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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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速检测室建设标准

食品快速检测室建设标准

食品快速检测室建设标准
一、快速检测室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应具备良好通风,满足实验排风需要,可配备专业通风厨/柜。

二、应有空调、上下水、无线或有线网络等基本设施,位置设置合理,保证实验正常操作。

三、应有固定操作台或操作桌,台面长不小于5米,宽不小于0.6米,便于快速检测实验操作。

四、辅助设备要求:快速检测室应有试剂常温存储柜、试剂冷藏及冷冻冰箱/柜,可设置试剂间;应有样品常温存储货架、样品冷藏及冷冻冰箱/柜,可设置样品间。

五、安全保障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
防护装备和急救设施,并定期检查其功能的有效性,确保检测工作在安全条件下顺利进行。

食堂快速检测室管理制度

食堂快速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食堂快速检测室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 食堂快速检测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食堂快速检测室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架构1. 食堂快速检测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检测室全面工作。

2. 检测室设检测员若干名,负责日常检测工作。

3. 检测室设助理一名,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四、职责与权限1. 食堂快速检测室主任职责:(1)负责制定检测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负责检测室人员培训、考核及奖惩;(3)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检测工作顺利开展;(4)负责检测室设备、试剂、耗材等物资的管理;(5)负责检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报告撰写。

2. 检测员职责:(1)按照检测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测工作;(2)负责检测设备、试剂、耗材等物资的使用和管理;(3)负责检测数据的记录、汇总和分析;(4)负责检测报告的撰写和报送。

3. 助理职责:(1)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2)负责检测室文件、资料的管理;(3)负责检测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五、检测项目与标准1. 检测项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

2. 检测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

六、检测流程1. 样品采集:检测员按照规定程序采集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样品处理:检测员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处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检测操作:检测员按照检测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操作。

4. 数据记录与分析:检测员记录检测数据,并进行分析。

5. 报告撰写与报送:检测员根据检测数据撰写检测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七、管理与监督1.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快速检测室进行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快检室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检室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检室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安全快检室的运行和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快检室管理小组,负责快检室的日常管理和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2. 明确快检室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人员管理1. 快检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2.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员健康符合要求。

四、设备与试剂管理1. 对快检室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试剂和耗材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避免污染和变质。

五、检测流程管理1. 明确样品的采集、接收、登记、检测、记录和报告流程。

2. 检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六、质量控制与评估1. 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确保检测质量。

2. 对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复检和分析原因。

七、信息记录与报告1. 建立完整的检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测数据的可追溯性。

2. 检测报告应准确、完整,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八、安全与卫生管理1. 快检室应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快检室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2. 鼓励工作人员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快检室的管理制度。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快检室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更新。

食材安全快速检测操作规范

食材安全快速检测操作规范

食材安全快速检测操作规范
(食材配送项目-食材配送方案)
1、现场环境
(1)环境整洁、无污染,有良好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有固定位置,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2)工作台应保持水平,无渗漏。

(3)禁止在室内吸烟及吃东西,不准用实验器皿作茶杯或餐具。

(4)检测用过的废弃物应放在固定的垃圾桶内,并及时妥善清理。

2、仪器管理
(1)食品快速检测箱应有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备有使用说明。

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

(2)检测试纸、试剂的购买和使用应建立档案,登记购买时间、单位、数量、有效期等。

已变质、污染、超保质期的试纸、试剂不能继续使用。

3、采集样品
(1)所有采集的样品一定要随机抽取,有代表性。

(2)采集液体样品时,应充分混合均匀后采集。

(3)样品采集的数量及方法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采集的每份样品应使用干净的容器分别盛放,防止交叉污染。

4、样品检测
(1)检测样品前操作人员应先对样品进行登记,填写记录。

(2)在进行检测时,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观察检测过程,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3)取用试剂的工具要做到一试剂一工具,取出未用完的试剂不能放回原瓶。

(4)检测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使用过的检测仪器应切断电源,玻璃器皿应刷洗干净,晾干放归原处。

(5)工作完毕后,应用肥皂清洗双手。

5、检测记录
(1)对检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准确判断、真实记录,不得伪造和涂改。

(2)检测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监管人员检查。

食品快速检测

食品快速检测
食品快速检测
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五十条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 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 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 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初步筛查结果不得作为 执法依据。
(2)质量控制是现场质量保证的基本组成部分。除采用标准 化的现场采样步骤外,还须在现场做空白样和平行样,用来测 试试剂的纯度、检查采样过程中采样容器或其它设备的污染情 况、检查结果的再现性。每半个月要进行一次阳性对照实验, 检查设备、试剂的稳定性。
(3)检测注意事项
1)对于阳性结果以及不合格结果的样品:应重复测试, 排除偶然误差,并将样品送实验室进一步确证。
2)对于阴性与阳性、合格与不合格之间不易判定的样品: 应重复测试,以多次重复相同的结果报告。
(三)快速检测结果的表述
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主要体现在定性和限量检测上。 有些方法可以达到半定量或定量的效果则更加有利于结 果的分析与判断。检测方法与表述形式: 1.定性检测:即快速地得出被检样品中是否含有有毒有害 物质,或其本身就是有毒有害物质。通常以阴性或阳性 表述。阴性表示用本方法未检出要检测的物质。阳性表 示检出了有毒有害物质。
(2)装备配备的主要内容
《标准》所列装备分为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 和应急处置等4类装备,共77种。
—— 快速检测类。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和筛查, 包括超声波清洗机、样品粉碎机、微型离心机、便携式 水浴锅等前处置设备,药品快速检验箱、食品安全快速 检验箱、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 余氯测量仪、吊白块检测仪等快检筛查设备,以及现场 快速检测盒、试剂、试纸等试剂耗材类装备。

学校食堂快检室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快检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快检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快检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快检室职责第四条快检室负责对食堂采购的食材、半成品、成品等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第五条快检室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六条快检室负责定期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检测项目及方法第七条快检室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食品添加剂残留量检测;2. 食品微生物指标检测;3. 食品污染物检测;4. 食品农药残留检测;5. 食品重金属检测。

第八条快检室检测方法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如快速检测卡、快速检测仪器等。

第四章检测流程第九条食材采购前,快检室应对采购食材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食材加工过程中,快检室应定期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检测过程中,快检室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检测结果处理第十二条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并定期汇总分析。

第十三条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快检室应立即通知食堂负责人,并采取以下措施:1. 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2. 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3. 对食堂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快检室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快检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证书;2. 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十五条快检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安全保障第十八条快检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学校快检室制度

学校快检室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设立快检室,负责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确保食品质量。

三、快检室职责1. 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确保食品质量。

2. 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包装等进行抽样检测。

3. 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4. 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5. 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6. 定期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四、快检室工作流程1. 抽样检测:快检室工作人员根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2. 检测分析:快检室工作人员对抽样食品进行检测分析,记录检测结果。

3. 结果判定:根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判定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 结果报告:快检室工作人员将检测结果报告给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5. 异常处理: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快检室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食品经营场所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五、快检室设备与耗材1. 快检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速检测设备,如快速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

2. 快检室应配备足够的检测耗材,如试纸、试剂、消毒液等。

六、人员培训1. 快检室工作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专业培训,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2. 学校定期组织快检室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七、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快检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 快检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活动的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第五条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第六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活动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确保检测能力的持续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第八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发达国家标准。

第九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明其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应当根据检测目的、样品特性、检测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四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样品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样品应当来源于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具有代表性。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样品应当经过适当的前处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样品应当妥善保存,防止污染、损坏或者丢失。

第五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第十四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检测情况。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不得作为食品安全评价的唯一依据,应当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第六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检测信息,接受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

食品安全检测日常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检测日常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检测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检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设备和设施,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管理第五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过程管理、结果报告管理等,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八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样品管理制度,对样品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方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接样:接受委托方的样品,并对样品进行登记、编号和管理;(二)检测:按照检测标准和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三)数据处理: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四)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五)结果反馈:将检测报告及时反馈给委托方。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在进行检测过程中,发现样品存在问题或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立即向委托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制定本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快速检测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小组,负责日常的快速检测工作。

2. 小组成员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测技术人员等。

3. 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包括检测计划的制定、检测工作的执行、结果的记录与报告等。

四、检测项目与频次1. 根据食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检测项目,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

2.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检测计划,明确检测频次。

五、检测方法与标准1. 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

2. 对于无标准可依的情况,应采用科学、可靠的检测技术。

六、检测流程1. 样品的采集应遵循代表性、随机性原则。

2. 样品的前处理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3. 检测过程中应记录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条件。

4. 检测结果应由两名以上检测人员复核确认。

七、结果处理与报告1. 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建立检测档案。

2. 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

3. 定期向管理层报告检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

八、人员培训与考核1. 对检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2. 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

九、设备管理与维护1. 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校准情况。

十、监督管理1. 定期对快速检测工作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 接受并配合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十一、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完整的检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2. 确保所有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食品安全快检仪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检仪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快检仪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以下简称快检仪器)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快检仪器使用单位。

二、快检仪器采购与验收1. 采购快检仪器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产品,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

2. 快检仪器到货后,使用单位应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配件齐全性检查以及初步的功能测试。

三、快检仪器的使用1. 使用快检仪器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

2. 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快检仪器使用过程中应记录详细的检测数据和操作过程,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

四、快检仪器的维护与保养1. 定期对快检仪器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仪器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发现仪器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或联系厂家技术支持。

五、快检仪器的校准与检定1. 定期对快检仪器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 校准和检定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

六、快检仪器的档案管理1. 建立快检仪器档案,包括采购文件、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记录、校准检定证书等。

2. 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

七、快检仪器的安全管理1. 快检仪器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仪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2. 对于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的检测项目,应采取特别的安全防护措施。

八、监督与检查1.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快检仪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使用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标准相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上述内容,确保快检仪器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一、学校确定专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检测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方可上岗。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展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三、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要求展开必检项目的检测工作,并根据需要展开自选项目的检测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登记表》和《可疑食品处置登记表》,登记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经快速检测认为不合格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按要求封存,将样品送往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经检测合格的食品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食品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

如经快速检测认为不合格的食品数量较少、价值较低且送检费用较高,应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自行销毁,并做好登记。

五、检测设备、试剂和试纸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定期清理超保质期的检测耗材,并及时补充。

六、凡有毒、易燃的检测废弃物,要进行妥善处理。

检测结束后应清扫地面和清理操作台,并将仪器设备擦拭干净,做好防尘防锈的工作。

七、自主接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快速检测水平。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操作规范一、现场环境1、环境整洁、无污染,有良好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有固定位置,不得存放个人物品;2、工作台应保持水平,无渗漏;3、检测用过的废弃物应放到固定的垃圾桶内,并及时妥善清理。

二、仪器管理1、食品快速检测箱应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备有使用说明。

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2、检测试剂、试纸的购买和使用应建立档案,登记购买时间、单位、数量、有效期等。

已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的试剂、试纸不能继续使用。

三、采集样品1、所有采集的样品一定要随机抽取,有代表性;2、采集液体样品时,应充分混合均匀后采集;3、样品采集的数量及方法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4、采集的每份样品应使用干净的容器分别盛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样品检测1、样品检测前,操作人员应先对样品进行登记;2、在进行检测时,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观察检测过程,不得擅自离开现场;3、取用试剂的工具要做到一试剂一工具,取出未用完的试剂不能放回原瓶;4、检测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使用过的检测仪器应切断电源,玻璃器皿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放回原处;5、工作完毕后,应用肥皂清洗双手。

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制度

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制度

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制度一、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以下简称快检)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流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快检工作。

三、每年应当按年、按季或按月逐级书面下达快检工作任务。

任务内容包括快检时段、组数等。

市局负责下达各区县局、直属局的快检任务。

各区县局、直属局应结合市局下达的快检任务和本地实际,负责下达辖区工商所的快检任务。

四、开展快检工作前,各级快检机构应当书面制订本机构快检工作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快检时间、区域、人员、检测项目等。

五、实施现场快检时,快检人员应当主动向被快检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向被快检人送达《食品快速检测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六、快检所需样品应当根据快检需要,从被快检人的待销食品中科学合理地随机适量抽取。

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应当重新采样。

快检样品应当购买。

七、快检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快检设备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方法对所抽取的食品样品进行检测。

八、快检人员应当按《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单位》(以下简称《工作单》)格式逐一填写被快检人名称字号(或姓名)、证照号码、被检食品标签标识内容以及快检项目、结果等相关信息,快检人员和被快检人应当在《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九、快检人员应当对快检结果有异常且符合抽样要求的食品,依法抽样并按有关程序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根据检验结论依法处置。

检验结论公布前,应当监督被快检人暂停销售快检结果有异常的食品。

快检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十、快检人员在每一段快检工作结束后,应当按要求填制相关统计表格和汇总表格,并逐级报送。

十一、快检人员应当及时将快检相关信息录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十二、快检人员通过检测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三、快检人员应当按照市局文件规定,及时整理任务书、计划书、《通知书》、《工作单》以及相关报表等书式资料,归册建档,妥善保管。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规定(3篇)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快速检测的定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利用快速检测设备、试剂、方法等,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以判断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快速检测方法1. 快速检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根据食品种类、检测指标和检测目的,选择合适的快速检测方法。

3. 快速检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试纸法:利用试纸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

(2)比色法:利用比色剂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

(3)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ELISA):利用酶联免疫吸附技术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量检测。

(4)分子生物学检测法: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

(5)原子吸收光谱法:利用原子吸收光谱技术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量检测。

五、快速检测的实施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制度,确保快速检测工作规范、有效。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快速检测设备、试剂和标准品。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快速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检测技能。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快速检测:(1)抽样: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从食品中抽取样品。

(2)预处理:对样品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破碎、稀释等。

(3)检测:按照快速检测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

(4)结果判定:根据检测结果和食品安全标准,判定食品是否符合要求。

5.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快速检测工作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快速检测义务。

六、快速检测结果的处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快速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快检室工作制度

快检室工作制度

快检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快检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快检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快检室的整体工作。

2. 快检室设检测员若干名,负责快检室的具体检测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快检室主任职责:(1)组织制定快检室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实施快检室各项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3)组织快检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4)定期对快检室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5)组织快检室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交流和合作。

2. 快检室检测员职责:(1)按照快检室工作计划和抽样检验要求,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2)严格遵守快检室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3)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向快检室主任报告异常情况;(4)参与快检室的技术研究和方法改进工作;(5)参与快检室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1. 快检室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快速检测;(2)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3)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检测和调查;(4)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2. 快检室应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要求,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将检测结果报告给相关部门。

五、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1. 快检室应制定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明确检测工作流程、操作步骤、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快检室人员进行学习。

2. 快检室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制定检测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3. 快检室应建立健全检测工作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六、质量控制1. 快检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快检室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食品快检室制度

食品快检室制度

食品快检室制度快检工作制度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检测工作。

二、制定快检计划,并根据本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严格按照快检设备、试剂使用说明书和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四、快检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随意进行检测。

五、快检记录要真实、规范、详细和完整,书写应工整、整洁,相关人员应签字。

六、对快检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再行抽样时须按正式抽样程序进行。

七、发现可能产生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及时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八、要建立快检工作档案,及时归档。

九、做好快检信息反馈工作。

及时将快检情况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快检室管理制度一、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安静,不得喧哗谈笑,工作时应穿工作服。

二、快检室有专人负责仪器、试剂和样本,并应固定存放地点,用毕后归还原处。

三、实验仪器必须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注意养护。

四、使用化学试剂要注意安全。

在使用易燃或易爆溶剂、药品时,应严格按规定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五、实验过程中,快检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完结应切断电热设备电源,并进行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查。

六、一切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七、非检验人员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入内。

样品抽样和收检管理制度一、样品抽样应两人以上抽样人员进行。

二、抽取样品应按抽样方法进行,抽取的样品必须标签清楚并具有代表性,抽样数量应至少为一次快检量的两倍。

三、抽样应填写快检抽样凭证,一式两份。

抽样人员和被抽验单位人员签名,一份留给被抽验单位,一份随样品带回备查。

四、抽取的样品应按规定存放和运输,以防质量发生变异。

五、样品要及时交给快检室负责人收检。

六、收检后及时登记,样品归类存放。

七、样品应及时分配给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八、对快检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再行抽样时须按正式抽样程序进行。

样品快检制度一、检验者接受检品后,应逐项核对,根据收到先后次序安排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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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管理规定
一、工作人员进入检测室应穿工作服(白色长褂),戴口罩。

实验时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不得在检测室处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业务,不准放置与检测无关的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三、检测室内的仪器设备、试剂、用具等要建帐登记,专人保管,实验用器皿要分类存放,并做好消毒杀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检测试剂要定位存放,标记清楚,摆放整齐,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管执行,受污染和过期失效试剂不得使用。

五、不准由下水道排放引起堵塞的杂物以及能引起污染、腐蚀的废试剂。

六、抽检样品必须是两人以上,按程序抽样,按要求贮存,检测人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检测和公示。

八、检测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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