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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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7年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精编版)

最新2017年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精编版)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查房制度 (2)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四、会诊制度 (4)五、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 (6)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七、术前讨论制度 (11)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1)九、查对制度 (12)十、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4)十一、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9)十二、分级护理制度 (20)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22)十四、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22)十五、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3)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4)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5)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6)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017年2月21日最新)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017年2月21日最新)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三级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017年2月21日最新)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017年2月21日最新)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 ,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❽特急急救❾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级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 医疗卫生安全制度: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3.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解决医患纠纷和提供合理赔偿方案。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防止费用虚高。

6.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7. 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8.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9.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管理和运用医疗信息以优化医疗服务。

10.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制定和执行医疗诊疗的规范。

11. 医疗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12. 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培养医疗人才和管理医务人员。

13. 英才引进和激励制度:吸引和激励优秀医疗人才。

14. 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评估和奖励医务人员的绩效。

15. 疾病防控制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病。

16. 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药品以确保安全和有效。

17.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医疗信息和网络安全。

18. 工作流程优化和改进制度:不断优化和改进医疗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和效果。

2017年基层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年

2017年基层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年

18项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术前讨论制度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8、查对制度9、病历管理制度10、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2、会诊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5、危急值报告制度16、分级护理制度1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一、医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凡来院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医疗限制,尤其是重危抢救病人均应接诊,任何人均无权拒绝。

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对门诊急诊病人中的危重抢救病人、科间临界病人、跨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处理和病历记录,必要时及时汇报二线医师(或科主任)。

根据病情需要再决定留观、住院、会诊、转科、转院,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对因未接诊处理而引起的医疗性问题,由首诊医师承担直接责任。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或科主任)以上人员参加会诊(急诊除外)。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四、对病情危重复杂或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的病人,危及生命的休克、心衰、肾衰、呼衰、脑衰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否则对其产生的后果应负主要责任。

五、凡属专科危重病人,因专科医师不在或本院无此科者,则由当班首诊医师首先给予救治,同时邀请上级医院有关专科医师会诊或报告医务科(非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待病情稳定后再决定转科或转院。

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版)

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版)

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 (1)2、三级查房制度 (3)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6)4、会诊制度 (7)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1)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7、术前讨论制度 (17)8、查对制度 (18)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1)10、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2)11、分级护理制度 (24)12、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7)1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29)1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34)15、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6)16、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9)17、病历管理制度……………………………………………………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评定标准(2010版)18、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见专著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医务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患者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或其所在科室为首诊科室。

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与抢救均负有责任。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认真进行门、急诊病历记录。

经检查后,如认为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患者诊治。

如诊治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若经检诊后不属本科疾病,应请其他专科会诊,会诊专科同意转科后,首诊医师才能将患者转科。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禁止首诊医师不经会诊擅自将患者推诿到他科,否则,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医师承担全部责任。

三、涉及两科以上的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相关专科会诊。

四、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继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动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去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照顾护士、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履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1. 治安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良好,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 院务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院务会议,讨论医院的一些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3. 人事管理制度:对医院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4. 财务管理制度:对医院财务收支进行管理,确保财务的合理运作。

5. 信息管理制度:对医院的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流畅。

6.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提高医疗水平。

7. 外联与合作制度:与相关的医疗机构、研究机构等进行合作和交流,提升医院的影响力。

8.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医疗安全进行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9. 行政管理制度:对医院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10. 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规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11. 内审管理制度:对医院内部各项制度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12. 福利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进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归属感。

13. 健康教育制度: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

14.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卫生环境进行管理,确保患者的就诊环境干净整洁。

15. 制度宣贯制度:对医院的各项制度进行宣贯,确保医务人员的执行力和规范性。

16. 紧急情况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的紧急情况进行管理,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进行。

17. 病历管理制度:对患者病历的管理进行规范,保障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8. 轮岗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岗位轮岗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多岗位能力。

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版)

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1. 医疗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患者和员工的信息管理流程。

3.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4. 新技术新疗法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疗法进行评估和审查。

5.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有效解决医患纠纷。

6.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7. 应急预案制度: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预案和流程。

8. 职业道德规范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9. 病案管理制度:规范病案的记录、归档和存储。

10. 用药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使用。

11. 危险品管理制度:管理和储存医疗工作中的危险品。

12. 院感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的制度和流程。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制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经济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控制医院经济资源的管理。

15.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处理和管理医疗废物的制度和要求。

16. 人才管理制度:招聘、培训和激励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17. 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规范医院各个工作流程和流程的管理。

18. 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的安全和安全工作的管理。

2017年最新版-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2017年最新版-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北京恒和中西医结合医院Beijing Henghe Hospital of integrated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二零一七年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5)三、会诊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分级护理制度 (9)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3)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6)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8)八、术前讨论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1)十、查对制度 (22)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6)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7)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35)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41)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53)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8)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63)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9)按住Ctrl并单击鼠标以跟踪相应目录链接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生(首诊医师)和第一个接诊科室(首诊科室)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门诊首诊负责制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案。

首诊医师下班时未处理完的患者必须交给值班医师。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主动介绍到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或上级医师会诊,严禁互相推诿。

对门诊三次就诊仍未确诊的病人,由末次接诊医生提交医务部,组织疑难病联合会诊。

若患者明确挂错号,首诊医师有责任向患者耐心解释,并负责和挂号处或分诊台联系换号,或将病人引导至相关科室向分诊护士或就诊医师做口头交代。

2017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2017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017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可编辑).doc

2017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可编辑).doc

2017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可编辑) 十八项核心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会诊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三级医师查房规定()每周查房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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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 (1)2、三级查房制度 (3)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6)4、会诊制度 (7)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1)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7、术前讨论制度 (17)8、查对制度 (18)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1)10、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2)11、分级护理制度 (24)12、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7)1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29)1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34)15、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6)16、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9)17、病历管理制度……………………………………………………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评定标准(2010版)18、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见专著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医务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患者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或其所在科室为首诊科室。

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与抢救均负有责任。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认真进行门、急诊病历记录。

经检查后,如认为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患者诊治。

如诊治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若经检诊后不属本科疾病,应请其他专科会诊,会诊专科同意转科后,首诊医师才能将患者转科。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禁止首诊医师不经会诊擅自将患者推诿到他科,否则,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医师承担全部责任。

三、涉及两科以上的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相关专科会诊。

四、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急、危、重症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如需多科医师配合抢救治疗时,应边抢救边邀请其他专科医师。

其他专科医师到场后,仍以首诊医师为首负责抢救和协调。

六、经接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开具住院证以后,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属急诊科的抢救患者住院,急诊科应派专人护送患者到住院科室完成交接。

七、首诊医师下班时,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且首诊医师应面对面交班,对住院或留观患者应床旁交班,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开。

八、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有限,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副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为了确保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特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二)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

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每日不少于两次。

(三)住院医师查房对所管的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晚查房一次,危重患者、新入院患者及手术患者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一)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顾此失彼。

(二)下级医师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三)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

(四)查房时应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靠。

查房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五)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

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科主任医师相对;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空间。

(六)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

三、查房内容要求(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1.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并能体现出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水平的进展。

2.审查新入院、疑难或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

审查重大手术的手术条件、特殊检查及术前准备情况。

3.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工作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4.抽查医嘱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5.听取医师医疗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

(二)主治医师查房1.对主管的患者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2.对危重患者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3.对新入院患者必须进行新患者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4.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

5.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6.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等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7.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8.处理患者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9.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三)住院医师查房1.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及术后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

2.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意见。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医嘱及开特殊检查医嘱。

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

3.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

4.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在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并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情况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每周1次,各治疗组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最终确诊,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等。

三、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四、节假日或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疑难患者可由二线班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或医务科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会诊制度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涉及多学科的跨科疾病在诊断、抢救、治疗过程中,或开展高新技术、高难度手术过程中,入院3天不能确诊的及其他特殊情况等需要他科医师或上级医师指导或协助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严肃态度全力配合,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救治的意见和建议,在会诊记录单上应有详细记录。

具体规定及要求如下:一、申请会诊的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申请科室应在会诊医师到达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病历,病情简介、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X光片,CT片,MRI片等以及会诊中可能需要的特殊器械如骨穿包、气管切开包、胸腔闭式引流瓶等),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二、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如总住院医师)担任,日常科间会诊、急会诊由具有会诊资质的总住院医师完成。

进修、轮转、实习医师及其他不具有资质的医师不得独自承担会诊任务。

会诊医师如遇自己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主动请本科室上级医师协同处理,确保诊疗质量。

应邀科室尽量做到职称职位同级对等邀请并陪同的原则。

三、会诊种类与程序(一)院内普通会诊1.科内会诊:入院3天不能确诊或疑难危重患者,由该治疗组上级(主治或以上)医师提出,主任组织科室有关医务人员进行科内讨论。

2.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应申请科间会诊。

经管住院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经本科室主治或主治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后,通知应邀科室。

一般会诊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前往会诊,申请科室应对等接待会诊医师,以便共同讨论。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会诊申请单上,并在《科间会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3.全院大会诊:科内会诊及科间会诊不能解决问题时,主治医师应及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大会诊。

决定进行院内大会诊时,主治医师填写全院大会诊申请单,由主任或主持人决定应邀科室(医师)和会诊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名,提前半个工作日送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批同意,确定参加人员和时间,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全院大会诊一般由申请科室主任或病室负责医师主持,必要时医务部参加。

申请会诊科室准备好书面患者病情介绍、资料,发给每位会诊的医师,以提高会诊效率。

全院大会诊原则上要求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

4.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凡在我院门诊连续诊治2次以上,病因不明、疗效不佳或诊治涉及多个专科(3个以上),外院转诊等疑难病例,接诊医师应向门诊部申请会诊,并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邀请会诊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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