带宠物的原因1、影响教学秩序宠物在校园内可能会发出叫声或者产生其他声响,干扰正常的课堂教学,影响同学们的学习注意力和效果。
2、卫生与健康问题宠物身上可能携带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病原体,容易传播疾病,给师生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而且,宠物的排泄物如果不能及时清理,会污染校园环境,影响校园的卫生状况。
3、安全隐患部分宠物可能具有攻击性,容易对师生造成意外伤害。
尤其是在课间休息和上下学等人流密集的时间段,宠物的存在可能引发意外事故。
4、过敏反应有些师生可能对宠物毛发、皮屑等过敏,宠物在校园内活动会增加他们过敏发作的风险,对其身体造成不适。
二、具体规定1、从即日起,任何师生不得携带宠物进入校园,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所有校园区域。
2、学校保安人员将加强校门管理,对携带宠物试图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劝阻。
3、对于已经在校内饲养宠物的师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安排宠物的去处,将其送回家中或者交给可靠的亲友照顾。
三、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规定携带宠物进入校园的师生,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将宠物带离校园。
2、若多次违反规定,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宣传与监督1、各班级班主任要向同学们传达本通知的内容,确保每位同学都了解学校的规定。
2、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禁带宠物的相关规定和原因,提高师生的知晓率和遵守意识。
3、鼓励全体师生相互监督,如发现有携带宠物进入校园的情况,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维护校园的安全、卫生和秩序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希望全体师生能够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禁止携带宠物的规定。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静、整洁、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_____学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校内禁带宠物的通知
关于校内禁带宠物的通知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校园内饲养宠物这一话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作为学校管理部门,我们认真研究并权
衡了各方面因素,兹此发布《关于校内禁带宠物的通知》,以维护校园环境,保
障师生权益。
我们必须承认,许多同学确实希望能在校园里与自己心爱的宠物朝夕相处。
这种纯洁的友谊和情感互动,无疑丰富了校园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
但我们
也必须考虑到其他师生的诉求。
有的同学对动物过敏,有的则害怕生怕被咬伤;有的老师担心宠物会打扰上课秩序,影响教学质量。
因此,我们必须权衡利弊,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尽量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
校园内饲养宠物也会带来诸多管理问题。
宠物的卫生、饲养、遛狗等,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同时也可能会引发各种纠纷,比如宠物伤人、啃坏
校园设施等。
这些都会给学校管理带来沉重负担,甚至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
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明确规定,以维护校园秩序。
再者,校园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宠物的生存需求。
有些学生会为了照顾宠物而耽误学习,这显然与学校的育人目标相悖。
我们
更应该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学习和锻炼上,培养良好的品德,而不是过
多地投入到宠物身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禁止在校园内携带宠物,是一个较为合理和必要
的举措。
当然,我们也理解一些同学的需求,因此允许在特殊情况下,经过申请
批准后方可例外。
我们希望广大师生能够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定,共同维护
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寝室养狗管理制度
寝室养狗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管理好寝室养狗行为,保障宿舍环境安全和居住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宿舍狗的要求
1. 学生在宿舍内养狗需提供合法证明,包括狗的身份证、狂犬病预防注射证明、养犬登记证明等。
2. 宿舍犬的品种应为中小型犬,不得养大型犬或攻击性犬种。
3. 未成年学生需获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养狗。
第三条:狗的管理
1. 学生在宿舍内养狗需自行承担狗的日常饲养、清洁、训练和疫苗接种等责任。
2. 狗应保持干净卫生,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尿,如有发生需及时清理并消毒。
3. 狗应接受基本训练,不得攻击他人,遵守宿舍规定及公共秩序。
第四条:宿舍狗管理
1. 宿舍狗需定期体检,确保健康。
2. 宿舍狗应按时接种疫苗,预防狂犬病和其他传染病。
3. 宿舍狗有病情需及时就医并通知宿舍管理员。
第五条:宿舍环境管理
1. 宿舍狗不得在宿舍内闹哄哄,打架叫嚣,影响室友休息和学习。
2. 宿舍狗的粪便需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
3. 宿舍狗需携带口罩和遛狗绳外出,不得随意在宿舍楼内遛狗。
第六条:违规处理
1.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宿舍狗,将被责令送往动物收容所或转移至其他安全的地方。
2. 对于屡教不改的宿舍狗主人,将被取消养狗资格,且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相关问题或特殊情况,请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以上为寝室养狗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和安全。
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让我们携手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宿舍环境。
大学校园猫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校园内猫狗的管理,保障校园环境整洁、安全,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校园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操场等公共区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猫狗,是指由师生员工饲养的宠物猫、宠物狗等。
第二章养犬(猫)许可第四条养犬(猫)的师生员工需向学校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养犬(猫)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养犬(猫)承诺书;4. 养犬(猫)健康证明;5. 校园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学生事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批准:1. 养犬(猫)者具备一定的责任心和养犬(猫)经验;2. 养犬(猫)场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3. 养犬(猫)品种符合学校规定;4. 养犬(猫)数量不超过两人一只。
第三章养犬(猫)规范第六条养犬(猫)者应遵守以下规范:1. 对宠物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确保宠物健康;2. 为宠物提供充足的食物、清洁的水和适宜的休息场所;3. 对宠物进行定期训练,确保宠物不扰民、不伤人;4. 按时清理宠物排泄物,保持校园环境卫生;5. 禁止将宠物带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区域;6. 禁止在宿舍饲养宠物,特殊情况下需经宿舍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宠物外出时,必须佩戴牵引绳,并由养犬(猫)者全程看管。
禁止宠物在校园内随意奔跑、吠叫。
第八条禁止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第四章处罚第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予以警告、罚款、没收宠物等处罚:1. 不履行养犬(猫)许可手续,私自饲养宠物;2. 违反养犬(猫)规范,造成他人伤害或环境污染;3. 拒不执行学校管理部门的决定;4.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养犬(猫)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整洁的校园环境,让师生员工与宠物共同享受美好的校园生活。
学校宠物饲养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宠物饲养行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环境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教职工家属饲养宠物。
三、宠物种类及饲养要求1. 允许饲养的宠物种类:小型犬、猫、兔子等温顺、易于管理的宠物。
2. 饲养要求:(1)宠物需具备健康证明,无传染性疾病。
(2)宠物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卫生,饲养者应定期清理宠物排泄物。
(3)宠物不得干扰教学、科研、办公等活动,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吠叫、咬人。
(4)宠物不得饲养于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
四、宠物登记与管理1. 饲养宠物者需向学校管理部门提交宠物登记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宠物健康证明;(2)宠物照片;(3)饲养者身份证明。
2. 学校管理部门对宠物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宠物饲养证。
3. 饲养者应妥善保管宠物饲养证,不得转借、转让。
五、宠物防疫与安全1. 饲养者应定期带宠物到宠物医院进行防疫、驱虫,确保宠物健康。
2. 宠物饲养者应遵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不得饲养、交易、运输、利用野生动物。
3. 宠物饲养者应加强对宠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宠物走失、咬人、伤人等事故发生。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饲养不符合条件的宠物,学校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饲养者改正或收回宠物饲养证。
2. 宠物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干扰教学、科研、办公等活动,饲养者未及时改正的,学校管理部门可对饲养者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宠物咬人、伤人等事故发生,饲养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养犬管理办法
学校养犬管理办法为维护校园公共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校内师生员工、暂住人员以及各类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
第二条学校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协助武汉市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养犬管理的执法工作。
第三条武昌主校区校园内划分为限制养犬区(以下简称“限养区”)和禁止养犬区(以下简称“禁养区”)。
(一)限养区范围为:宝积路以南的教职工家属区一至五区,忠诚教师公寓、琴园小区。
(二)禁养区范围为:限养区以外的校园区域,包括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含学校整体租用外单位的学生集体宿舍)、图书馆、体育场馆、附属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商场、学术交流中心、职工集体宿舍等。
第四条限养区内养犬,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每户最多养一只,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犬只的品种、体高标准按照《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养犬人必须与居民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并定期注射狂犬疫苗、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检查和检测。
(三)携犬出户,应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避让行人,及时清理排泄物,维护公共安全和卫生。
(四)养犬不得干扰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五)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只,应送交犬类收容留检场所。
(六)养犬人在校内遛犬,只能在限养区范围之内。
遛犬时间为晚9:00至早7:30,其它时间不得到户外遛犬。
第五条严禁在校园禁养区内养犬、遛犬。
凡发现携犬进入禁养区者,保卫部门一律扣留犬只,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校园内无证养犬,由保卫部门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无人照看的流浪犬,保卫部门一律予以捕捉,并送交犬类收容留检场所。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提出批评、劝阻,并举报、投诉、报警。
校园禁止宠物携带管理制度
校园禁止宠物携带管理制度
1. 禁止宠物携带范围
在校园内,严禁携带任何宠物,包括但不限于猫、狗、鸟类、爬行类等。
不论是由学生、教职员工或访客携带的宠物,都不得进入校园。
2. 管理措施
为确保该禁令的有效执行,我们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 校外门口设置明确的宠物携带禁止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 在进入校园的主要入口处设置宠物携带检查点,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检查。
- 对于发现携带宠物的个人,管理人员将要求其立即将宠物送回,或者离开校园。
重复违反者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 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园内携带宠物的个案,应提前向校方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批,以确保行为合理合法。
3. 宣传与教育
本校将在各个适当的场合进行宣传与教育,以提高全体师生的意识和遵守制度的能力。
宣传与教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在校内电子宣传栏目发布禁止宠物携带制度的宣传内容。
- 组织定期的宣传活动,包括讲座、演讲、海报展示等,向全校师生普及相关知识。
- 在校园网站和电子教务系统发布相关通知和提醒。
4. 处理投诉与违规行为
对于发现违反禁止宠物携带制度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投诉。
校方将认真处理所有投诉,并按照相关程序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校方也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提高研究和工作环境的舒适性。
所有在校人员都应遵守该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 注意:本文档内容可能根据校方需要进行调整和更新,请在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版本。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携带宠物》的通知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携带宠物》的通知
1. 通知背景
为了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整洁的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禁止在校园内携带宠物。
2. 通知内容
2.1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的区域
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校园公共区域。
2.2 exceptions
以下情况除外:
- 经过学校批准的科研、教学等活动所需携带的实验动物;
- 携带宠物进入校园的,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
方可携带;
- 导盲犬、警犬等特殊用途的动物。
3.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携带宠物进入校园的,学校将按照相
关规定予以处理:
1. 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将宠物带离校园;
2. 第二次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
律处分;
3. 第三次及以上违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 宣传与执行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确保每位师生都能了解并遵守本通知规定。
同时,要加强校园巡查,加大对违规携带宠物进入校园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校园的正常秩序。
5. 咨询与反馈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后勤保障处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感谢广大师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学校管理部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
是为了维护校园环境安全和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校园内养犬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要求。
1. 犬只种类限制:校园仅允许养小型犬和中型犬,不允许养大型犬或攻击性犬种;
2. 注册登记:凡在校园内养犬的人员必须向学校进行犬只登记,并提供相关证件和健康证明;
3. 犬只数量限制:一人仅允许养一只犬只;
4. 狗链携带:犬只在校园内必须牵引,犬主人必须配备适合的狗链,并保持犬只在公共区域内牵引;
5. 犬只入校限制:除特殊许可外,犬只不得进入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等室内场所;
6. 犬只必须打疫苗:校园养犬者必须按时给犬只进行疫苗接种,并提供相关证明;
7. 犬只环境卫生:犬只养育者要负责犬只的环境清洁和卫生,并将犬只排泄物妥善清理;
8. 犬只打扰他人:犬只养育者应确保犬只不会扰民,不会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学习;
9. 违规处罚:违反管理规定的犬只养育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止犬只入校权限等;
10. 校园课外活动限制:校园举办的大型活动,如校庆、运动会等,不允许犬只进入活动区域。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学校而有所不同,请以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
是指对于大学校园内养犬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标准。
具体规定可以因校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注册:学生、教职工等希望在校园内养犬的人员需要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提供狗狗的基本信息和养犬证明。
2. 品种限制:学校可以对养犬的品种进行限制,例如禁止养大型犬或攻击性犬种,以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3. 数量限制:学校可以限制每个人在校园内养犬的数量,以防止过多犬只造成管理困难和影响他人。
4. 约束措施:学校要求养犬人员必须在公共区域内使用牵引带,并保持狗狗的行为良好,以避免咬伤他人或造成其他危害。
5. 健康管理:养犬人员需要定期为狗狗进行疫苗接种和体检,确保犬只的健康并预防疾病传播。
6. 垃圾处理:养犬人员需要负责清理狗狗的粪便,并将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扔掉或在校园内乱丢。
7. 违规处理:如果养犬人员违反校园养犬管理规定,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警告、罚款或暂停养犬权利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具体细节和执行方式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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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畜禽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园内畜禽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环境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校园内所有畜禽饲养、养殖、交易、屠宰等活动。
第三条学校对畜禽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科学养殖、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成立畜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畜禽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畜禽饲养管理第五条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野生动物及其它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动物。
第六条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畜禽的,必须事先向学校畜禽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饲养。
第七条饲养畜禽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饲养场所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饲养畜禽不得对校园环境造成污染,应定期清理粪便,保持饲养场所清洁。
(三)饲养畜禽不得干扰正常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
(四)不得随意放养、抛弃、遗弃畜禽。
(五)不得饲养有攻击性、易传染疾病的动物。
第八条饲养畜禽的单位或个人应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一)定期对饲养的畜禽进行防疫、驱虫。
(二)定期对饲养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三)发现畜禽患病,应及时隔离治疗,并报告学校。
(四)饲养的畜禽达到淘汰年龄或不再需要时,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畜禽交易管理第九条校园内禁止私自交易畜禽。
第十条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购买畜禽的,必须事先向学校畜禽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一条购买畜禽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购买畜禽应从合法、合格的养殖场或个人处购买。
(二)购买前应了解畜禽的健康状况,确保其符合防疫要求。
(三)购买后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做好防疫、驱虫等工作。
(四)不得在校园内私自放养、交易畜禽。
第四章畜禽屠宰管理第十二条校园内禁止私自屠宰畜禽。
第十三条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屠宰畜禽的,必须事先向学校畜禽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屠宰。
学校动物喂养管理制度
学校动物喂养管理制度学校动物喂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动物的健康和福利,规范动物喂养管理行为,提高学生的敬畏生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动物喂养活动,包括学校养殖基地、实验室、动物园等。
第三条动物喂养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文明的原则,注重动物的基本需求和自然习性,保护动物的利益和福利。
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立动物喂养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动物喂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动物喂养管理机构或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动物喂养管理岗位,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督。
第六条学校提供动物喂养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卫生、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第七条学校应当向师生宣传动物保护知识和喂养规范,提高师生的动物保护意识和思想觉悟。
第八条动物喂养管理应与相关课程和活动相结合,提供实践教育和保护动物的思想教育。
第二章动物喂养要求第九条动物喂养应遵循以下原则:保证充足的食物和水源;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治疗;保持动物的本身天性与行为习惯;避免使用剧烈驱赶、惊吓或其他残忍的方法;在符合动物福利的前提下,鼓励动物与人类的互动。
第十条动物食物应当提供丰富多样的营养,符合动物的生活习性和饮食习惯。
喂食应遵循科学的饲养方法,均衡饲料配方。
第十一条动物饮用水应保持干净、清洁、畅通。
每天要保证充足的饮水量,确保动物的水分需求。
第十二条动物的饲养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保持干净卫生,定期清洁和消毒;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舒适的居所,避免过度拥挤;提供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增加照明设备,保证充足的光照。
第十三条动物的健康检查和治疗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
定期检查动物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对于患有传染病或有潜在传染性的动物,应当单独隔离,并进行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动物喂养中禁止使用过度驱赶、惊吓或其他残忍的方法对待动物。
禁止使用刺激性化学药品或强光对动物进行实验。
学校萌宠乐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萌宠乐园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萌宠乐园的运营与管理。
第三条学校萌宠乐园应遵循科学、文明、安全、有序的原则,为师生提供一个亲近自然、体验生命、培养爱心和责任感的场所。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萌宠乐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充分考虑校园环境、师生需求、动物习性等因素,确保生态环境的和谐与平衡。
第五条萌宠乐园应设置合理分区,包括动物生活区、观赏区、互动区、休息区等,满足不同功能需求。
第六条动物生活区应配备适宜的栖息环境、充足的食物和清洁的水源,保障动物的生存权益。
第七条观赏区和互动区应设置安全设施,避免师生与动物发生意外接触。
第三章运营与管理第八条萌宠乐园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动物健康无病。
第十条萌宠乐园应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动物的认识和关爱。
第十二条乐园内禁止喂食野生动物,禁止师生随意触摸动物,确保动物安全。
第十三条萌宠乐园应定期举办科普活动,提高师生对动物保护的意识。
第四章师生互动第十四条师生可预约参观萌宠乐园,了解动物习性,体验与动物互动的乐趣。
第十五条教师可利用萌宠乐园资源,开展相关课程,培养学生的关爱动物、尊重生命的精神。
第十六条学生可参加志愿者活动,协助管理人员照顾动物,培养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七条萌宠乐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乐园设施,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乐园内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萌宠乐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宠物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宠物学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宠物学校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宠物和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宠物学校以培养健康、聪明、文明的宠物为目标,注重德育教育,倡导关爱、尊重、负责任的养宠理念。
第三条宠物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第二章宠物管理第四条宠物学校只允许饲养小型宠物,如观赏犬、观赏猫等。
严禁饲养危险动物、有攻击性动物和野生动物。
第五条宠物主人需办理宠物入学手续,填写《宠物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宠物身份证、疫苗接种证明等材料。
第六条宠物需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宠物健康。
如宠物出现疾病,应及时送诊,并报告学校。
第七条宠物在校期间,需佩戴牵引绳,并由宠物主人或指定监护人看管。
禁止宠物在教学区域、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奔跑、吠叫、咬人、打架等行为。
第八条宠物主人需负责宠物的卫生清洁,定期清理宠物粪便,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第九条宠物学校设立宠物行为培训课程,宠物主人需积极参加,引导宠物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十条宠物去世或转学,宠物主人应及时告知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关爱宠物,尊重宠物权益,不得虐待、遗弃宠物。
第十二条教职工需定期参加宠物培训和心理健康培训,提高养宠知识和素养。
第十三条教职工在校园内不得携带危险物品,不得纵容宠物咬人、打架等行为。
第十四条教职工需关注宠物的心理健康,发现宠物情绪异常,应及时干预并提供心理支持。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尊重教职工和宠物,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十六条学生不得随意触摸、玩耍宠物,不得恶意挑逗宠物,造成宠物伤害或其他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学生需参加宠物行为培训课程,了解宠物习性,提高与宠物的相处能力。
第十八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饲养宠物,如有特殊需求,需经家长同意,并向学校申请。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十九条宠物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员工和宠物的安全。
校园宠物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宠物管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范围内所有宠物,包括但不限于狗、猫、兔子等小型哺乳动物。
第三条校园宠物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文明、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宠物登记与档案管理第四条校园宠物必须进行登记,并由宠物主人向学校宠物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宠物登记表;2. 宠物健康证明;3. 宠物免疫证明;4. 宠物主人身份证明;5. 宠物照片。
第五条学校宠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宠物进行登记,建立宠物档案,并实行电子化管理。
第六条宠物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宠物基本信息:品种、性别、年龄、体重、颜色等;2. 宠物主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3. 宠物健康信息:免疫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4. 宠物行为规范:是否经过训练、是否攻击性动物等;5. 宠物活动范围:活动区域、活动时间等。
第七条宠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如有变更,宠物主人应及时向学校宠物管理部门报告,并更新档案信息。
第三章宠物饲养与管理第八条宠物饲养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宠物清洁,定期给宠物洗澡、修剪毛发;2. 定期带宠物到宠物医院进行体检和疫苗接种;3. 禁止饲养烈性犬、猛兽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4. 禁止将宠物带至教学区、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区域;5. 禁止在校园内放养宠物。
第九条宠物饲养人应当对宠物进行文明训练,使其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条宠物饲养人应当对宠物进行管理,防止宠物伤人、扰民等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宠物临时收容所,对流浪宠物进行救助,并对宠物饲养人进行宣传教育。
第四章宠物活动与安全第十二条学校举办宠物活动,应当制定活动方案,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宠物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活动区域应当划定,并设立警示标志;2. 活动期间,饲养人应当全程看管宠物,防止宠物走失、伤人;3. 活动结束后,饲养人应当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
学校周边流浪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减少学校周边流浪狗数量,降低流浪狗对师生造成的安全隐患。
2. 提高流浪狗的救助率,减少流浪狗的痛苦。
3. 增强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流浪狗问题的关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浪狗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流浪狗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3. 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学生参与流浪狗的救助和宣传。
4. 学校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流浪狗的关爱活动。
四、管理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宣传流浪狗的危害,提高师生对流浪狗问题的认识。
2. 定期开展流浪狗排查。
学校保卫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学校周边的流浪狗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设立流浪狗救助点。
学校后勤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立流浪狗救助点,对受伤、病弱、饥饿的流浪狗进行救助。
4.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学校保卫部门积极与当地动物救助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开展流浪狗的救助和管理工作。
5. 实施流浪狗捕捞。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学校保卫部门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流浪狗进行捕捞,减少流浪狗数量。
6. 建立流浪狗信息登记制度。
学校后勤部门对救助的流浪狗进行信息登记,包括品种、性别、健康状况等,便于后续跟踪管理。
7. 加强校园安全巡逻。
学校保卫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巡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积极参与流浪狗救助、宣传的师生、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遵守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调整。
大学猫狗管理制度
大学猫狗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宠物的养护和保护。
大学校园作为一个集中人群的地方,不仅是学生们学习和生活的场所,也是各类宠物的集中地。
因此,对于大学校园内的猫狗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不仅关系到校园环境的整洁与美观,更关系到学生们生活和学习的质量。
二、管理目标1. 完善校园宠物管理制度,规范宠物饲养行为,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2. 提高师生对宠物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促进人与宠物和谐相处。
3. 加强对校园内流浪猫狗的救助和收容工作,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三、管理措施1. 对于学生饲养的猫狗,须提前向学校宠物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和健康检查报告。
2. 猫狗饲养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宠物的合法饲养和健康成长。
3. 学生饲养的猫狗应定期接种疫苗,定期体检,并保持居住环境的卫生整洁。
4. 校园内禁止乱放宠物粪便,禁止任意遛狗,遛猫行为,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与卫生。
5. 学校设立专门的宠物收容中心,收容无家可归的流浪猫狗,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救助和收养工作。
6. 校园内建立宠物义务劳动制度,鼓励师生参与校园内宠物的照料和管理,提高宠物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四、管理流程1. 学生申请饲养猫狗,需填写《校园宠物管理登记表》,并向学校宠物管理部门递交相关证明和健康检查报告。
2. 学校宠物管理部门对申请人和宠物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领取《校园宠物饲养许可证》。
3. 学生饲养的猫狗,由校园宠物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宠物的健康和饲养环境的整洁。
4. 若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饲养宠物,需向学校宠物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选择送还给收容中心或其他合适的机构。
5. 校园内发现流浪猫狗,可向学校宠物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捕捉和救助,确保宠物的生存和安全。
五、管理手段1. 校园内设立宠物管理巡查小组,定期巡查学生宿舍和校园环境,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警告。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大学校园养犬管理规定一、学校行政办公区、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等公共区域禁止饲养任何犬只。
学校校园内为犬只禁入区,禁止一切犬类进入校园内。
二、学校家属住宅区属于限制养犬区域,养犬住户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犬类免疫证》和公安派出所颁发的《养犬许可证》以及犬牌方可养犬,同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圈养或拴养。
禁止饲养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烈性犬、大型犬。
三、严禁在校学生饲养或携带任何大小犬只出入学校。
严禁校外人员携带犬只进入校园。
四、学校职工家属、居民住户饲养的观赏犬、宠物犬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要主动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并要定期为犬只注射相关疫苗,按期登记、年检。
五、学校职工、家属、居民携犬出户时,必须带犬链、挂犬牌,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禁止敞放遛犬。
遛犬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得进入校园行政区、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等禁养区域溜犬。
携犬出户,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六、学校养犬职工、家属、居民违反《太原市犬只管理条例》致犬伤人的,养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犬只伤害他人,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七、对于校园内出现的无人牵领或监管的犬只,都将视其为流浪犬,学校保卫处有权按规定对流浪犬进行处理。
八、师生员工若发现校内有违规养犬、遛犬现象及流浪犬出现,请及时拨打保卫处___小时值班电话:6010350或驻校警务站电话6010377。
九、凡违反规定者,保卫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十、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各社区,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等的宣传教育。
加强养犬知识与社会公德宣传。
希望全校各单位和校内家属、居民住户予以高度重视,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积极配合,杜绝宠物伤人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1.学校加强校园犬只防范管理制度(最新版)
1.学校加强校园犬只防范管理制度
(最新版)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提高养犬人“依法、文明、科学”养犬自律意识,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犬只管理相关事宜制定如下规定:
一、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严禁在校园饲养宠物狗或者流浪狗。
二、学校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只咬伤后处理等知识。
三、教育、引导师生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四、根据动物的生活习性,以下情况请师生多加注意:烈性犬只以及流浪狗性情暴躁,请勿主动招惹或挑逗,雌性流浪犬在生育哺乳期,生性敏感,遇见请远离。
五、受伤之后的犬只或者流浪犬对人产生敌意,容易主动产生攻击行为,犬只天性护食,在觅食时请勿招惹。
六、请全校师生员工要正确认识犬只潜在的危害性,与其保持距离,不要挑逗、喂食,避免意外发生。
七、若在校园发现犬只请及时告知老师和安保人员,如被咬伤请及时前往医院救治,及时注射狂犬疫苗。
八、拒绝、阻碍学校工作人员在犬只管理中依法依规行使职责的,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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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养犬管理办法
为维护校园公共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校内师生员工、暂住人员以及各类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
第二条学校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协助武汉市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养犬管理的执法工作。
第三条武昌主校区校园内划分为限制养犬区(以下简称“限养区”)和禁止养犬区(以下简称“禁养区”)。
(一)限养区范围为:宝积路以南的教职工家属区一至五区,忠诚教师公寓、琴园小区。
(二)禁养区范围为:限养区以外的校园区域,包括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含学校整体租用外单位的学生集体宿舍)、图书馆、体育场馆、附属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商场、学术交流中心、职工集体宿舍等。
第四条限养区内养犬,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户最多养一只,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犬只的品种、体高标准按照《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养犬人必须与居民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并定期注射狂犬疫苗、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检查和检测。
(三)携犬出户,应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避让行人,及时清理排泄物,维护公共安全和卫生。
(四)养犬不得干扰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五)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只,应送交犬类收容留检场所。
(六)养犬人在校内遛犬,只能在限养区范围之内。
遛犬时间为晚9:00至早7:30,其它时间不得到户外遛犬。
第五条严禁在校园禁养区内养犬、遛犬。
凡发现携犬进入禁养区者,保卫部门一律扣留犬只,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校园内无证养犬,由保卫部门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无人照看的流浪犬,保卫部门一律予以捕捉,并送交犬类收容留检场所。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提出批评、劝阻,并举报、投诉、报警。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只伤人、患有狂犬病或者疑似狂犬病的犬只,应立即报警或报告。
犬只伤害他人,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到医疗机构诊治,并支付诊疗费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保卫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