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意见】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
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
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一)充分认识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十世纪,我国因地震死亡人数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二分之一,共发生死亡人数超过百人的地震53次,其中超过千人的地震22次。
新世纪以来,汶川、玉树地震相继造成极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开展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地震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法律赋予地震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逐步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国及重点区域的监测台网,形成了长中短临渐进式预报思路,持续不断地开展了预报实践并取得一定进展。
但同时也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汶川地震等重大地震灾害,显露出我国地震监测基础仍较薄弱,地震预报的水平还很低,地震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人才队伍还不能适应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监测预报的社会管理有待加强,公共服务的产品尚不丰富。
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各级地震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气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科学、更有效,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以破坏性地震特别是强震的监测预报为重点,大力加强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坚持不懈开展监测预报实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地震监测工作制度
地震监测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范、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科学监测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预警、地震应急和地震科普宣传等制度,确保地震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地震监测预报制度第四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网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技术水平。
第五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实行全国一盘棋,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合作,实现地震监测资料的共享。
第六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第七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地震监测台网的布局、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和技术规范;(二)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改造和维护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三)地震监测设施应当依法受到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四)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五)地震监测预报资料的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八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定期进行会商,分析研究地震活动趋势,提出地震监测预报意见。
第九条地震监测预报意见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地震工作部门,并按照规定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报。
三、地震预警制度第十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预警系统,提高地震预警能力。
第十一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地震监测台网、预警信息传输网络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实现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
第十二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办法,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时限和程序。
第十三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加强预警信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预警意识和社会应急能力。
最新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全文)
It is not easy to insist on doing simple things well, and it is extraordinary to insist on doing ordinary things well.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最新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预报的管理,规范发布地震预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预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震预报包括下列类型:(一)地震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二)地震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三)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四)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地震预报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地震预报水平。
对在地震预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地震预报意见的形成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地震预测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地震观测资料和研究结果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书面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不得向社会散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境)外提出地震预测意见;但是,以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除外。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观察到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报告。
第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对各种地震预测意见和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地震预报意见。
国家地震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国家地震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防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建设部(已撤销),民政部•【公布日期】1989.03.27•【文号】[89]震发办字第113号•【施行日期】1989.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国家地震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防灾工作的意见((89)震发办字第113号1989年3月27日)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地震局于1989年1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了“1989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国务委员宋健同志代表国务院、李鹏总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见附件)。
会上,与会代表运用近几年多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1988年地震活动情况和各种观测资料的分析,对1989年及稍长时间的地震趋势进行了会商,主要意见如下:1.1988年我国地震活动的频度和强度明显增强,再次表明我国大陆地震活动已出现了一个新的明显起伏增强的趋势。
这种活动状况可能持续到本世纪末。
今后几年地震活动仍将处于较高水平,发生7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较大,尤其是九十年代的十年中,可能发生多次7级以上地震。
2.我国大陆强震的主体活动区可能主要在我国西部,特别是青藏构造块体(即地理上的青藏高原)及其边缘地带和新疆地区。
我国东部地区也将进入中强以上地震(5-6级)相对活跃的状态。
华北地区在九十年代里存在发生多次6级左右乃至少量7级地震的可能。
华东和华南地区,中强地震活动水平也可能比上一活跃期增强。
3.1989年我国大陆地震活动水平可能略低于1988年,但仍有发生7级地震的可能。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当前发现异常情况较多,在近一、二年或更长些时间内我国西部可能发生6级以上,东部可能发生5-6级或稍强些地震的地区,进行了重点讨论和审议,并提出了七个重点加强监视的地区:1.四川中西部乾宁、康定至川滇交界地区。
地震应急预案反馈意见
尊敬的应急管理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您好!我认真阅读了《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国地震灾害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一、关于预案编制目的预案编制目的明确,强调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这一目的与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关于预案编制依据预案编制依据全面,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预案的编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关于预案适用范围预案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这一范围确保了预案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四、关于工作原则预案工作原则明确,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地震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关于组织体系预案组织体系完善,明确了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
这将有利于提高地震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关于预案内容1.预案内容丰富,涵盖了地震预警、应急响应、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预案注重科技创新,提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地震应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预案强调国际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地震应急工作的水平。
七、关于改进建议1.加强预案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完善预案的修订机制,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3.加大对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4.加强对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的研究,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充足和及时调配。
6.强化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地震预测预防【发文字号】中震防发[2010]96号【发布部门】中国地震局(原国家地震局)【发布日期】2010.12.09【实施日期】2010.1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各直属单位: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着防震减灾的重要职能。
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是防震减灾工作面向社会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发挥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基础性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作为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仍存在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指导支持力度不够,管理和服务不适应社会需求等突出问题。
为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明确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减灾,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夯实基础,着力加强三大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
一、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一)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把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对防震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建筑物抗震能力:确保新建建筑物符合抗震设计标准,加强对现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2.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地震风险的认识,教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
3.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救援队伍的组织、物资储备和紧急通讯系统。
4.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投入资源进行地震监测网络的建设,提高地震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支持地震科学研究,开发先进的减震技术和救援装备。
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这些建议的实施需要政府、科学家、工程师、教育工作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通过综合的措施,我们可以提高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减少地震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地球物理台网典型观测环境干扰源管理模块
SEISMOLOGICAL AND GEOMAGNETICOBSERV ATION AND RESEARCH第42卷 第2期2021年 4月Vol.42 No. 2Apr. 2021地震地磁观测与研究doi: 10. 3969/j. issn. 1003-3246. 2021. 02. 0100 引言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中震测发〔2010〕94号)中“地震台站在完成保证观测质量、良好运行维护等主体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在异常核实、分析预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在全国展开地震地球物理台网数据跟踪分析工作,目前已成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任务,为地震预测预报提供了丰富的事件产品,推进了地球物理台网日常工作从观测为主向观测、应用并重的转变。
2014年,地球物理台网数据跟踪分析平台的建成,实现了事件分析提取与录入、产品自动产出等功能(刘高川等,2015)。
随着各类观测事件的不断积累,发现观测环境干扰成为影响地球物理台网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给后期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带来困扰(王莉森等,2017)。
因此,有必要对台站观测环境干扰信息进行调查,设计干扰源数据管理模块,用于管理影响台站观测的各类干扰源信息(台站及周边观测环境发生变化,显著改变观测量变化规律和特征,如日、月、年变化形态等,且对观测数据产生长期的、周期性的、频繁干扰)。
该模块集成在地球物理台网跟踪分析平台中,具备干扰源信息录入、审核、修改和产品自动产出等功能,使得监测人员可以有效管理干扰源信息,有助于提高地球物地震地球物理台网典型观测环境干扰源管理模块樊俊屹1) 刘高川1) 杨正纲2) 邹钟毅3)王建国4) 李杰飞1)1)中国北京100045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2)中国昆明650041云南省地震局3)中国山东264000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4)中国天津300201天津市地震局摘要 随着地震数据跟踪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现环境干扰成为影响地球物理台网观测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设计干扰源管理模块,为监测人员提供工作平台,对典型干扰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法规类别】地震预报【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5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1998.12.17【实施日期】1998.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5号)现发布《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1998年12月17日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预报的管理,规范发布地震预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预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震预报包括下列类型:(一)地震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二)地震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三)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四)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地震预报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地震预报水平。
对在地震预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地震预报意见的形成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地震预测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地震观测资料和研究结果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书面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不得向社会散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境)外提出地震预测意见;但是,以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除外。
第七条。
关于加强地震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地震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各位同事:最近,不断有地震事件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地震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出一系列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地震防灾减灾任务的重点在于加强地震预警和准确预报,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一、强化地震监测与预警体系地震发生前的一系列预兆往往都会在地震监测台网上有相应的变化,如果注意到这些变化,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可以大大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
因此,我们要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提高其覆盖范围和监测灵敏度,完善数据传输和分析处理的技术手段,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准确。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普及地震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提高公众的地震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例如,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对能力,让群众在地震发生时不慌不乱,知道该怎么做。
二、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地震发生后,需要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救援和抢险。
为此,我们要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设立应急指挥中心和物资储备中心,加强救援队伍的培训和配备,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救援队伍的精神激励和物质保障,让他们在艰苦的抢险救援工作中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
同时,要加强社会捐赠和援助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募集到的物资和资金实现科学分配和有效利用。
三、加强地震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地震发生时,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地震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工作,实施地震防护规范,加强地质勘察和建筑设计,建造抗震设施和耐震构造,提高建筑物抗震能力。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地震场地和建筑物的监管和管理,定期对场地和建筑物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采取相应的修缮和改进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建筑物的安全评价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
总之,地震防灾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
国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
国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86.04.01•【文号】•【施行日期】198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国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我国有计划地大规模开展地震预报研究和实践已经二十年了。
此间,在我国大陆发生了一系列强震,使我国地震工作者研究地震预报问题提供了反复实践的机会,使我国地震预报研究获得很大进展,同时也使人们逐渐加深了对地震预报困难性的认识。
地震预报作为自然科学领域里一个难度很大的科学问题,目前仍处在研究、探索阶段。
但是,作为地震工作部门,在边观测、边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震情监视和预报工作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为了最大可能地减轻地震灾害,必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总则1、地震工作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为搞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努力奋斗。
各级领导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在计划和工作安排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政策上鼓励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努力搞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2、地震监测预报以观测为基础。
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的提高,在科学上主要依赖于各有关学科领域研究的深入和技术的进步。
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必须抓好台网和流动观测的观测质量,抓好观测资料的传递、流通和管理。
注意应用现代技术不断改善地震观测、信息收集及处理系统,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研究。
分析预报人员应努力吸收和应用有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并针对分析预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必要的应用研究,不断改进监测预报方法,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水平。
3、分析预报部门是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具体的主要承担者。
各级领导务必加强分析预报系统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和业务、组织领导,充实研究技术力量,保持分析预报队伍适宜的梯队结构,保持震情分析预报人员的相对稳定。
地震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地震监测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于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地震监测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是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问题:
1. 监测设备老化:一些地震监测设备已经使用了很多年,可能存在精度下降、灵敏度降低等问题,需要及时更换或升级设备。
2. 监测站点不足:目前地震监测站点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有些地区甚至没有监测站点,这会影响地震监测的精度和准确性。
3. 数据共享不畅: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存在一定的难度,这会影响地震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建议:
1. 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对地震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老化设备,确保监测设备的精度和灵敏度。
2. 增加监测站点:加强地震监测站点的建设,特别是在一些易发生地震的地区,增加监测站点,提高地震监测的覆盖范围和精度。
3. 加强数据共享: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建立起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地震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公开性。
4. 推广新技术:推广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于地震监测工作中,提高地震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地震监测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加强设备维护、增加监测站点、加强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工作,以提高地震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为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工作,提升地震灾害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地震监测网络建设1. 提升地震监测设施水平:各地地震局和相关单位要加大投入,优化设备配置和布局,确保地震监测设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完善地震监测网络:各地应加强与周边地震监测站点的互联互通,形成覆盖全区域的地震监测网络,并及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国家地震预警中心。
二、加强地震预警技术研究1. 增强地震预警能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地震预警技术研究的投入,提升地震预警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提高地震预警时间的提前量。
2. 推广地震预警应用:各地地震局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推广地震预警系统的使用,提高公众对地震预警的认知和接受度,并完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三、加强地震应急演练1. 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各地地震局和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装备,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效率。
2. 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完备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加强地震宣传教育1. 加强地震宣传力度:各地地震局和相关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地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地震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制作地震宣传资料:各地地震局和相关单位要制作多种形式的地震宣传资料,如海报、宣传册等,向公众普及地震知识和应对措施。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应对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此致敬礼。
加深防震减灾水平工作建议
加深防震减灾水平工作建议地震是自然界最具破坏性的灾难之一,对于大陆性国家来说,尤其是我国这样地震频发的国家来说,防震减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加深防震减灾水平工作是一项非常长期的工作,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探索。
本文将从加强科学研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震减灾教育和培训四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加深防震减灾水平工作。
一、加强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是加强防震减灾水平工作的基础。
目前国内地震科学研究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但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开展更多、更深入、更系统的地震科学研究,探测地下构造,完善地震预测技术,提高预测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对地震发生机理、震源参数、震源能量释放等关键问题研究,为减灾工作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和支撑。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学科领域的交流,积极利用当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和自然地灾历史记录,为防震减灾技术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对于防震减灾工作也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确保基础设施具有高度的抗震能力。
其次,加强抗震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比如,对于一些老旧建筑和旧桥梁,要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提高抗震能力。
此外,加强抗震设备的研发和使用,如建设早期预警系统等措施,为抗震减灾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撑。
三、加强防震减灾教育和培训防震减灾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人们防震减灾意识的重要途径,在强震来临之际,有效的教育和培训将有助于减少损失并挽救更多的生命。
一方面,要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各个阶段,加大地震科普、防震减灾教育力度,提高人们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另一方面,也要向相关领域进行培训,加强科研人员、单位防震科技人员、救援队伍和群众防震减灾技能培训,提高抗震减灾工作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可以提高公众对于防震减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公众对于强震的预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全文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04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 1 -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 2 -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2010年3月16日)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汲取汶川地震经验启示,贯彻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全国地震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现就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实施《纲要》,推进地震科技进步和创新(一)地震科技是防震减灾事业的重要支撑和引领。
防震减灾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严峻的地震形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描绘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并将“加强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发展水平”作为三大发展战略之一,将“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作为实现规划的一个重要保障。
落实法律要求,实现规划目标,必须长期致力于推进地震科学技术进步,以防震减灾任务需求为第一导向,努力提高地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加强地震科技创新是新时期防震减灾事业的迫切要求。
多年来,地震行业始终坚持以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作为防震减灾事业的支撑,注重科研与任务相结合,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内蒙古政报》
【年(卷),期】2010(000)008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举措。
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在抗击历次地震灾害中有效减轻了损失。
但也存在监测预报水平较低、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总页数】4页(P12-1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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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救灾意见和建议
防震减灾救灾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地震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面对这一现实,我们应该更加重视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加强相关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施力度。
以下是我对防震减灾救灾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加强地震科学研究。
地震是自然灾害中最具破坏性和不可预测性的一种,因此科学研究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
政府应加大对地震科学研究的投入,提高地震监测、预测和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还应鼓励科学家和专家们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地震的机理和规律,为灾害应对提供更多有效的科学依据。
其次,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
建立一套覆盖全国的完善地震监测网络,加强地震监测站点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地震监测的精度和覆盖范围。
加强对地震预警系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地震发生前的预警时间,为人们采取有效的逃生和避险措施提供更多预留时间。
第三,提高公众的地震安全意识。
地震是一种非常突发和瞬间的自然灾害,人们在地震发生时通常无法做出理智和正确的反应。
因此,提高公众的地震安全意识非常重要。
政府应加强地震安全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地震的危害性和应急逃生知识,提高公众对地震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同时,应建立地震防灾和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公众面对地震时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加强地震防灾设施的建设。
地震防灾设施是减轻地震灾害影响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加大对地震防灾设施的投入,修建更多地震防灾避难场所,提供更多地震救灾设备和物资。
除了避难场所,还应加强对学校、医院、政府办公场所等重要场所的地震安全设计和建筑抗震能力的提升,确保人们在地震发生时有一个安全的避难所。
第五,完善灾后救援和重建机制。
当地震发生时,救援和重建工作是最关键的一环。
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灾后救援和重建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响应能力。
同时,应建立起包括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内的全方位支持体系,确保灾区人民及时得到救助和重建工作的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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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意见】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的意见
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18号),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十世纪,我国因地震死亡人数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二分之一,共发生死亡人数超过百人的地震53次,其中超过千人的地震22次。
新世纪以来,汶川、玉树地震相继造成极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开展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地震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法律赋予地震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逐步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国及重点区域的监测台网,形成了长中短临渐进式预报思路,持续不断地开展了预报实践并取得一定进展。
但同时也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汶川地震等重大地震灾害,显露出我国地震监测基础仍较薄弱,地震预
报的水平还很低,地震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人才队伍还不能适应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监测预报的社会管理有待加强,公共服务的产品尚不丰富。
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各级地震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气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科学、更有效,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以破坏性地震特别是强震的监测预报为重点,大力加强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坚持不懈开展监测预报实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xxxx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综合观测系统,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3.0级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长、中、短、临地震预测科学水平不断提高,预报能力不断增强;建立适应监测预报需求的人才队伍和工作机制,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建成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短临预测预报水平有明显提高,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报或临震预报。
(四)基本原则。
坚持夯实监测基础。
完善地震台网规划布局,加强台网建设与运行管理,丰富地震观测产品,提高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