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员工食堂管理及调整就餐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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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员工食堂管理及调整就餐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对员工食堂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就餐秩序,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经研究,决定对就餐次序、食堂就餐标准等事项进行规定与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餐次序

1、员工需凭饭票(早餐券、中餐券、晚餐券)就餐。饭票从财务部出纳处购买,接待外单位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向后勤保障部门领取客餐券。

2、取餐前请自觉领取餐具一份,外来人员请自觉领取一次性卫生餐具。

3、取餐时请自觉排队,不得插队;取餐时请尽快通过,不得左挑右拣,以免影响后面排队的员工。

4、就餐人员请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不要把骨头、菜渣等随处乱扔。

5、就餐完毕请尽快离开,并将餐具放到指定回收处,加快餐位周转。

二、费用标准

1.食堂每天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早餐提供包子、馒头、春卷、稀饭、鸡蛋等食物。中、晚餐提供六种菜式(三荤三素)、米饭及汤料。

2.就餐标准为:早餐每餐3元(一粥两点心一鸡蛋);中餐每餐10元(两荤两素一汤一饭);晚餐每餐5元(两荤两素一汤一饭)。

三、就餐时间

早餐:07:20—07:5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如作息调整,就餐时间届时也将相应调整)

以上事项从2011年10月8日开始执行,望广大职工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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