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办法
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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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市居民冬季取暖需求,提高供暖系统运行效率,保障供热安全,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热企业的供热设施运行管理,包括管网、热源、换热站、阀门、泵等相关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第三条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供热设施的运行,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供热安全稳定。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五条供热单位应当与相关监管部门和用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和相关问题,合理安排维修和改造计划,保障供热服务质量。
第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设施的运行档案,实行台账管理,记录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维修记录和维护情况等,保证数据真实完整。
第二章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第七条供热单位应当每年制定供热设施运行维护计划,包括设备的巡视、清洗、检修、更换和升级等,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八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施的保养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
第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和备用设备的管理,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保障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应当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效水平,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促进环保。
第十二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设施的日常检查记录,每日填写供热设施运行情况、故障处理和维护记录,并定期总结分析,对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供热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供热设施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供热单位应当做好供热设施的保护工作,包括设备防腐蚀、防冻结、防爆破等,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性。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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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热供暖运行管理工作,保障热用户的供暖需求,提高供暖系统的运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热供暖公司的供暖运行管理工作,包括供热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供暖管网的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暖运行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供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暖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度、维护记录制度和故障处理流程,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暖管网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管网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处理管网漏水、堵塞等问题,确保供暖水流畅。
第六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供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对供暖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确保供暖系统的安全运行,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八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供暖用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用户对供暖系统的认识,加强用户的节能意识,促进供暖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供暖设备的管理第九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的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设备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制度,对设备的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为设备管理和运行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二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供暖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供暖管网的管理第十三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供暖管网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网的管线布局、运行参数、维第十四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供暖管网的巡检记录制度,对管网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管网的维护工作,定期清洗管网、修复漏水、堵塞等问题,保障供暖水流畅。
第十六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供暖管网的数据管理系统,对管网的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分析和利用,确保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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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行服务部及二级机构维修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管理与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安全优质供热和优质服务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热服务工作应坚持生产、服务并重原则,以服务促生产,以服务创效益,以服务树形象,实现“让用户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宗旨。
第三条坚持做好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及时转变观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为热用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办事程序,确定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甚至欺压群众的不正之风,改善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服务态度,消除“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供热服务工作接受投诉电话、总经理信箱、市长信箱、网络舆情等监督形式,便于热用户和群众查询、监督和投诉。
第五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接到热用户求助、投诉、咨询的中心或个人,对属于本中心或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积极做好解决和服务工作;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联系调度中心接管处理解决,并做好转办记录.严禁出现对热用户推诿、扯皮,不积极协助联系调度中心或让热用户自行寻求解决办法而造成热用户重复求助或投诉的现象。
第六条对于热用户提出属于供热服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合理要求,相关中心应尽快给予处理解决;对超越供热管理服务范围的要求,应向热用户解释清楚,并向热用户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在供热服务工作中遇到涉及热用户切身利益,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相关中心应迅速报告部门或公司领导。
根据需要,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第八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制.各二级服务中心应建立供热服务工作办结回访制度,设立热用户服务质量征求意见卡,跟踪服务质量,听取热用户对维修、施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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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一、总则
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管理,保障市民享受到安全、高效、可靠的供热服务,进一步提升城市供热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供热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
1. 供热项目规划与建设
(1)热源规划:根据烟台市自然气候特点和城市发展需求,确定合理的热源布局,统筹规划热源位置和容量。
(2)供热管网建设:建设合理的供热管网布局,确保热能输送稳定可靠,减少能量损失。
(3)热力站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建设热力站,确保热力站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高效。
2. 供热质量管理
(1)供热温度标准:供热温度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供热质量达到市民需求。
(2)供热水质管理:供热水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保证供热水质量安全卫生。
(3)供热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供热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供全天候、高效率的供热服务。
3. 供热设备维护保养
(1)定期检查: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紧急维修:对供热设备出现紧急故障时,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进行抢修。
(3)设备更新换代:及时更新供热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供热效率。
三、用户管理
1. 用户接入管理。
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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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16•【字号】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2022年9月16日烟台市政府令第155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
第三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属地管理、节能环保、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市)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促进清洁取暖和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内供热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市、区(市)政府确定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民政、应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发展供热事业。
鼓励和扶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
市、区(市)政府应当制定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供热的规划,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区域、方式、规模和实施措施作出安排。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七条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根据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划分供热企业的供热范围。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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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提高供暖运行效率,保障供暖安全,根据《供热公司管理条例》和《供暖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热公司的供暖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包括锅炉运行管理、供热管网运行管理、换热站运行管理、室内环境监测管理等。
第三条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应以安全、高效、节能为宗旨,确保用户供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供暖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五条供暖运行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倡导和推广节能环保理念,促进供暖系统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七条供热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落实各项供暖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供暖系统运行管理第八条供暖系统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完整的工作流程,包括设备检修、设备运行、监测管理、故障处理等。
第九条锅炉运行管理应合理安排运行工人岗位,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运行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十条供热管网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排查管网漏水、泄露等问题,确保管网畅通。
第十一条换热站运行管理应加强换热站设备检修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供暖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室内环境监测管理应加强对用户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室内环境问题。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供暖系统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供暖系统运行管理中,安全问题应放在首位,确保供暖系统运行安全。
第十五条正确操作和管理供暖系统设备,保障供热系统运行安全。
第十六条对供暖系统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加强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不断加强对供暖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f14b62b8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a3.png)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供热运行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供热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设备档案,对供热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管网的管理,对供热管网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保养,保障供热管网的完整、安全、畅通。
第五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供热运行管理人员,有能力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居民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七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水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供热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能源的管理和节约利用,推广高效供热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九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服务制度,提供优质、高效的供热服务,保障居民的供热需求。
第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管,确保供热价格合理、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备和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范供热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供热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工作的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供热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系统的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供热运行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五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倡绿色、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供热运行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运行管理工具和设备,提高供热运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供热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供热运行管理。
供热运行管理规定(三篇)
![供热运行管理规定(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cbaf1284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4d.png)
供热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热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供热服务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供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热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包括供热企业、供热设备、供热管网等相关方面。
第三条供热企业应建立健全供热运行管理制度,负责供热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第四条供热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经济、高效、环保的原则,优化供热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五条供热企业应定期组织供热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供热设备的运行与管理第六条供热企业应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供热设备的更新换代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供热企业应建立供热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信息。
第九条供热设备的维修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应落实维修记录和检查表,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十条供热设备的设施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供热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供热管网的运行与管理第十一条供热管网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保证管网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不得存在泄漏等问题。
第十二条供热管网的维修养护应定期进行,及时处理管网中的破损和老化等问题。
第十三条供热管网的防冻工作应做到位,加强保温材料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供热服务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供热管网的日常巡检应做到位,及时发现并处理管网中的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供热服务的品质与管理第十五条供热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用户档案,记录用户的基本信息和用热情况,提供个性化的供热服务。
第十六条供热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解决用户问题。
第十七条供热企业应定期组织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需求,改进供热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供热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供热服务网络,提供全天候的服务,解决用户的热力需求。
第十九条供热企业应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反馈用户意见和建议,改进供热服务。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ed8c629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fb.png)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一章概述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山东省范围内的供热行为,保障供热服务的质量,维护供热市场秩序,确保居民生活的舒适和安全。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有供热服务的热力企业、用户和管理部门。
第二章供热主体责任2.1 热力企业责任1. 热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维护和管理供热设施,保证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2. 热力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供热服务水平。
3. 热力企业应当及时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信息,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2.2 用户责任1.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供热设施,不得私自改装设施。
2.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供热费用,不得拒绝支付或逃费。
3. 用户应当配合热力企业进行供热设施的检测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供热服务质量3.1 供热水温标准1. 居民供热水温应在合理范围内,保持稳定。
2. 商业用热供热水温应满足相关行业标准。
3.2 供热服务投诉1. 用户对供热服务不满意的,可向热力企业投诉,并有权得到及时处理。
2. 热力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回应用户投诉并解决问题。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4.1 监督机构山东省能源局负责对山东省供热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建议。
4.2 管理措施1. 热力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年度供热服务报告,并接受监管部门审查。
2. 不合格的供热企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5.1 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供热设施检测维修的企业,将处以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对于恶意逃费或扰乱供热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处罚。
第六章其他规定6.1 惩罚条款1. 对于擅自改装供热设施的用户,热力企业有权中止供热服务,并要求恢复原状。
2. 对于虚假投诉或恶意捏造问题的用户,将受到相应处罚。
6.2 补偿机制当供热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供热服务中断或出现质量问题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用户进行补偿。
供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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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理办法供热管理办法一、供热管理概述供热是指通过集中供热系统向建筑物提供稳定、舒适的供暖服。
良好的供热管理对于保障用户的生活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分必要。
二、供热设备管理1. 锅炉运行管理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注意锅炉燃烧效果,保持燃烧效率高。
定期清洁锅炉管道,预防堵塞。
2. 管道维护定期检查供热管道的密封性,防止漏水。
清洁管道内壁,减少热量损失。
3. 阀门调节根据实际需求调节阀门,实现不同区域的供热需求。
定期检查阀门、管道及附件的运行情况,确保正常运行。
三、节能措施1. 合理调节室内温度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度调整室内温度,避免过高或过低。
夜间可适当降低室内温度,节约能源消耗。
2. 定期检查设备锅炉、管道等供热设备定期检查,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及时修复漏水、漏气等问题,避免能源浪费。
3. 合理使用节能设备安装温控器等节能设备,实现智能控制,节约能源消耗。
定期对节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供热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
用户也可参加相关培训,了解应急措施。
2. 定期检查安全设备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备,确保其可靠性。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五、用户管理1. 用户投诉处理建立用户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改进供热服务。
2. 安全意识宣传定期开展供热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鼓励用户主动参与供热管理,共同维护供热设备。
以上内容为供热管理办法,着重于供热设备管理、节能措施、安全管理以及用户管理。
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安全意识提升,可以提升供热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
2023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263dbba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d9.png)
2023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公共设施等建筑物的供热运行管理。
第三条供热运行管理应以保障供热安全、提供优质供热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供热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机制。
第四条供热运行管理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采取综合管理、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供热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二章供热设施及设备管理第六条供热企业应建立健全供热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规范设备运行,确保供热安全、经济、高效。
第七条供热设施及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采用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提高供热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第八条供热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周期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第九条供热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修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条供热设施及设备的报废淘汰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设施的合理利用和资源节约。
第三章热源管理第十一条供热企业应建立健全热源管理制度,提高热源运行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第十二条热源的选址应考虑周边环境、居民生活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布局,减少供热输配损失。
第十三条热源的运行应按照规定的热功率、燃料消耗和排放标准进行,及时核查和处理运行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热源的能耗管理应采用先进的计量计费办法,确保供热消费者公平合理的计费,鼓励居民节能减排。
第十五条热源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要求,加强对排放设施的监控和管理,减少大气污染。
第四章热网管理第十六条供热企业应建立健全热网管理制度,提高热网运行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热损失。
第十七条热网的设计应满足居民生活和企事业单位的供热需求,减少热损失,提高供热效率。
供热单位运营管理制度
![供热单位运营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2bcb326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a0.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热单位运营管理,确保供热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供热效率,保障用户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热单位的运营管理全过程,包括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用户服务、节能降耗等方面。
第三条供热单位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供热服务。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运行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供热运行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节能降耗等工作;3. 监督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落实;4. 负责统计分析供热运行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值班人员职责:1. 负责当班设备运行工作,监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除设备故障;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 做好值班记录,准确反映设备运行情况;4. 按时巡视运行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六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1. 负责供热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等;3. 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4. 做好维修保养记录,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七条设备运行管理:1. 按照设备运行规程,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2.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3. 做好设备运行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第八条设备维护保养:1. 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等;2. 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3. 做好维护保养记录,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第十一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第十二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第十三条做好事故处理和报告工作,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到位。
供热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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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热公司服务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用户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热公司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热公司在服务管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本制度。
第四条热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明确服务流程和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五条热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六条热公司应当注重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服务态度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热公司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用户意见和建议,解决用户问题。
第八条热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第二章服务流程第九条热公司服务流程包括用户报修、工单生成、工程师派单、工程师上门服务、服务完成等环节。
第十条用户报修时,热公司应当及时响应,记录用户相关信息,生成工单。
第十一条工单生成后,热公司应当根据工单内容和紧急程度安排工程师派单。
第十二条工程师接到工单后,应当按照工单要求及时上门服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完成服务后,应当填写服务报告,并交与上级审核。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四条热公司服务标准应当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符,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热公司服务人员应当热情周到,尊重用户,满足用户需求。
第十六条热公司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仪表端庄,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热公司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准确的服务指导和建议。
第十八条热公司服务人员应当及时解决用户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十九条热公司服务人员应当保护用户隐私,不得将用户信息泄露。
第二十条热公司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服务纪律,不得违规操作或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四章用户权益保障第二十一条热公司应当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规范、高效、诚信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热公司应当建立用户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用户需求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第二十三条热公司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受理用户投诉,解决用户问题。
2023修正版潍坊市供热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潍坊市供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3651f1e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4b.png)
潍坊市供热管理办法潍坊市供热管理办法一、引言供热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潍坊市的供热工作,提高供热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潍坊市供热管理办法》。
二、供热运行管理2.1 供热计量1. 所有供热企业应配备先进的供热计量设备,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2. 每个用户的供热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2 供热费用结算1. 供热费用按照政府制定的供热价格进行结算,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格;2. 供热费用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用户应按时缴纳费用,并确保人均供热费用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
2.3 供热系统运行1. 供热企业应保证供热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并妥善维修设备;2. 供热系统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巡查和检验,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3. 供热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故和气候变化对供热系统的影响。
三、供热服务管理3.1 供热服务标准1. 供热企业应制定供热服务标准,包括供热温度、供热时间等内容,并向用户明示;2. 供热企业应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保证用户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2 供热服务投诉处理1. 供热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进行处理;2. 用户对供热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投诉,供热企业应及时回应并解决。
3.3 供热服务宣传1. 供热企业应加强对供热服务的宣传,提高用户对供热服务的知晓率;2. 供热企业应定期发布供热相关信息,包括供热价格变动、供热效果等。
四、监督管理4.1 监督机制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运营;2. 监管部门应定期抽查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4.2 违规处理1. 发现供热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2. 用户对供热企业的投诉属实且供热企业未能及时处理的,监管部门有权要求供热企业进行补救。
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
![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379e7e9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a7.png)
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一、总则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威海市供热行业的管理秩序,保障供热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用热需求,制定本办法。
二、法律依据本办法依据国家《供热条例》和《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供热单位1. 供热单位的资质要求供热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供热经营许可证、热力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
2. 供热单位的责任供热单位应保证供热设施及时维修保养、保证供热设备运行安全、实现供热质量监控等。
四、用热单位1. 用热单位的义务用热单位应遵守供热管理办法,按规定缴纳供热费用,保护供热设施,合理使用热能。
2. 用热单位的权利用热单位享有按时获得供热服务、享受保障供热质量、维权维护等权利。
五、供热服务1. 供热服务内容供热服务包括供热设施建设、维护、运行和监控等。
2. 供热服务标准供热服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保证供热设施运行稳定、供热效果良好。
六、供热费用1. 供热费用计算方法供热费用按照实际供热面积或热量消耗计算,作出合理的收费标准。
2. 供热费用缴纳用热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费用,否则将影响供热服务。
七、监督检查1. 监督主体市、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供热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供热质量。
2. 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用热单位反馈意见等。
八、处罚规定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供热单位及用热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九、其他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相关具体细则和标准,由市、区两级政府另行制定。
以上即为《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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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5c0fdf8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fc.png)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供热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市场秩序,促进供暖服务的优质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热力企业和供热单位从事供热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供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履行相应职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热服务,是指热力企业向用户提供暖气、热水等供热服务的活动。
第二章供热服务的要求第五条热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供热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保证供热设施的完好、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运行。
第六条热力企业应当依法提供供热价格,并向用户公示供热价格标准和结算方式,确保用户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第七条热力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供热管网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八条热力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质量可靠、服务优良的供热服务;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和纠纷。
第九条供热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使用供热资源,保证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热力企业和供热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第十一条热力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供热标准和监管要求,并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热力企业和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供热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供热企业和供热单位,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和处罚,并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热力企业和供热单位对用户的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供热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制度,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供热服务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供热服务管理制度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3bbbbb3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8d.png)
供热服务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热服务的管理,维护用户权益,保证供热服务质量,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供热服务的单位和个体。
第三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供热管理主体的责任,加强供热服务质量管理,保障用户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保证供热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供热服务管理第六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供热设备运行安全,供热水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对供热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若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该及时报修处理,确保供热服务不受影响。
第八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障供热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定期对供热管网进行清洗消毒,保证供热水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服务档案,记录供热设备运行情况、维修情况以及供热水质量等信息。
第十一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供热服务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用户权益保护第十三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用户能够享受到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
第十四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服务中心,为用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第十五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投诉热线,及时解决用户投诉问题。
第十六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用户信誉评价制度,对用户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对用户提供真实、准确的供热费用计量标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供热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向用户定期公布供热服务管理制度及相关信息,保障用户知情权。
供热运营管理制度
![供热运营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0cfe360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8d.png)
供热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热运营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该供热公司的所有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供热运营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供热运营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
第五条供热运营管理应遵循环保理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供热运营管理应加强科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第七条供热运营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保障用户权益。
第八条供热运营管理应加强宣传,提高市民对供热服务的认知。
第二章供热设施管理第九条供热设施包括锅炉、热网、换热器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供热设施应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供热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供热设施维护应及时响应,确保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更换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不得影响供热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供热设施的耗损和报废处理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障环保。
第三章供热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五条供热服务应遵循温馨、周到的原则,提供及时的供热服务。
第十六条供热服务应保障用户权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供热服务应遵从科学、规范的管理方式,不得有违服务规定。
第十八条供热服务应加强宣传,提高用户对供热服务的认知,积极倾听用户意见。
第十九条供热服务应遵循环保理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条供热服务应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保障公平竞争。
第四章供热运营管理技术管理第二十一条供热运营管理应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十二条供热运营管理应制定技术标准,确保技术人员按照标准操作。
第二十三条供热运营管理应配备齐全的技术设备,保障技术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供热运营管理应优化技术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五条供热运营管理应加强安全资料管理,确保技术工作的安全。
第五章供热运营管理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供热运营管理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济宁供热管理办法
![济宁供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971ac44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9c.png)
济宁供热管理办法
济宁供热管理办法
一、总则
济宁市为了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济宁市范围内的供热单位和供热用户。
三、供热单位的责任
1.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热服务。
2. 供热单位应当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行。
3.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供热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维修服务。
四、供热用户的责任
1. 供热用户应当按时缴纳供热费用,不得拖欠。
2. 供热用户应当正确使用供热设备,不得私自改装。
3. 供热用户应当遵守供热单位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供热系统
的正常运行。
五、监督检查
1. 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供热单位进行检查,确保供热服务质量。
2. 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供热用户的投诉和意见,维护用户权益。
六、奖惩措施
1. 对于服务质量好、用户满意度高的供热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2. 对于服务质量差、屡次被投诉的供热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罚
措施,如责令整改、暂停供热等。
七、其他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为《济宁供热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并执行,共同维护供热秩序。
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办法
![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420105f581b6bd97e19ea24.png)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行服务部及二级机构维修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管理与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安全优质供热和优质服务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热服务工作应坚持生产、服务并重原则,以服务促生产,以服务创效益,以服务树形象,实现“让用户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宗旨。
第三条坚持做好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及时转变观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为热用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办事程序,确定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甚至欺压群众的不正之风,改善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服务态度,消除“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供热服务工作接受投诉电话、总经理信箱、市长信箱、网络舆情等监督形式,便于热用户和群众查询、监督和投诉。
第五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即第一个接到热用户求助、投诉、咨询的中心或个人,对属于本中心或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积极做好解决和服务工作;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联系调度中心接管处理解决,并做好转办记录。
严禁出现对热用户推诿、扯皮,不积极协助联系调度中心或让热用户自行寻求解决办法而造成热用户重复求助或投诉的现象。
第六条对于热用户提出属于供热服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合理要求,相关中心应尽快给予处理解决;对超越供热管理服务范围的要求,应向热用户解释清楚,并向热用户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在供热服务工作中遇到涉及热用户切身利益,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相关中心应页脚内容1迅速报告部门或公司领导。
根据需要,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第八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制。
各二级服务中心应建立供热服务工作办结回访制度,设立热用户服务质量征求意见卡,跟踪服务质量,听取热用户对维修、施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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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服务管理
办法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行服务部及二级机构维修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管理与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安全优质供热和优质服务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热服务工作应坚持生产、服务并重原则,以服务促生产,以服务创效益,以服务树形象,实现“让用户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宗旨。
第三条坚持做好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及时转变观念,切实改进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为热用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办事程序,确定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甚至欺压群众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服务态度,消除“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供热服务工作接受投诉电话、总经理信箱、市长信箱、网络舆情等监督形式,便于热用户和群众查询、监督和投诉。
第五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即第一个接到热用户求助、投诉、咨询的中心或个人,对属于本中心或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积极做好解决和服务工作;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联系调度中心接管处理解决,并做好转办记录。
严禁出现对热用户推诿、扯皮,不积极协助联系调度中心或让热用户自行寻求解决办法而造成热用户重复求助或投诉的现象。
第六条对于热用户提出属于供热服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合理要求,相关中心应尽快给予处理解决;对超越供热管理服务范围的要求,应向热用户解释清楚,并向热用户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在供热服务工作中遇到涉及热用户切身利益,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相关中心应迅速报告部门或公司领导。
根据需要,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第八条供热服务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制。
各二级服务中心应建立供热服务工作办结回访制度,设立热用户服务质量征求意见卡,跟踪服务质量,听取热用户对维修、施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运行服务部要及时对热用户提出的有关供热服务方面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查证落实,对不规范的服务行为及时汇报,要求其限期整改或提出通报批评,并将其作为对服务质量工作考核及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供热服务管理机构组成及二级机构职责
第九条调度中心为运行服务部对外服务的总协调机构,服务网络的构建由各二级机构、管网管理站、计量中心、自控中心共同组成。
第十条各二级机构职责:
(一)调度中心负责部门各二级机构对外服务工作协调、监督与考核工作,调度中心所下达的工作指令,各二级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按要求及时反馈,落实结果。
调度中心应建立客户、上级管理部门、市长热线及新闻媒体等投诉、批评、曝光及表扬等信息登记制度,及时为公司提供供热服务工作信息。
(二)各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服务中心每个员工都是公司对热用户供热服务的代表,是热用户与公司供用热关系的第一责任人。
服务中心要按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向热用户及时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做好热用户供热异常的处理,对供热不热,温度不达标等问题要限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逐级上报并建立好台账。
在检修、抢修等工作同时,及时向热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宣传供用热常识。
保障换热站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室温表管理制度,做好供热稽查工作,确保供热服务无死角。
确保人身及供热设施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二级管网巡查台账。
负责热计量用户的核对工作,在抄表过程要告知热用户,填写抄表单,热用户签字确认。
对定期校验工作要提前张贴通知,告知热用户。
负责热表前后阀门检查、及漏水处理。
做好热用户信息统计工作,建立服务对象台账。
(三)管网管理站:负责一级管网阀门操作及维护,管网巡视,对管网爆裂、渗、漏的维修、维护、抢修等,抢修时的安全防护设置,维修后路面的恢复及垃圾清运。
负责对管网漏点的检测。
负责市政路面的热力井盖丢失或损坏补换,负责阀门井内清污。
(四)计量中心:负责热源结算关口总表及补水表的维修、维护、保养、送检、调试工作,确保热源结算关口表的安全、稳定,准确运行,确保远程抄表数据及时准确,并做好结算数据的核对、统计整理工作。
负责换热站热量表、楼栋单元表的维修、维护、保养、定期巡检及远传系统的维护、线路整理工作,并对管理的热量表建立设备台账、检定记录入档保管。
负责周转热量表的保管发放,故障热量表的返厂维修工作。
负责所有分户计量小区远程系统通讯线路和集中器的维护、维修、定期巡检工作。
负责分户热量表台账建立、数据整理、统计耗热数据报表工作,负责结算数据的确认及与客服部收费系统数据对接、数据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