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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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规程

1.目的

规定成品检验的方式、标准.

2.范围

包装过程的检验、成品完工后的完工检验及出货检验

3.职责

1)出库检验员:按本指示要求对出库前的产品在出库前再次复检.

2)完工检验员:按本指示要求对包装完工的成品批进行完工检验.

3)出货检验员:按本指示要求对需出货的订单批进行出货复验.

4.运行程序

4.1包装检验:

4.1.1对需包装的产品,包装人员按计划单上包装数量核对后,暂存在包装暂存区域

4.1.2图纸和表单分发及悬挂:

1)包装主管:将图纸和包装要求挂在相应的位置。

2)检验员对包装入库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填写【质量检验报告表】。

4)检验判定合格的,检验员可在车间开的【入库单】上予以签认,以便成品入库,判定不

合格的,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出货检验:

4.2.1订单产品在出货之前,由仓库放入指定出货待检区后,向出货检验员报出货检验.

4.2.2出货检验员依4.2.3【出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作业

4.2.3【出货检验标准】依下表执行(下表中的P代表不合格数):

4.2.4出货检验判定合格的,出货检验员可在仓库开具的单据上予以签认,以便发货出库交接,

判定不合格的,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6顾客验货:顾客到厂验货的,由出货检验员陪检,验货结果应及时通知到供销、检验和

生产部门,顾客验货记录要留底存档.

4.3检验后的状态标识:依管理手册“7.

5.3标识和可追溯性”相关要求执行

5.记录

【质量检验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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