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代会制度(三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职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障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医院职代会制度》。
二、职代会构成1.医院职代会由全体职工依法选举产生,设主席团、代表会议及常务委员会。
2.主席团由选举出的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代表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
3.代表会议是医院职代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代表组成,代表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扎实的业务水平和广泛的社会联系,选举产生。
4.常务委员会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代表会议的具体工作,由常务委员会向代表会议负责。
三、职代会的职权1.制定和修改本院与职工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监督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处理全院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保障医院稳定运行。
4.监督医院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
5.参与医院的发展规划和重要决策,对决策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6.代表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职工与医院之间的纠纷。
7.接受职工的监督,及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满意见。
8.根据需要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素质。
四、职代会的选举和产生1.职代会的选举按照民主原则进行,选举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形式。
2.职代会主席和副主席由代表会议自主选举产生,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代表的产生按照医院事业发展需要和地域分布原则进行,代表人数约定为全院职工总数的10%。
4.代表会议每届任期为4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职代会的工作机制1.职代会政治组织是职代会的领导核心,由职资委书记、医院职工总工会主席和各服务科室领导组成。
职代会政治组织负责组织和领导职代会的工作。
2.代表会议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专业性小组,共同推动代表会议的工作。
3.常务委员会是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代表会议的日常工作,包括议事决策、组织协调、信息报告等。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Ⅰ目的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
Ⅲ制度为了加强医院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工作程序,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郑州市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代表大会规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具备职工代表条件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以院属科室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人数按在职职工人数的20-30%比例分配。
代表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科室各方面的人员,临床一线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50%,女职工和民族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三)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般3-5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代表受原选举单位、部门职工监督。
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部门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
职工代表离休、退休,调动等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部门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
(四)选举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选举时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得票数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按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数相同时,应重新选举,以得票数多者当选。
(五)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可作为职工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时名额分配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
(六)职工代表的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关心医院改革发展,热心工会、职代会工作,并具参政议政、科研、管理能力。
3.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医院的各项工作,工作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
4.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在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5.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医院的整体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参加医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
6.代表的年龄一般要求能任满一届(3-5年),且身体健康。
医院职代会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代会的组织建设,规范职代会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医院职代会是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医院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职代会的组织机构为职代会全体会议、职代会主席团和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职代会全体会议由医院全体职工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职代会主席团由职代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职代会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八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审议。
第九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的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管理层的决定和措施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提出的重大决策和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职代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十三条职代会主席团负责召集职代会全体会议,制定会议议程,组织会议筹备工作。
第十四条职代会全体会议的召开,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十五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向职代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职代会主席团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十七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及时将职代会全体会议的决议、提案和建议报送医院管理层。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八条医院应当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为职代会主席团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压制、报复。
医院职代会制度(五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____建设的基本制度,主要任务,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单位领导干部。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一般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____次,每次会议必须有职工代表2/3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议案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时,经行政、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可选为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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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职工代表调离本部门代表资格有效,由原选区域补选缺额代表。
第十条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度代表出席会议,职工表大会开(闭)幕式,可邀请本单位____和老专家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____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应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促进医学技术进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针对本单位改革转利,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劳动条件,职工素质教育,民主评议干部,重要规章制度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内部事务管理的重大事项来确定。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围绕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来征集程序如下;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由工会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至各代表组。
(一)职工代表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填写提案征集表。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本(4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员工民主管理,促进医院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院职代会制度。
二、基本原则1.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的改革发展。
2.职代会依法行使职代会的权力,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职代会组成人员必须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维护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三、职代会的职责1.制定本医院职代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2.代表全体员工参与医院事务的讨论、决策和监督。
3.根据职工的意愿,协调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4.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相关服务。
5.监督医院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职代会的组成1.职代会由全体员工选出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员工人数和岗位层级进行比例分配。
2.代表的选举办法和程序由代表大会制定,经法定程序通过后实施。
3.代表的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选举。
五、职代会的职权1.参与医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监督医院领导履行职责,办理医院重大事务的程序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公正透明。
3.监督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及使用效能,维护员工的经济权益。
4.参与制定医院的规章制度,代表员工参与医院管理事务。
5.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职代会的运作方式1.职代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紧急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职代会由主席组织召开,主席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席须在代表中享有较高威信。
3.职代会的决议由全体代表投票决定,简单多数原则决定通过与否。
4.职代会选举产生纪律委员,监督代表的职责履行和法律法规的遵守。
七、职代会的管理与保障1.医院应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经费。
保障职代会的正常运作。
2.职代会的组织机构应得到必要的保密和保护,保障代表的安全。
3.医院领导班子应重视职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
4.医院应畅通员工的知情渠道,及时向代表会议通报有关事务和政策。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和促使我院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参与医院民主管理, 实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民主参与权和评议督促权的四项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实行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形式民主权利的机构,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行政负责人同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
职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职工在医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条职代会应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医院各项任务,为实现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把某市某医院院建成一流医院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职工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五条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并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查岗位责任制、职工聘任、奖惩与分配办法等方案,以及其他与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经审查通过,由院长颁布施行;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等有关问题;4.民主评议和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第六条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1.凡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报告、规划、议案、方案、规章、制度等,均由医院行政起草,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件报告院党*委,通报职代会主席团和院工会,征求意见和建议;2.在职代会召开前,将文件草案初稿印发给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会小组长,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修改建议;3.医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形成正式草案,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表决;4.评议医院行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是: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引言医院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机构,其管理制度的健全和高效是保障医院稳定运营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中,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由医院工会组织召开的职工代表会议,以选举产生代表为核心,参与医院行政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和参会领导组成。
职工代表是指经过医院工会推举和评定,并经过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确认的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每年召开一次。
参会领导是指为了保证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常和稳定运行,医院领导、工会主席、企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领导会参加医院职工代表大会。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1.监督医院行政管理。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对医院领导班子和医院管理制度、工作方式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协调职工利益。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代表全体职工,参与医院基本事务的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倡导和推动医院文化建设。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发动医院职工参与医院文化建设,促进医院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发展。
4.审核医院经济收支。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对医院经济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保证医院经济运行的规范和透明。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代表制为核心,采取集中式和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会议。
会议分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个部分。
预备会议主要是为了确定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和议题,确认会议形式及时间,并对代表们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和组织动员。
正式会议是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核心部分,其议程包括听取医院领导相关汇报、对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选举下一届职工代表和相关职务等。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与评价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运行情况的好坏与医院的管理水平和稳定发展有密切关系。
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该对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和评估,并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到不断完善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医院的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地保证职工的权益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同时也能够提升医院文化建设和经济运行水平。
医院职代会制度
医院职代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主要任务,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单位领导干部。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一般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每次会议必须有职工代表2 /3 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议案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时,经行政、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可选为职工代表。
第二条职工代表的选举一般以科室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有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20%第五条职工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医务(医技)人员占6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20%,其他人员占20%,专家教授,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占适当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参加对行政领导干部评议,质询的权利。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的各项工作。
(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八条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原选区补选缺额代表。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监督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医院综合实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力的机构。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职代会休会期间,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受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院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全院工作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一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医院的服务方针、长远及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医院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决定的问题有不允许见时可以向医院提出建议。
第九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院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共同协议,为医院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十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医院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医护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
(完整版)关于医院职代会制度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医院职代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主要任务,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单位领导干部。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一般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1 次,每次会议必须有职工代表2 /3 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议案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时,经行政、工会或1/3 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可选为职工代表。
第二条职工代表的选举一般以科室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有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20%第五条职工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医务(医技)人员占6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20%,其他人员占20%,专家教授,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占适当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参加对行政领导干部评议,质询的权利。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的各项工作。
医院职代会制度模版(4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模版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的民主管理,促进医院员工的参与和沟通,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代会制度是指以普通员工为主体,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职代会,以代表员工的利益参与医院决策和管理,建立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桥梁。
第三条职代会是医院内部的基层组织,负责代表员工参与医院的决策和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职代会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自主,代表员工的利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
第五条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分为多级代表制和委员会制。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第六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为直接选举产生和间接选举产生两种方式。
直接选举产生是指员工直接选举出职代会代表;间接选举产生是指员工通过组织的层层推荐和评议产生职代会代表。
第七条职代会的代表人数应根据医院员工的规模和特点确定,但总体应当保持适度的代表性。
第八条职代会由主席团和委员会组成。
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职代会的工作;委员会由若干常务委员和执委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九条职代会的主席和副主席由会员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职代会的常务委员和执委由委员会推荐产生,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职代会的职责第十一条职代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代表员工参与医院的决策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2.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员工的困难和问题;3. 监督医院的运营和管理,提出改进和发展的建议;4. 组织员工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5. 推动医院内部的民主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职代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做到民主、公开、透明。
第四章职代会的运作机制第十三条医院应向职代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职代会开展工作。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七篇)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一、职工代表的每届任期通常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均为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每次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议案,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有资格被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若职工代表调离原部门,其代表资格依然有效,并由原选区进行补选以填补缺额。
第十条: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席代表出席会议。
在职工代表大会的开幕与闭幕式上,可邀请本单位的领导及老专家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享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但不具备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进行。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应围绕增强卫生事业活力、促进医学技术进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核心目标,针对本单位在改革、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劳动条件、职工素质教育、民主评议干部、重要规章制度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确定。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内容应紧密围绕中心议题进行征集。
具体程序包括: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由工会向各代表组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职工代表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工作小组对经审理后的提案进行立案并整理分类。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通常包括听取工作报告、审议相关议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进行大会决议决定的表决以及大会总结等环节。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各部门(科室)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并动员职工完成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职代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民主管理职权。
2. 职代会的主要内容是广大职工代表听取院长一年来的行政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下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改革方案、分配方案和其他规章制度;民主监督、评议院领导;表彰奖励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
3.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的组成应有医疗技术人员、工人、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医疗技术人员占60%,工人、管理人员占30%,领导干部占1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原选举科室负责,选举科室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科室职工代表。
4. 职代会的议题、议程须经院党群工作部提交职代会主席团会议讨论确定。
5. 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院党政同意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
6. 职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由院党群工作部负责,
其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促进医院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形式,是进一步加强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届任期五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二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三、职工代表大会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医院工作报告、发展建设计划、工作总结;审阅医院改革及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报告、重要项目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向医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四、职工代表大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职权,负责对医院和职代会的工作提出议案、批评或建议;对落实职代会提案、决议等情况质询和督办。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
七、职工代表大会要了解民意,反映民情,解决实际问题。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监督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医院综合实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医院在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制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力的机构。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职代会休会期间,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受医院支部和卫生局工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院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全院工作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权柄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权柄:一、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医院的服务方针、长远及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二、审议通过院长提出的医院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室庐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
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五、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医院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院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院长,报主管机关审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职代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每年召开1~____次会议,每次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透过,方为有效。
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1)听取、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透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群众福利等有关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审议透过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医院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4)监督和评议医院中层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活动。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临时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工会推荐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二)第十三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
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
大会选举资格____小组,负责代表资格____工作。
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和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____落实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
遇有重要问题,经教代会执委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学校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大会的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
在广泛吸收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请大会通过。
对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
教代会的工作应向教职工和有关部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医院职代会制度(三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是指医院建立的代表医务人员利益、权益的组织形式。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医院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1. 组织结构:医院职代会由全院医务人员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代表人数和比例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选举程序:医院职代会的代表应通过公开、公正、平等的选举程序产生,代表的任期一般为3年。
3. 职责和权力:医院职代会代表应代表医务人员的利益,参与医院管理和决策,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医院职代会对医院管理和决策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会议制度:医院职代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其他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5. 决策原则:医院职代会应按照集体决策原则进行工作,讨论决策事项需要达到相应的出席人数和通过比例。
6.权益保障:医院职代会应推动医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条件、职称晋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
7. 建言献策:医院职代会应鼓励医务人员提出建议、意见和诉求,促进医院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医院职代会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医院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医院职代会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医院职代会是建立和发展工人阶级在医院中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医院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
其任务是代表全院职工行使对医院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保护职工的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依据本职代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工会章程范本》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职代会的性质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工会组织的基本形式,同时也是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和成员第四条组织形式医院职代会由职工选举产生,按照职能划分为多个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按人数、岗位、部门等方式组成,代表小组再组成职代会。
第五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与选举1.根据职工总数和职工人数分布情况,确定代表名额;2.代表候选人提名:职工根据候选人提名资格,提出推荐人数不超过两倍的候选人名单;3.代表候选人公示: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接受公示期内的职工投诉和质疑;4.代表候选人的选举:采取公开、平等、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医院职代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代会的基本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医院职代会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3. 坚持依法治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 坚持公开透明,增强职代会工作的公信力。
三、职代会的组织机构1. 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
2. 职代会设主席团,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3. 职代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四、职代会的职权1. 审议通过医院工作报告,对医院工作进行监督。
2. 审议通过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
3. 审议通过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
4. 审议通过医院规章制度和重要人事任免。
5. 审议通过医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方案。
6. 审议通过医院职工培训和劳动保护措施。
7. 审议通过医院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五、职代会的召开1. 职代会召开前,主席团应当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制定会议议程。
2. 职代会召开时,主席团应当组织职工代表审议各项议题。
3. 职代会决议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表决通过。
六、职代会的监督1. 职代会应当对医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2. 职代会应当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价。
3. 职代会应当对医院规章制度和重要人事任免进行审议,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工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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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监督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医院综合实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医院在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制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力的机构。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职代会休会期间,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受医院支部和卫生局工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院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全院工作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医院的服务方针、长远及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院长提出的医院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
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五、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医院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院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院长,报主管机关审批。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院长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工会。
第九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院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为医院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十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医院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医护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各占一定比例。
为了吸收有经验的医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在医院或者科室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代表。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推迟改选)。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
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医院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参加对医院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医护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医院的党、政、工、团的领导干部。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院长、医院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或推迟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医院卫生改革、发展、稳定,增强医院综合实力,促进技术改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针对医院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不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临时的或经常性的小组(不脱产),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需院长同意,各小组的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以聘请非职工代表,但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各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医院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有关的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医院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二十二条:医院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组长和有关的职工代表联席会议;
四、组织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当家、说话、办事;
七、组织医院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科(室)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四条:科(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小组等形式,对本科室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科室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本科工会小组负责,科室主任、护士长协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