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建管理制度(推荐11篇)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进展和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变得越来越紧要。
为了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订立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对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及教学、科研工作产生了紧要的意义。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学校的基建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修理、保养和管理,以及学校内设施维护和修理、保养、更新和改造等基建管理工作。
三、基建管理机构为加强基础设施的管理,本学校设立基建管理部门。
基建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设施及网络设备的设施,同时还包括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基建部门是本学校内基建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
四、基建管理职责1.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以及施工和验收。
2.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故障排出、保养和设备更新。
3.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基建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和整改。
4.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为学校供给相关的基础设施维护和修理和设备使用培训,提高学校师生自我维护和修理和自我保护本领。
5.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预算和合理有序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和校企合作。
五、基建管理流程1.基建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依据学校进展要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包括建设内容、工程投资、实施时间、技术标准和建设进度。
2.施工和验收基建项目施工前,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对施工方进行资质和信誉测评,选定施工单位后,进行合同签订。
施工阶段,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材料、工艺、质量等符合要求。
工程完工后,学校基建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结算和保修。
3.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学校基建管理部门依据学校的情况和需要,对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确保基建项目科学、规范、高效地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基建项目。
第三条学校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科学决策,民主集中;(三)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四)节约资源,绿色环保。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基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基建规划,确定基建项目;(二)组织编制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负责基建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四)审批基建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五)监督基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和验收工作;(六)协调解决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基建办公室,负责基建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基建办公室主任由基建领导小组指定,副主任由基建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第七条基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协助基建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基建规划;(三)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四)负责基建项目的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五)协调解决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六)负责基建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基建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八条学校基建项目申报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提出基建项目建议;(二)基建办公室对基建项目建议进行初步审核;(三)基建领导小组对基建项目建议进行审议,确定基建项目;(四)基建办公室组织编制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基建项目审批程序:(一)基建办公室将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二)校长办公会议对基建项目进行审议,形成决议;(三)基建办公室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制定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基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基建项目管理。
(二)科学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基建项目决策机制,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规范管理原则:规范基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基建项目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基建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议,形成项目建议书。
(三)项目建议书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基建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根据审批意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议,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监督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根据审批意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形成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基建项目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
(二)加强施工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严格合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移交第八条基建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自检。
校园基建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校园基建施工管理制度范文校园基建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基建施工管理活动,保障师生身心安全和校园环境的良好,提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确保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制定本校园基建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基建施工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一切与学校教育和学生生活有关的工程。
第三条学校基建施工实施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学校基建施工应遵循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基建施工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和学生生活。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学校基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学校基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学校基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确保设计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九条学校基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提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条学校基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监管责任书等相关资料,获得施工许可。
第三章施工组织第十一条学校基建施工应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施工现场应设置标识牌,并向校园内进行告知,保障施工区域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施工应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工期和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施工应有规范合理的施工人员配备和岗位责任指定。
第四章施工安全第十六条学校基建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并进行警示告知。
第十七条学校基建施工现场应实行进场人员的身份核验和访客登记制度。
第十八条学校基建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基建施工现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学校基建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确保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基建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确保基建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和投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基建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会计师、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基建办公室为学校基建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基建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三)负责基建项目的预算编制、资金筹措、投资控制;(四)负责基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五)负责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和资料归档。
第六条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基建办公室做好基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发展规划部门: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和立项审批;(二)财务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资金筹措、投资控制和财务审计;(三)审计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审计监督;(四)资产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资产管理和产权登记;(五)监察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监察工作。
第三章立项与审批第七条学校基建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立项和审批:(一)项目建议书: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建议书,报基建办公室;(二)项目可行性研究基建办公室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审批;(三)项目设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办公室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四)项目立项:项目设计完成后,报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学校基建项目立项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项目概算:由基建办公室组织编制项目概算,报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审批;(二)项目预算:根据项目概算,财务部门编制项目预算,报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审批;(三)项目施工许可证:基建办公室负责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建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监督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任期为两年。
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执行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报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基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设计评审、施工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环评报告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报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监督。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应采取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测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促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高效进行,提高学校对基建项目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坚持以质量为导向、安全第一、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依法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综合效益,推动学校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依法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实施。
第二章项目立项与规划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经过学校审批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根据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确保项目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指标达到要求。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经过专家评审,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项目的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应选择有施工资质和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公开招标,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选择到优秀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减少噪音、污染等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验。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基建工程,指的是学校的各类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建设、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模式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管理和实施等原则。
第二章基建工程的规划与设计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规划工作由学校基建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学校五年基建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基建规划计划。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工作由学校建筑设计院负责,根据规划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基建工程设计文件的评审工作由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评估,保证设计方案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基建工程的招标与施工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工作由学校招标办公室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招标活动,并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与进度。
第九条基建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基建工程的验收与维护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的验收工作由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依据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设备设施的调试和运营试验,并进行相关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维护工作由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基建工程进行巡查和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基建工程的管理与责任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责任制度由学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基建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基建工程管理的核心,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和安全要求进行施工和维护。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验收阶段。
二、项目管理1. 基建项目应进行前期调研和论证,确保规划合理、项目可行。
2. 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应注重整体规划和综合利用。
3. 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合理科学,高效安全。
三、招投标管理1. 招投标应公开进行,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平竞争。
2. 招标文件须明确工程范围、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等。
3. 中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和技术能力。
四、合同管理1. 建设项目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关键条款。
2. 合同签订后,需制定合同履约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3. 发生合同变更时,应进行合同变更审批,确保变更合法、合理。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3. 工程验收前,应进行逐级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六、资金管理1. 学校基建项目的资金应合理、规范地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
2. 资金使用应按照合同要求,对费用进行支出申请和审核。
3. 资金管理需建立健全制度和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七、监督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基建工程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监督部门应及时监测工程进展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学校基建工程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八、安全管理1. 学校基建工程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2.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3. 进行施工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资质和培训证书。
九、质量管理1. 学校基建工程应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提升学校的整体建设水平,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部基建工程的策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竣工以及后期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部门是全校基建工程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校基建工程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流程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遵从科学规划、系统设计、精细施工、严格验收、维护管理和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策划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需求,组织订立基建工程策划方案。
2.基建工程策划方案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经过学校相关部门评审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设计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编制认真的设计方案,并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进行方案论证和调整。
2.设计方案要满足工程技术要求、环境要求和节能要求,而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招标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工作。
2.招标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中标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资质条件。
第八条施工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的订立,并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掌控。
2.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力气,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3.施工单位应严格依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九条验收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2.验收合格后,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进行档案归档。
第十条后期维护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对于需长期维护的基建工程,应订立相应的维护计划和预算,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精选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1一、日常性工作职责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
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技术性工作职责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三、综合性工作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2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的安全性、实用性,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设备更新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优质、合理经济。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任务是:选址,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保养维修等各方面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对象是:学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者工程建设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基建工程管理的各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如果学校基建工程达到一定规模,设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规范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基建工程的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机构,成员由学校领导、负责基建工作的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二)决策、指导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三)协调处理基建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四)评估和检查基建工程的进展和质量;(五)对基建工程进行定期总结和经验总结。
第三章设计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安全性、美观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要力求合理化,提高使用效益,降低后期维护费用。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人员和设计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要与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充分交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四章招标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规范和完整。
学校基建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建处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及在基建处工作或学习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设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基建工程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建设处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处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建设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建设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施与用品1. 建设处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与用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与用品,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置1. 建设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2. 施工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责任追究与奖惩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建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学校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一切基本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研究制定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审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重大事项;(三)监督、检查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四)协调解决学校基本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学校设立基建管理办公室,作为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具体工作;(三)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四)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五)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六条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协助基建管理办公室开展基本建设工作,共同保障学校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立项与审批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申请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二)基建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三)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申请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二)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三)基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四)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工作,提高基建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二条学校设立基建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的基建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基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2.组织编制基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3.负责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4.监督和检查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5.组织验收基建工程的竣工报告。
第三章基建项目的立项和编制第四条所有基建项目必须提交基建管理办公室进行立项,并经学校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基建项目的编制过程必须遵循科学、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并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的编制。
第六条基建项目编制必须做到预算明确、工期合理、目标明晰、验收合格。
第四章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第七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招投标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避免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科学合理,包括项目的需求清单、技术规格、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章基建工程的施工管理第十条基建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总承包方和监理方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向基建管理办公室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第六章基建工程的验收管理第十四条基建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能够满足相关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结果必须经过基建管理办公室的审批,方可最终进行竣工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第十六条验收过程必须公正、公平,确保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验收人员必须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中小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校基建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加强基建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建项目管理1. 建设项目立项:学校基建项目需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立项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规模、内容、投资估算等。
2. 建设项目招标:学校基建项目招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
3. 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单位中标后,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4. 工程监理:学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基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三、工程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学校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学校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程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学校应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报告制度,施工单位每月向学校报告工程进度,学校每月对工程进度进行汇总分析。
3. 工程进度出现偏差时,学校应与施工单位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安全生产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学校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投资效益管理1. 学校应加强对基建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确保投资合理、效益显著。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材料、设备,降低工程成本。
3. 学校应定期对基建项目进行投资效益评估,确保投资效益。
学校基建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常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管理工作,维护校园设施设备,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提高校园环境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基建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和访客。
第三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其有效执行。
第四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配合其他部门协调处理基建问题。
第五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环境进行监测,维护校园内的绿化,保持校园整洁和美观。
第二章基建设施设备管理第六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基建设施设备管理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细则。
第七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内的建筑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八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九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内的设施进行修缮,保障学校基建设施完好无损。
第十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记录校园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设备使用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内设施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更新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校园环境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环境进行评估,及时处理校园环境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内的绿化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校园内植被的生长。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内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内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清理,保障校园环境卫生。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基建设施设备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演练,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与其他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络,配合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章督导第十九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基建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制定督导计划。
第二十条学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基建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基建管理情况。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建设质量,确保校园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
1.3 学校基建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学校设立基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
2.2 基建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2)审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协调解决基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4)监督基建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5)审核基建项目结算和决算。
2.3 学校设立基建管理办公室,作为基建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全校基本建设工作。
2.4 基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2)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3)监督基建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4)负责基建项目的预算、结算和决算;(5)协调解决基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项目立项与审批3.1 项目建议书(1)学校各部门根据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2)基建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基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建议书。
3.2 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学校各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基建管理办公室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基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3 初步设计(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学校各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初步设计;(2)基建管理办公室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基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初步设计。
3.4 施工图设计(1)初步设计批准后,学校各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2)基建管理办公室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基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施工图设计。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5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1.参与基建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基建负责人每周召集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3.基建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4.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5.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6.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7.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有效规范和管理学校基建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出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机构:明确学校基建工程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工程管理的专业性和协同性。
2. 工程立项:规定学校基建工程立项流程和程序,包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设计与招标:规定学校基建工程设计和招标程序,要求编制合理、高质量的工程设计方案,确保招标公正、公平,并选择具有合格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精选11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基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篇1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
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
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
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
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
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篇2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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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管理制度(推荐11篇)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第1篇一、学校重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炒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第2篇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
总价超过101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
总价超过50000元,按规定报教育局计财科和镇政府审批。
三、101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四、101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
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
总务处负责拟定招标书并报校招标小组,召集招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标书必须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
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
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
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
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平时至少每月对校舍、构筑物、水电、通信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十、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第3篇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
总价超过101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
总价超过50000元,按规定报教育局计财科和镇政府审批。
三、101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四、101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
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
总务处负责拟定招标书并报校招标小组,召集招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标书必须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
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
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
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
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平时至少每月对校舍、构筑物、水电、通信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第4篇1、学校型的基建项目需报主管局立项,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
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总支员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
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
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帐。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第5篇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
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
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
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第6篇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1010元以内),由后勤中心提出报告,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1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1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后勤中心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5、101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学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三、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
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