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

合集下载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1.存款保险制度是什么?所谓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2.存款保险制度究竟“保”哪些类型的存款,最高保多少?银行存款是单位存放在银行的资金,是单位货币资金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被保险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3.存在哪些银行的钱,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吗?凡是存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算在其中。

4.保费谁来出,是储户还是银行?每个银行都要为自己的存款买保险,交到名叫“存款保险基金”的机构中,当然了费率也不一样,这笔钱一般银行出,和我们储户没关系。

5.只保50万,土豪们怎么办?但对于个人而言比较简单,保险上限为50万,要想规避风险也很简单,每家银行都只存50万,300万就存个六家银行,那就全部有保障了。

6.一直以来存在银行的存款都没有保险吗?中国此前采取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以国家和政府的信用为银行存款为担保。

历史上,大型国有银行改制时的坏账剥离即动用的财政资金和央行再贷款,1998 年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时,对于自然人的存款采取全额兑付的解决方案;而中国绝大多数银行都是国有银行,由财政部或者地方政府所控制。

因此存款人心理上,个人存款是全额担保的。

但是这一担保并没有通过法律明确表示,而是一种隐性的契约,缺乏依据。

7.征求意见稿,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一步之遥还是遥遥无期?流动性强弱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比例及构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二级市场的发育程度、已建立的融资渠道等。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或中央银行设立的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免受损失。

该制度通过提供存款的保险保障,帮助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并增加公众对金融系统的信心。

在许多国家,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立有助于防止金融危机对经济产生过大的冲击,同时也有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规定了以下方面内容:1. 覆盖范围: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设定了最大的保险金额和保险对象。

保险金额通常对每个存款人或每个账户设置了上限,超出该限额的存款将不受保险保障。

保险对象通常包括个人储蓄账户、支票账户、定期存款和其他常见的存款类型。

2. 保险费用:为了覆盖保险赔付和管理成本,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要求金融机构向监管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是根据存款额度或银行的风险等级来计算的。

3. 赔付程序:当金融机构无法履行其对存款人的还款义务时,存款保险制度将介入并赔付存款人的损失。

通常,赔付程序会要求存款人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并对赔付金额进行审核和确认。

赔付金额通常是根据存款余额来确定的,但也可能受到保险限额的约束。

4. 监管和合规:存款保险制度通常由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

监管机构会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能够履行对存款人的保险责任。

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公众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信心。

它为存款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他们更容易放心地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这种信心有助于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促进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保护作用,但它也存在一些限制和局限性。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通常只保障特定的存款类型和特定金额范围内的存款,超出这个范围的存款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无法完全防止金融机构破产或经济危机的发生,因此仍然需要其他监管措施和风险管理手段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
是指一种保护存款人存款安全的制度。

它提供了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或资金损失时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和赔偿。

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信心。

这种制度对于银行业来说也很重要,因为它能够减少存款人的恐慌和大规模的资金流失,从而维护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会设立一个独立的机构来管理和运作。

这个机构通常会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承担监管和赔付的职责。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会设定一定的保险限额,即每个存款人在一家银行的存款只会享受到一定金额的保障。

超过这个限额的部分,如果银行倒闭或出现资金损失,存款人则无法获得全额赔付。

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运作方式会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款保险基金:该基金由存款保险机构管理,会从各家银行收取一定的保险费,用于支付赔偿金。

2. 赔偿限额:存款保险机构会设定一定的赔偿限额,超过这个限额的存款将无法获得全额赔偿。

3. 赔偿程序: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或出现资金损失时,可以向存款保险机构提出赔偿申请。

机构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赔偿。

总的来说,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保护存款人权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制度,对于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障存款人信心至关重要。

简述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风险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由国家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来运营和管理。

该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存款保险基金,并承担存款保险责任。

2. 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制度通常对存款人的存款金额设定了上限,即存款保险范围。

超过该上限的存款金额不在存款保险的范围之内。

3. 存款赔偿:当银行或其他存款机构因破产、清算等原因无法偿还存款时,存款保险制度会对符合条件的存款人提供赔偿。

赔偿金额通常是存款人在存款保险范围内的存款金额。

4. 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机构会通过征收存款保险费或其他方式,形成存款保险基金。

该基金用于支付存款赔偿和维护存款保险系统的稳定运行。

5. 存款保险制度的监管:存款保险制度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运行。

监管机构负责审查存款保险机构的运营情况、监督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并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总的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设定存款保险范围,提供存款赔偿,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并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以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国家订立并实行的保险制度,旨在保障个人和企业在银行存款的安全性。

在银行抵押、建筑垮塌等意外事件发生或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基金会向受影响的存款者供给肯定的赔偿,以减轻受影响群体的经济损失。

存款保险制度的分类目前,存款保险制度重要可以分为两类:定额制和比例制。

定额制是指在存款保险制度中规定每个存款户最高可以获得的赔偿额度,而比例制则是以每个存款户在银行存款总额中所占比例为基础,按肯定比例进行赔付。

目前,美国采纳的是定额制,而欧洲和中国则重要采纳比例制。

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倒闭和存款损失事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于1933年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案》,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

该公司会向美国全部存款者供给肯定的赔偿,以保障他们的存款安全。

自此,存款保险制度成为了各国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保障金融市场平稳进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紧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的优缺点作为一项金融保险制度,存款保险的优缺点是不可避开的:优点1.保护投资者利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保护了大众在银行存款中投资的合法权益。

2.稳定金融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民众的信念,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平稳进展。

3.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效果:银行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会更加严格管束自身的风险管理,致力于防止存款损失事件的发生。

缺点1.存款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不当:存款保险机构本身也有经营风险,如管理不当、投资亏损等,会给国家带来肯定的风险。

2.激励银行冒险行为:有些银行可能会利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实行高风险投资,从而加添了全国性的金融风险。

3.对于大资产客户的影响:对于一些大资产客户来说,保险的保障额度可能会限制他们存款的数量,从而给他们带来不便。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制度,旨在保护银行存款人的利益。

该制度通过为存款人提供保障,在银行破产或资金流动性紧张时,保障其存款不受损失。

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其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完善。

该制度的运行机制通常由政府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和执行。

国际上不同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保障金融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未来其发展方向可能在强化监管和扩大覆盖范围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加强。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的必要举措,也是维护银行系统稳定和增强市场信心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引言、作用、历史发展、内容、范围、运行机制、监管机构、国际比较、重要性、发展方向。

1. 引言1.1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利益。

它通过向存款人提供一定金额的保险保障,确保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破产或其他风险事件时,存款人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和补偿。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由政府或金融监管机构设立和管理,其目的是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存款人的信心。

通过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可以放心将资金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从而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不仅在于保护存款人的权益,还在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在银行业务中,存款人将自己的资金存放在银行中,希望能够安全保值。

如果银行发生了破产或资金遭遇损失的情况,存款人的资金就会受到严重威胁。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存款人的权益,让他们放心地把资金存放在银行中。

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

当银行面临风险时,存款人可能会出现挤兑现象,导致银行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金融风险。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险制度,旨在保护银行客户的存款免受银行破产风险的影响。

它可以作为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银行业务的可靠保障,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由政府设立并管理的保险机构,为存款人提供保险保障。

当银行发生破产或不良资产导致的风险无法偿付存款时,存款保险制度会向存款人支付其存款额度的赔偿。

这可以帮助遭受损失的存款人恢复部分或全部损失,减轻金融风险对个人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会设立一定的保险基金,由银行机构定期向其中缴纳存款保险费。

基金规模通常与国内银行业的总存款规模相对应,以确保能够覆盖大部分银行的存款损失。

保险基金会在出现大规模损失时起到承担赔偿责任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它为金融市场提供了稳定的预防机制,防止银行出现大规模存款流失,避免因此引发的连锁反应,维护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增强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它向存款人传递了一种保障感,即使银行发生问题,自己的存款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这有助于防止公众恐慌性提款,避免对金融体系的信任破裂,维护经济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重要的金融保险制度,可以保护银行客户的存款免受银行破产风险的影响。

它为金融市场提供了稳定的预防机制,增强了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以应对金融风险的挑战。

简述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金融稳定,我国于2006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制度。

这一制度是一种对于存款人的保护措施,保障存款人在一定程度上的利益,也是金融安全的基石之一。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范围
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每位存款人的人民币存款本金在同一银行、同一账户内的单笔存款,保障上限为50万元,同时对于同一存款人的人民币存款在同一银行、同一账户内的所有存款,保障上限为50万元。

此外,还对单位存款提供保障,对于同一单位的存款在同一银行、同一账户内的所有存款,保障上限为500万元。

2.保障对象
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企业、非企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3.保障责任
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了银行行为失当、破产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

当银行无法按照约定向存款人归还存款时,存款人可以向存款保险基金申请赔付。

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基金应当向
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同时,存款保险基金有权向银行要求代位行使权利,即代替被保险人行使对银行的债权等权利。

4.保险费用和基金管理
存款保险制度中规定了保险费用的征收标准和方式,并规定了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用原则,包括投资、财务和会计制度等。

总而言之,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法规和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保障人民的存款安全和利益,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

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应当保持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证自身的存款安全。

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

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机构保护存款人资金安全的制度。

它旨在保护存款人免受金融机构破产或倒闭风险的影响,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公众信心。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由政府或金融监管机构设立和管理,并根据法律和规定规定其运作方式。

该制度通过提供一定的保险保障,确保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能够获得补偿。

具体的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其核心目标是保护小额存款人免受金融损失的风险。

以下是存款保险制度的一些主要概念:
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设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由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

这个基金用于支付存款人在金融机构破产或倒闭时的理赔。

理赔限额:存款保险制度设定了一定的理赔限额,即每个存款人在一个金融机构发生问题时可以获得的最高保险赔偿金额。

这个限额可以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而不同。

覆盖范围: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覆盖各种类型的存款账户,包括储蓄账户、支票账户、定期存款账户等。

一些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包括共同基金、金融证券等其他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的资格要求: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设定一些金融机构的资格要求,如必须是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特定的风险管理规定等。

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系统的稳定。

它可以增强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鼓励存款人将资金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以及维护金融稳定。

在这个制度下,银行需要向存款保险机构支付保险费用,以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当银行出现破产或财务困境时,存款保险机构将负责向存款人进行赔偿,通常最高赔偿金额为保险限额。

1.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制度覆盖了大多数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等。

对于银行的高管和股东,通常不享受存款保险保障。

2.保险费用:银行需要向存款保险机构支付保险费用,具体的费率由存款保险机构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通常情况下,高风险银行需要支付更高的保险费用。

3.保险限额:存款保险制度通常会设定一个保险限额,即每个存款人可以获得的最大赔偿金额。

如果存款人的存款金额超过保险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能获得赔偿。

4.赔偿方式:当银行出现破产或财务困境时,存款保险机构将负责向存款人进行赔偿。

通常,存款人可以直接向存款保险机构申请赔偿,或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获得赔偿。

5.监管:存款保险机构通常会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以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

此外,银行也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以确保其经营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6.风险评估和管理:存款保险制度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风险。

同时,银行还需要定期向存款保险机构提供风险评估报告,以便后者及时掌握银行的风险状况。

7.处置问题银行:当银行出现严重问题时,存款保险机构有权采取措施来处置问题银行,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这通常包括接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

8.市场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还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以确保银行的平稳退出市场。

当银行破产或被关闭时,存款人可以通过相应的赔偿机制安全拿回自己的资金。

9.信息披露:存款保险制度要求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包括银行的风险状况、经营情况以及赔偿情况等。

这有助于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众的信心。

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设立和管理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旨在保护银行存
款人的利益,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下面将介绍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覆盖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包括储
蓄账户、支票账户、定期存款、往来账户等。

一般来说,凡是在监管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存款都可以享受存款保险。

2. 存款保险金额:存款保险的赔偿金额是制度的核心。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存款
保险制度赔偿金额可以有所不同,但一般设有保险限额。

当金融机构出现破产或风险无法兑付存款时,存款保险机构将赔偿存款人最高限额内的损失。

3. 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通常由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负责。

这些
机构通常由政府设立,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

存款保险机构通过收集保险基金、监督风险管理和赔偿存款人等方式,履行其职责。

4. 存款保险的性质:存款保险是一种强制性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存款人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来享受存款保险保护,因为存款保险机构通过收集保险费或者其他方式来支付赔偿。

总的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金额、存款
保险机构以及存款保险的性质。

这些内容的设立和执行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确保金融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中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中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在现代社会,银行充当着金融中介机构的角色,依靠着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着全球经济的发展。

与此同时,银行的存在也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经济风险。

为了保护人们的财产安全,许多国家都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并在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那么,中国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怎样的呢?一、简介中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于2005年启动,是国务院主管银行业监管的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银行存款的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并提高人民群众的金融消费信心。

二、保障范围中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几点:1. 银行存款:受保障的存款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保税存款以及其他可以用现金兑换的存款。

2. 人民币、外币存款:无论是人民币还是外币存款都可以享受存款保险的保护。

3. 存款人种类:除了个人存款外,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也适用于企业、民间组织及其他法人机构,但不包括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等。

4. 保障金额:存款保险基金对于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储蓄账户,最高保障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如果该存款人拥有不同储蓄账户,即使这些账户不在同一家银行,也会被视为同一人享受保险保障。

在同一家银行的同一储蓄账户内,保障金额不限。

三、理赔范围中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赔范围包括以下几点:1. 存款机构退出:因存款机构无力偿还或被国家或银保监会决定退出市场,导致存款人无法取得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可享受存款保险法规定的最高50万元保险赔偿。

2. 存款机构破产:因存款机构破产导致存款人无法取得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可享受存款保险法规定的最高50万元保险赔偿。

3. 存款遗失:存款保险制度明确规定,如果存款人的存款由于突发性事故、偷盗等原因遗失,存款银行应当及时处理并赔偿,同时还应向中国银行保险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款人本金: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本金,即使在存款人死
亡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也会负责偿还本金。

2. 存款人利息: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息收益,即使存款
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也会根据保险合同给予相
应的利息收益。

3. 存款人的隐私权: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隐私权,即使存
款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存款人及其家属也需要遵守诚实守信、保护隐私等相关法律法规。

4. 存款人的人身安全: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人身安全,即
使存款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也会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保障存款人的人身安全。

5. 存款人的财产安全: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财产安全,即
使存款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也会采取必要的措
施保护存款人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可能会略有不同,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保险合同规定来确定。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条例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条例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条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银行对存款进行保险保障的一项制度。

在金融市场发展的过程中,银行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机构,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金融风险的存在,银行出现危机的概率一直存在,为此,各国都引入了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以保障存款人利益。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了银行为存款人提供的保险范围。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制度会对每位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存款金额进行保险保障,保障范围一般会设定一个上限。

如果银行发生危机,无法偿还存款,存款人可以向存款保险机构申请赔偿,以保障其利益。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了存款保险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这些机构通常是由政府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

它们会与银行进行监督合作,确保银行合规经营,并根据需要提供赔付服务。

此外,存款保险机构还需要定期评估银行资产负债情况,以便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再次,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了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

为了保障存款人利益,存款保险机构需要设立一个资金池,用于支付赔偿款项。

这些资金通常来自于银行的保险费和政府的资金拨款。

存款保险机构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这些资金,确保能够及时支付赔偿款项。

最后,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了存款人的责任和权益。

存款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并遵守银行存款规定。

如果存款人出现欺诈行为或者超过保险赔付限额,存款保险制度将不再提供赔偿。

此外,存款人还享有查询存款保险信息和提起申诉的权益,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总结起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它规定了存款保险的范围、存款保险机构的管理、资金来源以及存款人的权益和责任。

通过这样的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存款人的权益,增强金融市场的信心,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因此,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为保护存款人利益,通过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对商业银行破产时存款的安全提供保障的制度。

该制度通常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保费由存款人缴纳,用于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款保险覆盖范围: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通常包括所有商业银行的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涵盖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

2. 存款保险保障水平:存款保险的保障水平通常较高,通常为存款的百分之百。

不过,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设有保障上限,超过保障上限的存款部分不受保护。

3. 存款保险费率:存款保险费率通常由保险公司根据风险因素和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计算,并根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保费水平进行调整。

4. 存款保险期限:存款保险的期限通常较长,通常为数十年。

不过,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设有追溯期限,即在存款保险生效前发生的存款不受保障。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减少金融机构破产的风险,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也有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经营安全和稳健,提高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存款保险制度名词解释金融学

存款保险制度名词解释金融学

存款保险制度名词解释金融学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护机制,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免于
损失。

该制度为银行业和金融机构的存款提供保险保障,以防止银行
破产或无力偿还存款。

当银行无法偿付存款时,存款保险机构会对受
影响的存款人进行赔偿,以保护他们的存款。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由中央银行或类似的金融监管机构管理和监督。

它规定了银行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以弥补存款保险基金。

保险
基金是一项用于支付赔偿的资金池,在出现银行破产或无法偿还存款
的情况下,使用这些资金来赔偿受影响的存款人。

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信心,以及保护
个人和企业的存款安全。

它为消费者提供信心,使他们愿意将资金存
入银行,而不必担心银行倒闭导致损失。

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也有助
于促进金融 intermediation 的有效运作,鼓励储蓄与投资,推动经
济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规定之下运行,且在不
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限制。

存款保险制度并非完全无懈可击,若是存款人的存款超过保险限额,仍然有可能遭受损失。

因此,了解
存款保险制度并理性管理个人财务是至关重要的。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国务院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参加存款保险。

从1993年着手研究算起,存款保险制度酝酿了近22年。

在全球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第114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这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领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速度相比,显然慎重得多。

这是因为存款保险制度是具有强制性的制度,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广大储户的利益调整,还涉及对金融在国家经济中所起作用的基本评估。

在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背后,是对社会财富如何分配使用的判断,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布局。

以此为切入点,才能就存款保险制度的演进过程、对各方利益的影响和预期目标,得出较完整的清晰结论。

背景资料演进中认知市场存款保险制度20多年的酝酿过程,与对市场经济的认知过程相一致。

1993年开始研究的背景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加速期,金融领域如何改革开放,是当时重要的研究课目。

但当时,市场经济刚刚孵化,政治和经济资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还没有选择性地向市场和社会让渡。

中国也没有加入世界经济的分工体系,对国际惯例缺乏接轨的迫切性。

具体到金融领域,如何放开更是全新课题。

商业银行其实是功能有所区分的官办银行,政府实际上是存款的隐性担保人。

政府担保模式能避免银行倒闭却不能保证银行不发生阶段性系统风险。

过去,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呆坏账居高不下之中,并迫使政府通过分类处置银行资产的方式进行减免,也就是全体纳税人为银行买单。

随着经济规模的急剧扩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银行的风险敞口也在扩大,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因素越来越多,政府担保已不能适用于金融产品定价和防范新型金融风险的要求。

市场经济需要市场化的金融格局。

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政府加快了从银行隐性担保人角色中抽离、打破金融垄断的步伐。

基本取消贷款上下限和存款下限的管制就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但利率管制的核心部分存款利率上限仍未放开,金融改革只差最后一公里。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金融保障措施,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该制度成立于1995年,由中国银监会主管,并负责监管和管理。

以下是该制度的一些重要信息:
1. 保障范围: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目前保障所有存款人的存款,包括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公共机构的存款。

该制度保障的存款金额最高为50万元人民币。

2. 保障对象: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包括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必须严格遵守银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享受存款保险保障。

3. 保障内容: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存款人因存款机构破产或出现其他风险而造成的存款损失。

如果存款机构无法按时清偿存款,存款人可以向存款保险基金申请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4. 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需要存款保险基金的支持。

该基金主要由金融机构缴纳存款保险费用和投资收益组成。

基金规模越大,保障能力越强。

5. 存款保险机构: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负责监督和管理。

该机构实行“一机构、两部门”的管理模式,即存款保险部门和基金运营部门。

总的来说,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提供了重要的金融保障,保护了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制度也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作,有助于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和存在的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和存在的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和存在的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包括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
稳定。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保护存款人的存款,一旦银行出现
问题或破产,存款保险机构会赔偿存款人的损失,从而保障了存款
人的权益。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因为
它可以减少银行挤兑风险,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增强金融市场
的信心。

然而,存款保险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款保险机构的
赔偿能力可能会受到挑战,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或系统性风险出现时。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导致银行在风险管理上的不慎重,因为
银行知道即使发生问题,存款人也能得到保障,这可能会导致银行
更加冒险的行为。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也可能带来道德风险,即存
款人可能会更加不谨慎地选择银行,因为他们知道即使银行出问题,他们也会得到赔偿。

总的来说,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
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需要不断完善和监管,以解决可能存
在的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对象和保险金额:保险对象为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等。

保险金额以存款机构资本的自有财产为限,具体根据机构类型和业务范围来确定。

2. 保费缴纳:存款机构要按照规定缴纳保费,保费标准根据存款保险金额和保险对象的业务类型等因素确定。

保费由存款机构自行缴纳,存款机构不得因参加保险而提高存款利率。

3. 偿付限额: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存款机构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赔偿限额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款机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存款机构在偿付限额内对存款人进行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由存款机构自行承担。

4. 保险责任:存款保险制度覆盖银行存款和理财等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同时,还包括对存款机构经营过程中因风险导致存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5. 资金运用和监督管理: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保费收入,合理配置保险资金,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到相关网站查询以获得更多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国务院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参加存款保险。

从1993年着手研究算起,存款保险制度酝酿了近22年。

在全球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第114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这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领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速度相比,显然慎重得多。

这是因为存款保险制度是具有强制性的制度,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广大储户的利益调整,还涉及对金融在国家经济中所起作用的基本评估。

在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背后,是对社会财富如何分配使用的判断,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布局。

以此为切入点,才能就存款保险制度的演进过程、对各方利益的影响和预期目标,得出较完整的清晰结论。

背景资料演进中认知市场存款保险制度20多年的酝酿过程,与对市场经济的认知过程相一致。

1993年开始研究的背景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加速期,金融领域如何改革开放,是当时重要的研究课目。

但当时,市场经济刚刚孵化,政治和经济资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还没有选择性地向市场和社会让渡。

中国也没有加入世界经济的分工体系,对国际惯例缺乏接轨的迫切性。

具体到金融领域,如何放开更是全新课题。

商业银行其实是功能有所区分的官办银行,政府实际上是存款的隐性担保人。

政府担保模式能避免银行倒闭却不能保证银行不发生阶段性系统风险。

过去,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呆坏账居高不下之中,并迫使政府通过分类处置银行资产的方式进行减免,也就是全体纳税人为银行买单。

随着经济规模的急剧扩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银行的风险敞口也在扩大,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因素越来越多,政府担保已不能适用于金融产品定价和防范新型金融风险的要求。

市场经济需要市场化的金融格局。

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政府加快了从银行隐性担保人角色中抽离、打破金融垄断的步伐。

基本取消贷款上下限和存款下限的管制就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但利率管制的核心部分存款利率上限仍未放开,金融改革只差“最后一公里”。

这“最后一公里”的弊端在近年越发凸现。

一方面,存款利率没有市场化,银行靠吃存贷款利率差即可生存发展,对市场需求缺乏创新意识,大量资金要么沉淀要么错配,据有关调查,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缺乏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为存款利率定价,大量民间资本缺少进入市场与大银行竞争的勇气,使得大量民间资本以民间借贷或炒作房地产市场价格等形式谋利,增加了金融、房地产等市场的动荡性。

这几年温州等一些地方出现的市场风波,要求政府将对银行的隐性担保权和对利率的定价权转让出去。

存款保险制度,正是这一转让过程中必经的一道程序。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才能建立起市场担当存款安全的显性担保人机制,避免金融体系改革支付金融市场动荡的高昂成本。

实际上,这也是划清权力与金融市场边界的重要步骤。

利益账如何计算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都会产生一定的“蝴蝶效应”。

那么,该怎么算清不同的利益账?首先,从银行利益角度看,存款保险费用由银行支付。

据国际经验和国内机构预计,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费率可能在0.05%左右。

截至201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17.4万亿,以此计算,存款机构将缴纳保费近600亿元。

在银行资产中所占比例约为0.05%,由于银行缴纳存款保险金与存款准备金有部分重叠,还可能适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以保证银行的正常业务。

存款保险费用负担,还可能迫使银行加大发展中间业务,从收费产品的创新中获取新利润。

其次,从储户利益看,因为无需缴付存款保险费,因此不会增加额外成本。

《条例》还规定,一旦银行发生兑付问题,存款账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向存款人“限额偿付”,最高偿付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存款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偿付;超出部分,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根据央行数据,存款在50万以下的账户占全部存款账户的99.70%,因此,一旦银行发生危机,绝大多数储户利益受到保障的程度不亚于政府担当隐性担保人时的水平,这超出了国际平均水平。

第三,从制度初衷看,不是为了给资本市场增加流动性。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目的之一是通过银行间的市场化竞争,减少资金错配率,让实体经济得到更大的金融支持。

如果驱使存款大规模流向资本市场,只会带来资本推动的虚拟经济虚假繁荣,而无法缓解实体经济面临的资金困境,这显然与存款保险制度的预期目标不符。

存款保险制度高标准的赔付设计,也证明存款搬家不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

国际经验是按人均GDP水平的2~5倍设定最高赔付标准,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赔付设计显然是选择了高线。

存款保险制度是风险转移机制。

能够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使存款保险制度成为下一步金融领域复杂改革的先导者。

而所涉及的层面,远比存款安全担保人的转移深远得多。

要“保”四个方面从直接意义看,存款保险制度转移风险,要“保”的当然是银行运营的稳定性,防止出现银行破产扰乱金融秩序,令储户利益受损。

存款保险制度除了“保”银行安全外,还要“保”三个方面。

一是要“保”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取消。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彻底放开存款利率、走完“最后一公里”的前提。

银行间能否出现良性竞争态势,关键看存款利率而不是贷款利率。

除国家指定的“定向宽松”领域外,其他领域的贷款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自发秩序的限制,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回报率、回报周期等,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途径。

存款利率则缺乏市场用脚投票的机制,只有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明确了风险转移路径,银行才可能在存款上进行市场竞争。

二是要“保”破除金融垄断的态势。

取消利率管制,意味着银行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性权利,能放开手脚投入市场竞争。

可以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取消利率管制的先手,也是更大范围的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的先手。

只有破除了金融垄断的态势,银行才可能具备更强烈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对市场需求予以更及时的回应。

三是要“保”社会资本准入的宽松度。

存款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资本组成的金融机构。

过去,民营资本组建的小银行缺乏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能力和勇气,关键问题是他们缺少存款安全的担保人。

在银行存款有了市场化的显性担保人后,小银行的安全阀值提到了最高值。

这有助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良性竞争者。

可以说,存款保险制度有多重“蝴蝶效应”,也正是这种复合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在有的方面容易实现预期目标,在有的方面则可能要出现波折。

因此,在看到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改革红利的同时,也需要预判风险因素,提早准备。

达到预期目标处理好仨关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给金融全面深化改革注入了增量动能,而从实现预期目标的角度看,还需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与金融改革的关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取消利率管制已势在必行,但取消利率管制并不必然激发出金融机构自我改革的热情。

基于既有利润模式,银行仍能通过吃息差和存量中间业务生存发展,而无须冒改革风险。

2014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55万亿元,同比增长9.65%,其中存贷款利息净收入占营业净收入的48%,中间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20%。

这两项收入来源足以让银行保持固守姿态。

存款保险制度和取消利率管制,不一定能激发出改革动力,却不能排除合谋制订浮动利率的可能。

因此,让存款保险制度真正起到推动金融领域改革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引入改革能量。

与金融环境的关系如果存款保险制度和取消利率管制确实产生了刺激银行间竞争的效果,将首先表现在银行同业市场的竞争上。

如何评估同业竞争中出现的金融创新风险度,法律制度能否跟上,将对金融环境形成考验。

此外,近年来,中国构建多层次金融格局的步伐明显加快。

离岸人民币业务持续扩张,自由贸易区里的金融试点方兴未艾,也在试验着统一金融环境的能力。

尽管金融领域的开放和试点难以一刀切评价,所涉及的金融机构也不全是存款型机构,但从建设协调统一的金融环境出发,以存款保险制度为新起点,使存款型金融机构尽量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为下一步开放做好准备,也是重要的研究课题。

与储户利益的关系尽管存款保险制度有稳妥、温和的改革特征,但毕竟会使银行利润有所减少。

在利润压力下,银行有可能产生将存款保险负担转嫁给储户的冲动。

按央行发布的《2014年支付体系运行情况报告》,不算大量存折账户,光具有存款功能的借记卡就达到了44.81亿张,人均持有借记卡3.3张。

只要收费项目标准稍微调整,即可弥补利润减少的缺口。

如何防止转嫁成本的可能,需要可操作性强的细则。

从根本上看,处理好与存款保险制度相关的各层面关系,既要求政府保持推动金融改革的定力,还要求市场逐步发挥应有作用。

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既意味着取消利率管制准备阶段的结束,也应是新的金融改革进程的开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