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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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6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6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____劳动合同法》、《____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二,想法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公司每季度____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四、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六,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七、支付方式:1、项目部原则上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2、在某种情况下,可由班组带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具体按照《班组承包人带领工资办法》执行。

八、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确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九、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日,超过____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____受理部门和____号码。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落实工资支付责任,改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雇佣的农民工,包括直接雇佣和劳务派遣两种形式。

三、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责任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及时支付到位。

3.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建立工资账户,并及时将工资存入账户。

4.用人单位应当对工资支付分账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账准确无误。

四、工资支付分账流程1.用人单位将雇佣农民工的相关信息提供给银行,并协助农民工在银行开立工资账户。

2.用人单位将需要支付的工资以农民工个人为单位进行分账,并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支付指令。

3.银行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支付指令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的个人工资账户。

4.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对和记录,确保工资支付准确无误。

五、工资支付分账信息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分账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工资账户等相关信息。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资支付分账信息进行备份,并保存备份记录,以备查阅。

3.用人单位应当对工资支付分账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农民工的个人信息。

六、工资支付争议处理1.农民工如对工资支付存在争议,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2.如与用人单位无法进行有效沟通解决,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3.用人单位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打压报复行为,对于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应保护其合法权益。

七、责任追究1.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相关管理人员如果对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民工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薪资拖欠、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往往不能得到保障,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背景1. 迅速增长的农民工人数: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逐年扩大,农民工的数量持续增加。

2.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很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三、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 工资支付方式:规定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工资,禁止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2.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未按时支付工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滞纳金。

3. 工资标准: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 工资核查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核查机制,由社会组织、工会等第三方进行工资核查,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工资保障基金:建立工资保障基金,用于解决企业破产、资金困难等情况下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6. 法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和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有效实施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3. 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他们的工资待遇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积极性。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管理行为,加强劳动关系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支付管理。

第三条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按时足额支付的原则,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义务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并明确工资支付义务。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形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安全。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实际工资计算公式、工资结构及支付标准明示于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书面文本中。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擅自调整工资支付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因工资支付问题引发的法律责任,并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工资清单等形式,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信息。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工资支付凭证等工资支付相关证据,至少保存五年。

第四章工资支付监管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大对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三条农民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解和处理工资支付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根据拖欠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并公示其失信信息。

第十六条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 工资支付清单模板2. 农民工工资支付申诉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确立和变更劳动关系的协议文件。

2. 工资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的比例和项目。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执行。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分别为一个月、一周、一日、一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三、工资支付流程(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农民工公示。

(二)每月工资支付日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算,编制工资支付表。

(三)工资支付表应当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天数、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扣除项目及数额、实发工资数额等内容,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表等相关支付凭证保存至少两年以上备查。

四、工资清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五、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在非农业户口所在地从事劳动并具有劳动报酬获得权的城乡劳动者。

第三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其合法权益,依法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四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有关信息,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准确和规范。

第五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向农民工告知工资支付情况,并向农民工发放个人工资支付凭证。

第六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农民工工资。

工资支付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安全、便捷。

第二章工资支付档案第八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完整、及时、准确和保密。

第九条工资支付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农民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二)工资支付单、工资清单、工资表、工资明细等工资支付凭证;(三)绿色通道、中介公司提供的担保函、保证书、担保协议、按月支付工资方案等保障措施;(四)工资支付单位与农民工达成的其他协议和约定。

第十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工资支付档案,对于涉及农民工隐私的信息,应当进行保密。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第十一条工资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

工资支付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银行汇款、转账、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对工资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并在工资支付前告知农民工。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落实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责任,不得将其支付责任转移到中介公司或者其他机构。

第四章工资支付时间第十四条工资支付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支付周期及其它要求,不得擅自更改。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二条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约定,为农民工提供合理的工资支付方式,即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款项,不得以物品或者其他形式弥补工资。

第三条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并在每月的约定日期内足额支付。

第四条工资支付的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但应当保证农民工可以及时收到工资。

第五条工资支付的账户应当是农民工本人的个人账户,不能由他人代为办理或使用。

第三章工资标准第六条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并在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中明确,并及时向农民工解释工资标准的构成。

第七条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就业岗位的性质、工作强度、劳动条件、工龄等因素确定,不得歧视农民工。

第八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项目,其中基本工资是农民工的保障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章工时工制第九条农民工的工时工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不得违法加班或者延时工作,保证农民工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权益。

第十条农民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雇主应当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支付保证第十一条雇主应当及时足额地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确保农民工按时收到工资。

第十二条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制度,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第十三条如雇主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应当及时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并与农民工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处理。

第六章工资保障第十四条如雇主拖欠或者无法支付工资,农民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保障自己的权益。

第十五条农民工投诉或申请仲裁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得到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通用版精选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通用版精选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通用版精选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然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特制定本通用版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三、工资支付形式1、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2、工资应当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四、工资支付周期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分别为一个月、一周、一日、一小时。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支付工资,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工资支付记录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3 年。

2、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六、工资支付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4、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七、监督检查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足额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支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五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其他合法支付方式,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农民工工资无差别支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三章工资计算和结算第七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和结算。

工资项目应当详细明确,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项目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计算和结算告知农民工,确保其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

第四章工资支付的时间和频率第十条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自然月,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定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可以与农民工协商一定周期不超过三个月进行工资支付,但是不得以此规避支付工资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支付日前提前告知农民工,确保农民工了解工资支付的时间。

第五章工资支付的方式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倡导农民工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工资支付,为农民工提供银行卡办理服务。

第十四条对于农民工没有个人银行账户的,如果其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可以代为办理临时银行卡或者使用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在选择非银行机构开展工资支付时,应当选择有良好信誉和有能力履行支付义务的机构。

第六章工资支付的记录和证明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的记录和证明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可以查证。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每次工资支付的记录和相关凭证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第七章工资支付争议的解决第十八条农民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支付工资数额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是指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参与城市建设的农民工,通过建立一套合理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其工资权益和劳动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具体来说,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工资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确保工资的及时、准确到账。

2. 工资计算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时间、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工资计算标准,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3. 工资支付周期: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月度支付,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获得工资。

4. 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或工资专户制度,采取提前划拨、专款专用等方式,确保工资支付的确凿性。

5. 工资支付监督机制: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及时处理工资支付纠纷。

6.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农民工能够依法享受工资支付和其他劳动权益。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工流动就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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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农民工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受教育程度低等原因,导致在工资支付方面容易出现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工资支付管理制度1. 工资结算方式企业应当按照合法合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企业应当定期结算和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无故扣除工资。

2. 工资支付时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支付工资。

企业应当在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支付工资,并在约定的频次内进行结算和支付工资。

3. 工资支付方式企业应当使用银行转账、工资卡或其他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工资,不得使用次于等效于现金的支付方式。

4. 工资书面证明企业应当在每次工资支付时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明细,包括计算基数、实际工作时间、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及扣除的各项款项等,并记录每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时间、金额。

5. 工资支付透明公开企业应当定期公示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款项及标准,并向农民工介绍工资支付情况,以便农民工了解和监督工资支付情况。

6. 工资保护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工工资收入,不得无故拖欠或者恶意扣除农民工工资,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7. 工资争议处理在工资支付过程中,如发生农民工与企业的工资争议,应当依法处理。

企业应当积极解决农民工的工资争议,协调处理并及时支付到位。

四、制度适用范围和责任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岗位。

2. 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加强内部考核、监督和管理。

如企业在支付工资方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2.争议调解: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3.法律途径:如调解不成,农民工可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十五、农民工工资支付透明度
1.工资支付信息公开: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信息,包括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2.工资支付凭证:为农民工提供规范的工资支付凭证,便于其查询和核对工资支付情况。
本管理方案的实施,需要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以及与合作方的紧密协作。通过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体系,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十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与持续改进
1.改进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持续改进机制,定期收集反馈,优化支付流程。
2.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3.创新实践:鼓励员工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中创新实践,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十四、总结
本管理方案从工资支付原则、标准、流程、监督管理、争议处理、文化建设、技术创新、政策法规跟进、跨部门协作、外部合作、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全面构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体系。通过实施这一方案,公司将能够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同时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应深刻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本管理方案,共同努力,实现工资支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农民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工资支付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十一、合作方管理
1.签订合作协议:与分包商、供应商等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2.合作方监督:加强对合作方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3.联合惩戒:对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合作方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取消合作资格。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精选)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精选)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精选)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支付管理。

第三条农民工是指在城市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等领域从事劳动工作的农民。

第四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与农民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支付给农民工的报酬。

第二章工资支付义务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月支付工资给农民工。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足额性,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工资支付方式,提供便利的工资支付渠道,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如实告知工资支付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及时通知工资支付变动情况。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核算制度和工资支付程序,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规范和有效。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算农民工的工资,并如实记录和保存工资支付凭证和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工资支付时间表,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工资支付,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工资支付风险防控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便捷的工资发放渠道,降低工资支付风险。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风险防控机制,提前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资支付的安全性和可控性,防止工资支付风险的发生。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对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及时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维权组织和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查,及时介入并协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规范企业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场上从事建筑工程、装修、清洁、保安、餐饮、矿山、农业等行业的雇主单位,其聘用的农民工应参照此制度进行工资支付管理。

三、工资支付程序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农民工支付工资,并告知农民工其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2、企业应当在每月的15日前制作工资名册,明确列出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付工资、实发工资等信息,由企业经理或财务人员审核,并签名确认。

3、企业应当将农民工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或其它支付方式的形式直接支付到农民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4、企业应当在每月的20日前向农民工输送工资,同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

5、企业应当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如实记录与保存,确保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四、扣除及补贴项目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农民工支付工资,不得随意扣除。

2、企业可以从农民工工资中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扣除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款项,但扣除的项目和具体比例应当事先告知农民工,并在工资名册中明确列出。

3、对于因农民工个人原因造成应发工资不能正常支付的情况,企业可以暂时不支付或延时支付,但应当及时与农民工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企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应发工资不能正常支付,应当尽快解决支付问题,并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协议,说明具体原因和解决措施。

五、工资支付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及其家属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企业未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企业应当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检查,配合调查,如实提供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明资料。

六、制度实施的保障1、企业应当在员工入职时,明确告知其工资支付制度和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确保员工对企业的制度和规章制度有充分的认识。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章工资支付责任主体第一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动纠纷调解协议的约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第二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进行工资支付。

对于确实无法进行银行支付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运营商支付短信通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第三条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发放现金的,应当确保足额支付、及时发放,在记录上应当标明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工作地点、发薪日期和薪资数额等信息。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支付的,应当保证支付系统安全稳定,及时将工资款项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维护农民工个人隐私,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向外泄露。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支付账号和支付时间等相关信息,确保农民工知晓。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流程和责任人,并配备专门的工资支付人员或部门,负责工资支付工作。

第四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工资核算和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核算情况和支付明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核算,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支付核对,核对支付金额与实际支付情况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异议处理机制,接受农民工对工资支付情况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处以罚款;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制造等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一、管理办法(一)实名登记制度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工作时间等。

实名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无误。

(二)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持一份。

(三)工资核算制度建立规范的工资核算制度,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准确计算其应得工资。

工资核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四)工资支付方式优先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用人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对于无法通过银行代发的,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并要求农民工签字确认。

(五)工资支付周期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原则上应当按月支付,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特殊形式的,支付周期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工资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保证措施(一)资金保障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按照工程预算的一定比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足以支付工程项目中所有农民工的工资。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监督检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

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民工工资一金四制管理制度范本

民工工资一金四制管理制度范本

(实用版5篇)编写: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编写单位:_______________编写时间:_______________序言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5篇《民工工资一金四制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下载文档后,可根据您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5篇)《民工工资一金四制管理制度范本》篇1民工工资一金四制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项目。

三、一金定义本制度中的“一金”指的是社会保险费。

四、四制要求1. 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确保每个民工都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等信息。

2. 按时足额支付: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3. 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资保证金,确保民工工资支付的可靠性。

4. 劳动监察制度:积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申报劳动用工情况,确保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合法合规。

五、责任分工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民工工资支付和一金四制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全面有效执行。

2.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和一金四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所派遣的民工符合用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并提供完整的用工资料和劳务派遣合同。

4. 银行负责代发工资业务的开展和资金监管,确保工资发放的安全和合规。

5. 工会组织负责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民工工资一金四制管理制度范本》篇2[封面]:民工工资及一金四制管理制度[目录]:1. 民工工资支付规定2. 五险一金制度3.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4. 休假制度5. 纪律制度6. 安全管理制度7. 奖惩制度8. 紧急应变程序[民工工资支付规定]:1. 工资标准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规律,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在我国农村,农民工作为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工资计算和支付审批流程农民工工资计算和支付审批流程是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关键环节。

在这一方面,应建立起以下制度。

1. 工资计算制度工资计算制度明确规定了农民工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核算要点。

其中包括劳动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各项工资的计算方式,并规定了计算相关数据来源、核对和审批程序。

2. 工资支付审批流程工资支付审批流程包括工资支付的申请、审批、核对以及最终发放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明确责任人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审批标准和流程,确保工资支付过程的透明、公正、规范。

二、工资支付方式与周期工资支付方式与周期直接关系到农民工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需要建立一个适宜的机制。

在这一方面,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1. 工资支付方式为了方便农民工收取工资,可以采取多种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手段。

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最合适的支付方式,并鼓励农民工开设个人银行账户,提高工资支付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2. 工资支付周期为了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收取工资,应当规定工资支付的具体周期。

一般而言,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应不超过一个月,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和经济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三、工资支付监督与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监督与投诉渠道,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这一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监督部门设立与职责明确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部门的职责包括定期对企业进行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和核实,及时处理工资拖欠等问题,并对严重问题进行追责和处罚。

2. 投诉渠道和维权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投诉渠道和维权机制,使他们能够方便地表达诉求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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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经项目部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在建设施工的单位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并督促和监督层层签订用工合同。

三、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单位)每月组织工程、财务等部门,对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为防止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施工总承包应当除每年一次性向政府管理部门存交保证金外,并按年均工作量2%提取农民工工资备用金专户存储。

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更不准打白条。

六、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七、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必须实名制发
放。

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财务科到现场发放。

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八、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 日。

超过30 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九、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

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十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 %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工期超过1 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 %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

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二、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2名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项目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十三、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牵头方、施工总承
包或业主举报:
(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发生上述拖欠行为的,项目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单位停止支付工程款。

十四、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应及时报告公司,由公司协调或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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