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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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制度

美国专利制度
当原申请需要加入新的实质性内容,应以原申请案为基础,在原申请案未放弃之前,可以申请部分连续案, 与原案相同的部分,申请日与原案相同,新加入的部分,为新的连续案的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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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制度
美国制度
01 申请途径
03 申请资助 05 申请特点
目录
02 所需资料 04 官费减免
基本信息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 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保护范围涉及 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年。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授权日起十五年,且不收取年费。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 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申请资助 Nhomakorabea 申请资助
向美国申请专利资助费用比较高,但中国很多政府部门对此有补贴、资助、甚至奖励。例如,如果通过PCT 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获得国家财政部的补贴,而如果通过其它途径向美国申请专利,通常也可以 获得从省到区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
官费减免
官费减免
1、自然人;2、公司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下的,此概念包括其具有控股关系或持有表决权股数超过50%的公 司的相关人数;3、学术或研究性非盈利组织,例如:大学以及高校等,但是排除与政府相关单位;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官费减免50%。
申请特点
申请特点
1、发明专利技术公开后于1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不认为丧失新颖性。
2、临时专利申请案(获得优先权)
美国专利局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专利说明书,即可获得专利申请日,临时申请将不会受到实质审查,如果专 利申请人在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没有将临时申请案转为正式申请案,临时申请案将被视为放弃,并公开,申请 人允许将“专利申请中(Patent Pending)”用于临时申请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适用于临时申请案。

美国专利基础剖析

美国专利基础剖析

美国专利基础发明人最不想遇到的状况莫过于花费许多时间与精力将自己新的构想付诸实现后,才发现同样的发明早已有人做过。

避免这种状况的最好办法,就是在研发初期做好信息收集的工作。

根据国际经济暨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统计结果,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科技知识被描述在专利文件中,而大部分被描述在专利中的技术并没有被记载在其它的发行刊物。

因此,发明人绝不可忽视专利信息的重要性。

所谓专利(Patent)是专利权的简称,是国家专利局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以法律形式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除了可以保护产品外,专利也像是产品的使用手册,有文字及图标叙述产品的组件、特征、用途,以及使用方法。

此外,专利信息还包括任何可以从专利局发行的文件中所获得的信息,包括技术资料、市场信息、法律信息、以及公司的任何信息等。

想要快速的检索、阅读专利,首先就要对专利的各个部分作一大概的了解,下面主要介绍一下美国专利的基础知识。

1美国专利文献种类及其代码专利文献(Patent document)是一切与专利制度有关的专利文件的统称。

专利文献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书和专利说明书。

下面介绍下美国专利文献的种类以及文献的代码。

1.1美国专利文献种类1.1.1根据专利文献的产生时间先后顺序,专利文献主要有:➢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Patent Application Publication)➢专利说明书(Utility Patent)1.1.2根据专利的类型可以分为:◆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植物专利(Plant Patent)◆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1.2美国专利号码1.2.1专利申请号(Application Number)的编号体系美国专利申请号主要由两位数字的申请号系列码(Application Number Series Code)和六位数字的申请顺序号两部分组成,不足位数的,以零补位。

美国专利再颁程序申请流程

美国专利再颁程序申请流程

美国专利再颁程序申请流程专利再颁程序是指在专利授予后,由于审查人员可能犯错误而导致专利被撤销或被诉讼申诉而导致专利被撤销或受到质疑,专利持有人可以通过再颁程序来请求对专利进行再次审查,并希望能够得到专利权的确认。

专利再颁程序主要分为再审程序和异议程序两种方式,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专利再颁程序的申请流程。

一、确定再颁程序的适用条件在申请专利再颁程序之前,首先要确定再颁程序的适用条件。

下面是一些通常适用于专利再颁程序的条件:1.专利持有人必须是专利的所有者或专利权受让人。

2.专利持有人必须认为专利被撤销或受到质疑存在缺陷。

3.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专利再颁程序是必要且合理的。

4.必须提供与专利再颁程序相关的费用。

5.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再颁程序的请求。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专利持有人才可以向美国专利局提出专利再颁程序的请求。

二、申请专利再颁程序的流程1.发起请求当专利持有人确定需要进行再颁程序时,需要向美国专利局提交再颁程序的申请请求。

申请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专利持有人的身份证明;- 专利的编号和名称;- 申请请求的原因和依据;- 提供证据支持专利再颁程序的必要性;- 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2.支付费用在提交再颁程序的申请请求后,专利持有人需要支付与申请相关的费用。

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费用可能包括申请费、审查费等。

3.审查程序一旦申请请求和费用全部提交完成,美国专利局将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确认申请资格:美国专利局将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专利持有人的资格和专利再颁程序的必要性。

- 审核申请文件:美国专利局将会对专利再颁程序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审查专利事实:美国专利局将会对专利事实进行审查,确认专利是否存在缺陷或错误。

- 发布审查结果:一旦完成专利再颁程序的审查,美国专利局将会发布审查结果,专利持有人可以根据结果对专利进行进一步处理。

美国专利制度简介以及美国专利申请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讲义

美国专利制度简介以及美国专利申请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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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申请书的格式和写法

权利要求的标准格式:



独立权利要求(independent claims)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代表发明的一个方面(method,apparatus等) 附属权利要求(dependent claims) 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下面可以有多个附属权利要求 附属权利要求必须和独立权利要求属于同一个方面 附属权利要求的范围必须比独立权利要求窄 多重附属权利要求(multiple dependent claims)只允许第一层 独立权利要求数超过三个,总权利要求数超过二十个和多重附属权 利要求要附加收费 独立权利要求数超过三个,每个 $220 总权利要求数超过二十个,每个 $52 多重附属权利要求, $390

信息公开声明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 (IDS)

提供信息公开声明的时机


在审查进行中的任何时间(多数情形要付费) 免费:新申请递交后的3个月之内,国外相关申请揭示资料后 的3个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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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申请书的格式和写法

美国专利申请书的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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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法的一些关键点

35 USC §121:

一个专利申请应只包含一项发明,如果申请中有 两项以上的发明,专利局有权要求申请人分别申 请

35 USC §154:
规定专利证书包含的内容 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为从申请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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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细则简介


申请人此时应检查相关数据是否正确并要求更正

美国专利申请书范本

美国专利申请书范本

美国专利申请书范本
致:美国专利商标局
主题:专利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
地址: [申请人地址]
发明名称: [发明名称]
说明书:
1.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 [技术领域],具体涉及 [具体技术领域]。

2. 背景技术:
[简要介绍现有技术和存在的问题]
3.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 [发明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具体技术方案]
4. 发明实施例:
[详细描述发明的实施例,包括实验过程、实验数据等]
5. 附图说明:
[如果有附图,对附图进行说明]
附图:
[附图编号] [附图名称]
权利要求:
1. 一种 [发明名称],包括:
[权利要求1的具体技术特征]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 [发明名称],其特征在于:
[权利要求2的具体技术特征]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 [发明名称],其特征在于:
[权利要求3的具体技术特征]
说明书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 [发明名称],通过 [具体技术方案] 实现 [发明目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优点1]
[优点2]
[优点3]
etc.
申请人声明:
本人声明对本发明享有合法权利,同意提交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审查。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日期:
[日期]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美国专利申请书范本,实际申请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建议咨询专利律师或代理人以确保符合所有相关规定。

(完整版)申请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描述和说明

(完整版)申请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描述和说明

非临时申请224353839流程图1、申请文件(Application documents):申请文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Application Data Sheet、电子递交后收到回执(Electronic Acknowledgement Receipt):递交后立即受到电子回执非电子递交后收到回执:2、受理通知书(Filling Receipt):1个月左右?(现在时间还这么长)3、转让备案通知书(Notice of Recordation of Assignment):4、缺失文件通知书(Notice to File missing Parts)5、修正后的文本通知(Notice to File Corrected Papers)6、补正通知书(Formalities Letter):时限2月,费用130美元,130英文翻译(如有)7、公开通知书(Notice of Publication):初审合格后即行进入实审,没有初审合格通知书,有时审查意见通知书会比公开通知书受到的还早。

8、限制需求(Restriction requirement):在美国专利申请实践中一个很有趣的部分是Restriction Requirement。

在很多国家,没有这种Restriction Requirement。

在美国专利申请中,Restriction Requirement主要是用于避免发明人在一个申请中放入多个发明点。

出于申请费用较高的考虑,发明人倾向于将多个不同的发明点放入一个申请案件中。

由于这样会给审查员增加过度的负担,专利局只好阻止,这样,Restriction Requirement就产生了。

何时、如何答复此前,美国专利局审查员会就Restriction Requirement致电给申请人以加快审查,这种做法在20世纪80年代是很经常的做法。

现在,审查员一般会以邮寄通知书方式发出Restriction Requirement。

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时间费用

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时间费用

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时间费用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时间费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各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越来越多,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争夺国际市场的行列,如何保护自己的国际市场,成为中国企业家较为关心的问题。

随着近几年来国民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更多企业懂的用知识产权为自己的产品进军国际市场保驾护航。

掀起了国际专利申请热潮。

如何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成为很多人较想了解的问题。

而美国又恰恰是世界金融贸易的领头羊,下面就以申请美国专利为例,介绍下国内企业申请美国专利必备资料及时间费用。

美国专利实行先申请制原则,保护期限自美国申请日或PCT 申请日起20 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3.5、7.5 及11.5 年缴纳维持费。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1. 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如果该专利将来不需要在中国申请,可不通过保密,直接提交美国申请);2. 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如果错过12 个月优先权日期,在两个月内还可以通过提交恢复请求书及缴交额外费用再进入美国(相关费用参见以下第3 点);如果该期限也错过了,也可以在最早公开日起一年内进入美国国家阶段,不过优先权将失效,但优先权案不会成为前案;3. 通过PCT 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 个月)。

如果错过30 个月优先权日期,还可以通过提交恢复请求书及缴交额外费用再进入美国,恢复请求官费:大实体$1700, 小实体/微实体$850;另外需缴交晚交人声明书官费:大实体$140,小实体:$70,微实体: $35;晚交官费及说明书翻译官费:大实体$140,小实体:$70,微实体:$35。

主要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需要将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及申请文件同时交齐,否则将产生晚交费用;申请提交后,USPTO 会出官方回执,即刻就能看到申请号等案子主要信息;备注:1.1)美国对权利要求有特殊要求,如有多项引用,将产生额外官费:大实体$780,小实体$390,微实体$195. 如果多项引用多项,将不被USPTO 接受,因此进入美国阶段时,我们会按照美国专利法要求做preliminary amendment,修改权利要求项, 以避免额外费用或形式审查驳回;1.2)如果说明书、PCT 检索报告或同族专利的审查意见中有提到相关先知技术(Prior Arts),有必要做成IDS 提交给USPTO。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一些概念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一些概念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一些概念专利申请中的一些概念1.divisional application(分案)The deinition of "divisonal application" A divisonal application or "division" or "a later application" for a distinct or independent invention, carved out of a pending application and diclosing and claiming only subject matter disclosed in the ealier or parent application.要点: a.在美国专利法中规定一个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个发明。

如果一个发明中包含多个发明,首先从法律的角度上讲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其次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角度来讲,这种做法会减少他们的收入;因此,在遇到这类情况时,专利审查员一般都会要求分案。

b.由于在母案专利申请(basic application)提起时已经在说明书里对本申请中所包含的所有发明的材料进行了公开,所以在进行分案以后申请到的新的专利的生效日期应该从母案专利申请提起之日算起。

c.分案必须在母案专利审查期间(pending)进行。

d.当分案申请获准时,会得到一个独立的序列号。

但是这个序列号只是美国专利商标局为了管理方便的目的给出的。

e.可以对延续案,部分延续案提起分案申请。

2.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延续案)Definition of "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A second application for the same invention claimed in a prior non-provisonal application and filed before the original becomes abandoned or patented. 要点:a.若以前申请的范围较小,现在如果想在以前公开的材料的基础上增加claim可以使用这种办法。

美国专利临时专利申请书(精选3篇)

美国专利临时专利申请书(精选3篇)

美国专利临时专利申请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1)美国专利主要分三类:(外观)设计专利designpatent;有用专利utilitypatent;还有植物专利plantpatent.其中有用专利utilitypatent是一般美国人所指的专利。

(2)为获得一个utilitypatent必需提交的专利申请,美国法称其为Non-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这种申请形式比较严格,需要符合如下条件:一份书面文件,至少包含一个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一份声明;—附图(假如必需);—申请费。

看得出来,Non-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就是我国一般的专利申请,跟我国专利法接受申请、确定申请日的条件全都。

(3)但在1995年6月,美国商标专利局开了临时专利申请的头。

允许提交一份专利申请,并保留12个月。

且这份申请不必遵循上述有用专利申请的要件。

由于专利局并不立刻审查该专利申请。

申请人必需在12个月内,提交一份非临时申请,才能启动程序,并最终获得专利,否则临时申请就作废。

由于这一制度的启动,这两个对应的词和两种程序的区分,就消失了:新的申请,既然叫做临时申请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老的申请就叫做Non-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美国专利临时专利申请书(第二篇)合同标题: 美国专利临时专利申请书(第二篇)合同摘要:本合同旨在提供一份简洁且具体的美国专利临时专利申请书(第二篇)范文,以确保申请书的正确撰写,并促进合同双方的合作。

正文:一、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二、发明名称发明名称:[发明名称]三、摘要本申请旨在针对美国专利法规定的临时专利申请书进行排版,并包含以下内容:1. 发明背景简要描述发明的技术背景和相关领域的现有技术。

美国专利如何申请

美国专利如何申请

美国专利如何申请目前美国是世界上最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并且技术创新能力最强的国家,其中知识产权制度的成熟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因此了解美国知识产权对于处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意义不言而喻。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下美国专利应该如何申请。

美国专利包括三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与植物专利。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核发下列三种专利证书:1、发明专利(Utilitypatent):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外观设计(patentfor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植物专利(Patentforplant):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但不包括由块茎繁殖的植物或在非栽培状态下发现的植物。

4、临时申请(ProvisionalApplication)【在一年内必须转成正式申请】:只提交说明书及附图,一年内必须转成正式专利申请,或者以此临时申请为优先权提出新的正式申请。

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

由于临时申请案的专利期限将会从临时申请案的申请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请人都不太会选择直接将临时申请案转为一般申请案。

注意:美国没有发明新型专利保护类型。

美国专利申请流程及所需文件1、美国专利特点(1)采用"先发明原则",即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内容的发明申请专利时,发明在先者有权获得专利;(2)采用"发明人"制度来确认专利申请人资格。

即提交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本人。

即使是雇员发明,也由雇员发明人申请专利权,专利权取得以后,再转让于雇主;(3)采取"实时审查制"和"不公开审查制",即由专利局独立进行发明专利性的审查,专利局对发明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审查过程排斥第三者参加;审查材料和申请档处于保密状态,只有颁布专利权以后,才公开专利申请档;(4)建立职责分明的保护专利司法机构,在美国,一般专利诉讼案件由联邦地区法院受理,巡回上诉法院负责上诉审。

美国专利审查程序

美国专利审查程序

美国发明专利一般申请:一、程序审查USPTO之邮件室收到新的专利申请案后就送至申请部门(Application Division)给予一案号及申请日。

请部门会查核是否具备说明书、图式、至少一Claim、宣誓书及申请规费等。

如果档齐备,申请部门就大略地将申请案分类,由于申请部门之人员并非各专门技术人员故有时会分类错误,所以送到审查委员时由审查委员会从新分类。

在分类好送至各组审查员之前申请案会先送至安全科(Security Group)系察该案是否和国家安全及原子能有关,如果有关,则安全会留下该案作审查。

USPTO使用计算机系统来追踪每一个申请案,每一申请案上都有条形码卷标,供光笔读取。

申请案在USPTO之一处移至另一处时,位置之改变均会输入计算机而由计算机追踪。

二、案号通知通常在提出申请后2-3个月可收到申请收据。

三、选项(Restriction)若审查委员认为该申请案内包含多个发明,会发函要求申请人选,至于其它可独立存在的部份〖技术内容〗,申请人可以另行提出“分案申请案-Divisional Application”如果该分案申请案系在原案核准前提出者,则申请人可主张原案申请日之优先权。

四、核驳在第一次核驳,申请人送答辩书后,如果审查委员不提新的引证数据,则第二次的核驳为最终核驳。

五、Rejection及Objection的差异Rejection(驳回):乃是不符35USC112(以最佳模式完全揭露使熟习此技艺之人能够据以实施)、35USC102(新颖性)、35USC103(创造性)等法条之规定之核驳理由。

Objection(形式上的驳回):乃是说明书、撰写格式、图式或申请专利范围之依附上有不符规定之核驳理由。

六、答辩申请人必需一克服审查委员核驳的理由,并须清楚的指明为何经修改的专利范围在有引证前案的基础下仍具可专利性,且须说明经修改的专利范围如何克服核驳理由及引证前案。

答辩期限为三个月,可另外再延长三个月但须缴交延期规费。

美国的临时专利申请

美国的临时专利申请

美国的临时专利申请文献部文献研究处陈卫明1.美国临时专利申请1.1背景情况:从1995年6月9日开始,美国专利商标局为首先在美国国内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提供了一种较低成本的申请方式——临时专利申请,从而使美国申请人与外国申请人享有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同等权利。

依据美国专利法第111条b款,临时专利申请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的国内申请。

在临时专利申请中,不需要正式的权利要求、誓词及声明、相关资料及在先的技术公开。

依据美国专利法第111条a款,临时专利申请为以后的非临时专利申请建立了有效的申请提交日。

一件临时专利申请从申请提交日起计算有12个月的未决期,这个未决期是不可扩展的。

为了取得临时专利申请所确认的较早优先权,提出临时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在临时专利申请的12个月未决期内提出相应的非临时专利申请。

依据美国专利法第119条e款,非临时专利申请的内容应包含临时专利申请的内容;或在以特定参考资料为依据的前提下,非临时专利申请也可包含经改写后的临时专利申请的内容。

提交了临时专利申请后,再提出相应的非临时专利申请方式之一是:将临时专利申请转换为非临时专利申请。

这种转换的申请书,要在临时专利申请提交日的12个月内,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

然而,当临时专利申请转为非临时专利申请时,将会对这个要求临时专利申请权益的非临时专利申请的专利有效期产生不利影响。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非临时专利申请的有效期,将由临时专利申请的原始提交日确认。

通过首先提出临时专利申请,接着在12个月的未决期内提交参照临时专利申请的非临时专利申请,这样,专利有效期可能延长12个月。

1.2关于临时专利申请提交日的要求:临时专利申请必须有全部发明人的姓名。

它可以在第一次销售或提供销售、公开使用、或发明公开后的一年内提交。

这些先期资料,尽管在美国国内受保护,却可能阻止了外国专利。

当一个临时专利申请包含以下内容时,它才可能享有它的申请提交日的权益: , 有遵照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第1款的书面发明详述,及遵照美国专利法第113条用于理解发明内容的必要的图示。

美国专利相关知识汇总

美国专利相关知识汇总

美国专利专栏美国专利制度(申请和审批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区别?关键词:美国专利中国专利申请审查(1)美国实行的是先发明制,中国专利体系是采用先申请制;(2)美国专利法存在“宽限期”(grace period)允许申请人在首次公开该发明内容的1年之内保留专利申请权,也就是说发明人自己的公开在1年之内不会影响其专利申请。

中国专利法没有“宽限期”之说,以任何方式的申请日前的公开都会导致新颖性的丧失;(3)美国专利法有临时专利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但在临时专利申请1年之类必须提出正式申请(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否则临时申请将会被视为无效,而在中国则没有临时申请制度;美国专利申请有延续申请、延续审查,中国专利申请则没有;(4)美国专利审查过程要求申请人对提供已知的现有技术给美国专利局(disclosure statement),如有隐瞒将会使专利权无效,中国专利局没有此强制要求;(5)美国专利提交申请同时必须要求检索及审查,中国专利无检索,提实审期限为优先权日起3年内;(6) 中国专利有实用新型专利,而美国专利则没有;(7) 中美专利权利要求超项费计算标准不同,中国专利是权利要求总数超过10项后收取超项费,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超项收费标准为:权利要求总数超20项(多重附属权利要求需要拆分)、独立权利要求超3项、出现多重附属权利要求。

2. 美国专利制度(授权后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区别?关键词:美国专利中国专利授权后(1) 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程序不同。

对于中国专利申请授权后,不论是专利权人发现自己专利存在缺陷,还是他人因该专利阻碍其技术市场化而发起对专利权的挑战,在中国可以请求无效程序。

而在美国却有三种程序可以选择:a.专利权人发现专利申请过程中因疏忽导致授权专利难以执行,此时可启动再颁程序(re-issue);b.挑战方欲以匿名方式提出专利无效,此时可启动单方再审程序;c.类似于中国无效程序,由挑战方和专利权人共同参与的双方再审程序;(2) 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完全相同。

美国专利简介

美国专利简介

一.USPTO进行专利审批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Patent Act)1、美国联邦宪法第一章(Article 1)第八节(Section 8)第八款(clause 8)规定: 为了促进科学和实用技术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授予专有权(Exclusive Right). 从而在宪法层面给予专利的申请、审批和专利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2、现行的美国专利法属于美国联邦法(Federal Act)范畴,是1952年7月19日修订并批准成文,通常被引为: 联邦法典第35篇,节…(Title 35,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后经历过1975年、1984年和1999年三次较大的修订。

3、USPTO可以进一步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3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和专利审查指南(Manual of Patent Examining Procedure)进行专利审查。

4、由于美国是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因此PCT条款也为美国专利法规的一部分。

二.美国专利的概况1、审批机构:美国的专利申请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负责审批,USPTO现在是美国商务部所属的14个部门之一,其前身是美国专利局。

1975年美国专利法修订时改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USPTO是美国最早的联邦机构之一,1836年该机构就经法律授权而建立。

2、专利的种类:美国的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第一,称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 第二, 称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 第三, 称植物专利(Plant Patent)。

其中实用专利占全部专利的90%左右。

3、专利的期限:现在美国专利的期限是从授权日起生效,从最早申请日起满20年终止;此外,美国专利法规定了一些法定条件,在满足这些条件下专利期限可以调整延长。

例如,专利法第156节(35 U.S.C§156)规定,由于政府的法定行为导致专利审批的延迟,可将专利期限延长5年。

申请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描述和说明

申请美国专利的申请流程描述和说明

非临时申请224353839流程图1、申请文件(Application documents):申请文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Application Data Sheet、电子递交后收到回执(Electronic Acknowledgement Receipt):递交后立即受到电子回执非电子递交后收到回执:2、受理通知书(Filling Receipt):1个月左右?(现在时间还这么长)3、转让备案通知书(Notice of Recordation of Assignment):4、缺失文件通知书(Notice to File missing Parts)5、修正后的文本通知(Notice to File Corrected Papers)6、补正通知书(Formalities Letter):时限2月,费用130美元,130英文翻译(如有)7、公开通知书(Notice of Publication):初审合格后即行进入实审,没有初审合格通知书,有时审查意见通知书会比公开通知书受到的还早。

8、限制需求(Restriction requirement):在美国专利申请实践中一个很有趣的部分是Restriction Requirement。

在很多国家,没有这种Restriction Requirement。

在美国专利申请中,Restriction Requirement主要是用于避免发明人在一个申请中放入多个发明点。

出于申请费用较高的考虑,发明人倾向于将多个不同的发明点放入一个申请案件中。

由于这样会给审查员增加过度的负担,专利局只好阻止,这样,Restriction Requirement就产生了。

何时、如何答复此前,美国专利局审查员会就Restriction Requirement致电给申请人以加快审查,这种做法在20世纪80年代是很经常的做法。

现在,审查员一般会以邮寄通知书方式发出Restriction Requirement。

美国专利类型简介

美国专利类型简介

美国专利类型简介美国专利按照其内容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 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 植物专利(Plant Patent)。

发明专利可以授予给创造或者发现有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过程、机器、产品、成分,或者是对以上任何一项有所改进的发明人。

设计专利可以授予给创造一种有新颖性、创意性和装饰性的产品包装设计的发明人。

植物专利可以授予给创造或者发现并且可以无性繁殖任意一种新的或者独特的植物的发明人。

美国专利有效期发明专利(Utility)和植物专利(Plant)有效期为20年。

设计专利(Design)有效期为14年。

专利申请(Patent Application)在审查过程中,在不同情况下可以有如下的一些类别。

这些类别不是基于发明内容划分。

临时专利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这类申请的申请人通常还在优化其发明创造的过程中,但同时希望提交申请以保证其发明优先日期。

临时申请案不被审查,不授予发明人任何专利权,只有1年有效期。

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应该提交基于临时申请案的正式申请(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或者将该临时申请转化为正式申请,否则该临时申请作废。

临时申请案的内容要包含专利说明(Specification) 和必要的图示(Drawing),不需要包含权利要求(Claim)。

临时申请案的基本申请费用要低于正式申请案,因为该官费中不包含检索费用和审查费用。

临时申请案不可以将其他专利申请的优先日期作为其优先日期。

再公告专利申请(Reissue Application)当发明人的专利因为一些非恶意欺骗的错误造成无效时,可以提交再公告专利申请。

这类错误可能是专利说明或者图示中的失误,或者是权项要求的内容过大或过小等等。

再公告专利的有效期等同于该作废专利剩余的专利有效期。

当再专利颁发日期2年之后,该再公告专利将不能扩大原专利的权项要求范围。

美国专利制度简介以及美国专利申请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讲义

美国专利制度简介以及美国专利申请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讲义

专利实施细则 3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
进一步对专利法(35 USC)作出解释 详细规定了专利申请的具体操作 是专利审查员指南(MPEP)的基础 实施细则至少每年修改一次,以最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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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的种类和申请过程

美国正规专利的种类
16dapparatus等附属权利要求dependentclaimsv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下面可以有多个附属权利要求v附属权利要求必须和独立权利要求属于同一个方面v附属权利要求的范围必须比独立权利要求窄多重附属权利要求multipledependentclaims只允许第一层独立权利要求数超过三个总权利要求数超过二十个和多重附属权利要求要附加收费v独立权利要求数超过三个每个220v总权利要求数超过二十个每个52v多重附属权利要求39024美国专利申请书的格式和写法v权利要求的通用语言

在审查时,如果两个或以上以前的发明相结合可以导 致本发明,则本发明会被认为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 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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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法的一些关键点

35 USC §112:申请书的内容
申请书应包含发明的书面描述,包括以完整, 清晰,准确的语言阐述怎样制作和使用该发明, 还应包括发明者认为的最佳的使用例 申请书还应包括一个或数个权利要求,这些权 利要求应明确无误地指出发明所涉及的目标事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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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法的一些关键点

35 USC §121:

一个专利申请应只包含一项发明,如果申请中有 两项以上的发明,专利局有权要求申请人分别申 请

35 USC §154: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简介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简介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简介□ 田悦宁如果一项成果的应用前景还不明朗,可以先提出临时一、美国的临时专利申请规定美国专利申请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临时申请,另一类是正式申请。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 O)为了便于管理,又将正式申请分为六种形式:原始申请、完全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分案申请、替代申请和国际申请。

临时专利申请(p rovisional patentapplication,PPA)规定是美国专利商标局于1995年6月9日在美国国内率先出台实施的,是美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根据谈判协议修改其专利法的产物。

临时专利申请规定主要涉及美国专利法的两个条款,即第111条(b)款和第119条(e)款。

美国专利法第111条(b)款指出了与临时专利申请相关的一些条件,即建立申请日需要提供说明书和附图,维持申请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申请费和发明人姓名。

美国专利法第119条(e)款指出临时专利申请为申请人确立了一个优先权,其保护期限是12个月,在此期限和保护范围内,只有该临时专利申请的持有人可以提出有关专利申请。

但是,专利申请案以临时申请的方式提出后,申请人必须在12个月内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转换请求书,将临时专利申请转为正规申请,否则此临时专利申请在12个月后自动失效。

该正规申请的内容应包含临时专利申请的内容和经改写后的内容。

下文将介绍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的特点、如何提交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与正式专利申请的联系和区别等,希望帮助我国的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了解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

二、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的特点美国临时专利申请规定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已经脱离基础理论阶段,经分析具有应用前景和潜在商业价值,但还不足以正式申请专利的技术或者产品。

专利申请,待进一步研究后再提出正式专利申请。

对于药品而言,利用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刚刚发现而尚未完全证明有效的药物分子或药靶。

由于提出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是在建立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日的记录文件,临时申请案并不是真正的专利申请,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11条(b)(7)款的规定,临时专利申请不能享受优先权,即申请人不能利用一件外国申请为他的临时申请建立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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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审查程序简述JMLS 2005一、美国专利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一)美国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1.发明人向专利局提交申请(可自己递交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文件包括对发明有详细描述的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2.专利局将申请送达专利审查员,审查员在该发明领域具有专业知识。

3.专利审查员对已经获得专利权的现有技术进行检索,确定该申请的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

审查员还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其他的要求,比如权利要求是否足够的充分和确定。

4.审查员完成检索和审查之后,会作出一份书面的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哪项权利要求批准或驳回,并作出相应的解释。

5.驳回决定作出后,允许申请人提交书面的答复。

有时,申请人的意见会与审查员的有较大分歧。

多数情况下,申请人会对权利要求作出修改,使其与已有技术区别开来。

去掉或增加某项权利要求也是很可能的。

当权利要求被修改或增加了新的权利要求时,申请人必须解释为何这种修改克服了审查员指明的缺陷。

根据专利法37C.F.R 1.118,尽管权利要求可以修改,但是说明书是不能增加任何新的技术内容的。

要想增加新的技术内容可通过提交部分继续申请实现。

6.审查员对申请人的修改再次审查,申请人再次补正,直至权利要求被授权或被驳回。

根据专利法35U.S.C.§132(b),新修改的法规允许申请人对有争议的权利要求延长审查,而无须再提交继续申请,但需缴纳一定的费用,该请求的请求书称为继续审查请求书,即RCE。

7.对专利局最终的驳回决定不服,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上诉,仍不服,可向美国地区法院提出进一步的上诉,最终还可向美国联邦法院提出诉讼。

8.经审查,专利申请符合以下条件发明具有实用性;权利要求充分明确;说明书能够实施该发明,并且公开了发明人的最佳实施方式;发明具有新颖性,即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非显而易见性;专利将发出授权通知书,通知书中包含公开费用缴纳表。

申请人需在三个月之内缴纳该费用,这个期限是不可延长的。

如果申请人是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布的,申请人还需缴纳公布费。

在不影响发明实质内容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可以对申请文件做修改,当然这种修改只能是语法上的改动。

专利局收到公开费后,申请将进入官方打印办公室(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公开费缴纳几个月之后,专利局发出公开通知书,指明申请日,公开日。

一周之后,申请人收到收据。

专利公开几天之后,申请人会收到打印文本。

(二)审查流程中涉及的相关重要环节1.申请文件的修改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发出之前和之后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最终驳回决定作出之后,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涉及权利要求的删减或与表格的要求相一致。

无论这种修改通过与否,任何程序都不能改变其被诉讼或被放弃的结论。

如果修改涉及申请的内在价值且是在最终驳回决定之后提出的或诉讼正在进行,这种修改就没有用处了,除非申请人能给出充足的理由说明未及时提交修改文件的原因。

修改不可能在诉讼中起任何作用。

诉讼决定作出之后,文件的修改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在需要时必须进行修改,比如,描述和定义不够准确或使用了与发明技术内容无关的词语,或者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之间存在不一致性。

附图或说明书的修改都不能超出原始文件的范围,增加新的技术内容。

权利要求的修改可以是去掉某项权利要求,增加新的权利要求或对权利要求进行文字上的修改。

修改文件以纸件的形式递交,并指明修改的内容。

修改文件由专利局记录,做标记,在有删除的部分和有替换和插入的地方用红色的笔划线。

少的插入内容可写在指定的地方,插入较多的内容则需另加附页。

如果修改的地方很大,审查员会要求申请人重写部分或全部内容。

除了专利局允许之外,附图不能有任何改动。

附图中的结构图如有修改,只能是提交新的图,且需在图中注明修改之处。

新图的递交必须事先征得专利局的同意。

在整个审查过程中,申请日提交的权利要求是需一直保留的。

如果某项权利要求被删除了,其余的权利要求是不能被重新编号的。

如果权利要求在修改时增加了或是以新的权利要求替代了旧的权利要求,那么申请人必须将所有的权利要求重新顺序编号。

当申请准备授权,必要时审查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将权利要求重新顺序编号。

2.答复和放弃的期限(1)申请人答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是有一定期限的。

根据法令的规定,最长的期限是六个月。

法令允许审查员将答复的期限缩短到不少于三十天。

通常答复专利局通知书的期限是三个月。

如果提交了延期请求,可以延长到最多六个月。

申请人需要缴纳延长费(an extension of time fee),费用的多少与延长时间的长度有关。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未作任何答复,申请则被放弃,不再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未按期答复是无意的或不可避免原因造成的,申请可能可以恢复。

恢复程序需要提交恢复请求书,请求费,这些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不得延误。

(2)指定期限(Specified Time Limit)与法定期限(Shortened Statutory Periods for Reply)不同(a) 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某种决定的处罚是失去某种权利(比如,未在指定期限内复制指定的权利要求,会导致放弃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如果未在35U.S.C§133规定的法定期限内答复,则会导致全部申请的放弃。

申请被放弃是不能上诉的,但是如果这种延误是不可避免的(37CFR1.137(a))或不可预料的(37CFR1.137(b),则可恢复。

(b) 若申请人答复专利局决定的期限晚了一天或两天,如果能作出充分的解释,则可以不予追究。

如审查员认为申请人的理由不够充分,会要求其做进一步的解释,即便申请人的答复比专利法35U.S.C§133规定的法定期限晚了一天,无论何种原因,申请都将被放弃。

根据35U.S.C§133的法定期限延长必须以37CFR1.136为依据,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专利局通知决定发出日起六个月的法定期限(35U.S.C§133)。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上诉的期限是两个月。

当上诉文件有缺陷时,递交更正材料的一个月期限都不属于专利法35U.S.C§133规定的法定期限。

它们根据37CFR1.136(a)可以延长到五个月,还可以依据37CFR1.136(b)进一步延长(以上期限均不是35U.S.C§133所规定的最大延长期限六个月)。

另外,未在37CFR1.136(a)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上诉要点(或新的诉讼要点),将会导致上诉被驳回。

根据35U.S.C§133,答复补交申请文件通知书(A Notice to File Missing Parts of an Application)的两个月期限不是法定期限。

所以,根据37CFR1.136(a)可以延长到五个月,根据37CFR1.136(b),如果允许的话,还可以再延长。

3.文件的记录日(Recording Date)37CFR.351是有关记录日的。

文件的记录日是指递交给专利局符合记录要求的文件的日子。

如果文件不符合确认要求,则不被记录。

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比如,文件提交时,没有填写完整的首页或者未缴纳所需的费用,这时,如果地址明确的话,文件将被退回给寄件人。

被寄回的文件会盖上专利局收到该文件的日期,同时,附有一封信,指明文件中的错误和再次提交的期限。

专利局会将原始的递交日作为记录日。

如果被退回的文件的修改不符合要求或者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交,则提交正确文件的日期则被视为文件的记录日。

重新提交文件的期限是不能延长的。

4.诉讼程序如果审查员坚持驳回某项权利要求或驳回决定已经是终局决定,申请人如不服,可向专利局的复审委员会提起诉讼。

申请人需缴纳诉讼费,并提交文件陈述自己的观点。

如果缴纳了特定的费用,复审委员会还可听取申请人的口头陈述。

除了提起诉讼之外,申请人如希望重新审查权利要求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可以提交继续申请。

如果继续申请是在诉讼期限终止前递交的,一份特别的说明会放入在先申请之中,两个申请均享有最早的申请日。

如果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结论不服,可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是民事行为,可向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提出。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会重复专利局履行过的审查程序,并作出同意或推翻专利局决定的结论。

若是民事行为,申请人需在法庭上陈述证词,法院会作出判决。

5.专利申请的保密在专利公开之前,专利申请被严格保密。

未经申请人的书面许可,专利局不会向任何人泄露专利的所有信息。

专利公开之后,包含申请文件和其它相关内容的专利文件会在文件信息单元(the Files Information Unit)向公众公开。

专利局的各种决定和记录及专利转让的文件等都会展示给公众,并可以复印。

6.发明和专利权的转让专利的申请权属于发明人,申请的递交必须以发明人的行为为基础,见35U.S.C§115-16。

将发明人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另外的人称为转让。

雇佣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任何雇员在雇佣过程中完成的可获得专利的发明必须转让给雇主。

尽管这项规定在雇佣合同中并不明确,但是当发明属于雇员的工作职责范围时,这也是不言而喻的。

虽然专利冠以发明人的姓名(比如“Smith专利”“ Jones专利”),但是从申请递交之日起,专利的实际权利是属于受让人即雇主的。

实际上,即使发明人拒绝合作,受让人仍然可以以发明人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最终获得专利权,见37C.F.R§147。

专利权与其它形式的所有权一样可以自由转让,见35U.S.C§261。

专利不仅可以从雇员转让给公司,还可以从一家公司(或个人)转让给另外一家。

转让完成后,所有的权利包括对侵权提出的上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新的权利人。

7.专利许可(Licensing)(1) 专利许可与转让相比要有一些限制。

许可人保留专利的所有权,被许可人要得到实施许可人发明的权利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特许使用费。

许可可以是独占的,也可以是非独占的。

如果是独占的,则只有一个人被许可,只有这个许可人有权实施发明。

为保证独占权,独占许可人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上诉。

上诉时,可能需要使用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让专利权人成为共同原告。

有时,被许可人又将权利给予其他转授使用许可人。

一些专利权人为了获得许可费,将他们的专利许可他人,对这种许可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见35U.S.C§271(d)。

在一些案件中,专利权人宁愿垄断,成为专利产品的唯一制造者。

有时,专利权人交叉许可他们的专利(cross-license),每个专利权人将专利中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或全部权利授予他人。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持有同一领域的相同专利,交叉许可可以成为防止共同破坏性诉讼替代市场竞争的一种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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