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5各类场所健康教育达标实施细则
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标准及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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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爱卫办、各驻镇单位、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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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镇容环境卫生
(一)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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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计生办、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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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区卫生
(一)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计生办、卫生院、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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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市政所、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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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镇(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市政所、环保所、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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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爱卫办、计生办、卫生院、各村(居)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与标准
责任单位
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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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五)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一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
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
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公共场所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篇二幼儿园公共场所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用,一般不要组织离开市区的`活动,2.出去活动前,要向幼儿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维护公众健康,提高生活质量而制定的法规。
为了更好地实施该条例,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具体操作细则。
二、适合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
三、卫生管理要求1.公共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公共场所应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3.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存相关记录。
4.公共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如垃圾桶、洗手间、消毒设备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5.公共场所应建立卫生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疫情、传染病等卫生安全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6.公共场所应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具体操作细则1.商场、超市:a.定期清洁商场、超市内部和外部环境,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
b.保持货物陈列整齐,定期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c.定期消毒购物篮、购物车等共用设备。
d.提供充足的洗手间和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e.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2.餐饮场所:a.保持餐厅内部环境整洁,定期清洗地面、桌椅、餐具等。
b.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材新鲜,储存合理,制作过程卫生。
c.提供充足的洗手间和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d.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3.娱乐场所:a.定期清洁娱乐场所内部和外部环境,包括地面、墙壁、设备等。
b.定期消毒游乐设备、游泳池等共用设备。
c.提供充足的洗手间和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d.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卫生安全。
4.医疗机构:a.定期清洁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环境,包括地面、墙壁、手术室等。
创城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创城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健康知识宣传
1. 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布健康知识海报等宣传形式,向市民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意识。
2. 利用社区广播、健康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发布健康知识宣传信息。
二、健康教育讲座
1. 组织专家对各类健康疾病进行讲座,提供免费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饮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市民健康知识水平。
三、健康体检服务
1.组织开展定期免费健康体检活动,提供身体基本指标检测和
健康咨询服务。
2.指导市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提早发现健康隐患,提高健康
风险意识。
四、健康生活方式宣传
1.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提倡科学的饮食、适度的
运动、规律的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2.开展线上线下健身运动推广,提倡身体力行,引导市民形成
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心理健康宣传
1.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促进市民关注心理健康,讲解心理
压力管理和情绪调节等知识。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帮助市民解决心理健康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卫生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测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进行.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两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应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1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应达98%以上,培训率应达95%以上,患病调离率应达100%,但上岗工作者持两证率应达100%.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凡设有空调的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加强空调卫生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2、各类空调场所必须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得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3、空调系统的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清洗,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5、风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能作仓库用或其他用途用.风机房内不得积水.6、设立空调系统清洗记录簿和检查记录簿,记录每次清洗及检查的情况.7、各类空调场所必须重视排气,采用机械排气的,排气扇及入风口应保持清洁干净,不积尘,排气扇应能正常运转.8、采用集中式空调的单位,必须加强冷却塔卫生管理,应每半年更换冷却水一次.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制度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二、公共场所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布草、浴盆、脸盆、脚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三、设有毛巾布草供应的公共场所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四、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应分有干净和肮脏用品用具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有明显标志区分.五、公共场所应有健全的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和保洁制度.六、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七、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八、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餐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九、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十、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一、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二、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五、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队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九、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公共场所卫生间清洁卫生操作规程1.清洁用具的准备:应备有:清洁篮、洗刷用具、座便器毛球、橡胶手套、清洁液、消毒药和抹布等.2.操作程序:2.1撤出物品:将卫生间内垃圾及所有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如巾类、易耗品撤出.2.2洗消洗漱台及洗手盆:2.2.1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洁镜面、墙壁;2.2.2 由清洁液清洗洗漱台台面,用清水冲干净;2.2.3 用清洁液清洗洗手盆,用清水冲干净;2.2.4 用有效的消毒水对洗手盆进行消毒.2.3洗消浴缸:2.3.1 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洗墙壁、浴缸内壁和浴缸外壁;2.3.2 用同样的顺序用清水冲干净;2.3.3 用有效的消毒水对浴缸内壁进行消毒.2.4洗消座便器:2.4.1 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洗水箱、座便器面盖、坐板,然后洗座便器外壁;2.4.2 按同样顺序用清水冲洗干净;2.4.3 用清洗液清洁座便器内壁,用座便器毛球洗擦,然后用清水冲洗;2.4.4 用有效的消毒水依次对座便器面盖、坐板、水箱、座便器外壁、内壁进行消毒.2.5抹干用具2.5.1 甲法2.5.1.1 用一条毛巾由里而外抹洗手盆、洗漱台台面,然后由上而下抹镜面、墙壁.2.5.1.2 用另外一条毛巾由里而外抹浴缸,然后而上而下抹墙壁及浴缸外壁.2.5.1.3 用第三条毛巾依次抹座便器坐板、面盖、水箱座便器上缘和外壁.2.5.1.4 最后用第三条毛巾抹干地面.2.5.2 乙法2.5.2.1 用一条毛巾首先由里而外抹洗手盆和浴缸内壁,然后抹镜面、墙壁、洗漱台台面、浴缸墙壁和浴缸外壁.2.5.2.2 用第二条毛巾依次抹座便器坐板、面盖、水箱、座便器上缘和外壁.2.5.2.3 最后可用第二条毛巾抹干地面.2.6 补充物品:先补充巾类,后补充易耗品.3. 注意事项和要求:3.1 清洗洗手盆、浴缸和座便器用的用具应分别存放,不能混淆.3.2 清洗座便器所戴的橡胶手套必须与清洁其他用具时所的橡胶手套不同.两对手套必须用不同颜色区分.3.3 所有抹布用后必须马上更换,不能用作下一卫生间的抹布.3.4 消毒药的浓度和消毒时间一定要达到卫生要求,使用含氯消毒药时,有效氯应达200mg/l,作用时间不少于5分钟,或有效氯达300mg/l,作用时间不少于2分钟.使用其他消毒药时,必须按使用说明用.3.5 所有消毒药和清洁液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产品.3.6 在2.5抹干用具的方法中,有条件的单位应采用甲法.旅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1.客房清洁准备工作:检查客房清洁车内的各类布草、客用品、抹布、清洁用品等包括马桶扫、百洁布、胶手套、清洁消毒剂是否齐备,然后将客房清洁车和地板清洁用具推至需清洁房门口并紧靠房门.2.客房清洁操作程序2.1通风换气:拉开窗帘,开启空调及排气系统,或开窗通风换气.2.2清出不洁物品将客房供客人用的各类布草、盆桶、拖鞋、杯具、冷热开水瓶等撤出,清倒垃圾.清理完毕后洗手.2.3整理床铺:从客房清洁车取出洁净布草,按顺序换上床单、被套、毛毯、枕套,最后铺上床罩.2.4清洁除尘2.4.1清洁电话:用干净抹布,从话简到机身电话抹干净,然后用消毒剂对话简进行消毒,或更换新的电话消毒膜按产品设计要求定期更换.2.4.2清洁家具及室内物品:从房门开始按顺序用另一套干净抹布从高到低将家具内外、窗台、灯具、电器、玻璃窗等抹擦干净.2.5清洗垃圾桶及烟灰盅:将垃圾桶及烟灰盅清洗干净、抹干后放回原处.2.6地面清洁:吸尘或湿式拖地.完毕后洗手消毒2.7补充物品:补充食品、饮料和各类房内客用品.2.8清洗卫生间首先换上卫生间清洗专用衣,有条件的酒店最好是设立卫生间清洗专人.然后按旅业客房卫生间清洁操作规程进行.3.客房杯具的洗消:由专人按旅业客房杯具洗消操作规程在专用的杯具洗消间内进行.4.客房空调及排气系统保洁4.1对空调系统的回风口、出风口和滤网进行定期清洁.两周内不少于一次保洁,并保持干净.4.2对客房及其卫生间的排气扇进行定期清洁,两周内不少于一次保洁,并保持干净.5.客房地毯保洁对客房内及过道的地毯必须进行定期清洁,应两周不少于一次保洁,并保持干净.6.注意事项6.1客房内供客人用的食品、化妆品,必须分别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6.2在上述各清洗过程中所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空气清新剂及有关用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6.3清洁过程不同用途的清洁工具、手套、衣物等,应按规定分隔存放,以免交叉污染.公共场所杯具清洗消毒卫生操作规程1.设置及要求:1.1洗消间内布局必须严格遵守“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管”原则而设立.流程要合理,避免交叉污染.洗消间必须建在清洁、卫生、供水方便,远离厕所和其他有害污染源的地方.严禁防止“四害”及其他有害昆虫的进入.洗消间面积应与场所规模相适应,但最小应不得低于3m2.洗消间必须独立专用,通风换气良好.并按流程设立前置工作台、洗涤池、过水池、药物消毒池或消毒柜、后置工作台、保洁柜.各池应有明显标志.各池容积应与洗消量相适应.工作台面和各池应采用不锈钢或瓷砖,要便于清洗,不易积垢.前置工作台用于存放未清洁杯具,后置工作台用于存放清洁后待消毒杯具.杯具保洁柜内壁必须采用瓷砖或易于清洗、不发霉的材料,保洁柜必须带门,柜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容量应不小于日常用量的2倍.洗消间内四周墙壁应贴瓷砖做墙裙,高度不低于1.8米:地面应采用防潮、防滑材料,并有一定坡度不少于3%,易于排水.市区内各类场所的杯具应选用高温消毒方法,市区边缘和郊、县有条件者也应首选高温消毒方法.装载脏杯与干净的容器必须分开使用,且标注清晰,不得混用,并当天清洗消毒.2.洗消程序2.1清晰:清倒杯中残渣及茶水,然后在洗涤池中用洗洁液清洗,并注意洗刷杯口.2.2 过水:在过水池中用清水漂洗杯具.2.3 消毒2.3.1 洗碗杯机洗消:按洗碗杯机的使用方法操作.2.3.2高温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等.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100°C,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远红外线消毒如远红外线消毒柜应控制温度100°C,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2.3.3 药物消毒:在药物消毒池内,将杯具完全浸泡如药液中,药液浓度及浸泡时间必须按药物使用说明严格操作,用含氯消毒药时,浸泡液有效氯含量应达250mg/l浓度,浸泡时间不少于15分钟.当浸泡有效氯含量低于200mg/l,应更换药液或加药使有效氯达到250mg/l.2.4保管2.4.1 采用高温消毒:消毒后的杯具应干爽清洁,可直接放入保洁柜内.2.4.2 采用药物消毒:消毒后的杯具应倒置不得超过15分钟后才放入保洁柜内.2.4.3 消毒柜同时兼作保洁柜:消毒后可直接留置柜中,但该柜的容量应不少于杯具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杯具后应立即消毒.2.4.4 保洁柜内的必须每天清洗、消毒:如果采用毛巾作垫子的,所垫的毛巾必须每天更换、清洗和消毒.3. 注意事项:3.1 所使用的清洗液和消毒药必须是已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的合格产品,并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单位应保存上述批件的复印件备查.3.2 各类杯具的总数量应不少于设计最大可容量的3倍.公共场所拖鞋清洗消毒卫生操作规程1.设置及要求1.1应设置专用的拖鞋洗消间或区域.1.2设置两个洗消池或洗消桶.1.3备有橡胶手套、消毒药物、水源等.2.操作程序2.1清洗:先用清水或洗洁液清洗拖鞋.2.2过水:在过水池或过水桶中用清水漂洗拖鞋.2.3消毒:在药物池或药物桶中,将拖鞋完全浸泡在药液中,药液浓度及浸泡时间必须按药物使用说明严格操作.用含氯消毒药时,浸泡液有效氯含量应达100-500mg/l,浸泡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2%戊二醛应浸泡30分钟,2%戊二醛14天更换一次.2.4保管:从消毒液中取出拖鞋,凉置10至15分钟,待拖鞋干后放置保洁柜或保管箱.3.注意事项3.1所使用的清洁液和消毒液必须是已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的合格产品,并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单位应保存上述批件的复印件备查.3.2消毒药的浓度和消毒时间一定要达到卫生要求.使用其他消毒药时,必须按使用说明用.海港大酒店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3. 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9.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餐饮业备餐及供餐卫生管理制度1、备餐应在专间内进行.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罩.2、备餐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备餐无关的活动.3、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对专间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4、备餐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5、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6、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7、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8、上菜通道必须与餐具回收通道分开,上菜时必须加盖保洁.9、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10、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合格者发给“卫生知识培训证明”.1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海港大酒店餐饮业食饮具、用具洗消卫生管理制度1.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进行,间内设有专用的洗、消设施,各类设施必须明显标示用途;设有带盖的废弃物盛放桶;设专人负责.2.食饮具、用具清洗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3.食饮具、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4.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备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应有明显标记.保洁柜或保洁间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杂物,无蟑螂、老鼠活动的痕迹.保洁柜应带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每天使用前应清洗消毒.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所用药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有批准文号、保质期.6. 食饮具、用具最好是采用热力消毒,特别是湿热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适应热力消毒的才使用化学消毒方法.7.采用洗碗机进行清洗消毒的,必须严格按洗碗机出厂说明使用.8.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的规定.食饮具感官指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9.一次性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食饮具、用具应有足够数量周转,要求达到最高使用量的3以上.10.从事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附件: 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一、清洗方法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一刮:将剩余在食饮具、用具上的残留食品倒入垃圾桶内并刮干净;二洗:是将刮干净的食饮具、用具用加洗涤剂的水或2%的热碱水洗干净.三冲:是将经清洗的食饮具用具用流动水冲去残留在食饮具上、用具的洗涤剂或碱液.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二、消毒方法:⑴煮沸、蒸气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⑵远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120℃,作用10分钟以上.⑶洗碗机消毒,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⑷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含有效氯250mg/L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餐饮业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1.各类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餐饮业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制度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7.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8.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9.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10.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11.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12.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13.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14.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设有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的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新实施细则几个问题之我见
各 级 人 民政 府卫 生 行 政 部 门负 责 本 行 政 区域 的公 共 场所 卫 生 监督 管理 工作 . 调整 了公 共 场所 卫 生监 督执 法 主体 由原来
的“ 生 防疫 站” 卫 统一 修 改为 “ 卫生 行 政部 门” 卫 生监 督 机 构 , 承 担具 体监 督执 法任 务 。但 《 条例 》 规定 的执法 主体 仍 为 “ 各
如 , 烟令 具 体处 罚条 款 缺乏 等 。 者通 过对 在 公共 场所 卫 生监督 过程 中遇 到的一 些 问题 以及 对现 行公 共 场所 法规 禁 笔
规 章存 在 的一些 不 足进 行 了简要 分 析 , 提 出一 些不 成熟 的意见 和建 议供 商榷 。 并
【 关键 词】 共 场所 ; 公 管理 条例 ; 实施 细则 ; 问题
使 ” 无 法实 施卫 生行 政处 罚 的两 难局 面 。 、
12法 规 规 章 调 整 范 围 局 限 .
可证 . 这时 所建 公共 场 所不 符 合卫 生要 求 也难 以改 造 。再 就 是行 政干 预卫 生 管理 现象 突 出 。各地 为 了招 商 引 资 , 营造 投 资环 境 。 企业 、 三产 , 府 部 门 、 导 干部 等 干 预 正 常 的 办 搞 政 领 卫生 监 督 工作 嘲 使 公共 场 所 预 防 性 卫 生监 督 工 作 贯 彻 落 实 , 难 以执行 , 防性卫 生 监督 覆盖 率偏 低 。 预
施 投 入等 问题 。 些存 在 的设 计卫 生 问题 已是 积重 难返 。 条 有 《
例》 的颁 布 实施 , 然规 范 了卫 生 部 门对 公 共 场 所 工 程建 设 虽
中 的卫 生 执法 监 督 责任 和 权 利 , 在 实 际工 作 中 , 生 部 门 但 卫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5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具体管理规定第二条公共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洗手间、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职责和操作要求,并加强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和垃圾处理设施,保持场所的环境清洁。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加强环境卫生保护工作,控制噪声、减少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的产生,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八条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公共场所,可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罚款或暂停营业等处罚。
第九条公众对于发现的公共场所卫生问题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并有权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本实施细则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知晓度。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本实施细则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其能够熟悉并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卫生监督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卫生管理规定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中所使用的术语与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定义相一致。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附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模板的附则部分是对实施细则进行补充说明的内容,以下是一个例子:附则一:公共厕所的管理1.公共厕所应每日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无异味。
健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推荐健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6篇)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
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你会写工作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健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篇1卫生健康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增强我校广大师生健康卫生意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根据教育局和上级保健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治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的健康教育基本原则,通过多种传播途径和手段,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从而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学习质量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教育组织机构为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长:副组长:成员:教育局安办医院办公室电话:三、主要工作措施1、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
学校通过广播、墙报、黑板报、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做好流行病、H7N9禽流感、结核病、血吸虫病、手足口病、狂犬病、细菌性痢疾、食物中毒、艾滋病等疾病的宣传预防。
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卫生纪念日这大好的宣传教育契机,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卫生保健意识深入人心。
如利用3月3日全国爱耳日、4月全国爱国卫生月、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6月26日国际禁毒日、9月14日世界清洁地球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0月31日世界勤俭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进行广泛卫生知识宣传,积极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
爱国卫生条例
爱国卫生条例篇一: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全民参与,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改善城乡卫生面貌,除害防病,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方针。
第四条本省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爱国卫生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级政府必须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使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县级以上爱卫会办公室是同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三)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四)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社会卫生活动;(五)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六)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第八条各级爱卫会吸收同级政府的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一)卫生部门应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卫生监督工作,负责除害防病和农村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监督监测工作,开展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科学研究工作,监督管理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二)城建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把城市环境卫生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城市垃圾、粪便、污水的封闭储存、及时清运和无害化处理,严格管理城市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和建筑垃圾;(三)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治理废气、废水、废渣、噪声和做好各种职业性危害的防治工作;(四)交通、旅游等部门负责所属的车站、机场、宾馆、旅游景点的卫生管理;(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贸易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集贸市场和饮食服务业的卫生管理;(六)公安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对在爱国卫生管理、监督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七)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卫生知识教育,改善学校环境,监督各类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设卫生教育课;(八)宣传、文化、新闻、广播电视等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卫生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教育。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公共场所的定义1. 公共场所指供公众集体活动、使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商场、超市、酒店、餐馆、咖啡厅、影院、剧场、图书馆、博物馆等。
二、卫生管理责任1.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负责场所内的卫生管理工作,并向公众提供卫生环境。
2. 公共场所的使用者应当自觉维护、保持场所的卫生清洁,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或乱涂乱写。
三、卫生设施和设备1. 公共场所应当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洗设施、洗手液、洗手纸、垃圾桶等。
2. 经营者应当定期清洁、消毒公共场所内的卫生设施和设备。
四、垃圾处理1. 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垃圾桶或垃圾袋,方便使用者将垃圾投放。
2. 经营者应当及时清理垃圾桶或更换垃圾袋,确保垃圾不溢出或滋生臭味。
五、疫情防控1. 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工作。
2. 经营者应当配合卫生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场所的防疫检查和指导。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等处罚。
2. 对于经营者拒不改正或严重违法的,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以上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行为,提升公共卫生水平,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当遵循卫生、安全、便利、文明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注重预防、防控与整治相结合,推动公众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和行为引导。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当依法披露相关信息,加强公众参与,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具备维护清洁、避免交叉感染等功能。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6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一)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1. 确立目标和任务- 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水平,建设健康、干净、宜居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 任务:通过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建设。
2. 建立组织机构- 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统筹协调卫生城市工作。
- 建立专职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卫生城市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3. 加强城市卫生管理- 完善卫生城市评估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城市卫生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 建立城市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城市卫生状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预警和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4.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
- 完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推动个人健康管理。
5. 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完善城市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城市内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并加强监管。
- 加强环境卫生监测和治理,提高城市空气、水质等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6.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推动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
- 利用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健康信息和养生知识,提供科学的健康指导。
7.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卫生城市组织和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国内卫生城市工作的发展。
- 加强与国外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共同解决跨国卫生问题,推进全球卫生事业的发展。
8. 持续监测与评估- 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监测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各城市的卫生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 充分利用数据分析和信息化技术,提高监测与评估工作的效能,为卫生城市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样本(5篇)
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样本____年北城铺乡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完善北城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____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普及重大传染病和常见、多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院____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内容如下:一、主要工作任务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
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
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一)、健全____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____保证和有效措施,____年我们将结合本乡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培训;____人员积极参加县、市、疾控部门____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计划____年将购置新的照相机等设备,加大网络建设,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____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一、考核指标1. 卫生设施:评估城市的公共卫生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
2. 环境卫生:评估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包括垃圾清理、道路清洁、空气质量、水质等。
3. 疾病防控:评估城市的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能力,包括疫情监测、疫苗接种率、疾病报告和隔离措施等。
4. 食品安全:评估城市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包括餐饮店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查、食品监测等。
5. 医疗卫生:评估城市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包括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设备水平、医疗费用等。
6. 公众健康意识:评估城市公众对健康的认知和健康行为,包括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健康宣传影响力等。
二、考核标准1. 设定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指标的重要性,确保综合考核能够全面反映城市卫生状况。
2. 制定具体的评分规则,每个指标设定不同的分数范围,根据城市表现进行评分。
3. 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量化考核工作。
4. 考核结果公开透明,向公众公布考核结果,激励城市提升卫生水平。
三、考核程序1. 确定考核对象:确定需要考核的城市,考虑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选择。
2. 数据收集和整理:组织相关部门收集各项考核指标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数据分析和评分:根据考核指标和评分规则,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分,得出城市在每个指标上的得分。
4. 综合评分和排名:将各指标得分按照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得出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进行排名。
5. 考核结果反馈和改进: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城市,并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城市提升卫生水平。
四、考核奖励和惩罚1. 对于排名靠前的城市,可以给予奖励,如表彰、资金支持等,以激励城市在卫生城市建设上做出更大努力。
2. 对于排名靠后的城市,可以给予处罚,如限期整改、降低财政拨款等,以推动城市改善卫生状况。
3.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城市干部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和提拔机会,对于表现差的干部予以问责。
2015年健康教育实施方案5篇
2015年健康教育实施方案5篇篇一:2015年健康教育实施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标20XX年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
20XX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
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创建方案
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创建方案概述: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创建旨在提升城市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行为水平,实现城市健康发展的目标。
本方案以全面、科学、系统的方式,为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1. 建立健康教育管理机构:在卫生城市创建过程中,建立一个专门负责健康教育的机构,负责协调、监督、评估和推进健康教育工作。
该机构应由政府、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社区组织、媒体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组成。
这将有助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卫生城市健康教育的执行力和实施效果。
2. 制定卫生城市健康教育规划:制定卫生城市健康教育规划是健康教育创建的基础。
规划应包括目标、内容、方法、资源、时间和评估等方面。
目标要明确,内容要科学,方法要多元化,资源要充足,时间要可行,评估要完善。
卫生城市健康教育规划应与卫生城市创建整体规划相对应,形成一个协调一致的整体。
3.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城市居民健康素养和卫生行为水平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进行,如举办健康讲座、开展健康知识竞赛、推出健康教育广告等。
活动内容应覆盖健康饮食、体育运动、心理健康、预防传染病等多个领域,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差异化服务。
4. 引入健康教育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引入健康教育课程,从小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课程内容应科学、系统,涵盖健康生活方式、传染病预防、急救知识等。
教育机构应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健康教育水平,同时积极与家长和社区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5. 加强健康信息宣传: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强健康信息的宣传。
可以开设健康专栏、发布健康资讯、推动健康社交媒体等,提供可靠、科学的健康知识和信息,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健康问题。
同时,要注意避免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6. 加强卫生城市建设宣传:将健康教育与卫生城市建设宣传相结合,共同推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公众了解卫生城市建设的意义和目标,增强参与的意识和积极性。
五类场所健康教育工作标准
五类场所健康教育工作标准本文涉及的五类场所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分别指学校、医院、社区、行业和新闻媒体健康教育标准。
一、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1、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有符合要求的师资承担教学任务。
应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计划一致。
授课教师平均每人每学年应接受120小时以上的培训。
培训形式为:培训班、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教学交流、观摩课等。
2、业务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案、课本、作业、考卷、课时安排、主题班会等活动的详细资料)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3、健康教育课使用的教材、教案规范,课时安排合理,并能认真组织考核。
(教材、教案规范参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4、要有多种健康教育形式和活动,如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板报、画廊等,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0%(学生应知应会的健康知识以当地使用的教材为蓝本);每项健康教育活动均应有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
5、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实施中、小学健康行为实际操作项目,并对学校健康健康教育进行综合评价。
(健康行为实际操作项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有操作项目和评价方法)6、学校健康教育检查内容(1)查课表(每周0.5课时)(2)教材与教具:有挂图,模型,幻灯片,中小学必备教具(3)采光照明与黑板,一个教室有8盏日光灯以上(4)课桌椅:(5)饮水与洗漱设施(a)学校提供卫生饮用水(b)水龙头数等于班级数(6)厕所设施:男40:1,女20-25:1(7)教学计划:有教学计划,有教学进展表(8)教案:包括课时、课题、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具、教学内容及过程、小结、教案等,要求无错、整洁、简练(9)师资培训:每人每学年120小时(10)授课质量:概念清楚、启发式教学、语言生动、理论联系实际、板书工整(11)传播活动:卫生保健知识达20次(查照片或资料)(12)开课率:开课班级数/学校中班级数(13)书面考核:看以往考试卷(14)实际操作(《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有操作项目和评价方法)(15)头发指甲:头发整洁、指甲整洁(16)面部与衣着: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17)体育锻炼:查看体育老师的锻炼标准情况登记及课间操(18)教学用房与宿舍:应做到地面和墙壁无烟头、无污迹、无纸屑、窗明、桌椅净、物品摆放整齐。
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之1
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水平,保障公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增强公共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除害防病,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六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爱卫会下设办公室,在爱卫会领导下,具体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爱卫会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三)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村和卫生单位活动;(四)组织全民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五)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六)指导农牧区改水、改厕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七)组织公共卫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八)完成本级爱卫会交办的其他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一)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把爱国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爱国卫生事业经费,监督检查爱国卫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三)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开展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科学研究和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教育,负责对食品、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监测,负责对重大疫情和各种疾病发生、流行以及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和有效控制;(四)建设行政部门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标准,建设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组织推广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新建或者改造公共厕所,做好城市公共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五)农业、畜牧行政部门负责农牧区人、畜、禽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以及与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和农村改厕工作,开展农村灭鼠活动;(六)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和保护,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七)水利行政部门负责农牧区人、畜饮水和防病改水工程建设,加强对农牧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八)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类学校的学生健康教育、学校卫生设施的改善,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品交易场所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十)体育、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体育场所(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设施建设和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十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负责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社会卫生规范的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以及加强舆论监督工作;(十二)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负责车、飞机、车站、机场及其沿线的卫生监督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管制工作;(十三)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二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医院、学校、公园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落实以下基本卫生管理措施: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提供卫生设施和用品、监测和控制害虫、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制定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充足的清洁工具和消毒药剂,并保证其有效使用。
同时,应当定期检查清洁工具的状况,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并明确相应的垃圾分类规定。
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员工和使用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垃圾分类的意识和水平。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空气流通,定期清洁通风设施和空调设备,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配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并保持其干净、整洁。
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员工和使用者的洗手宣传教育,并定期检查洗手设施的状况。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加强害虫监测和控制。
管理者应当定期开展害虫防治工作,确保公共场所无害虫滋生。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管理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状况,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应当予以警告、罚款或者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十二条公众对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有权举报,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对举报人保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和配合采样。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改正;(四)限期整顿;(五)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例文(二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服务场所、宾馆、商场、公园、公交站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和监管,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达到标准。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做好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卫生规范和要求提供卫生间,并配备足够的卫生用品,如肥皂、洗手液、纸巾等,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六条公共场所卫生间应当设置显著的标识,明确使用规则,并配备清洁人员定时清理、消毒,保持卫生间的干净整洁。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经常对卫生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洗手池、马桶、闸阀等。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应当设置在合适的位置,保持干净,并定期清理、消毒。
第三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卫生管理人员,确保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卫生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卫生标准的达标。
第十二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卫生记录和报告工作,如日常清洁记录、消毒记录等,并配合卫生监督人员的检查工作。
第四章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管理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应当按照卫生规范和要求进行,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清洁工作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使用频率和流量合理确定清洁频率,确保清洁工作的及时性。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工具和设备,如扫把、拖把、垃圾袋等,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更换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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