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乡村旅游休闲康养产业规划项目合同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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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阳高县文化局乡村旅游休闲

康养产业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YZC

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程序

六、签订合同

七、保密和披露

八、询问和质疑

九、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阳高县文化局委托,对阳高县文化局乡村旅游休闲康养产业规划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阳高县文化局乡村旅游休闲康养产业规划项目

二、项目编号:YZC

三、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分一包,所有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项目完工期: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与规划咨询设计相应的经营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三合一);

、开户许可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七. 磋商文件领取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售价:免费

、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阳高县工商银行

银行账号:

行号:

联系人:葛玮

联系电话:-

八、答疑会时间、地点

答疑会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答疑会地点: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地点: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高县文化局

联系人:盛守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阳高县金光街财政局二楼联系人:孙国勇

电话及传真:-

邮编: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 适用范围

本次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 定义

.“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采购人”指阳高县文化局。

.“集中采购机构”指阳高县政府采购中心。

.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报价。

.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注: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二、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服务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日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并送达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

.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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