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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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奖惩制度:
(一)、矿级领导以上相关人员考核由煤矿统一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考核人员及抵押标准
煤矿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经理为瓦斯治理工作被考核人员,每人风险抵押金额为1万元。
2、考核指标及奖惩
1)瓦斯超限次数按月考核、季度兑现。完成考核指标,每季度按风险抵押金的40%给予奖励;完不成考核指标不奖励,每超过指标1次每人罚款200元,第2条 4%以上严重瓦斯超限每超过1次每人罚款500元,累计处罚不超过风险抵押金额。
2)瓦斯治理考核工作由煤矿通防科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风险抵押金由煤矿通防科登记造册,统一交财务部管理。
(二)、内部考核奖惩制度:
一、出勤
每月出勤以28天为满勤;请假休息2天或2天以下者,报请通防科;3天以上(含3天)报请总工批准,请假必须持请假条,政工科备案登记。出勤考核为基本工资,每天罚款除40元,打卡考核:当月出勤有一次未打卡者,一次罚款除10元,并填表说明未打卡原因。
二、工资分配
1、安全考核(300元)
所辖区队如若出现轻伤事故,则罚款除100元,发生重伤罚款除200元,如发生死亡事故则该项全部罚款除。
2、瓦斯检查(400元)
1)瓦斯检查做到“四对口”(牌板、手册、班报表、日报表)不得瞒报、谎报、少检、假检。
2)执行井下“手拉手”、“口对口”交接班制度和一班“三汇报”(部分区域“五汇报”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每月月底上交到矿调度室。
3)认真填写瓦斯报表和巡回图表,必须当班上交到矿调度室。
4)发现有因故停风、停电工作面,及时把人员撤出并报矿调度室,恢复供风必须检查瓦斯,待瓦斯浓度降(规程)规定允许浓度(0.8%)下,方可恢复生产。
5)对该管辖区域内的通风设施有损坏、漏风现象及时处理上报
矿通防科。
6)认真检查瓦斯,发现该区域内的工作面瓦斯超限现象时,立
即停止生产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如果不能处理,立即报矿调度室、通防科,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时作业。
7)及时更换瓦斯仪器。
3、通风检查(300元)
1)风机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巷不小于10米。
2)风机距地面至少30cm,吸风口方圆10米内无杂物堆放。
3)掘进工作面风筒必须编号,风筒吊挂“两靠”“一直”,靠顶、靠帮、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4)风筒连接使用正反压边,拐弯使用弯头、无死角。
5)风筒破口,每趟风筒破口超过5个,口径1公分。
6)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超过5米。
4、文明生产(480元)
1)所辖区域巷道内有、废旧风筒、及时整理上井。
2)每趟风筒每天必须清扫一次煤尘。
3)每班对风机外壳进行除尘(包括风机开关)。
4)风机要挂牌管理。
5)通防科人员要按时完成科室下达的工作任务,如未完成,视未完成情况做出考核。通防科防尘组长每天必须将每班的任务完成情况汇报科室领导。
6)通防科人员如发生三违现象,罚款100元,并列入当月考核,未参加矿培训中心培训学习,学时不够。根据培训中心提供学习记录,做出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