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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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油发展集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议稿)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增置及登记 (2)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号 (3)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 (4)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调拨与送修 (4)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租赁与外借 (5)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闲置及处理 (6)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理 (8)

第九章总部对事业部(子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 (9)

第十章附则 (10)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表格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资产经营效益为中心,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的资产管理经营体制,根

据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限定为:

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

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

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1、前项固定资产,应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耐用年数在2年以下,不具生产性且金额未超过2000元的物品应以

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管理分工

1、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具体负责项目购置审核、购建指标核定、帐务设置、核算反映、计提折旧、监督控制,参与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等。

2、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在财务部门下达的计划内具体负责财产购建、登记建卡、分配使用、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实物统计、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等工作。

3、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配合财产清查。第五条移交

人员调动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制度》详列清册,办理移交。第六条增减报告

财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运输设备、

机械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填

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财务部门自

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所有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增置及登记

第八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管理

部门签章后,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

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财务部门自存转

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

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

通知补正。

第九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予以估列,并

按第八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号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1、房屋与建筑物:如办公楼、仓库房、锅炉房、车库等;

2、机器设备:如电动机、水泵、车床等;

3、机械设备:如生产经营用电冰箱、电视机、空调等;

4、运输工具:指运输用汽车;

5、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6、工具、器具类:如计算机、空调等。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1、房屋:包括住宅楼、食堂等;

2、设备:如非生产经营用电冰箱、电视机、空调等;

3、其它。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编号:

1、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

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2、固定资产的编号采用序号法,即按投入使用时间、顺序编号;每台

设备相应设一个唯一的编号,固定资产变更后出现空号不得进行补编。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保管由使用单位负责。为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各自管辖的固定资产台帐、固定资产卡;各固定资产

使用单位设备员应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台帐、卡并应与物相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并每半年进行一次资产小清查,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大清查。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的保管情况应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根据登记卡册,就固定资产项目中每一类别至少抽点10项,盘点后应填造

“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另两份呈报单位负

责人核决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送办公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

或盘亏除应专案说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

续。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调拨与送修

第十七条各事业部、子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由各事业部、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调拨程序:

1、固定资产的调拨,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在本单位

内平衡,提出调拨报告,按权责划分逐级报请本单位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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