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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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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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 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一、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结构上的比较分析(一)通则总体结构上的变动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一样,都是有引言和对各术语解释的正文部分。

2000版通则的引言部分内容繁多,多达22个部分,很容易被阅读和使用者忽视。

因此,Incoterms2010 尽量缩减引言内容,而把某些重要内容调整到正文各术语的具体条款和条款前的使用指南(Guidance note)中。

现在的引言只包括5部分内容:如何正确使用通则、Incoterms2010 的主要特点、贸易术语的变形、引言的地位和对6个专用词含义的解释。

(二)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种调整为11种Incoterms2010将原有的13种贸易术语减为11种,使用两个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新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取代过去的DAF、DES、DEQ和DDU。

这两个新增术语的交货都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使用DA T时,货物已从到达的运输工具卸下,交由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EQ术语相同)。

使用DAP 时,货物在运输工具上做好卸货准备交给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AF、DES和DDU类似)。

(三)贸易术语的分类方法发生变化Incoterms2000 按照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F组、C组和D组,这种分类和排序反映了卖方对买方承担的责任由小到大的程度,在买卖双方选择贸易术语以确定自己承担的责任时显得很重要。

然而,Incoterms2010将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 和DDP。

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也可用于船只作为运输一部分的情形。

第二类是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四种传统贸易术语:FAS、FOB、CFR和CIF。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同的地方有哪些选项?A. 两个通则同时适用于国际和国内贸易问题B. 2010 年通则把11 个贸易术语分为两组C. FOB 和CIF 风险转移点都是装运港船上D. 新增DAT 和DAP 两个术语一、国际贸易术语的性质和作用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贸易术语是国际惯例的一种,由当事人选择适用。

作用1.简化了交易程序,缩短了磋商时间,节省了交易成本;2.每个贸易术语都决定了价格构成;3.规范了买卖双方在交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4.是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

二、2000 年通则的主要内容2000 年通则共规定了十三种贸易术语,这十三种贸易术语的排列顺序从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小的工厂交货,即EXW,到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大的目的地完税后交货,即DDP,分别依其特点共分为四组。

( 一E )E 组( ( 内陆交货合同)E 组贸易术语中只有一个贸易术语,即EXW,意为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此术语为卖方义务最小的贸易术语,卖方只要将货物在约定地点,通常是卖方所在地交给买方处置即可,此约定的地点指卖方的工厂、仓库等,由于是在卖方的内陆完成交货,因此又称内陆交货合同。

在此术语下,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卖方的义务是:(1)履行交货义务,即在其所在地(一般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买方;(2)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的义务是:(1)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 二F )F 组( ( 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合同)F 组共有三个术语,即FCA,意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意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意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 组的术语均为装运合同,即卖方均在货物的装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其在销售合同中的交货义务,因此主要运费应是由买方来承担2016年中律司法考试培训暑期强化提高阶段21的,对于卖方来说则是主要运费未付。

简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

简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

简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摘要: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多样性变化,以及其在实践中的运输形式的不断创新,使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应随之有相应的变化与调整。

为此,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了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现实贸易的需求。

本文将对《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区别做简要的分析,并简析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关改动产生影响的社会因素,进而更好地适应和运用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关键词: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船舷《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在现实中的发展与变化,对《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在2000至2010的十年时间里,《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为国际贸易的国际惯例,为外贸业务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并且避免了一些误解的产生。

而贸易形式的多样,贸易运输的变革等因素都使得《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无法满足于融入电子贸易等现代化的现实贸易的需求。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此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以及修订,主要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贸易术语由13种减为11种在《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规定了13种国际贸易术语,分为四组,分别为:e组、f组、c组、d组。

而在《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国际贸易术语为11种,分为两类。

贸易术语的变化主要是在d组中反映,daf、des、deq和ddu被dap和dat 取代。

dap和dat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即卖方需将货物交于买方,才完成风险转移和完成交货。

《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交货)、ddu(未完税交货)都不需要卖方办理进口清关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应的费用,也不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只需要将货物处于让买方可以支配的状态即可。

国际贸易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国际贸易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主要变化及说明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

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

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 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

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

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

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

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七种术语。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比较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比较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比较分析发表时间:2011-5-23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1年第5期供稿作者:朱念[导读]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朱念钦州学院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

与《2000年通则》相比,《2010年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10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2010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1.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2010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组术语:DAT(Delivered At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 新增DA T和DAP两个术语。

《2010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 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4. “船舷”的变化。

《2010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 [摘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提出的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性统一规则。

该通则自1936年制定以来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发展已经进行了八次修订与补充。

最新版———《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本文重点阐释INCOTERMS2010的修订背景和相对于INCOTERMS2000的主要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掌握和灵活运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避免贸易纠纷,减少贸易风险。

[关键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背景;变化;使用建议正文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①,它形式简单,内涵高度概括,包含买卖、运输、保险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从法律性质上来看,国际贸易术语是经过国际贸易实践长期反复检验,在国际贸易实践活动中被频繁采用的,有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统一国际贸易惯例。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②: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活动的检验而形成;内容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被世界上多数国家所认可、采用,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具有强制性,不经当①余劲松主编《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②曹民之:《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载《经济与法》2006 年5 月,第217-218 页。

事人认可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运用起来灵活。

从历史上看,长期的贸易实践催生了一系列调整国际贸易的术语,特别是在一些主要的港口和进出口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贸易术语的解释和运用非常的不统一,这样便给国际贸易实务带来了极大地不便,适用上极易造成纠纷和摩擦,基于上述情况,国际商会本着“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③的宗旨,于1936年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并且不断与时俱进。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

INCOTERMS 2010的中文版引言国际贸易术语是一种将商业惯例反映在货物销售合同中的价格术语,其描述了涉及货物从卖方到买方交付过程中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主要责任、费用和风险。

如何应用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2010 Incoterms 2010 in the income lessen over in the application, users should be explicit:总结Incoterms 2010在销售合同中的应用,使用者应明确:1 对其合同的而言,此通则并不是自动适用的,具有任意性。

对于合同各方当事人意欲任何一种2010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适用其合同的情形,其应当在合同中清楚具体地订明,通过诸如“所用术语,选择于2010通则”等语句。

2 此通则并不包含一整套的合同条款。

因此,比如,尽管通则中规定当何方当事人承担运费或作保险安排,什么时候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以及各方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费用,但是通则中并未涉及到有关货物价格和所有权,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后果等内容。

这些问题通常是通过合同中相关明示条款或者专门管辖合同的法律来解决。

同样地,当事人应当清楚当地强制性的法律较包括所选贸易术语在内的合同中的任何规定都具有优先权。

3 选择适当特定的术语。

所选术语需要适合于标的货物,运输方式,而且最重要的是要适合于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意将更多的责任赋予到卖方或买方,比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责任。

每种术语的指南中包含一些特别有用的关于何时作出这些选择的信息。

然而,包含在指南中的信息并不构成所选术语的一部分。

4 只有各方当事人指定地点或港口,所选术语才形成有效的,而且指定的地点或港口越精确越奏效。

如以下的精确描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FCA (38 Cours Albert 1er, Paris, France) Incoterms 2010”.(2010通则FCA术语,法国巴黎,38 Cours Albert 1er)指定地点是交货点,即风险转移给买方的点;但是在C组术语中,指定地点指的是运费已付的地点。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通则的区别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通则的区别
专 题
INCOTERMS 2000 与Incoterms® 2010的 2010的
区别
INCOTERMS 2000 与Incoterms® 2010的区别 2010的
• 特别说明 • 总体结构上的区别 • 主要区别点 主要区别点
特别说明
• 国际商会于2010年9月通过了Incoterms® 2010,并 国际商会于2010 2010年 规定该版本于2011 2011年 日生效, 规定该版本于2011年1月1日生效,是迄今为止的关 于贸易术语的含义的国际惯例的最新版本 最新版本。 于贸易术语的含义的国际惯例的最新版本。 • 注意,贸易商人仍可在Incoterms® 2010实施后继续 注意, 选择使用INCOTERMS 的解释, 选择使用INCOTERMS 2000 的解释,或者如果合同 DAF、DES、DEQ等 中出现了新版本中没有的术语(如DAF、DES、DEQ等) 仍将被认为适用早期版本。 仍将被认为适用早期版本。 • 因为目前世界上存在多种解释贸易术语含义的惯例 及其不同年份的版本,为避免误解,2011年 及其不同年份的版本,为避免误解,2011年1月1日 以后签订的贸易合同中最好标明 合同中最好标明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以后签订的贸易合同中最好标明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名称及其版本。 语的惯例的名称及其版本 语的惯例的名称及其版本。
INCOTERMS 2000 与Incoterms® 2010的 2010的 主要区别 主要区别 1.对适用范围的调整; 1.对适用范围的调整; 对适用范围的调整 2.对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 对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 2.对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 3.新增加了指导性说明 新增加了指导性说明( Note); 3.新增加了指导性说明(Guidance Note); 4.对贸易术语名称和数量的调整 对贸易术语名称和数量的调整; 4.对贸易术语名称和数量的调整; 5.对贸易术语义务项目上的调整 对贸易术语义务项目上的调整; 5.对贸易术语义务项目上的调整; 6.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 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 6.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 7.新增连环贸易 新增连环贸易( Sales); 7.新增连环贸易(String Sales); 8.涉及了运输安全清关信息等 涉及了运输安全清关信息等。 8.涉及了运输安全清关信息等。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3.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
• Incoterms® 2010 取消了INCOTERMS2000 中FOB、 CFR和CIF术语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
移的概念,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改为卖方承
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Place on board)为止的一切风险, 而买方则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
FCA货交承运人
(三)买方的义务和费用 • 1、买方的基本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按时租船订舱,并充分通知承运人名 称、运输方式、具体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或期限等信息。 (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买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领货、领单和付款 • 2、买方要承担的费用 – 运费+保险费+货交承运人以后的一切费用+进口报 关的税费
2010通则
A1 /B1买方/ 卖方的一般义务 A2/B2许可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其他许可,安全清关和其 他手续 A3/B3运输与保险合同 A4/B4交货/收货 A5/B5风险转移 A6/B6费用分摊 A7/B7通知买方/ 卖方 A8/B8交付单据/交货证明 A9/B9核对包装及标记/ 货物检验 A10/B10信息协助和相关费用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5.新增连环贸易(String Sales)
• Incoterms® 2010 在FAS,FOB,CFR和CIF等几种适用水
上运输的术语的指导性说明中,首次提及“String Sales”,在 CPT和CIP的A3项中也有提及。
• 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7.电子信息交流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增贸易术语解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增贸易术语解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增贸易术语解析摘要本文通过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比较,分析了在贸易术语的种类和数量上的变化,表明新增术语可以替代删减术语,使其适用范围扩展至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推动了多式联运的发展,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Incoterms2010 贸易术语变化国际商会正式宣布最新修订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比,Incoterms2010在贸易术语的种类和分类上有明显区别。

此外,还有一些细节方面的规定。

这些变化和规定,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实际意义。

一、《2000通则》与《2010通则》贸易术语变化1.种类上的变化。

《2010通则》由原来的E、F、C、D四类变更为以下两类:(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

分别是:EXW(始发地工厂交货)、FCA(始发地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目的港码头或集散站交货)、DAP (目的地交货)、DDP(目的地完税后交货);(2)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分别是: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贸易术语增减变化。

Incoterms2010删去了Incoterms2000的4个术语,即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新增的2个术语,即DAT(目的港码头集散站交货)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DAP(目的地交货)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

二、《2010通则》删减的贸易术语简介1.DAF的规定。

DAF全称: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的区别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的区别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缩写Incoterms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Carriage Paid ToDAP–Delivered At PlaceDAT–Delivered At TerminalDDP–Delivered Duty PaidEXW–Ex WorksFCA–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Cost and Freight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Free Alongside ShipFOB–Free On Board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2010通则

2010通则

一一、《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2010。

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国际贸易术语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

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国际贸易术语2010 与国际贸易术语2000的关系:虽然国际贸易术语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国际贸易术语2010实施之后并非国际贸易术语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贸易术语2000甚至贸易术语1990。

二、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随着当即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为了使贸易术语能更加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国际货物交易中越来越多的使用到店咨询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的变化,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较Incoterms 2000,Incoterms 2010首次正式明确贸易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同时内容上也有所变化,下面主要谈谈贸易术语中常用的三大术语FOB、CIF和CFR的变化。

一、“风险界点”的变化Incoterms 2010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而是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不设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当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这样,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为界,更加符合装船作业的实际情况。

二、严格规定贸易术语运输方式的使用范围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和滚装船运输的广泛运用,Incoterms 2010希望能用更为确切的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来取传统的FOB、CFR、CIF。

例如,对FOB术语的定义除了把原来的风险界点从“装运港船舷”改为“装运港装上船”外,还特意加了“如果货物在装船前就被交付承运人,例如集装箱货物通常在港区交付,则不宜用FOB术语,此类情形应使用FCA术语”。

另外,贸易术语在新的分类中将FOB、CIF、CFR归类于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更明确了这三种术语的适用范围,防止滥用。

三、码头装卸费的明确。

Incoterms 2010中的CIF、CFR规定卖方承担到目的港的港运费,但不承担目的港的卸船费用、目的港水域驳运费用以及转运环节费用,不过同时仍然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码头装卸费的承担。

这样就避免了在Incoterms 2000规定下,买方可能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的情况,即已由卖方支付的包含在货物价格中的运输相关费用,承运人或码头运营商再次向买方收取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介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交货条件规则,旨在标准化国际贸易中涉及的术语和义务。

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为2010年版本。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2010年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贸易环境和需求。

国际商会决定于2023年底发布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 2023。

主要区别新版本的Incoterms 2023相较于旧版本的主要区别如下:1. 核心术语没有变化Incoterms 2023仍然包括11个核心术语,即EXW(交货已装运)、FCA(装运前)、FAS(装运港)、FOB(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等。

这些术语的定义和使用方法保持不变。

2. 增加适用性说明对于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Incoterms 2023增加了更详细的适用性说明,以帮助贸易商更好地选择合适的术语。

3. 增加安全条款在Incoterms 2023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条款——“安全方面责任”(Security-related Obligations)。

该条款要求卖方和买方在贸易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程序,以确保货物的安全。

4. 确定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的责任Incoterms 2023明确了各个术语下买方和卖方在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方面的责任。

这有助于避免争议和误解,提升贸易过程的效率和可预见性。

5. 强调适当保险的必要性根据Incoterms 2023,卖方需要根据交货条件的要求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

这样可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得到适当的赔偿。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规则,能够帮助贸易商在交易中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Incoterms 2023相较于旧版本,增加了适用性说明、安全条款和保险要求,更加适应了当前的贸易环境和需求。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关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修订时间《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二、修订内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kwi:])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T取代了DEQ,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新增了2个术语: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 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 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 –Carriage Paid ToDAP –Delivered At Place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Delivered Duty PaidEXW –Ex WorksFCA –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Cost and Freight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Free Alongside ShipFOB –Free On Board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比较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比较
《 国际商务研究》2 1年 第5期 01
晰简洁 ,操作性 和指导性进一步加强 ,更符合当前贸易实务的需 要 。
二 、 (00 ( 1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 (00 2 20通则》的主要区别
( 0 0 国际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 ( 1年 2 以下简称 ( 0 0 ( 1通则》 )依然沿用 了 ( 0 0 国际 2 ( 0年 2 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以下 简称 (( 0 0 ( 0 通则》 )中A、B 2 两栏 的方式 ,来确定买卖双 方的义
无论是 ( 0 0 国际贸易术语 解释通则》 , ( 0年 2
还 是 ( 0 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 ,其 中的贸 易术语都有十 几种之多 ,但 目前很 多外 贸 ( 1年 2 企 业经常采用的还是 以FOB、CF R、C F 种为 主 ,且 不管是 海运还是其他运输方式都在 I 这3 用 ,这 与 国际商会 对这 3 常 用贸 易术语的 解释不 一致 , 其原 因是 因为 以往 的贸 易运输 方 种 究
所 以 ,至今为止 ,大部分外 贸企业 仍以 (00 ( 0通则》为术语选择的依据进行进 出 口交易 。 2 但 是 ,笔者注意到 ,尽管 ( 0 0 则 的修订 ,更多的是以欧洲大陆的商业实践为基础 ( 1通 2 制定的 ,而 自2 1 年年初以来 ,国内 已经有很多组织和机构开始 了相关追踪研究 ,并就本次 0 1
A1 0协助提供信息和相关费用
B0 1 协助提供信 息和相关费用
( 00 ( 1通则》与 (0 0 2 ( 0 通则) 2 )的主要区别在于 : 1术语 数量的调整 . 由 ( 0 0 则 中的l 种术语调整为 ( 0 0 则) 20通 3 ( 1通 )中的 l种 。删 2 1
除 了原 ( 0 0 ( 0 通则 中的D 2 AF 、D S D Q、 D U术语 ,新增了D T 、D P E、 E D A A 术语 。 2术语分类 的调 整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变化内容摘要:《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八版修订版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修改。

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考虑了运输实际操作、统一无关税区的贸易,新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电子单据的使用以及货物安全等问题。

在新的通则中,新增了两个术语DAP和DAT,调整了术语种类和义务分配,完善了术语介绍和使用指南。

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将有助于国际贸易专业人员在法律的确定性和节省时间和金钱方面迈出重要的一步。

关键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修订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于1936年制订的,命名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36》)。

随后,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和2000年、2010年进行过多次修订和补充。

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简称为《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1日,全面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正式生效。

一、INCOTERMS 2010的修订背景自从上一个INCOTERMS2000年版发布以来,全球贸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的版本主要考虑以下议题。

(一)“9.11”恐怖事件发生后货物的安全条例“9.11”恐怖袭击发生后,各国海关加强了对货物的安全检验和核准工作,这给进出口双方增加了难度和工作量。

而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在INCOTERMS 2010中各方的义务中加以明确。

如C-TPAT 是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边境保护局(CBP)在“9.11”事件发生后所倡议成立的自愿性计划,并于2002年4月16 日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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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
1.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4.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groups:
Any Mode of Transport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CPT – Carriage Paid To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EXW – Ex Works
FCA – Free Carrier
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CFR – Cost and Freight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FOB – Free On Board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与Incoterms2010区别
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 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
只保留Incoterms 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6.新贸易术语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
7.在FAS、FOB等术语中加入了在货物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8. 赋予电子单据与书面单据同样的效力,增加对出口国安检的义务分配,要求双方明确交货位置,将承运人定义为缔约承运人;
9.新通则不仅适用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国内销售合同。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集散站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
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AF、DES 和DDU 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到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incoterms2000》与《incoterms1990》相比,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贸易术语有什么?
2000年生效的《incoterms2000》在修订中,对《incoterms1990》版本的改变很少,在以下三方面作了重要修改:
1.在FAS贸易术语中,办理出口许可证和出口清关手续的义务由《通则1990)下由买方承担改为由卖方承担。

2.在DEQ贸易术语中,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的义务由《通则1990》下的卖方负担改为买方负担。

3.FCA术语下卖方的交货和装货义务进一步明确。

《通则1990》对FCA贸易术语下卖方交货地点的选择未作明确规定,《通则2000》规定,在FCA术语下,卖方若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则卖方有义务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卖方若在其所在地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交货,则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无需卸货,将货物交给买方制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支配时,即完成交货,即卖方可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向对方的交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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