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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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方便群众来我中心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遵循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和不得推诿的原则,决定在中心各窗口实行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

一、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中心工作人员(包括窗口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即为县行政服务中心首问首接责任人。

二、首问首接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属首问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首接责任人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不属于首问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首接责任人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科室或具体承办窗口。

四、接到服务对象联系工作或询问电话时,属首问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该科室或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五、对违反首问首接责任制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对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首问首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

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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