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蒙古族学校音乐(马头琴)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吉教师〔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根据2017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现就做好教师省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种类2017年省培项目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项目、校长培训项目、高端名优教师研修项目、教研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教育改革项目、幼儿教师培训项目、专题培训项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市县项目等九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中小学教师省外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为教育部认定的“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的教育部直属单位;申报远程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须具备教育部“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省内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为省教育厅认定的“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
(三)申报中小学教师市县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为省教育厅认定的“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中的市(州)教育学院、“国培计划”项目县教师进修学校或省级及以上教师进修示范校。
三、申报程序(一)发布公告在吉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项目申报信息。
(二)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项目申报说明和项目规划表(附件1、附件2)填写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装订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其中,申报省内集中培训项目和市县项目的培训院校不需要提交培训合同(附件5);申报材料(附件4)电子版(加盖公章并扫描,PDF格式)上传至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研修网国培省培项目管理平台2017年省培计划(2017)培训项目申报窗口的相应子项目中。
吉教联〔2021〕6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
吉教联〔2021〕6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正文:---------------------------------------------------------------------------------------------------------------------------------------------------- 吉教联〔2021〕6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长白山管委会教科局、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梅河口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春市各县(市)支行:现将《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2021年12月9日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净化校外培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21〕3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审批登记的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第三条预收费是指机构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以下简称预收费)。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吉教高字[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3〕34号)各高等学校:为了加强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使高校新任教师早日进入教育教学角色,根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及《关于非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的通知》(吉教人字[2002]14号、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3年进入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本、专科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分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任教师和拟改聘教师身份但尚未确认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职人员。
高等师范院校毕业后进入高校工作的所有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并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不可聘任上岗。
已参加过往届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但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可不再参加集中培训,直接参加本年度全省培训后组织的统一考核,超过两年成绩作废,需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两部分。
理论培训安排120课时,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科研专题讲座》、《教学专题讲座》等六门课程和相关专题报告,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培训中心)集中组织;教学实践培训安排30学时,包括教师本人说课、试讲、观摩教学及微格教学训练等,由教师所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部门自行组织进行。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学校提前开学和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吉教基字[2009]18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学校提前开学和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
正文:
----------------------------------------------------------------------------------------------------------------------------------------------------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禁止学校提前开学和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
(吉教基字〔2009〕1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为做好今年暑假工作,教育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中小学校2009年暑假工作安排的紧急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不准组织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不要组织学生集体活动。
目前,全省大部分市(州)落实省厅要求,假期工作平稳。
但仍有部分地区和学校执行省厅要求不坚决,查处工作不落实,假期补课、学校提前开学现象仍然存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请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学校提前开学和假期补课现象,特别是初三年级集体补课和高一年级提前开学(军训)的行为。
对违反规定集体补课和提前开学,对违规组织集体活动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要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教育厅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要严厉查处,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结束——。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6.14•【字号】吉教师〔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吉教师〔2022〕7号关于组织吉林省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吉林省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按照教师培训整体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12月10日。
逾期未完成的项目不能参加年度精品项目的评选。
二、申报项目类别(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包括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等五个项目类别。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培项目包括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义务教育教师培训、高中教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民族教育教师培训、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训、教研员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基地试点项目培训等九个项目类别。
(三)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包括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项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项目、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访学研修项目、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学生管理质量提升项目、“培优入校”专家指导项目、劳动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等12个项目类别。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工作计划》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吉市教通字[2009]1号【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02.27【实施日期】2009.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工作计划》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9〕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现将《2009年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对2009年教师教育工作认真研究,做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我市教师教育工作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
附件:2009年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工作计划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2009年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工作计划2009年教师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围绕市教育局的中心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规划教师教育工作,坚持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坚持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导向,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方向,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
一、大力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促进教师教育工作顺利开展1、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省级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桦甸、永吉教师进修学校成为国家级示范校,昌邑、磐石、蛟河教师进修学校成为省级示范校的基础上,今年对四所未达标的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专项督导,争取有两所学校达到省级达标校的标准。
2、加强师范分院建设和管理。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分院发展规划,活化学校。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的通知-吉教民办〔2019〕1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的通知吉教民办〔2019〕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近日,教育部连续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教基厅函〔2018〕100号)、《关于交叉核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64号)。
按照教育部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整改质量(一)各地整改情况根据各地上报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25日,全省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8561所。
其中,长春1992所,吉林1287所,延边715所,四平459所,通化563所,白城674所,辽源454所,松原1000所,白山1080所,长白山管委会13所,梅河口216所,公主岭108所。
摸排存在问题机构5756所,全部完成整改。
其中,长春1368所,吉林613所,四平148所,辽源444所,通化437所,白山469所,松原969所,白城456所,延边515所,长白山管委会13所,梅河口216所,公主岭108所。
(二)填报有关数据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请各地汇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以来颁发办学许可数、取缔校外培训机构数、暂时停业整改培训机构数、通过整改达标的机构数等,填报《补充填报数据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后将电子版于2019年1月3日下班前报至电子邮箱:****************。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的通
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师字[2011]3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6.24
【实施日期】2011.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吉教师字〔2011〕3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省中直学校:
为全面落实《吉林省2009-2013年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提高我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素质,根据2011年省级培训的统一安排,委托省教育学院等省级培训基地举办2011年班主任教师省级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市(州)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确定的中小学班主任教师800人。
二、培训安排。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吉教师字〔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组织吉林省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5号各有关县、区教育局,有关院校、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划2016年吉林省"国培计划"包括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个项目类别(项目规划表见附件1)。
二、申报说明(一)类别一: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1.目标任务对我省第一批、第二批12个"国培计划"A类项目县中拟承担送教下乡和网络研修培训任务的825名(含上年度递进式培训的495名)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为期4个月的脱产研修,跨年度分段实施,每年2个月,提升项目县教师培训团队的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送教下乡培训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
采取"院校(机构)集中研修20天+"影子教师"跟岗实践20天(进修院校10天,优质中小学幼儿园10天)+返岗培训实践17天+总结提升3天"的四段式研修模式,将网络研修工作坊贯穿始终。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实施经验,且绩效评估成绩优良的省内高等院校。
高等院校要与远程培训机构、教师进修院校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要建立由高校专家、教研员与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专家团队,其中省域外专家不少于20%,教研员和一线优秀教师原则上不少于60%。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8.12•【字号】吉教师字[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2〕54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有关学校:按“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部署,教育部委托各远程培训基地于8月中下旬开展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为了确保我省示范性远程培训的顺利进行,做好骨干培训者的参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地按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参训学员的通知》(吉教师字[2012]27号)文件遴选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等3个项目的115名骨干培训者(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报到时间地点见附件2。
各基地关于集中培训的报到须知及指南见“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或承办院校的网络平台查询(网址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1.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性远程培训工作,保证正常派出和及时通知参训学员按时参训,原则上不得换人。
省级项目负责人要带队参加培训。
2.骨干培训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由院校(机构)承担。
3.参训学员要按各基地的报到须知要求做好训前的准备工作,携带身份证。
如有可能,携带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
4.联系人:吉林省教育厅师范处:潘飞,电话:*************,137****4077。
吉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负责人:张忠涛,电话:0431-********,135****6209。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督导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督导培训班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政教督办字[2014]6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05
【实施日期】2014.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督导培训班的通知
(吉政教督办字[2014]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教育督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为市、县两级新任专职教育督导工作者、未参加过省教育督导培训的专职教育督导工作者和部分责任督学。
每市(州)、县(市、区)不超过2人,在不超本市(州)总名额的前提下,由市(州)统筹参培人数,2013年、2014年参加过省督导培训的不再参加。
二、培训目的与内容
以提高责任督学和新任教育督导工作者整体素质为目的,通过培训,使责任督学明确工作职责、督导事项、基本要求、督导重点,实现责任督学工作的制度化和规划化,切实增强教育督导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功能;使全省新任教育督导工作者全面了解国家和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状况,学习并掌握教育督导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促进学员督政、督学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实现全省新任教育督导工作者“先培训、后上岗”。
培训班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作教育事业、教育督导发展形势与任务的专题报告;省教育厅相处室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督学和市(州)督导室主任分别作政策法规、教育督导专题讲座和工作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4年8月23日(星。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29•【字号】吉政办发〔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4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9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近年来,我省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其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马头琴演奏培训班方案计划
马头琴演奏培训班方案计划第一节:培训班概述1.1 项目背景马头琴是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土族等中国少数民族的一种弦乐器,也是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马头琴以其独特的音色和演奏方式在文化交流中广受欢迎,并逐渐成为一种受欢迎的音乐艺术形式。
为了推广和传承马头琴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特别策划了马头琴演奏培训班,旨在为对马头琴感兴趣的学员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
1.2 培训目标本培训班的目标是培养一批具有扎实基本技能和独特风格的马头琴演奏者。
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学员将能够掌握马头琴的基本演奏技巧,了解马头琴的历史和文化渊源,掌握马头琴演奏的基本表演技巧和音乐理论知识,达到能够独立进行马头琴表演及教学的水平。
1.3 适用对象本培训班适用于对马头琴感兴趣、具有一定音乐基础的学员,无论年龄、性别和职业背景。
学员需具备一定的音乐耳感和学习能力,有意愿投身于马头琴演奏和教学工作。
1.4 课程安排本培训班的课程安排为期12周,每周上课3次,每次上课2小时,共计72学时。
课程内容包括马头琴基本技巧、音乐理论知识、演奏方法和表演技巧等。
培训内容丰富多样,形式新颖,配有专业演奏家和音乐专家的现场指导,保证学员在培训期间获得全面专业的指导。
第二节:教学内容及安排2.1 马头琴基本技巧第一阶段1. 马头琴的基本结构和演奏原理2. 弓法和指法的基本技巧3. 弓弦练习和音阶练习4. 基本曲目练习第二阶段1. 手指的位置和运动2. 弓的运动和应用3. 基本音符和节奏的学习4. 基本弹奏方法和动作规范2.2 音乐理论知识1. 马头琴音色和音域的介绍2. 马头琴的音乐形式和表现手法3. 马头琴的演奏风格和流派4. 马头琴与其他乐器的协奏和合奏2.3 演奏方法和表演技巧1. 曲目演奏的技巧和要领2. 表演动作和舞台表现技巧3. 马头琴音乐的创作和编配4. 演奏技巧的提高和实践2.4 专业指导通过专业音乐家和指导老师的专业指导,学员将有机会接触到真正的专业水平,了解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提高自己的表演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马头琴乐器培训计划
马头琴乐器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1.掌握马头琴的基本演奏技巧学生需要通过训练掌握马头琴的基本演奏技巧,包括握弦、拉弓、弄弦、按音、配齿、顿音、并指、颤音、颤指、颤弦等各种技法。
2.理解马头琴的音乐表达学生需要通过培训理解马头琴音乐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包括音色、音符、乐谱等音乐要素,以及音乐的节奏、韵律、旋律、和声、音乐形式等方面的表现和构成。
3.提高马头琴的演奏水平学生需要通过培训提高马头琴的演奏水平,包括技术准确性、音乐表现力、演奏风格、音乐感染力等方面的要求。
二、培训内容1.基本功练习学习者需从握弦、拉弓、弄弦、按音、配齿、顿音、并指、颤音、颤指、颤弦等方面进行基本功练习,逐渐形成正确的技术动作和技能。
2.曲目学习学习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水平的曲目进行练习,包括蒙古族传统音乐、民族器乐曲、古典器乐曲等不同类型的曲目,逐步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
3.音乐理论学习者需要系统学习马头琴的音乐理论知识,包括音乐基本理论、音乐基本功底、音乐分析、音乐欣赏等方面的知识。
4.音乐欣赏学习者需要通过音乐欣赏课程,了解不同类型的马头琴音乐及其演奏特点,培养对音乐的理解和感悟能力。
5.演出机会学习者需要通过参加各种演出活动,提高自己的舞台表现能力和演奏技巧,增加音乐表演的经验和能力。
6.演奏技巧学习者需要通过针对性的演奏技巧训练,提高自己的演奏技术水平,包括技术准确性、音乐表现力、演奏风格、音乐感染力等方面的要求。
三、培训方法1.个人教学对初学者采用一对一的个人教学方法,由专业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
2.集体教学对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学生采用集体教学方式,由教师带领学生进行集体教学和集体练习,共同提高演奏水平。
3.辅导指导设置辅导指导课程,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演奏技巧的训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演出表演安排学生参加各种演出表演活动,提高学生的舞台表现能力和演奏技巧,增加音乐表演的经验和能力。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级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权限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9]67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级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权限的通知
正文:
----------------------------------------------------------------------------------------------------------------------------------------------------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级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权限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6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进修学校)、市直属各学校:
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全市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对市级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管理权限进行如下调整:
一、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2、上级有关行政文件的落实和督导工作;
3、市级有关行政文件的制定和督导工作。
二、市教育学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与上级教学业务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2、按规定收取各类培训费用,并纳入规定账户;
3、按规定上缴、下拨、管理和使用培训费用;
4、负责对全市各类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和县区进修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业务工作的全面规划实施和切实有效推进。
三、把原隶属于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的“继续教育办公室”划归市教育学院管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结束——。
马头琴演奏培训班方案计划
一、培训背景马头琴是我国蒙古族的传统乐器,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艺术魅力。
为了传承和发扬这一民族文化,提高广大音乐爱好者的马头琴演奏水平,我们特举办马头琴演奏培训班。
二、培训目标1. 使学员掌握马头琴的基本演奏技巧和音乐理论知识;2. 培养学员对马头琴音乐的审美情趣,提高音乐素养;3. 培养学员具备一定的舞台表演能力,为今后从事马头琴演奏和教学打下坚实基础。
三、培训对象1. 马头琴爱好者;2. 音乐专业学生;3. 音乐教师;4. 对马头琴演奏感兴趣的各界人士。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1. 时间:为期一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 地点:XX音乐培训中心五、培训内容1. 马头琴基础知识:(1)马头琴的构造及历史;(2)马头琴的演奏姿势及基本手法;(3)马头琴的音色特点及音域;(4)马头琴的调音及维护。
2. 马头琴演奏技巧:(1)左右手基本技巧;(2)音阶、琶音、滑音等技巧;(3)节奏与旋律的把握;(4)乐曲的演奏与处理。
3. 马头琴音乐理论:(1)乐理基础知识;(2)马头琴音乐作品赏析;(3)作曲与编曲基础;(4)音乐欣赏与评论。
4. 实践环节:(1)小组练习;(2)个人演奏展示;(3)模拟音乐会。
六、培训师资1. 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演奏水平的马头琴专家担任主讲教师;2. 邀请相关领域的音乐理论专家进行理论教学;3. 配备助教,协助主讲教师进行教学和辅导。
七、培训费用1. 培训费用:每人XXX元;2. 费用包含:培训课程、教材、场地、师资等;3. 报名缴费后,不予退款。
八、报名方式1. 线上报名:关注XX音乐培训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培训”进行报名;2. 线下报名:前往XX音乐培训中心前台咨询报名;3. 报名截止时间:培训开始前一周。
九、培训考核1. 考核方式:现场演奏、理论考试;2. 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通过本次马头琴演奏培训班,我们希望广大音乐爱好者能够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为我国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青年特级教师(中学)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青年特级教师(中学)高级研修班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师字[2009]3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8.10
【实施日期】2009.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青年特级教师(中学)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吉教师字〔2009〕3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省直中小学校: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2009-2013年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把中青年特级教师培养成为教育教学的专家。
省教育厅决定从2009年起,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对全省194名中青年特级教师(45周岁以下)的高级研修,并委托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育部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举办2009年的中青年特级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1.增强特级教师专业发展意识--提高其“自我认识、自主发展”的能力;
2.提高特级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其以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3.形成有理论基础的教育思想--助推一部分特级教师迅速成长为在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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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蒙古族学校音乐(马头琴)教师培
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民字[2013]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4.16
【实施日期】2013.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蒙古族学校音乐(马头琴)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吉教民字〔2013〕3号)
各有关市、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蒙古族学校音乐教师马头琴演奏和教学能力,深入开展马头琴艺术教育,弘扬和传承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省教育厅决定委托松原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全省蒙古族学校音乐(马头琴)教师培训班。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能弹奏一般曲目并有一定教学能力的蒙古族中小学音乐(马头琴)教师。
名额分配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