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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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作者:喻锋梁绮琪来源:《党政研究》2020年第02期〔摘要〕在当前我国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背景下,权责清单制度在各级政府部门得到了广泛推行。

权责清单构成了对政府职权在应然层面上的规定性,界定了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范围和依据,而行政执法则是对行政权力在实然层面上的操作性呈现,构成了对于政府部门现实执法强度的描述。

本研究以G市为例,运用综合评价模型和交互分析方法,展开对于权责清单数据和行政执法数据之间的量化分析,挖掘两指数评价结果的匹配情况及其原因,探讨政府部门分类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以期解释行政执法现实与权责清单规定性之间的离差,最后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政府治理;法治政府〔中图分类号〕D92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0)02-0079-11一、研究背景与意义当前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成为政府的关键意识和社会的热切要求。

党的十九大更是进一步将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其中的关键一环。

特别是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依法行政显得尤为关键,它既是方向与目标,也是行为与过程;既需坚持遵循依法原则,也需切实发挥执法作用。

在关注规范的应然性的同时,还需关注现实层面行政执法与制度规定性的匹配。

本研究以G市部分市直属部门作为研究对象,探索行政执法与权责清单的匹配性问题。

G 市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方面长期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也是全国首个公开全部行政执法数据的城市,基于公开的权责清单类目和行政执法数据,本文分别从行政职权的规范性和行政执法的实践性开展研究,基于现实分析对G市各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的制定、推进行政执法的科学规范、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提供指南。

二、文献综述权责清单源起于西方,学界通常表述为“Competence Catalogue”,针对联邦体制乃至超国家多层治理体制之下所遇到的权力集中化的问题而提出,旨在对权力做一个纵向上的清晰划分,处理好欧盟和成员国之间的关系〔1〕。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执法的依据主要是依法行政的原则,即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行使权力,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执法中,权责清单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从行政执法的依据、权责清单的作用以及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权责清单的作用。

权责清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将行政执法的权限、职责、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的清单。

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公布,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性和滥用权力。

权责清单还可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国家机关的行政执法权限和程序,便于其行使合法权益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的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未能制定权责清单,或者制定的权责清单不够明确和具体,导致行政执法的过程缺乏规范性和透明度。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难以了解国家机关的执法权限和程序,容易受到不合理执法行为的影响。

二是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实际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等问题,导致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三是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等问题,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行政执法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原则,权责清单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工具。

当前要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正公正,确保行政执法依法行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只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实践操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才能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有其相应的依据权责清单,旨在为执法机关提供一个详细的可行的依据,以确保行政执法的按程序和规范进行。

这个清单主要由执法机关执法时依据的法规、条例等和行政执法时发挥的各项职能组成。

1.法规:法规是行政机关行使其法定职能时依据的准则,它是规章的总和、总汇。

法规的内容包括:国家机关的职能范围、业务流程、执法内容及界限、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行政机关人员的招收和任免、行政强制措施、财务管理等。

2.条例:条例是实施特定行政行为、管理某一特定事项的规定。

条例可以是单一行政行为的规定,也可以针对某一特定行政行为领域进行整体管理,它有别于实施非行政行为的法规。

3.行政许可规则:行政许可规则是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的详细规定和许可程序的规定。

该权责清单对有关行政机关的发放行政许可的范围、手续、有效期限、许可内容等有着详细的规定。

该规则以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为依据,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行政机关发放的行政许可依法行使。

4.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是政府为促进和调整行业行为而制定的一种特殊性质的原则性文件。

自律公约规定行业内参与者行使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事项,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执法机关可接受的行业行为,以确保行政执法按规定进行。

5.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政府机关以法律な职权行使其职能所作出的决定,其效力和法律相当。

行政命令规定的范围较广,其中包括对各种行政行为的调整,可以代替法律灵活处理行政机关的执法事宜,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

6.总体政策:总体政策是政府全面规划发展政策,一般以国务院总体规划或十六大和十七大为依据。

总体政策主要从宏观上从国家级或地方级决策的实施及监管的角度,制定出有关经济、社会、文化、农业等行政政策方针,明确有关行政机构的功能职责以确保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规范运行。

以上就是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的主要内容,为政府执法部门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纲领。

此外,随着政策和环境的变化,有关领域的行政依据权责清单也可能不断更新。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激励其担当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实施原则)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约束与激励并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第四条(工作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各所属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和指导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五条(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追究和处理。

第六条(奖励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

第二章执法职责第七条(梳理执法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权责清单,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

第八条(分解执法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将本单位依法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到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

分解落实所属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职责时,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

第九条(规范权力运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照权责清单,按照不同类型权责事项逐项制定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并在办事窗口和办理执法事项的网站公开。

第十条(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权责清单(适用于服务型行政执法、执法责任制)

权责清单(适用于服务型行政执法、执法责任制)

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在公共场所乱堆粪便、2、《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除。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民政府民政府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批准或者未按规划进行建设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强制 部门盖章: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Array 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给付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给付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查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兵役登记、初审、体检、政审、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河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对当年应征公民按照新兵征集条件进行审查,并应按照上级规定的人数比例,择优确定预征对象,经县(市、区)兵役机关批准后,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

”(4)《征兵工作条例》(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不收费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十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经村民会议或者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请县级民法规的决定》修正。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11.19
•【字号】豫人社办〔2020〕95号
•【施行日期】2020.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法政〔2020〕1号)要求,我厅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附件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附件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2020年11月19日。

高新区行政权责清单

高新区行政权责清单
21
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公共场所上空新建架空管线设施的处罚
《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在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公共场所上空新建架空管线设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影响市容的废弃杆、管、箱、井等设施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2
未及时清除影响市容的废弃杆、管、箱、井等设施的处罚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2年8月22日公布)第三十二条禁止下列行为:(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一)项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第(二)项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第(三)项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物质、堆放杂物、取土、焚烧的、第(六)项在绿地内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第(八)项污染、损坏建筑小品及游艺、休息、浇灌、照明等设施、第(九)项其他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规定之一的,可以处以每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0
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的处罚
《郑州市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公布,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13
在绿地内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的处罚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第(二)项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第(三)项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物质、堆放杂物、取土、焚烧的、第(六)项在绿地内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第(八)项污染、损坏建筑小品及游艺、休息、浇灌、照明等设施、第(九)项其他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规定之一的,可以处以每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职权,对社会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规范和监督,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的权责清单是指对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界定,以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权责清单对于行政执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方面,权责清单可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范围和权限,避免执法机关超越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权责清单也可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权责清单在我国行政执法中具有重要的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的权限来源于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中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和责任,为权责清单提供了依据。

行政执法的权责清单也可以通过部门规章进行明确。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对于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职责进行了具体细化和规定。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通过部门规章对于环境执法的权责进行明确,交通运输部门可以通过部门规章对于交通管理执法的权责进行明确。

行政执法机关的权责清单还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和制度进行明确。

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规章和制度,对于执法过程中的权限和责任进行细化和规定。

这些内部规章和制度可以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4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4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追究责任的一种行为。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必须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人,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行政执法责任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责任的内容和形式、行政执法责任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行政执法责任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原则基础上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1. 独立性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执法权力,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影响。

2. 公正性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压制、打击执法对象。

3. 权限明确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不得超越执法权限或滥用职权。

4. 责任追究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执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责任。

5.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不得滥用执法权力或以权谋私。

以上原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对于构建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执法责任的内容和形式行政执法责任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履职责任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责任。

1. 行政执法机关的履职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执法计划和执法规划,明确执法目标和执法职责,确保执法工作的开展;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应当加强执法机关内部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责任: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和规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公正和权威;对于失职渎职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执法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的行为。

作为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行政执法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据权责清单进行执法,是否依法依规,是否合法合理,是社会和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

权责清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机构、岗位、工作任务、职责权限等内容载入文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清单。

依据权责清单进行执法,可以有效防范和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执法有无依据权责清单进行相对应的界定和约束,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权责清单可以明确执法依据和职责范围。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执法权,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的规定,明确自己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

权责清单可以限定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范围,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不得超越或滥用职权。

权责清单还可以明确执法依据,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和依据,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只有在依据权责清单进行执法,执法行为才能符合规范,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权责清单可以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

权责清单中载明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可以为行政机关制定执法规则和程序提供具体依据。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按照权责清单的规定,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不得随意滥用执法权,也不得违反规定执行执法程序。

权责清单规范了执法行为和程序,可以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不当干预、任意裁量等问题,保障执法公正和规范。

行政执法有无依据权责清单进行界定和约束,关系到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行政机关应当重视依据权责清单进行执法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和执行权责清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社会和公众也应当关注权责清单落实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判,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公正。

只有在依据权责清单进行执法,执法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从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

附件1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八)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服务经营者未处罚采取措施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等烟尘物的处罚说明:1、行政复议、监督检查等共性权力不列入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未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市县共有权力,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行使,除涉及跨设县(市、区)的重大事项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不直接行使。

3、未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规划事项,原则上作为部门内部管理事项。

4、未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奖励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是国家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权责清单正是行政执法的依据之一。

本文将就行政执法是否依据权责清单展开探讨。

我们需要了解权责清单的概念。

权责清单是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部门职能和任务特点,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责任和规范进行详细规定,明确权责边界,规范行为依据的清单。

权责清单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与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在行政执法中,权责清单具有重要作用。

权责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边界,规范了执法行为的依据,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权责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权责清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借鉴,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是否依据权责清单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权责清单的制定不够规范和明确,有的部门权责清单缺乏具体细化的指导和操作规范,导致执法行为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对权责清单缺乏理解和执行,存在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现象,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为了解决行政执法是否依据权责清单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改进。

应加强对权责清单的法律制度建设,明确权责清单的制定要求和程序,规范权责清单的内容和结构,强化权责清单的约束力和适用性。

应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权责清单的认识和理解,加强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

应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的执行和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滥权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

推进展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推进展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省、XX市法治政府建立施行纲要〔2023-2023年〕,持续推进展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按照依法标准、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兼顾的原那么,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推进方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编制XX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全社会公示,实行动态化管理,取消非行政答应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效劳,无法律法规根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保存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2.推行证照合一,多证合一,社保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4.推进政府事权标准化建立,一类事项原那么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那么上有一个部门负责。

5.加强事前公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6.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效劳站建立,实现村居法律参谋全覆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进步制度建立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标准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天。

8.重要的行政标准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

实行行政标准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标准性文件后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开展要求的行政标准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一、概述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是指国家机关以行政执法依据为基础,按照法律规定,明确行政执法的具体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旨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制度性文件。

1.明确权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提升行政执法效率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和程序,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

3.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正当性4.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行政执法的依据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还要明确行政执法的程序,即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使检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执法权力的程序和要求。

(1)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权责清单的规定履行职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权责清单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制定行政执法计划、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行政执法规章和其他有关法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公开行政执法的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接受监督和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违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能够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能够增强行政执法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现代化进程。

五、结论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是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基本依据,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只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制度,才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信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0号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0号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已经2021年8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代主席王莉霞2021年9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约束与激励并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负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

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来内地临 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不予设立的应当告知理由)。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时办理审 3.《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政部 财会〔2011〕4号)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 4.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业申请办理中过程中发生
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超越或者滥用监督职权的; 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的; 3、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4、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5、索贿、受贿、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6、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8、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9、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10、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1、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 相私分的; 1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 款据为己有的; 1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4、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 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的处罚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27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2.《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 法对单位和个人涉及财政、财务、会计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处理活动。 第二十九条:社会 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制作、出具虚假鉴证报告的,财政部 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暂停其经营业务或 者予以撤销,对相关人员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其资格证书。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调查、处罚和管理的行为。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执法的依据权责清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和责任范围,是行政执法能否依法行使的重要法律依据。

我国的《行政执法法》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它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责任和程序,为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了统一的法律依据。

还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各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权限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如《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设置和权限范围:依据权责清单要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级别和职责范围,确保其行使执法权的合法性和效力。

二、执法活动的依据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要明确执法机关行使执法权的依据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不得滥用职权或超越权限。

三、执法行为的程序规定:依据权责清单要明确执法行为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裁决等程序环节,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依据权责清单要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包括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执法行为的规范要求等,以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六、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程序:依据权责清单要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程序,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以保证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依据权责清单要明确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包括监察机关、审批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

行政执法的依据权责清单是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和保障措施。

只有依据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才能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行政执法与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与权责清单

一、引言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权责清单。

二、行政执法概述1. 行政执法的定义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2. 行政执法的特点(1)法定性:行政执法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2)强制性:行政执法具有强制力,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

(3)程序性:行政执法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4)公正性:行政执法应当公正、公平、公开。

三、权责清单1. 行政执法主体(1)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国务院及其各部门负责全国性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和组织实施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裁决。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裁决。

(3)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裁决。

2. 行政执法权限(1)国务院及其各部门- 对全国范围内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裁决;- 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行政执法权责

行政执法权责

行政执法权责
行政执法权责主要涉及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首先,权责的明确是行政执法的基础。

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确保执法职责落到实处,是正确履行职责和责任追究的前提和基础。

这通常涉及编制并公开权责清单、服务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以明确各个执法机构和岗位的职责。

其次,行政执法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如进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这些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行政执法权责也包括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这包括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对执法机关的监督。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执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

最后,行政执法权责还包括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如果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那么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对行政执法权责的一般理解,具体的权责内容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执法领域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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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是指依照国家法定程序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存在违法行为的
行为主体采取强制措施或给予强制性措施的行为。

行政执法不仅要依法合规,还要遵循一
定的程序和规范,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是衡量行政执法是否规范和合法的重要标
准。

权责清单是指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明确行政机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事项集中起来所形成的清单。

权责清单作为行政机关
部门规范行政行为的基础和依据,也是衡量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的一项基本
标准。

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不仅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还要遵循权责清单所规定的程序和规范。

权责清单的设置可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权责清单要明确行政机关执法范围和限度,明确行政机关应当执法的对象、范围、种类和时限等方面内容。

行政机关在制定权责清单时应确定和细化执法的范围、方式、对象以及必要的程序,以确保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权力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在权责
清单中需要明确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责任,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以确保
执法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定职权和法律责任。

其次,权责清单要明确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程序和规范。

行政执法程序和规范是行政
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保证,也是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否合法、公正、正当、有效的关键所在。

制定权责清单时,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考虑执法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裁决、处罚、执行等方面规范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化、规范化,公正判定案件,保障涉案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权责清单要明确行政机关的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

制度建设以及执法监督是权
责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制约措施。

制定权责清单时,应当明确行政机关内部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等方面要求,同时制定和完善相
关的执法监督、问责机制。

这些制度和机制可以通过行政机关自身开展自评自查,制订和
完善相关的执法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等手段来不断加强行政机关的执
法能力和监督制约力。

总之,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行政机关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要依据权
责清单规范自身行为。

只有建立完善的权责清单,平衡权利和责任,进行良好的素质建设
和监督制约,才能有效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使之真正成为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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