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麦芒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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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艺术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艺术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艺术培训学校办学章程2019年月艺术培训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是XXX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本校由XXX出资XXX万元举办,面向社会的业余培训机构。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服务于社会的有用人才。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为XXX,家庭住址为。

第六条学校地址位于。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区民政局。

第二章学校办学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一)学校的办学层次是非学历教育培训;(二)学校的办学类别是艺术培训;(三)学校的办学范围是在区内办学;(四)学校的办学形式是业余培训;(五)学校的办学规模为人;(六)学校的招生对象是面向社会招收成人和中小学生学员;第九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万元,XXX个人出资。

第十条出资人XXX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理事会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推选产生,理事会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5人组成,其中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3人,教职工代表2人。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理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理事就任前,原理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理事职务。

理事会人员组成的变更涉及举办者的,由举办者推荐,涉及教职工代表的,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变更,由理事会决定。

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音乐协会章程范本模板

音乐协会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宗旨、任务和会员权利义务,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音乐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热爱音乐、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和技能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会员音乐素养,促进音乐艺术交流与合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协会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六条本协会宗旨:1. 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2. 提供音乐学习、交流、创作、演出等平台;3. 推广音乐教育,提高全民音乐素养;4. 促进国内外音乐艺术交流与合作;5. 服务社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第七条本协会任务:1. 组织开展音乐讲座、研讨会、比赛等活动;2. 举办会员音乐会、音乐会、合唱团、民乐团等演出;3. 创作音乐作品,出版音乐刊物;4. 培养音乐人才,开展音乐教育培训;5. 加强与国内外音乐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会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 热爱音乐,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和技能;3. 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音乐培训和比赛;3.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4. 交纳会费;5. 承担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监督协会工作等。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本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音乐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音乐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音乐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规范音乐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音乐培训机构的所有管理人员和教职工。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组织结构一、音乐培训机构的组织结构包括机构领导、行政部门、教学部门、后勤部门等。

1. 机构领导为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培训机构的发展战略和制度规定。

2. 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机构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招生工作等。

3. 教学部门主要负责培训课程的制定和实施,教师的管理和培训学员的考核等。

4. 后勤部门主要负责机构的设施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障教学和学习秩序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音乐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一、机构领导1. 机构领导应当具备相关的音乐教育背景和管理经验,负责制定机构的发展战略和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2. 机构领导应当建立健全机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团队,合理规划机构发展方向,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和学员的权益。

3. 机构领导应当关注教师和学员的培训情况,及时解决师生之间的问题,提供学员所需的学习资源和服务。

4. 机构领导应当对机构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机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行政部门1. 行政部门负责机构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招生工作等。

2. 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机构的财务预算和会计报表,确保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合理和稳定。

3. 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教职工的管理和培训学员的档案管理,确保教职工和学员的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 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招生工作,确保每一个学期的招生任务的完成。

三、教学部门1. 教学部门负责培训课程的制定和实施,教师的管理和培训学员的考核等。

2. 教学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和进度。

3. 教学部门应当建立教师的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

4. 教学部门应当定期召开教师例会,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五、后勤部门1. 后勤部门负责机构的设施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障教学和学习秩序的正常进行。

音乐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音乐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音乐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音乐培训学校。

学校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开展音乐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以德育人、艺术精湛、管理严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师生管理第四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的音乐教学能力,遵守教育教学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音乐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音乐素养。

第六条教师上课应按照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表准时上课,如有调整,需提前征得教务处和学生家长的同意。

第七条学生上课应按时到校,如有事不能上课,需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按旷课处理。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实行课时制度,一课时为60分钟。

教师可根据学生情况安排课间休息10分钟。

第九条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注重教学效果,不得擅自调换教学内容,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学生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保持课堂秩序。

第四章校园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园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不玩火、不私拉电源、不攀爬窗户,注意个人安全。

第十三条教师应关心学生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五章卫生与环保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确保师生健康。

第十五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教室卫生。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环保教育,培养学生环保意识,节约用水、用电,保护校园环境。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另行规定。

音乐培训机构办学章程模板

音乐培训机构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音乐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明确办学宗旨、组织机构、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条音乐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以“培养音乐人才,传播音乐文化”为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高品质的音乐教育培训服务。

第三条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践、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扎实音乐功底、良好艺术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音乐人才。

第二章办学组织第四条机构设立理事会,负责机构的重大决策、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机构创始人、董事长;(二)知名音乐教育家、学者;(三)社会知名人士;(四)机构管理人员。

第六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机构设校长一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机构设教务处、财务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育教学、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九条机构开设各类音乐课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琴、声乐、吉他、打击乐、民族乐器等。

第十条机构采用模块化教学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员的音乐素养和演奏水平。

第十一条机构定期举办各类音乐活动,如音乐会、比赛、讲座等,丰富学员的课余生活,拓宽学员的视野。

第十二条机构鼓励学员参加国内外各类音乐比赛,展示学员的才华。

第十三条机构为学员提供实习、就业指导服务,协助学员实现就业梦想。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四条机构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教师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机构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机构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音乐交流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八条机构设立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高社会公众对民乐的认知和欣赏水平,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社团章程。

第二条本社团的名称为“民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是推广中国传统民乐文化,培养民乐爱好者,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为社区内的民乐表演、演奏、教学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社团的运作方式为非盈利性组织,遵循自愿参预、公平公正、开放共享的原则。

第六条社团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由社团会员选举产生。

第二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任何对民乐文化有兴趣并愿意遵守社团章程的个人都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2. 参预社团管理和决策,有权参加社团会员大会,并有表决权;3. 提出对社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预社团的发展规划。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社团的声誉;2. 积极参预社团的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3. 尊重社团其他会员的权益,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理事会的职责与权力第十条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社团章程;2. 确定社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3. 组织和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4. 管理社团的财务和资产。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社团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权力包括:1. 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和活动计划;2. 对社团会员的加入和退出进行审批;3. 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和管理;4. 任免社团内部的职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社团的财务收支以及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五条社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用于管理社团的资金。

第十六条社团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七条社团的财务支出应当合理、合法,并按照社团的发展规划进行安排。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教师、学生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属于营利性民办企业法人单位。

公司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教育设施、设备和资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办学层次为: 短期培训:*************。

办学形式为业余,办学规模为校舍面积*****平方米,有充足的教学设施,投入资金****万。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未全部到位前,股东按认缴注册资本数额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12月31日前缴足.** 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12月31日前缴足.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民办艺校办学章程模板

民办艺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艺术学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艺术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艺术学校的名称为:[学校名称]。

第三条本艺术学校的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艺术学校的宗旨是:以德为先,艺教结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第五条本艺术学校的业务范围为:提供艺术教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领域的培训。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目标第六条办学理念:1. 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个性化发展;2. 坚持德艺双馨,注重学生品德教育和艺术素养;3. 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4. 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艺术实践能力。

第七条办学目标:1.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2. 培养一批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3. 打造特色鲜明的艺术教育品牌;4. 为社会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

第三章办学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理事会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

第十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艺术教育标准,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需完成规定的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十三条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定期举办各类艺术比赛、演出和展览,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名称为“民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1.2 目的:社团旨在推广和传承中国传统民乐文化,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培养社员的音乐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1.3 成立日期:社团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

1.4 地点:社团办公地点设在XXXX大学校内。

二、组织架构2.1 社长:社长负责社团整体规划、组织活动、管理社团事务,并代表社团与外界进行联系和沟通。

2.2 副社长: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并在社长不在时代行社长职责。

2.3 部长:社团分设多个部门,每一个部门设立一位部长,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2.4 干事:社团成员中除部长外的其他成员,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三、会员管理3.1 入会条件:任何对民乐感兴趣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社团。

3.2 入会程序:申请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社长或者副社长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社团会员。

3.3 会费:社团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用于社团活动经费的支出。

3.4 会员权益:社团会员享有参预社团活动、学习民乐技能、参预决策等权益。

3.5 会员责任:社团会员应积极参预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并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四、活动组织4.1 内部活动:社团将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讲座、演出等活动,以提高社员的音乐水平和交流能力。

4.2 外部交流:社团将积极参预校内外的音乐交流活动,与其他社团、学校或者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音乐演出、比赛等。

4.3 活动策划:社团成员可以提出活动策划方案,经社长或者副社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4 活动经费:社团活动经费由社团会费、赞助、捐款等多种方式筹集,使用需经社团干事会讨论决定。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社团的资金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捐款等。

5.2 财务管理:社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社团的财务收支管理、账目记录和报表编制。

5.3 资金使用:社团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活动经费、乐器购置、宣传推广等方面,使用需经社团干事会讨论决定。

乐团管理章程及制度范本

乐团管理章程及制度范本

乐团管理章程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乐团章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乐团的组织管理和艺术创作,提高乐团的艺术水平,保障乐团成员的权益,促进乐团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乐团名称为:(填写乐团名称),以下简称“乐团”。

第三条乐团的宗旨是:(填写乐团宗旨,如弘扬民族文化,推广古典音乐等)。

第四条乐团注册地为:(填写乐团注册地)。

第五条乐团的艺术指导为:(填写艺术指导姓名)。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乐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乐团成员代表、艺术指导、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

理事会负责乐团的决策和管理。

第七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理事长由乐团成员代表选举产生,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

理事会成员任期两年,可连任。

第八条乐团设立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乐团的艺术事务,包括节目策划、排练、演出等。

艺术委员会成员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

第九条乐团设立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乐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

第三章乐团成员第十条乐团成员分为演奏员、歌手、管理员等类别。

成员需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一条乐团成员的选拔方式为:(填写选拔方式,如公开招募、推荐等)。

第十二条乐团成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加乐团的排练、演出等活动;(二)获得乐团提供的艺术指导和培训;(三)获得乐团支付的演出报酬;(四)参与乐团的管理和决策;(五)享有乐团成员的其他权益。

第十三条乐团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乐团章程和制度;(二)参加乐团的排练、演出等活动;(三)维护乐团的声誉和权益;(四)履行乐团成员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排练和演出第十四条乐团每周进行一次集体排练,必要时增加排练次数。

第十五条乐团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音乐会,积极参加各类艺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乐团成员需按照排练计划和要求参加排练,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艺术委员会请假。

第十七条乐团演出阵容和节目单由艺术委员会根据演出需求和乐团成员特长制定。

关于公司组建民乐队的通知

关于公司组建民乐队的通知

为丰富我公司广大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展示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公司特决定成立民乐队。

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民乐队项目:二胡、古筝、扬琴、笛子、唢呐、敲打
二、活动时间:每周三18:00-19:00
三、活动地点:文体楼二楼乐器室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原则:本次报名参加民乐队的选手,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及乐器基础。

2、报名方式:自公告张贴之日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名统计;并于8月25日12:00之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至维通利人力资源部李斌处。

五、所有乐器购买费用个人出50%,公司工会出50%,一年后可参加公司五四青年节乐器队表演的,个人所出费用由工会报销。

特此通知!
本通知发送:财务部、商务部、外贸部、销售部、技术部、质量部、PMC部、生产部、采购部、模具部、设备部
本通知送阅:总经理、总监、分公司总
发文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文日期:2014年8月18日。

高风中学民乐团章程

高风中学民乐团章程

高风中学民乐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培养学生音乐艺术素养,激发学生音乐创作能力,特设立高风中学民乐团(以下简称“团队”)。

第二条团队的宗旨是:促进学生音乐教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音乐表演技巧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热爱和追求卓越的精神。

第三条团队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比赛、音乐交流等。

第四条团队的名称为“高风中学民乐团”,英文名称为“Gao Feng High School Chinese Orchestra”。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团队由指导老师、团长、副团长和团员组成。

第六条指导老师由学校音乐教师担任,负责指导团队的日常活动和音乐教学。

第七条团长由学生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团队的活动、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代表团队与学校和外界沟通。

第八条副团长由学生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协助团长工作,负责团队的内务管理和活动安排。

第九条团员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经过选拔后正式加入团队。

第十条团队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团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三章成员选拔和入团要求第十一条团员的选拔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团员的选拔方式包括面试、演奏表演等。

第十三条入团要求如下:1. 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2. 热爱音乐,对民乐有浓厚的兴趣;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学习成绩良好,无不良学习记录。

第四章团队活动和管理第十四条团队每学年至少组织两次音乐会,定期参加学校文艺汇演和校外音乐比赛。

第十五条团队成员每周至少参加一次集体排练,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个人练习。

第十六条团队成员应积极参加团队内外的音乐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十七条团队成员应保持良好的仪表和形象,遵守团队的纪律和规定。

第十八条团队成员如有违反团队章程和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加活动或开除团队等。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团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赞助和团员自愿捐款。

民办非营运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非营运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非营运培训机构章程一、总则本章程为民办非营运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制定,并依法执行。

民办非营运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制定,并依法执行。

二、机构宗旨机构的宗旨为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促进学员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研究能力和素质。

三、机构名称机构名称为:(在此填写机构的正式名称)四、机构管理组织1. 机构设立董事会,负责机构的决策和管理。

2. 董事会由机构发起人和其他具备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每两年进行换届选举。

3. 董事会成员应当与机构宗旨和教育理念相符,具备高度责任心和良好的声誉。

五、机构课程设置1. 机构根据学员需求和教育发展趋势,制定适宜的课程设置。

2. 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语言培训、艺术培养、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内容。

3. 机构应确保课程内容教学质量和学员研究效果。

六、机构师资队伍1. 机构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包括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2.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关心学员的研究和成长。

3. 机构应定期进行教师培训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发展机会。

七、机构收费标准1. 机构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教育服务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2. 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费用。

八、机构财务管理1. 机构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机构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2. 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财会法规和相关政策,保证财务记录的准确和可靠性。

九、机构安全管理1. 机构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学员在机构内的人身安全。

2. 涉及危险的设备和场所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十、机构宣传和监督1. 机构应合法宣传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2. 学员及其家长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机构应公开联系方式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十一、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表决,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报批。

十二、附则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部分无效。

音乐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音乐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音乐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音乐社的正常运行,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社团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音乐社是以兴趣爱好为基础,以音乐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社团。

社团宗旨是:激发音乐兴趣,提高音乐素养,培养音乐人才,促进校园音乐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音乐社实行民主管理,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及社团成员应当共同遵守本制度,确保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音乐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若干名,副部长若干名。

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部长、副部长负责各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音乐社设立以下部门:1. 演唱部:负责组织社员进行歌唱练习,提高歌唱水平。

2. 器乐部:负责组织社员进行乐器学习,提高器乐演奏水平。

3. 舞蹈部:负责组织社员进行舞蹈训练,提高舞蹈素养。

4. 编剧部:负责编写音乐剧本,策划音乐演出活动。

5.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撰写新闻稿等。

6. 外联部: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企业的交流合作。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六条音乐社每周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包括歌唱、器乐、舞蹈等方面的训练和交流。

社员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长请假。

第七条音乐社定期举办音乐节、音乐会等活动,展示社团成果,提高社员的舞台表演能力。

第八条音乐社鼓励社员参加各类音乐比赛,为社团争取荣誉。

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社员,社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音乐社的经费来源包括:社费、赞助、活动收入等。

社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第十条音乐社的经费支出包括:活动费用、设备购置、宣传费用等。

经费支出必须经过社长审批,确保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音乐社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的监督。

第五章社员管理第十二条音乐社社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和同学。

第十三条音乐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音乐厅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音乐厅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音乐厅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音乐厅培训机构的所有员工、学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营造一个和谐、有序、安全的培训环境,培养学员的音乐素养,提高音乐技能。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音乐厅培训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院长:负责制定培训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

2. 教务处:负责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3. 行政处:负责机构日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4. 市场部:负责招生宣传、学员关系维护、市场拓展等工作。

5. 财务处:负责机构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员为中心,关注学员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2. 注重实践教学,注重学员技能培养。

3. 实施分层教学,针对不同学员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

第六条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

2.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七条教学课程设置:1. 课程设置应与音乐市场需求相结合,满足学员需求。

2. 课程设置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基础与提高相结合。

3. 课程设置应定期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学员招生、注册、缴费等流程。

2. 保护学员隐私,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3. 关注学员学习进度,及时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学员权益:1. 学员有权了解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信息。

2. 学员有权选择合适的教师和课程。

3. 学员有权要求退费或转班。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学员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安全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2.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

音乐培训机构创业计划书syb

音乐培训机构创业计划书syb

音乐培训机构创业计划书syb一、公司简介音乐是一门艺术,可以唤起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情感,让人们忘记烦恼、沉浸其中。

音乐教育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教育,能够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塑造学生的品格和人格。

我们公司致力于为广大音乐爱好者提供高质量的音乐培训服务,帮助他们在音乐领域取得更好的成就。

二、市场分析目前,我国音乐教育市场规模庞大,但竞争激烈。

许多音乐培训机构在各大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了赢得市场份额,他们纷纷推出各种各样的培训课程和活动。

因此,我们需要在市场上制定一个独特的定位,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选择我们的培训服务。

三、创业目标我们的创业目标是成为市场上最受欢迎的音乐培训机构之一,为学生提供最专业、最有趣、最实用的音乐课程。

我们希望通过大力宣传和市场推广,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选择我们的培训服务,为他们提供更好的音乐教育体验。

四、产品与服务我们主要提供钢琴、小提琴、吉他、声乐等音乐课程,同时还推出一系列音乐活动和比赛,帮助学生提高音乐技能。

此外,我们还将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音乐天赋。

五、经营模式我们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课程收费、音乐活动组织收费、教材售卖等。

我们将与专业的音乐老师合作,为学生提供最好的音乐教育服务,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同时,我们还将不断创新,开展更多有意义的音乐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选择我们的培训服务。

六、市场推广在市场推广方面,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我们的音乐培训服务,如广告、网络推广、线下活动等。

我们还将与学校、社区等机构合作,开展音乐教育推广活动,向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宣传我们的培训课程和服务。

七、风险防范创业过程中必须面对各种风险,如市场竞争、经营风险等。

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健发展,我们将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及时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公司的顺利运营和长期发展。

八、未来发展计划我们的未来发展计划是逐步扩大公司规模,拓展业务范围,开设更多的音乐课程和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选择我们的培训服务。

音乐门店管理制度内容

音乐门店管理制度内容

音乐门店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音乐门店的经营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音乐门店是指经营音乐相关产品、提供音乐相关服务的商业机构。

第三条音乐门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音乐门店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音乐门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倡诚信经营。

第五条音乐门店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音乐门店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音乐门店设立总经理一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门店的日常运营工作。

第七条音乐门店设立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客服部等部门,各部门设立部门经理一人。

第八条音乐门店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

第九条音乐门店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各部门协调配合,高效运转。

第十条音乐门店鼓励员工参与管理决策,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音乐门店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变化,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

第十二条音乐门店应及时更新产品种类,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音乐产品。

第十三条音乐门店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货物的存储和流通顺畅。

第十四条音乐门店应建立客户档案,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增强客户黏性。

第十五条音乐门店应加强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六条音乐门店应制定完善的人力资源招聘、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员工的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音乐门店应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建立晋升通道和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音乐门店应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十九条音乐门店应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音乐门店应建立员工奖惩制度,鼓励员工的创新和表现。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音乐门店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音乐门店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

第二十三条音乐门店应建立综合预算制度,合理规划和管理门店的资金运作。

第二十四条音乐门店应加强资金监管,预防内部财务风险。

企业信用报告_惠民县韩艺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惠民县韩艺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股东信息 .........................................................................................................................................................6 三、对外投资信息 .................................................................................................................................................6 四、企业年报 .........................................................................................................................................................7 五、重点关注 .........................................................................................................................................................8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 ....................................................................................................................................................9 5.11 股权冻结..................................................................................................................................................10 5.12 清算信息..................................................................................................................................................10 5.13 公示催告..................................................................................................................................................10 六、知识产权 .......................................................................................................................................................10 6.1 商标信息 ....................................................................................................................................................10 6.2 专利信息 ....................................................................................................................................................10 6.3 软件著作权................................................................................................................................................10 6.4 作品著作权................................................................................................................................................10 6.5 网站备案 ....................................................................................................................................................11 七、企业发展 .......................................................................................................................................................11 7.1 融资信息 ....................................................................................................................................................11 7.2 核心成员 ....................................................................................................................................................11 7.3 竞品信息 ....................................................................................................................................................11 7.4 企业品牌项目............................................................................................................................................12 八、经营状况 .......................................................................................................................................................12 8.1 招投标 ........................................................................................................................................................12 8.2 税务评级 ....................................................................................................................................................12 8.3 资质证书 ....................................................................................................................................................12 8.4 抽查检查 ....................................................................................................................................................12 8.5 进出口信用................................................................................................................................................12 8.6 行政许可 ....................................................................................................................................................12

民谣音乐馆运营管理办法

民谣音乐馆运营管理办法

民谣音乐馆运营管理办法一、引言民谣音乐馆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设施,旨在促进民谣音乐的传播和发展。

为了保证民谣音乐馆的正常运营,提供高质量的音乐演出和文化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1.民谣音乐馆:指专门策划、组织并承办民谣音乐演出和文化活动的场馆。

2.运营管理:指对民谣音乐馆的日常运营、人员管理以及文化活动安排等工作。

3.文化活动:指包括音乐演出、讲座、展览等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

三、运营管理机构及职责1.民谣音乐馆的运营管理机构由负责人、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

2.负责人:负责民谣音乐馆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运营计划、预算及相关政策。

3.行政人员:负责场馆日常事务管理、人员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4.技术人员:负责音响、灯光、舞台布置等技术支持工作。

5.后勤人员:负责场馆设备、安全管理及相关支持服务。

四、民谣音乐馆的使用管理1.入驻管理:民谣音乐馆可提供给民谣音乐团体、个人进行演出,需提前预约并经过审核。

2.时间安排:民谣音乐馆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演出时间安排,以保证演出效果和观众体验。

3.演出费用:民谣音乐馆将根据演出形式、演出者知名度和演出时间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演出费用标准。

4.演出计划:民谣音乐馆将定期组织演出计划会议,与入驻演出者商议演出方案和时间安排。

五、民谣音乐馆的文化活动1.音乐演出:民谣音乐馆将定期举办民谣音乐演出,推广优秀的民谣音乐作品,促进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2.讲座:民谣音乐馆将邀请专业人士举办音乐讲座,介绍民谣音乐的历史和发展趋势,提高观众对民谣音乐的了解和欣赏水平。

3.展览:民谣音乐馆将举办相关音乐展览,展示民谣音乐的资料、乐器和相关艺术作品,为观众提供更全面的音乐文化体验。

六、场馆维护与安全管理1.设备维护:民谣音乐馆将定期检修和维护音响、灯光等设备,确保演出设备的正常运作。

2.演播区域管理:民谣音乐馆将确保演播区域的清洁和安全,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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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麦芒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惠民县麦芒音乐培训学校
办公地址:惠民县东景豪庭B区沿街105
教学场所:惠民县东景豪庭B区沿街105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中小学生器乐等艺术培训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音乐素养。

第四条办学类型:文化艺术教育培训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惠民县教育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会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25万元;出资者:李元灏,金额:20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是举办文化艺术教育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李元灏,成员王松松、田雅雯。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学校校长李元灏,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董事会成员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元灏,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自该单位被撤消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李元灏,计划出资25万元,现已投资18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举办者要求合理回报。

第二十二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五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自向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六条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七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举办者自愿终止举办的;
(五)突发事件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八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

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学校自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公告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2018年12月30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惠民县麦芒音乐培训学校
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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